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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 15 章 ...

  •   第二十九章
      林目森驱车前往机场的途中,接到了林建岳的电话。林建岳从来不会打没有主题和目的的电话,他们俩从来不会有隔着电话叙父子情的时候。
      “有什么事?”
      “元旦假期回不回来?”林建岳直奔主题,显然也不想浪费时间。
      林目森听到玻璃器皿碰撞的声音,想必是在喝茶。“不回。”
      “上次见面的沈小姐,听说你们聊得很投机。假期不回来再见见吗?”林建岳品茶时情绪还算稳定,他难得露出点家长的温柔来,“现在哪有什么一见钟情,有感觉有火花再见见面,感情是需要培养的。”
      林目森认为这句话是适用于他和宋醒的,感情需要培养。即便他现在对宋醒的感情可能谈不上旁人口中的喜欢或爱,但感情本就不能一蹴而就。他点头,认可了林建岳的观点,“确实。”
      林建岳斟茶的手一抖,一直以来,林目森都对他的观点和做法嗤之以鼻,很久没有听到一句附和和认可了,实在欣慰。“所以这是同意回来了?我可以提前帮你联系好和沈小姐的会面,并准备合适的礼物。”
      林目森打方向盘拐入辅路,下一个转角就到机场接机入口。B市的夕阳仍旧如油画般绚丽,他嗓音慵懒,缓缓开口,“不回去,我有事。以后不要再给我安排这种活动了。”
      “为什么?上次不是说好……”
      第一次,林目森在这个问题上打断了林建岳。他内心已有明确的答案,“我有想试试的对象了。”
      林建岳还想追问,被林目森毫不犹豫地挂断电话。
      林目森还是在等待的人群中一眼认出了宋醒,一个人一个行李箱一个背包蹲在马路边低着头。宋醒身上有很多独特的特性,难以用言语形容,但组合在一起就让其和其他人有很大区别。
      林目森停好车,到对面要过一个马路。恰巧是红灯,林目森等待的途中可以大胆地打量宋醒。
      他很喜欢观察宋醒一个人独处的状态,宋醒很像小时候家里喂养的第一只也是唯一一只兔子。林目森上幼儿园的时间里,它会在精致的笼子里发长长的呆,一点也不闹,抱着一颗胡萝卜可以慢吞吞啃很久。当林目森抱着它时,它会乖巧地蹭着林目森的手,长耳朵任由抚摸。
      那只兔子品种普通,毛色也只是平凡的白色,是林目森和林立军去闹市区的那种人山人海的菜市场里看到,并以十分低廉的价格买进的。家里上上下下所有人都不喜欢,林目森却坚决要养。
      可惜兔子没有活过多长时间,具体原因林目森也不清楚。在稀疏平常的一日,他放学回家被告知兔子已经死了被埋进后院。
      那是林目森从小养过的唯一一只宠物。兔子死了后,他表面情绪平静,内心却体悟到从未有过的复杂的情绪,原来倾注的感情越多,越可能带来无法估量的悲伤。此后,林目森便不愿意再养宠物。
      红灯转绿,林目森随人流走向对面,宋醒还蹲在那里,小小的一团,一点也不着急的样子。
      林目森朝他走近,不像旁边很多接机的人手里都举着牌子带着鲜花。他双手空空,或许宋醒喜欢花吗?下次见面可以带一束。
      林目森故意将脚步放轻,他从宋醒身后一点点靠近,直到彻底走到他身边后在一侧单膝蹲下,声音轻柔地问“在看什么?”
      发呆的宋醒终于回过神,“在看云,都是不同的形状。”
      林目森顺着他的目光看向远处的天空,大片大片的云朵在霞光中流动。“确实。”
      说着,林目森站起身,朝宋醒伸出手,“蹲多久了?快起来吧,一起去吃饭。”
      宋醒看见那只悬在自己面前的手,顿了顿,但他只是犹豫了很短的时间,本能就驱驶他把手搭了上去。
      林目森轻握住他的手,施力拉了一把,在宋醒站稳后,才松开手。
      “谢谢。”宋醒小声说。
      林目森没答,拉起宋醒的行李箱。“走吧,去吃饭。”
      宋醒点头,跟着林目森身后,脚步轻快。没走几步,林目森却突然停下脚步,宋醒很疑惑,也停在原地,懵懵懂懂地问,“怎么了?”
      林目森招手,面色并没有不悦,示意宋醒到自己身边来。宋醒跟上,又问了一遍“怎么了?”
      林目森与他平视着,决定还是逼问点话。宋醒的一些坏习惯还是要改改,不改他也要知道不该的理由。“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宋醒毫不犹豫地点头。
      “为什么喜欢走在别人身后?或者说,单纯喜欢走在我身后?是不想我和你说话吗?总是走在我身后,都没办法和你聊天。”林目森语气很柔和,出口一个问题被拆分成三个问句。
      宋醒没想到林目森会问,他知道自己这样很奇怪,毕竟没有哪两个朋友走路不是并排的。他对别人不会这样,但这是林目森啊。走在林目森身后凝望背影已经成为一种本能,大学四年都是那样,他现在很难改正。反倒是走在身后会让他有一如当年的自然感。
      但林目森却说“是不是不想和他说话”,完全是误解。他怎么可能不想林目森和自己说话,他巴不得林目森一辈子所有时间都不分给别人,只和他一个人说话。
      宋醒脸红,他着急解释,一紧张就有点结巴,“不…不是,我习惯走在别人后面,有人领路比较有安全感,不是不想你和我说话。”
      林目森直视他的眼睛,听完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宋醒以为他还是没有接受自己的解释,进一步道,“你刚刚想和我说什么?我以后都走在你旁边好不好。”
      林目森的目的轻而易举地达到了。“边走边说。”
      这是第一次两人以相同的步调并肩向前。很难想象,宋醒从跟在林目森身后,到站在他身边,几步的距离耗费了十年时光。
      更甚,如果没有那些偶然得知的短信,这距离可能这一生都没有缝补的机会。
      夕阳西下,将二人的影子拉的很长很近,仿佛在窃窃私语般。
      “想吃什么?不准说随便。”
      宋醒绞尽脑汁地想了片刻,“你吃什么我都可以。”没说“随便”二字,但和随便也没什么区别。

      第三十章
      林目森决定以后剥夺宋醒对吃饭的选择权,他又看了眼宋醒今天的穿着。工作需要换上了西装,很好遮住了身上的稚气,也不显的那样瘦弱。虽然还是不像三十岁的同龄人,但也不至于和大学生毫无区别。
      “难得看见你穿正装,吃西餐可以吗?”
      “可以。”
      林目森驱车带宋醒返回市区,挑选了一家林目森熟悉的西餐厅。
      下车后,宋醒让林目森稍等一下。他从自己的背包拿出那个不大的纸盒,自己又打开看了一眼,确定完整无损后跟上林目森。
      林目森没拐弯抹角,看到他手上捧着的白色盒子,笑了一下,“我的生日礼物?”
      “嗯。”宋醒认真点头,“现在要看吗?”
      “留到待会吃饭吧,给我点时间猜猜是什么。”他揽了一下宋醒的肩膀,“走吧。有楼梯,小心。”
      宋醒靠他很近,原来并肩而行的感觉这样好。他能清晰感受到林目森身上散发的温热的男性气息。
      林目森是常客,不需要预约,服务员指引他们去了最好的靠窗位置。可以完整看到跨海的桥梁和一望无际的海洋。当然,也能看到夜空璀璨的繁星和城市交相辉映的万家灯火。
      林目森负责点菜,速度很快。到酒饮那几页,一直弯腰恭敬的服务员开口向他推荐了店里新入的一批红酒。
      “宋醒,要不要喝点酒?”宋醒胃口小又畏寒,喝点红酒是不错的选择。
      宋醒自诩酒量还行,他读研那会儿做各种案子免不了应酬。但最近两年入职后倒是没怎么喝过酒。“可以喝一点。”
      “好,那来一瓶。就这些吧。”
      餐厅一直在播放悠扬宁静的管弦乐,顾客不多,大都安静,碗碟碰撞的声音轻快并不难听。
      西餐的每道菜送上的过程慢,两人得以将聊天的时间拉的很长。林目森大多时候在询问,宋醒则是有问必有答。
      “这次去A市工作顺利吗?玩得怎么样?”
      “工作上挺顺利的,认识很多前辈,给了我很多启发,下篇论文的主题大概可以定下。旅游上的话,我们把著名的几个景点都去了。没想到这个季节人也那么多。”
      “一年四季人都多。有名的那几个景点看一下就好,B市有很多隐藏点,下次带你去我很喜欢的几个地方玩。”
      宋醒正在切盘中的牛肉,闻此,拿刀叉的手微微一抖。林目森的下次说的那样自然,好像他们真的有未来,有一起旅游享受假期的机会。
      宋醒想自己也不是完全的笨蛋,虽然不擅长社交,但这种明显的客套话他还是能够区分。
      “可以说说吗?是哪些地方?回来前,我的同事说有很多小众但有趣的地点都没去,说不定就是你说的那些。”宋醒想听一听林目森口中的那些地方。那样将来,在下一次他去B市,自己也能一个人走一走林目森留下过回忆的地方。
      “现在说了就没有惊喜感。”林目森摇头。
      宋醒不再强求,顺从地点点头。既然林目森不肯说,那就让他短暂做一个能一起去旅游的美梦吧。
      宋醒虽然喜欢林目森很多年,但终究没有和林目森有过直接的相处。他并不知道,林目森是一个不会轻易许诺的人。因为林目森就一个人没有分身,面对周遭形形色色的人,能付出的时间和精力都有限,他给予的承诺,心中必然是种了践行的种子。
      服务员推荐的红酒味道清甜醇和,入口有点苦,回味确是甘甜的。林目森开车不能饮酒,宋醒一个人喝,身体很快暖和起来,食欲也更好。几道菜他都吃完了,一点没有剩下。可能也不全是胃口的原因,是林目森会挑,菜的味道都很好。
      “你大学时期也这么瘦吗?”林目森吃饭速度快一点。他放下餐具,一只手撑着下巴,认真看宋醒进食。宋醒吃饭很慢,扒拉着盘里的几只奶油蒜香甜虾。嘴里嚼着东西,两颊鼓鼓的。又因为喝了酒,平添两抹酡红。更像家里以前的那只兔子。
      闻此,宋醒抬头,正对上林目森深邃的眼睛。“我现在很瘦吗?我现在其实挺能吃的,大学那会儿事情比较多,要更瘦一点。”
      “不应该是工作后事情更多吗?”
      宋醒想林目森不会对自己那点破事感兴趣,便潦草带过,“欠了点钱,要兼职赚钱。”
      林目森能对宋醒的个人情况有所猜测。时间还长,能了解彼此的机会有很多,不必急在一时。“那学习还能那么好,很厉害。”保研的难度林目森是清楚的,宋醒大学本科时期的成绩一定是一直顶尖的水平。
      “没有,我天赋不高,要努力一点才行。”宋醒摇摇头,他总低估自己的能力,一直不承认自己是有天分的人。
      “谁说你天赋不高的?张教授天天夸你悟性强。宋醒,要对自己自信点。”林目森鼓励道。他不明白宋醒为什么总是妄自菲薄。明明学历和专业能力,以及现在的工作已经超过至少90%的同龄人,无论是否有他主观上的偏向,客观上,宋醒都无疑是一个优秀的人。
      “好,我以后会自信一点。”宋醒点头,目光炯炯,像下定了某种决心。
      “教你一个方法,下次感觉不自信的时候就在心里默念:相信自己,宋醒,你是最棒的。”林目森咬字清晰,他读宋醒名字时“醒”字的声调是非常准确的第三声。
      宋醒的脸更红了,林目森的语气像在哄小孩子。但无可否认,确实给了他很多信心。他小声重复了一遍,说完自己也跟着笑了。
      从小父母就没有给过他关爱和鼓励,农村家的孩子好像总是不配得到这些精神上的必需品。宋醒小时候不相信自己是最棒的小孩,长大自然也不敢相信自己是最棒的人。
      林目森是第一个。他说,宋醒不是别人,宋醒不需要比较,宋醒就是最棒的宋醒。
      或许,每个人都不该在比较中认定自我的价值和能力。你永远都是最棒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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