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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28章 探监 ...
申市一共有三所监狱,一监以经济犯罪为主,被戏称为申市高级MBA总裁班;二监以暴力犯罪为主,是社会边缘人士的汇聚地;三监又称第三女子监狱,关押的都是女性罪犯。
明珠是第一次到监狱探监,自始至终都显得格外惴惴不安。
事实上,整个监狱的模样与她在电视剧里看到的极为相似,要说不同,也不过是申市作为超一线城市,监狱内的设施更加崭新和完善。
沈朝和明珠等了不到十分钟,程三便在狱警的押送下进了会见厅。
他们被安排在17号窗口,程三穿着蓝色的囚服,拘谨地在沈朝对面坐下,拿起了面前的电话。
这是明珠第二次见他。隔着玻璃,对面的程三是一张老实而质朴的农家人长相,全然不似那个雨夜中的穷凶极恶。
相较于沈朝面对他时的坦然,程三瑟缩着几乎不敢抬起眼来与他对视。
“沈律师,你的伤好了吗?”
“差不多了,只是阴雨天伤口还是会有些发痒。”沈朝平静地陈述着自己的情况,不愿虚情假意地与他客套浪费时间,直接切入了主题,“你说有关于富贵的事情要跟我谈。”
“哦哦,是的。”程三被他的冷淡刺伤,不由抖了下肩。沈朝是他在这个城市里遇到的第一次善意,也是唯一能为他提供帮助的人,而他却刺伤了他。
“沈律师还记得富贵的妈妈吗?”
“记得。”沈朝点头,“就是你在工地时收养的那只。”
“对。”程三自嘲地一笑,“就是那条苦命的老狗。”
“它怎么了?”沈朝皱眉。他是见过那条狗的,与富贵长相极为相似,虽然曾经流浪,但后来被程三收留后喂养得极好,毛发光亮顺滑,眼神也十分清澈明亮。
“他马上就要被卖给狗肉馆了。”程三凄凉一笑,恳求道,“我是罪有应得,但它是无辜的。求您看在富贵的情分上,救救它。”
事情仍旧与当年的法援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当年的法援案,沈朝为程三争取到了30万的赔偿款。程三本对他感恩戴德,怎料他的大堂哥不知从哪儿打听到了消息,说赔偿款本来有100万,沈朝收了承包商的好处,于是钱到了他手里就还剩30万。
程三找沈朝讨说法,却又不听解释,只肯相信自己所相信的,最后不但伤了沈朝,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而就在他入狱后不久,大堂哥一家就露出了他们可恶的嘴脸,试图强占程三的房产,并多次威胁要把富贵妈妈杀了卖肉。
“我虽然穷,但这些年也攒了点儿钱,把我家小院收拾得利利索索。前几年有个城里的姑娘搬去乡下住,租了我的院子,承诺帮我好好照顾发财,哦,就是富贵的妈妈。所以我这几年才能安心待在申市赚钱。”
“前段时间,那姑娘托了人带话给我,我大堂哥已经去家里闹了好几回,为得就是把她撵走好霸占我家房子。拉扯间发财咬坏了他的衣裳,我表哥扬言,等他住进去,就把发财卖去镇上的狗肉馆。”
程三絮絮叨叨说着,眼神躲躲闪闪数次,这回终于鼓足勇气落在了沈朝的脸上:“沈律师,是我错了,您三番四次帮我,我却恩将仇报,我不是人。”他说着,一巴掌狠狠甩在自己脸上,惊得管教都到了身边,出言警告。
沈朝默默看着狱警来了又回,语气平静地说:“他未必不是气极了,故意拿话吓唬你,我觉得你大可不必如此紧张。”
“不,沈律师,你不知道。”程三脸上火辣辣地,他苦着一张脸摇了摇头,耷着眼角继续说,“他是我们当地出了名的街溜子,原先偷鸡摸狗的事儿就没少干,更何况发财还是我的狗。”
“沈律师,你救救它吧!”程三把头磕在桌子上,红了眼睛,“我求您了。我见您在公园遛过富贵,您那么喜欢它,一定不忍心它的妈妈最后落得如此下场。发财命不好,跟了我才有几顿饱饭吃,您把它带走,以后它就是您的狗了。”
“我要这么多狗做什么?”沈朝罕见地冷漠回道,并未心软。
程三愣了一下,显然没有想到他会如此决绝,一时慌了:“沈律师,你见过发财啊,你不是很喜欢它吗?那时候你常给它带罐头吃,还说……”
“那时和现在不同了。”沈朝截住了他的话,“程三,一切都是会变的。”
“沈律师……”程三在他的眼中看到了坚定,整个人绝望起来,心慌意乱,连纪律都不顾了。他拍打着两人间的玻璃,一掌比一掌重,一掌比一掌急,“沈律师,沈律师,您再想想,您再想想。我错了,我给您跪下好不好,或者您也扎我一刀,两刀也行。”
玻璃被拍得哐哐直响,引来众人纷纷侧目,管教再次来到他身边,已伸出手来准备把他带回牢房。
程三浑然不觉,双目通红,全然不顾管教的拉扯,努力用手攀住桌沿,急切地恳求着:“沈律师,求求您了,除了发财,我已经一无所有了!”
明珠还从未见过一个大男人如他这般求人,不由动了恻隐之心,拉拉沈朝袖子,试探着说:“要不你帮帮他吧,如果你不想养发财,我带去花圃养。”
“并不是谁养狗的事情。”沈朝转头想向她解释,却从她漆黑的眼瞳中看出了不认忍,不由一愣,心也跟着软了下来。
“好吧!”他叹了口气,抬手阻止了管教,对着对面的程三说,“我答应你去看看。但我不能保证一定能救回它。”
“谢谢谢谢。”程三努力挣开管教钳住他的双手,两手合十,对着沈朝感激涕零。
·
桃花镇距离申市一百七十公里,是隔壁广源市管辖的地级市,经济稍显落后,但田园风光优美。
程三的家就在桃园镇的大柳村上。
耕种和旅游是桃源镇的两大支柱产业,农家乐使许多家庭获益,生活富足。
不巧,大柳村是以耕种为主的村子,年轻人大多离了家去大城市讨生活,留在村里的就只剩了老弱妇孺。
程三的家在村西头,村里的路窄,车开到村口便走不动了。
明珠跟着沈朝下车,一路打听着到了程三家门口。
虽说大柳村经济欠发达,但终究是现代村庄,大多数的房屋都经过了翻新或者重建,三层以下的都十分罕见,一路走来,竟只有程三家还是原始的青砖瓦房。
明珠瞠目:“我记得程三说他把钱都用在了收拾小院儿上。”
沈朝也很是意外,转头来回打量了一圈,走过去扣响了木门:“我们先进去看看。”
“咚咚”两声之后并未有人回应,却有狗吠传出,声音凶恶而洪亮,仿若就在身边,把明珠吓了一跳。
“啊!”她惊呼一声,下意识地躲在了沈朝身后,只留一个脑袋,侧身越过他的胳膊向门口张望。
“没事。”沈朝往她身前又挡了挡,安抚地拍了胳膊上她的手背,“应该是发财。”
他又扣了两声门,见始终没人开门,便扬声喊道:“你好,我找程三,请问家里有人吗?”
发财还在恐吓似的吠叫,过了片刻,一个女人的声音安抚住了它,窸窸窣窣到了门边。
大门吱呀一声开了个缝,一只漂亮的大眼睛贴过来,警惕地在他们身上打量了个遍:“你们找程三干什么?他不在家。”
“实际上我并不找程三,而是找你。”沈朝从口袋里掏出名片盒,拿了一张从门缝塞了进去,“我叫沈朝,是九盛律所的律师。”
“律师。”门内的人重复一遍,并没接那张名片,“我只是个租客,如果你们想起诉房主,去找他就行了。”
原来是把他误认成了程三堂哥的律师。
沈朝收回名片,轻笑了下,放缓语调,用一种明珠没听过的、却令人感到十分舒适的语气说:“你误会了,是程三让我来找你的。”
门内的人沉吟数秒,“啪嗒”一声,门闩从里面打开:“你们进来吧!”
“好的,谢谢!”沈朝把门推开,与明珠一起跨过门槛进了院子。
一进门,沈朝便知道程三这些年赚的钱都花在了哪里,他所言非虚,程家的小院儿的确被归置得十分漂亮。
从外面看,小院是破旧的白墙青瓦,进去后便发现别有洞天。整个院子全部按照中式庭院布置,却又不乏现代化设备。
太阳能光伏板为整个小院提供电力支持,独立的小型给排水系统将院落的整洁程度在村庄里提升了好几个维度,再加上青石花砖铺就的地面,精心打造的小花园,古朴与现代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
沈朝没有想到程三还有这样的审美,四处打量了半晌,忍不住“啧”了一声。
“真的是程三让你来的?”姑娘戒备的声音传来,看着沈朝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满面狐疑。
“是。”沈朝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微微颔首,看着拿着扫把站在不远处的姑娘,再次介绍,“我叫沈朝,她叫明珠,我们来,是受程三的委托,接走并代为照顾发财。”
“发财……”姑娘重复一遍,转头看了眼角落狗窝旁拴着的土狗,戒备有些松动,态度也稍微好了些,但对他们依旧不怎么信任,“我怎么确定你们不是镇上狗肉馆的?”
沈朝失笑:“我们俩经营狗肉馆是不是有些大材小用了?”
两人虽只是穿着便服,但言谈气质出众,的确与蝇营狗苟的小生意人有所不同。话虽如此,但程三没让人帮忙带话出来,姑娘还是有些犹豫。
“我叫明珠。”明珠见她仍旧迟疑,温和地弯了弯唇角,“你可以去网络上搜索一下这个名字,虽然跟几件不怎么光彩的绯闻有关,但的确不是狗肉馆的老板。”
姑娘把扫把放下倚靠在墙边,拿出手机来搜索了一下,皱起的眉头忽地一下散开,脸上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忙迎上来抓住了她的手:“明小姐您好,我说怎么觉得眼熟,原来是你的那些瓜我都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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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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