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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第四十四章 成弃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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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峻看我握着拳头脸色铁青的样子,忍不住提醒:“上虽令我绝妹生路,然则,西崇福坠崖一事,非上所策也。”
啊?不是皇帝……那,那又是谁?
可如果不是皇帝,皇帝又干嘛这么好心专门派李峻去替这个人干那等擦屁股的收尾活儿呢?!
李峻是个很厚道的人。
我以前没有见过他,但寥寥几次的交谈里,可以看出他是个比较实在、不爱耍心计手段的男子。
所以,他很快就继续为我解惑道:“禁卫军得信耗,知杀客为墨者。无所属。”
我靠一个!
墨者……为毛在晋国都有墨者?!法家、道家、儒家、佛家都有也就算了,连墨家都有!偏偏不是中国古代!这是如何扭曲的时空啊?!讨厌死了!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李峻以为我是在表达对他的不满,不由得讪讪地摸了摸头,又捻了捻自己的衣襟,说道:“禁卫军不知,然此事,我俱知。”
我一惊,抬头看李峻。
此刻,他依然坐在架子床的床头一扶手椅内,穿着一身黑色常服。态度很温和,看着没有一丝一毫的敌意。
晋国的贵族,看着很爱穿黑色呢。
皇帝也是,李峻也是……
也是,黑色是庶民禁穿的颜色,又是吏卒将官的专用色。既可以与庶民区分,又不会如朝服般过于醒目,确实是个好颜色。
李峻的窄袖对襟双开裾黑色常衫,显得他那张不算特别白的脸愈发坚毅果敢,倒是添了几分隆重端庄的俊朗来。
他本就不难看。
李华不是丑女,那么她的同胞兄长也不会太逊色。
后面的这段话,李峻说得有些艰难。可他毕竟是名武将,没有那些扭捏的气性,所以,到后来,越说越顺畅快速。
他说,阿盼,你知道你的身世吗?
废话,我当然知道。
我叫简珠,崇国公简伯茂的二女儿。你栗子糕的小表妹。呃,这个小字可能用得有点不大恰当。天晓得你还有多少个表妹,我不一定是最小的那只哇。不过在崇国公府里头,我确实是。
李峻笑得温和但带一丝怜悯,像是在彬彬有礼地同情我的无知。
他的姑母,叫做李雍,字少曼;是安陆侯李克让唯一的女弟。作为博和李氏嫡系的唯一女公子,李雍自幼就被父母长辈及族人寄予了不下于其兄李克让的厚望。
不错,十多年前,晋国仍崇尚男尊女贵之道。
不,即便是现在,对大家族来说,依然是男尊女不卑。只要你是该姓儿女,那么就必须为家族兴旺出力。男有其优,女有其长,何必推某贬某呢?阴阳和合,方是正道。
李雍尚未及笄,美名已经动京城。
九大姓常互联姻,以此众人猜测李氏少曼当也会嫁入其中一姓。
结果不也是如此么?我笑着边想边问。
李雍嫁给了简伯茂。
博和李氏与西郡简氏的两姓缔结。
李峻颔首表示赞同。
只不过,博和李氏一直同西郡简氏不对板。那是八大姓里同简氏最是面合心不合的家族了吧?李氏怎会把如此宝贝珍贵的唯一一个长房嫡女嫁入简家呢?
是挺奇怪的。
我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作出粗略的判断:那就是有其他原因啦。迫于某种形势,李家不得不把李雍嫁给简伯茂。
这种理由,反正说好猜也好猜,说难猜也难猜。
李峻再次赞同。
当时,李氏少曼的追求者众。
其中颇负商阳京都城内男女老少八卦党厚望的,首推清陵姜氏、荥阳王氏、陵西胡氏三姓公子;以世家贵女而言,此等情况几乎算是不太庄重的。稍有不慎,易落入轻浮无礼失仪的范畴。
可最后,李少曼却入了崇国公府,嫁给了与博和李氏最有罅隙的西郡简氏。
嗯,这就是所谓的我不知道的身世咩?这有啥好稀奇的?
我腹诽着。
就在我腹诽着的那一刻,李峻说了当天最有实质意义的关键:
李雍死于产后。
她在生出一个天聋地哑的盲女后,就急病而去了。非难产,非产后各类恶疾;如此,急病而去。
当然,最初简府以及商都的人们,是不知道孩子的全部残缺。
只知婴儿不会哭泣,许为哑者。
早春的天,微冷,有风,如利剪破人衣裳皮肤。
我歪着头定定看天空。
澄碧蓝空明媚如洗,阳光灿烂和煦却不太有温度。丝丝的微寒夹杂缕缕的轻暖,成为一抹让人不由战栗却忍不住再试的奇特舒适空气。
这里是商都城外一处李家别业。
换个说法,在中国古代,它还有个类似的耳熟能详的称呼:田庄。
晋律禁止豪门蓄田存奴过限,恐如前朝般生变。比如:严禁田农数甲州;严禁一地二业……同一个地方有两个以上的产业,或者产业数额巨大的话,朝廷就要予以弹压了。
所以李家的京畿田庄,倒一点不像中国古代的世家庄园别墅,既没有重阁修廊,也没有徘徊连属的房屋宫室,更没有积沙州屿、激水波涛的园林景致。
它只是几进较大的四合院,建筑简单,陈设普通,供租了别业田地的庄客住宿,一点都不逾越。仅仅为主人家留出头一进的正堂大房,以便家主带人过来田猎、游春、踏青、上坟时候暂歇。
周围则是广袤的田地及山林。
原来,简伯茂的正妻李雍死得那么不明不白啊。
原来,简伯茂也想要简珠的命啊。
原来,简伯茂一直都在怀疑简珠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啊。
原来,简伯茂会把简珠许给思王做正妃就是抱着损人不利己也要拔掉眼中钉的目的啊。
真狗血!棒子版的穿越剧咩?!
这么说,不论在简氏眼里,还是在皇家眼里,简珠都是一枚弃子么?
我懒懒地靠在一棵楸树上,慢悠悠地吐气。
田埂小道上不时有人走过,许是李家熟识的庄客,他们对面了便就互相招呼:“阿王!”“阿赵!”“去何处?”“得世子令,往坞壁去,再去哨棚。”“好走。”
偶尔也有附近棚舍的鸡鸣狗叫声传来。
间或一声两声鸟雀啾啾清脆掠空飘过。
多么温暖的人气。
几乎要错以为自己还在中国,只不过人处乡间。
总对这样的气息十分眷恋,所以贪婪地看着,怎么也不够。只有隐隐发酸的腰和丝丝缕缕如抽筋般痛着的腹背以及略略发抖的腿提醒我:以现在的状态,似乎站得太久了些。
身后忽地有熟悉的唤声:“阿盼。”
我没有回头。
那个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我一点也不关心。
说真的,和以往一样,我以为自己会愤怒,可是结果却很平静;我以为自己会很难过,可是结果却很轻松。
没错,很轻松。
在这个世界里,他们所有人的做法,都是合理的。
人之初,性本善。
所以事实上,没有特殊情况,只要条件许可,大部分人都是慷慨、善良的天使。如果他们不幸成了变态,那必定是有原因的。
荀睿、李峻都不是十恶不赦的坏人,也不是乱发慈悲的圣母,他们都是普通人。只是他们的生活环境比普通人要复杂许多倍,所以思考的范畴、取舍的标准都同样增加许多倍。
最后,如果对潘晃、王五娘来说,简盼这个共处生活过一段时间的朋友大概占自己人生里十分之一的重要度的话;那么,对荀睿、李峻来说,加上各种条件外因的成分,简珠的重要性就被大比例地降低了。
这个差异,就像时间轴上等差数列和等比数列的区别。
起点值和步长值同样是二,在走了十格后,等差不过到二十,而等比就过了一千了。
国家、朝廷、世家、门阀、外交、内政等各种情况令得他们不得不做出对应的择用与弃置。
“阿盼,此事有内衷,不得说。”
荀睿在我身后说了一句话。
这是他第二次说有苦衷了。
不过,这世间,谁人没苦衷?小弟弟,这年头苦衷不值钱鸟,你知不知啊!所以,我笑着点点头,但我知道我不转身他也看得到我的点头:
“不得说便不说罢。”
说完这句话,我自管自地看风景,再不理他。
不知为何心情变得十分轻松自在,等我意识到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然哼起小曲儿来了。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那是李宗盛的《鬼迷心窍》。我从来没有一次完整听过。所以我永远只能哼那么四句。接着就变成另外一小段:
虽然岁月总是匆匆的催人老,虽然情爱总是让人烦恼。
虽然未来如何不能知道,现在说再见会不会太早。
原来晋国的歌再好听,在四大皆空、神思茫然的时候,我也只还记得自己家乡的歌曲。
天气晴好,春风寒中带适意。
我一边哼着歌,一边悠然自得地往李氏别业的主屋宅方向走回去。在那电光火石之间,我明白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事:
晋人是晋人,我是我。
晋人不能成为我,我也不能成为晋人。伪装得再好,骨子里却不是。最终只能相看两厌。比如一个“香蕉人”(注1),他肯定是看不惯中国的许多人事物的。
我们也许可以成为谈得来的普通好友,交流正常,相处融洽。但要死生契阔,与子成说,甚至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就成万难了。
我的步速不快,太快了会觉得全身抽痛。
只可惜走了不到一丈距离,我就被后面匆匆大步追上的荀睿一把拉住了手肘,连带着肩周处顿时一阵剧痛。
“我知阿盼定有怪怨。然事有权,现情急,你且跟我走罢。迟恐有变。”
我忍住手肩的痛,回转头,正待要严词拒绝并叱责荀睿两句;却惊见他身后一队随从中有两人正夺步越过他思王殿下,猛冲向我。那两人伸出的四手,倏忽变掌为指,扣点我肩颈数穴,最后索性又再改回掌刀,齐齐砍在我的后脖颈处。
我最后的感觉是:眼前一黑,人事不知。
注1:香蕉人就是黑发黄皮,华人外表,但不识中文,说一口地道的美国英语。他们自小就受美国文化、美国教育的熏陶,其思维方式、价值观也是完全美国化的,同移民来美的上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