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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二十七章 居丧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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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晌,我方才呐呐地答他:“不过外妇,偶私相通,随君之便,何时都可。无须郑重如斯。”
不过是和你私通苟合罢了,随便什么时候都可以,不用那么郑重地来问我。这就是我破罐破摔的态度。
祁志的神情不变,但双眸却变得幽深起来。
不要问我怎么看出来的,总之我能感觉到他眼中的变化。
不错,敏感的人一般都能收到对方情绪的波段。我不算是敏感的那一类,但是在这种那么近距离地接触情况下,又没有其他干扰的人事物,身旁坐着的人的心情,还是能体会一二的。
我知道,他有点不高兴了。
可是,他有什么好不高兴的啊?!
我当然不可能相信是因为他爱上了我,所以对我不愿意郑重其事看待欢好爱盟誓约的这类而深感不悦。可能仅仅是作为雄性动物的尊严受到了无视状的挑衅,所以不开心了吧?我如此猜测。
不过,无妨。
从心理学上来说,因遭受无视而产生征服欲的优秀男人基本上是不存在的。
愈是优秀的雄性精英在遭受雌性无视的时候,会产生征服欲的只有低智能的动物。大部分人类精英里的例子则是:你无视我,那末我也无视你。
骄傲的男人一般会掉头就走。你看不上我那是你自己傻、没眼光,对一个蠢女人,有啥好纠结的?!
假使他们品德不佳,那么更恶劣的手段是:待到有权有势的时候,再来把你踩在脚下,做成玩物,随意践踏。
通常他的征服欲来自女性的欲迎还拒。
漠然疏远的态度要引发一个聪明而能干的男人的征服欲,需要太多的其他条件,诸如曾经多年的暗恋喜欢,诸如隐隐暗示这个态度并非真相等等。
当然,实力欠佳的男人除外,他们更喜欢用死缠烂打的手段来达成伪征服,做出蒙骗自己催眠自己成功的假象。而他们也更喜欢追求遥不可及的目标,输了不丢脸,赢了赚大发。
以上种种,来自简主任教女手册。╮(╯▽╰)╭
由此,我判断祁志的不悦,只是因不受重视而不悦。又或者有其他背后的原因,我目前还暂不知道。
“苟私相合,无须介怀。”我想了想,伸头一刀缩头也一刀,先安抚打发了他再说,不过就是一场性戏。(这话万万不能给简主任听到。)
在晋国,以我目前的情况来看,日后既不会回去找荀睿,也很难再另嫁良人;因此,清白与否,问题不大。说不定哪天就回地球中国了,连同这具身体都抛弃掉的时候,那张膜又还有什么关系?
“今日可,明日可,日日可。但凭君意。”
我补充说道。
“阿盼虽无意,我却不愿。明日斋沐,待正月旦,备齐玄纁束帛俪皮大璋(注1),再为我妇。”祁志说道。
大璋!
他果然是公侯子弟。我再一次证实了心中的猜想。
在晋国的男婚女嫁,沿袭前朝大梁礼。公侯下聘半圭璋玉为礼,寻常百姓不得用也。而天子,则以榖圭瑞玉为大聘。
哼,你小子,现在还是奴籍呢!
摆什么花花架子?给谁看啊!搞得来很重视礼仪的样子……
等等!礼仪!对了,那死板的晋礼和坑爹的晋律,我怎么忘了?!它们可以救我于水火啊!!
猛地想到礼不可废四字时,我顿时心头大喜,面上亦是笑展颜开地松气说道:“阿志可知居丧废礼、居丧婚嫁、居丧仕宦等违法丧纪事?”
我一边说着,一边大乐起来:你大父丧不过月余,若你老爸还在,若你不是长房长孙,那你也要为祖父服齐衰不杖期的丧礼,即服丧一年,不用杖。
这一年里,你可不能结婚,更不能行OOXX礼,甚至连官都不能做的说啊!
外妇这玩意儿,貌似晋律里没写清楚。
但至少一条:居丧奸我是听说过的。
一时间,我感觉自己周身王八之气满溢,势头大开。相信这一刻我一定咧嘴笑得挺猥琐难看的,很有一副小人得志的形象。
可惜的是,我这招重磅级龟仙流的“波动拳”一口气发出,却不见效果。
祁志居然没有如我所料地大吃一惊,震动万分,然后额头涔涔汗下。是的,他完全没按照我预想的来啊!
不要紧,他只是在装而已。我安慰自己,把这意外归结为少年正“强自镇定”四个字的原因;对策是耐心等待。等,然后总能等到他平静面容土崩瓦解的那一刻。
我抬头瞟了一眼,发现祁志还在微笑。
是的,这不算什么。最后笑的那个,才是最开怀的那个,不是么?
少年笑了一阵,以宁静悠远的气度坦然地回答:“前朝梁律确有居丧奸。于本朝太祖高皇帝大盛二十年废革法度,和奸、□□、居丧奸、禽兽行四条不论情由罪处者,惟余□□、禽兽行。和奸、居丧奸早已修改。”
祁志说到这儿,顿了顿,看我脸色渐不佳,不由更加开怀。他极其好心地继续为我解说晋国法律:“以晋律,大父丧,居丧奸仅限承重孙(注2)。”
他说,前朝梁的时候,是有不论情由一概处置的居丧奸——热孝期间的欢好,但是在晋朝太祖高皇帝大盛二十年的时候就修改过了。这个居丧奸,在祖父挂掉的情况下,一般只要求长房长孙,并且还是承重孙!
好吧,并没有熟读晋律,对其一知半解的我完败。
落荒而逃的我,在这个时空第一次没雷打不动地好好吃完一顿午饭。
第二日是腊月二十八。既然打算过正月旦,那么从这日开始到年三十,就都要斋戒沐浴了,直至岁首元日的祭祀大宴开席为止。
话说潘三他们在年二十七日暮时分才醒转,四人都深感羞愧。尤其是潘三和夏阿大,差点就到了要以死谢罪的夸张程度。
我心里偷偷嘀咕说潘三你要切腹要撞墙要割脉就该藏起来做,为毛非得当着我和祁志的面说呢!搞得我非得来拦你不可!那你还能叫以死谢罪么?你这是以口头死逼我免你罪吧?!
当然,不免也不行。
值此用人之际,壮劳动力是不可以轻易损失的。
在意外发生后几天,都相对显得比较平静。
斋沐三日完全和那些骁骑军卫不曾来之前的日子一样安宁,不起一点波澜。唯一令我介怀的就是斋戒那三日,我偶尔打开大门总能看到隔壁的张苟儿鬼鬼祟祟地窥视自家动静。
这个人到底是怎么了?!以前可没那么古怪吧?
我不明所以然,但总觉得有些不安。想来想去,我把这事告诉了祁志,并嘱咐潘三去探听一下这个张苟儿的情况。
潘三花费几日工夫,打听一番后,却回来告诉我:并无可疑之处。
对此,我不由暗自讪笑:自己真是太神经过敏了。虽然这么想太玛丽苏了点,但也大概可能是相较而言最接近事实的一个猜想:张苟儿被我的美色所惑,惊了一跳后,自此沉迷,便日日来屋宅墙外门口游荡,但求一睹芳容。
不过是个莽夫罢了。
转眼便到新年。
那天寅正时分(早上四点钟),王娃就来敲我卧室房门。
我在迷糊间被挖出暖烘烘的被窝,不免有些起床气,脸色就不大好看。于是后头跟进来的赵十二娘就讪讪笑劝我:“今日娘子大喜,三郎令我等唤娘子早起,不可误了吉时。”
三郎?三郎!
哼,他们倒是会看时机,改口都改得那样顺溜!前两天还在叫大郎呢!今天就变成三郎了。
珩三郎么?
公子如玉,有字为珩。这臭小子连自己的字都不告诉我,是真心想娶我的表现么?
还有,就算是在苏国,这奴籍和良籍又如何成婚?!
婚书是要到公府(注3)去盖章签字办理的,到时候户籍一取出来,就算是晋国的又怎样?苏国公府的官吏肯定会说这种特殊情况还是请回晋国去办吧。
行贿也是一种方法。可苏国办理的婚书如与本国律法相违逆,那么就作无效论了。
也可以不要婚书,反正是私通或者外妇嘛。那就不走官方途径。估计这就是祁志之前说的“我自有计”的办法吧?!
可既然不要婚书,也没六礼,更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你还准备玄纁束帛俪皮大璋做什么呢?
非要用红黑两色的布匹五匹,做成嫁衣,布置婚房;再用鹿皮做了大氅;配上瑞玉的头、手、足、腰等饰品;这样来行一个“一夜情”,也太郑重其事了吧?(注4)
不过,我也太多疑了吧?!
也许,祁志只是希望我开心呢?不不,不是,他明明晓得我是简珠,简盼,思王妃。他又怎么敢要我?!
一切都很不对劲。
一直以来,都是。
我这样顺势地随遇而安,到底对不对?
我总想着我已经离开危险,早已自有了;我总想着我有易筋经护身,寻常人对付不了我;我总想着远走高飞是没问题的;我总想着这是南柯一梦,黄粱饭熟了,梦也就醒了……
“今日何时起祭礼?”
在十二娘他们为我穿上厚重的玄色端服,束上皮质鞓带,挂上玉佩组,再披上俪皮大氅后,我终于忍不住发问:到底什么时候开始祭礼啊?!今天算什么?我明明准备好了要开新年大餐的!
王娃正在为我脸上抹面脂的手一顿,她有点不好意思,嘿嘿笑道:“祭礼,少时自始。”
注1:玄纁束帛俪皮大璋都是聘礼。
注2:承重孙就是长房长孙,且父早先于大父丧的那种。PS,关于禽兽行,主要指的是与同产奸——就是兄弟姐妹也衍生到堂姐堂妹等;第二类是与父叔伯兄弟等亲人御婢、姬妾奸。还有其他各种情况,不一一类举,简单来说就是□□罪。
注3:公府有解释四,君主之府,三公之府,官府,宅第的尊称。此处指的是官府。
注4:玄纁束帛俪皮大璋一般是聘礼,但在有些情况下,也指代婚礼时候夫家为女子准备的一应物事。晋仪俗:女子出嫁,所有东西皆由夫家准备。嫁妆一般都是不动产和金银财物。日常用品不带一针一线,表示再不是娘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