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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第 62 章 ...

  •   第二天一大早,余航两人便起床收拾,余航负责买菜,思然负责打扫卫生。
      早上六七点钟正是一天里菜最新鲜的时候。排骨嫩红,鲫鱼活泼,就连虾都在水里活蹦乱跳的。做糖醋排骨最好选用肋骨,肥瘦相宜,吃起来嫩而不柴。三个大男人,五根猪肋骨。回到家,余思然正在将衣物拿出去晒太阳,家里处处被打扫地一尘不染,随便吃了两口早饭后,余航开始准备午饭。
      排骨焯水,与炖汤不一样,肉色变白即可,捞出控水。倒少数油,热了之后排骨倒入小火慢煎,煎出嫩黄,再翻炒,等排骨变色,泛出淡淡的黄,再倒入事先调好的酱汁:一勺料酒两勺生抽,三勺白糖四勺白醋,炒了一会儿后,倒进开水。余航的习惯,烧鱼虾肉骨用开水,不仅可以去腥,还能保持肉质的紧实可口。开水没过排骨,大火烧开,转小火炖煮。最起码要炖煮半小时。
      趁着排骨炖煮的功夫,准备好其他菜的材料。既然喝酒,怎么能少得了花生毛豆?
      花生洗净泡十几分钟之后控水,冷锅冷油,倒入花生,始终中小火,不停翻炒,一直炒到花生变色、变轻,转锅发出刷刷的声音,红皮相互摩擦间稍微掉落,花生表面泛黄,再转小火,继续翻炒,一直炒到红皮变得通红,颠锅时,花生与锅碰撞发出叮叮当当脆铃般的声音,就可以起锅装盘了,装好盘之后,撒一些盐在花生表面,撒盐的同时晃一晃盘子,让每一颗花生能够雨露均沾。
      炒好花生后,起锅烧水,水中先放八角和盐,烧开。毛豆洗净,掐头去尾,倒进开水里,大火煮开转中小火,再烧十几分钟即可出锅,装盘。
      除了这两个下酒菜,余航又拍了根黄瓜,两勺凉拌酱油两勺半香醋,一勺盐一勺糖,葱花香菜小米辣提味,最重要的是,蒜蓉要多一些。余航戴着一次性手套拌一拌抓一抓,倒进盘子里。红的逼人,绿的滴水,白的喷香。
      做完这些看了眼排骨,火候差不多了,大火收汁,边收边翻,让每一根排骨身上都裹上晶亮晶亮的汤汁儿,同时也防止糊锅。在汤汁变得粘稠时,盖上锅盖,关火,再焖个几分钟,趁此炒一下芝麻。
      芝麻炒熟后,倒进排骨锅里翻腾均匀,出锅。红亮亮的肋排上沾着点点星星的芝麻,十分可爱。
      炖好的排骨被余思然端出去,用保温的铝箔盖盖好。
      余思然帮忙打下手,切好葱姜蒜,洗好黄心卷菜,切丝,嫩豆腐切块,交给余航。
      余航炸好葱花倒入菜丝,炒熟断生,加开水,放生抽蚝油,再小心滑进嫩豆腐,慢炖几分钟后关火,撒上香菜,焖上一会儿后,连汤带水装进大碗里,真的是一清二白。
      又接过余思然处理好的西葫芦和虾米干,炒了道西葫芦虾仁干。用之前剩下的山药做了道山药芙蓉羹。
      这时,门铃响了,思然忙去开门,看在宁致远给他买了大瓶装的可乐和两大袋薯片的份上,思然只瞅了他一眼,便让他进来了,难得没有给他脸色看。
      宁致远一进门便闻见了满屋的菜香。小小的房间,两室一厅,被打扫得干干净净,窗明几净。暖暖的烟火气中,余航穿着米白色的高领毛衣,深蓝色牛仔裤,套了蓝白相间的围裙,“来了,坐吧。”
      宁致远脱了围巾大衣,坐在沙发上,瞧着屋里的摆设。地方不大,东西不多,一看便是临时居住地。
      餐桌上铺着白格黑线的桌布,每张木椅上都铺着风格类似的垫子。简约大方。沙发上也是,看起来有些破旧,应该是房东留下的旧沙发,上面铺着的黄白雏菊沙发垫却显得温馨可爱。处处都显得房主人是一个认真生活的人,和他那冷冰冰乱糟糟的房间完全不同。
      正在看时,余思然端着洗好的水果出来了:“给你。”水灵灵的圣女果红得发亮,薄薄的一层外皮好似透明一般,里面的青色纹络仿佛清晰可见。
      宁致远拿起几颗,放进嘴里一颗,圣女果如爆浆果冻一般,清清凉凉,酸酸甜甜。边吃边走进厨房,倚着门口,看着余航。
      微暖的阳光从窗户射进厨房,打在余航身上,宁致远做梦都没想过,他这辈子还能有机会见到这样的景象。
      “好了,吃饭吧。”余航转身差点撞到宁致远。
      宁致远跟着他后面:“我带了点酒,喝点?”
      余航碍于余思然的补课,不好拒绝,便点了点头,转头回厨房,从橱柜里拿出三个杯子。
      宁致远看着那三个蓝色的拳头大的玻璃杯,只挑了挑眉,没说话。
      饭菜琳琅满目摆了一桌。青菜豆腐、西葫芦虾仁干、凉拌黄瓜、盐水毛豆和红皮花生簇拥着中间的糖醋排骨,山药芙蓉羹清高得端坐一旁。
      余航余思然坐一边,宁致远坐余航对面。等宁致远拿出酒,余航才发现,家里没有小杯子是多么得悲催。白的,拳头大的杯子,唉。
      余思然瞅了瞅两人杯中满满的白酒,再瞅瞅面前独属于自己一人的可乐,内心腹诽,“可算知道宁致远为什么这么好心,还给他买了瓶大可乐,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他喝些可乐,啃着排骨,盯着两个人,默然无声地吃菜喝酒,他都觉得尴尬,但乐见其成。
      不过,排骨是真好吃。酸甜的酱汁裹在排骨上晶莹剔透,夹起一块放进嘴里,舌头一吮,肉便完全脱离了骨头,一块整整的小骨头便吐了出来。嘴里的肉,甜香酥烂,肥肉相间,不腻不柴,软嫩可口,皮处嚼劲十足,配上表面的零星芝麻,越吃越香。
      “吃些菜吧。”余航见宁致远只喝酒,实在憋不住了,才提醒道。说着就盛了碗山药芙蓉羹递给他,“喝点汤。”
      “好。”宁致远眼镜后的眼睛都笑眯了,他端起碗,慢条斯理地喝着山药芙蓉羹。山药清香混着鸡蛋的鲜香,切碎的青菜吃起来也脆脆的,好喝。
      余思然翻了个白眼,惯会在哥哥面前装模作样。
      余航喝了几口酒,淡粉蔓延上他的双颊,心神也有些松了,用公筷夹了块排骨给宁致远。
      宁致远眯眼一笑,“我记得……你以前最爱不吃糖醋排骨……”
      余航垂眼吃菜,沉默,这道菜,是宁致远爱吃的……
      师父说他,明明在北城小饭馆,却把南城的糖醋排骨琢磨得透透的,得不偿失。
      只有他自己知道,每做一次糖醋排骨,脑海中对宁致远思念的叫嚣才能稍加平复。
      “可是,我爱吃,所以,那段时间,你也没少做给我吃……还是以前的味道啊……”宁致远抿了口酒感叹道。
      余航加菜的手一顿,脸色一滞,那段时间……
      “吃吧。”说着,又夹了块排骨给他,“以前的事,不提了。”
      宁致远眼帘垂下,低低的,“好……”
      余思然疑惑,难道不是因为他想吃才做的?
      嘴里的排骨瞬间不香了,可乐也不好喝了,瞧着宁致远更不顺眼了。
      宁致远又抿了口酒,换了话题,“你还记得蔡天宇吗?就那个教导主任的儿子。?”
      余航抿了口酒,想起那难得的开心快乐,无忧无虑的高中校园生活,感慨,“怎么会忘记……”
      那大概是他这辈子,最轻松,最开心的时候了。
      宁致远笑着讲了一些蔡天宇等人的后续故事,终于让余航对他的防备松懈了些。
      话题又回到了糖醋排骨,宁致远笑道,“你不爱吃糖醋排骨,食堂里有的话,就夹给我吃,还有青椒肉丝,你吃青椒我吃肉丝,可把班里一群人给羡慕坏了。有你,我回回都能吃得很开心。”
      余航夹了颗花生米,醉眼朦胧,“刚到南城,实在吃不惯。”
      刚说完,噗嗤一笑:“风水轮流转,现在轮到你吃不惯这里的饭菜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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