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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番外:霸霸的追花之路33 玄夜离了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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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如钩,挂西楼,绾青丝,绕指柔。
李莲花算是摊上事儿了。
只见玄夜揪住他垂坠在胸前的发丝,缠绕于指间玩弄。而口,除了吮吸,口中灵舌还舔指,不时吞吞吐吐。
“王玄夜你……你这是做什么?”
“我做什么?”玄夜侧头,语调暧昧,“我当然是在撩拨你了,还能是什么?”
“……”
他向来直白,与李莲花的装傻充愣截然相反。
“你……”
“我……”玄夜色欲熏天,“我想干什么难道你看不出来?”
“抱歉,眼拙。”李莲花轻轻“嘶”了一声,警告道:“你别乱来。”
说话间玄夜猛不丁地咬他手指,痛得他想大叫,但及时忍住了。
还好。
在师父的教导中,在成为天下第一的“旅途”中,李相夷被“规训”得很得体,不能轻易表现出脆弱与痛楚。
“痛就叫。”玄夜得寸进尺,又是一口,咬破了李莲花的另一指,“你是人,不是没有痛感的铜墙铁壁。”
“可我不痛啊,为何要叫?”李莲花嘴硬,倒打一耙,“倒是你发什么疯,突然咬我,恶犬成精了?”
他骂他是犬精。
玄夜也不恼,剑眉一挑,只道:“初夜之痛差不多就是此般程度,能承受吧?”
“初、初……初什么?”
“初夜。”
“谁的初夜?”
“你的。”
“我……”李莲花好不惊慌,“王玄夜,我说过在成婚前……”
“你说的现在不算数了。”玄夜眸光潋滟,“你招惹我就得承担后果。”
“我哪有?”
“有没有你心里清楚,不必来说服我。”
说罢,玄夜咬破了李莲花第三根手指。
“唔……”李莲花又是一声轻叹,连咬牙切齿都没有,甚至眉头平展。
玄夜则道:“相夷,爱吃糖、怕疼痛并非孩童专属。哪怕你是天下第一也可以的。”
“不可以……”李莲花不受蛊惑。他知道玄夜劝他的目的是什么。
果然,修罗王露出了马脚。
“等下如果我让你畅快了,你也可以叫。像沐浴时那样。在夫君面前不用害臊。”
“……”可李莲花在他面前不是害臊,而是体软。
纵使催动扬州慢,但只要玄夜朝他望过来,李莲花的招数便施展不开,怎么都打不赢他。
而十指连心,指尖小小一点痛楚变得异常火辣,让李莲花莫名衍生出了快感。
“我不玩了,乏了。”
他不是乏了,而是小腹酸麻,双腿发紧,来反应了。
最尴尬的是,他贴压在玄夜身上,任何细微的“变化”都直观地让身下人感觉到了,瞒不了。
何况变化并不细微,反而“巨大”。
玄夜说得对,他就不该招惹他。
“杀了我吧。”李莲花没辙了,“杀了我一了百了。”
前面发现玄夜吮他指尖血像是嗷嗷待哺的饿兽时,他就应该及时收手!
“你要是想对我用强,不如现在就送我一程。”
“送你一程?”玄夜一把掐住李莲花的脖子,指压缓慢用力,“像这样吗?”
“对……”李莲花薄衫乱发、清雅娇俏,即便被掣肘依旧光彩夺目,“能、能死在、在你手里,我、我无憾了。”
轻微的窒息带来了头晕,但李莲花反而心跳加快,亢奋异常。
原来被玄夜“掌控”能让他心生爱意,更觉玄夜具有不可匹敌的男子力。
这就是“被征服”的快感啊~
李莲花恍然,发现自己甘愿做一朵“小白花”让玄夜采摘,哪怕糟践、蹂躏也无碍。
他喜欢。
搞半天他是比玄夜更疯的疯子,心理潮湿而阴暗。
他甚至真的渴望玄夜掐死他,那么玄夜便能记他一辈子了。
转念间,他想到玄夜手染鲜血,他不过是他撵死的众人里最微不足道的尘埃,哪会记得呢?
他又闷闷不乐起来。
“你对我做了什么?”
胡思乱想之际李莲花觉察到内息在剧烈震荡。
“嘘~别说话!”
玄夜掐脖子的手寒如冰霜,与李莲花颈部脉搏的跳动不停碰撞。
李莲花低头一瞧,只见十指像开了闸,黑血滴滴下落!
没想到他体内还残存有如此多的污血!
而玄夜咬破手指是给他放血!
“你……你不是为了要撩拨我才咬的吗?敢情是为了医治我啊。”
“就不能又医你又撩你吗?非得非此即彼?”
有道理。
李莲花只能妥协,“……好吧。”
“不解风情。”玄夜斥了一句。
身为一名男子,正常男子,血气方刚,很难坐怀不乱。
什么婚后再洞房,狗屁!他们明明在莲花楼里合卺交杯、拜堂行礼过了。
这就是他们的婚后!
“那时礼成,你身子不爽,我们便未洞房。”玄夜尾音勾缠,“你得补偿我。”
“补偿?”
“前世的债你今生还也是一样的。为夫不介意。”
“乖乖!前世都来了……你清水镇听书听傻了?”
李莲花话一出口便觉得哪里不对。
「他去清水镇听书我从何得知?」
“你爱信不信。”玄夜接着讨债,“就问你,还是不还?”
“不还。”李莲花头脑清醒。
没错,玄夜一度令他想入非非,但要说来真的……李莲花还真有点怕……
看书,幻想,发梦和真枪实弹不一样。哪怕他略通医理,懂得男子的身体构造,但没有过就是没有过,做不得假。
“王兄,我还没准备好,不如下次?”
“择日不如撞日,就今日。”
“今日……今日月色不好,云遮雾绕,电闪雷鸣,看样子就要落雨了。”
古语有云:风雨夜行房损精。
李神医旁征博引,有理有据,从养身角度给玄夜论述了一番。
玄夜不屑道:“我又不与你生孩儿,损精还是养精有何干系?”
“干系大了!王兄,此事伤身,万万不可!”
“我偏不。”玄夜最是叛逆,李莲花越说不行,他偏要虎山行。
“小不忍则乱大谋啊王兄!”李莲花苦口婆心,“何必急于一时呢?”
“急?”玄夜笑了。
他放开李莲花,站了起来。
“你作甚?”
李莲花看到他摘掉银冠,一把扯开了发髻。
银发如雪,眉眼如画,此人却道:“我忍了几百年了。”
怎么可能?此等尤物,世间罕有,怎无人觊觎?
“王兄说笑。”李莲花以为玄夜嘴中的几百年是故意夸张的。
但他不知,他死后转息轮将玄夜送往了错误的时间点,一次又一次。
故此,玄夜一次又一次耗费阳寿不断寻找,连鞋底子破了个洞都不晓。
“你可以放弃的。为何非得是我?”李莲花权当话本小说来听,假设自己是主人翁。
玄夜的答案也很质朴,“因为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
哪怕迷失在时间长河里孤苦伶仃、衣衫褴褛,玄夜也不曾有一丝一毫的动摇。
皇天不负有心人。百余年后,他被转息轮送到了皇宫上空。
他居高临下犹如神祗,在云端俾睨众生。
众生茫茫,却有一人淡雅如菊、清新如荷,特别出挑,纵使山长水远玄夜也能一眼认出来。
那可是他的相夷啊!
女为悦己者容。男子亦然。
玄夜踩着仞魂剑悬于空中,用云中水汽洗了把脸,利用雾气遮掩换了身华贵衣裳。
为引起李莲花的注意,他还施法弄了个晴天霹雳,造成天有异象的假象。
李莲花:“……原来是你捣的鬼。”
“小伎俩罢了,寻常的障眼法。”
“嗯,你厉害,就是百密一疏,鞋底子都快掉没了也没发现……”
“……”
玄夜离了李莲花是真不行,顾头不顾尾,打扮了上半身忘了下半身,活该现在被李莲花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