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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29章 发财 ...

  •   这姑娘,有点儿缺心眼儿。

      明珠尴尬地笑了笑,无奈地抬头看了沈朝一眼,任由她一脸雀跃地看着自己,辩解说:“那些都不是真的。”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他们哪有沈律师高大英俊。”姑娘似是一下子就接受了她的说辞,也不纠缠,忙请他们进屋,自己又走到门口,结结实实地把门从里面拴上了。

      ·

      屋子宽敞明亮,家具是做旧的中式风格,却也并不缺电视、空调这些电器设备。只是房间里有些乱,打包箱摆了满地,有的已经用胶带封了箱,有的只装了一半,还有许多日常生活用品凌乱的摆放在旁边。

      姑娘殷殷切切地来来回回,为他们泡了今年新下的龙井。

      “我叫穆篱,是个有些社恐的自由职业者,主要工作就是接一些外包的软文,偶尔还帮忙广告公司出出方案。”穆篱向他们简单地介绍了下自己,接着目光炯炯地看着明珠,“明小姐,我有一个疑问想要问问你。”

      问她?明珠疑惑:“你说。”

      “你跟昌源樊少的绯闻也是假的吗?”

      一旁默不作声的沈朝猛地被呛到,剧烈咳嗽起来。

      “樊少?”明珠沉吟两秒反应了一下,才恍然大悟,“你说的是樊明镜?原来大家都是这么称呼他的?”说罢笑着摇了摇头,“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那还真是可惜了。”穆篱的失落溢于言表,“他可是公认的钻石王老五,有颜又有钱。”

      明珠不动声色地用眼角余光打量了一下沈朝的反应,赶忙转移话题:“我们今天是受程三之托来的,他给我们大体叙述了一下家里的矛盾,希望我们能把发财带走,使它免于厄运。”

      “程三他在里面还好吧?”穆篱收起脸上的八卦,面带忧色问道。

      “你知道程三在哪里?”这下轮到明珠意外。

      “这件事在村子里闹得挺大的,我自然知道。再说,我若不知道,又怎么找人帮忙带的话呢?”穆篱端起茶杯,慢慢喝着整理语言,接着说道,“大柳村在桃花镇算是后进村,经济不怎么发达,家家户户基本就靠着年轻人外出务工赚钱,老年人则守着那一亩三分地。程三在申市虽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在村里的生活却也算还过得去。”

      “别人家勒紧裤腰带也要建个三层小楼,程三因为受伤有了点儿闲钱,却不愿动他父母留下来的院子,所以该规整规整,砖瓦却从来没动过。”

      “我是一次跟团队采风时偶然路过大柳村认识的程三,我有些社恐,不爱在大城市呆着,就想过一过采菊东篱下的日子,恰巧看上了程三的院子。”

      “他要去申市工作,院子空着也是空着,很爽快地便宜租给了我,条件是帮他照顾他的狗,发财。”

      “发财虽然曾经是条流浪狗,但很亲人也很友善,原来跟着程三都是剩菜剩饭,我来了才开始吃狗粮和罐头。它是过惯苦日子的,肉吃进嘴里狼吞虎咽,但从不护食,也不乱吠,我们相处得非常融洽。”

      “村里不比大城市,狗都是放养的。发财天亮就会自己出去玩儿,饿了就会自己回家,非常懂事。直到程三入狱,程丰露出了要霸占他财产的恶毒嘴脸。”

      说到这里,穆篱脸上露出厌恶的表情。她停了停整理好情绪,才继续往下说道:

      “程丰来家里闹过几次,想要把我赶出去。我可怜程三被自己亲人算计,咬着牙愣是都把他赶走了。程丰怕得势必不是我手里的扫把,而是呲牙咧嘴冲他狂吠的发财。我想,就是那时候,程丰就有了杀了发财的打算。”

      “发财先是瘸着腿从外面回来,之后更是吃了有毒的火腿肠差点没救过来,我知道是程丰动的手脚,却苦于没有证据,对此毫无办法。但话又说回来,即便有证据又能如何?他不过是一条命贱如纸的农村土狗,即便是警察来了,往往也会不了了之。最后只能拴在院儿里,再不让它出门了。”

      “我就要走了。”穆篱环顾四周,目光中闪过些许留恋,“这总归不是我的家,一直跟程丰这种无赖纠缠也不是办法。只是我放心不下发财,它自由惯了,却不得不被我拴在院子里,之后能不能活下来都要听天由命。你看,这个世界,总是好人向坏人妥协。”

      “交给我吧!”明珠安慰她,“我在申市西郊有个花圃,发财去了可以自由自在的玩耍。”

      “目前看也只能如此了。”穆篱叹了口气,宽慰自己道,“好在我找的房子离申市不远,以后有时间了可以去乡下看它。”

      话音刚落,原本安静的院子里忽然传来了发财愤怒的狂吠,“哐哐”的砸门声响起,一个操着当地口音的粗蛮男声远远传进了屋里:“穆篱你给我出来,再不出来我就翻墙进去,用砖头砸死你的臭狗。”

      “又来了。”穆篱无奈扶额,“程丰隔三差五就要这样闹一次,明明我就要走了。你们先坐着,我出去看看。”

      说罢,她站起来朝门外走去。

      “等等。”沈朝也站了起来,“我陪你一起过去。”

      ·

      程丰的声音很大,伴着发财的咆哮,吸引了不少好事者的目光。附近几家二层的窗户一时间“哗哗”拉开好几扇,不时有人探出头来。

      “没事儿哈,发财,别害怕。”穆篱走到门口,蹲下去抱住发财的脑袋亲昵地摸了几把,又从口袋里掏出包冻干来,往它嘴里塞了几颗。

      在穆篱的安抚下,发财渐渐安静下来,收起身上的攻击性,抖了抖拴在脖子上的铁链子,叼起它磨牙棒进窝了。

      “哐哐”的砸门声再度响起,陈旧的木门被踹得直掉木屑,程丰的声音近在咫尺,带着七八分的醉意:“穆篱你开门,再不开门,我发誓一定弄死这条死狗。”

      穆篱站起来欲去开门,被沈朝伸出胳膊拦住了:“你在这儿,我去。”

      说罢,他解开衬衣的袖扣,把袖口往上挽了几圈到臂肘,走到门口去推开了门闩。

      程丰还在踹门,没了门闩的阻拦,一脚踏空踉跄着闯进了门。

      沈朝眼疾手快向旁边一躲,程丰差点儿摔趴在地上。

      “哎哟!”他勉强扶墙站住,眉头疼得拧在了一起——闪着腰了。

      “好你个穆篱。”程丰浑身酒气,晃晃荡荡站在他们对面,指着穆篱说,“这么晚才开门,原来是家里藏了野男人。”

      “程丰,擦干净你的脏嘴。”穆篱皱眉,“沈律师是来接发财的。”

      “发财?”程丰喝得眼神涣散,满脸潮红,脑子也迟钝了许多,半晌才反应过来,“噢,你说的是那条老狗。”他指着门口狗窝里的发财,“这院子是我的,狗当然也是我的,谁也接不走。”

      “哦?这院子是你的?”沈朝饶有兴致地看着对面的街溜子,忽地生了逗弄他的心,“那为什么程三会委托我来过户,要把这套房产赠予他的狗呢?难道你就是他的狗?”

      穆篱没想到沈朝会说出这种话,一个没忍住“噗嗤”笑出了声,赶忙别过头去,迅速收住了脸上的笑容。

      程丰一听程三要把房子赠送给一条老狗,瞬间急了眼,哪还有时间去理会穆篱:“把他的房产过户给他的狗?”他以为自己听错了,瞬间酒醒了大半,“是程三疯了还是你疯了?居然要把房子给一条狗?你还相信了?”

      “那是自然。”沈朝两手插兜,一脸闲适地戏弄着程丰,“案子是不是离谱可跟我没关系,律师费到手就行了。”

      “你骗我的吧?”程丰狐疑地说,“法律能允许人把房子过户给狗?”

      “为什么不能?”沈朝说,“香奈儿设计师‘老佛爷’去世后,他的猫乔伯特继承了2亿美元的遗产。”

      他用国外的案例打消了程丰的怀疑,尽管依照中国的法律,宠物确实没有继承权。但又有什么所谓呢,从一开始,这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谎言。

      程丰信以为真,皱起眉思考了片刻,忽然脸上露出凶恶的表情,一把抄起了大门后立着的铁锨。

      “你要干什么?”沈朝眼见不妙,下一秒立刻猜出了他的想法。他把穆篱用力往旁边一推,闪身挡在发财的狗窝前,抬手抓住了铁锨的木柄。剧痛从手腕关节处传来,他不由眉头一皱。

      “干什么?”程丰冷哼一声,用力把铁锨从沈朝手里抽出去,仗着自己一身的蛮力去推沈朝,坚硬的铁锨对准了狗窝里的发财,“我先弄死它,看你怎么过户!”

      “住手!”明珠听到院内的喧闹,从屋里出来就看到了眼前这一幕。她赶忙拿出手机来,在手机上迅速按下了“110”三个数字,只差一键,就要拨打出去,“程丰,再不住手,我就要报警了。我想,你并不想跟警察打交道吧?”

      他这种人常年跟警察打交道,自然是不愿多见一眼。程丰犹豫一下,啐了一口,甩手把铁锨扔在了地上:“来得人还不少,看样子程三这些年在申市混得不错。”

      明珠没理他。她疾走到沈朝面前,抬手捧起了他的手腕,抬起头来眼神关切:“怎么样,是不是受伤了?”

      刚刚一幕落在她的眼里,沈朝的表情自然也逃不过去。

      沈朝低头温柔看她,任凭她捧着自己的手腕,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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