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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友谊   回去的 ...

  •   回去的路上,叶流苏左手胯一篮子水蒲桃,右手拎着一根绳子,绳子下面系着一颗浑身长满尖刺,果皮裂开一道细缝,散发着异香的大榴莲。

      叶福珍却一反常态地沉默了一路。

      平时嘻嘻哈哈的人,突然安静了,反而让人格外不自在。

      叶流苏欲言又止,止言又欲,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回到家里的时候,赵春秀已经做好菜了。

      赵春秀看见叶流苏提着一个大榴莲,赶紧让叶福顺去接过来,张口数落道,“叶福珍,你平时欺负你哥就算了,你怎么能欺负妹妹呢?”

      “……哦哦哦。”叶福珍心不在焉地回。

      赵春秀今天忙死了,看叶福珍表情不对,也没功夫细究,“吃饭了,都坐下吃饭吧。”

      叶家人不爱等到晚上再吃年夜饭,于是这顿介于下午到晚上之间的饭就算是一家人一年一度的团圆饭,赵春秀特意准备得很丰盛。

      第一道大菜就是南洋本地的沙爹,梅花肉用香茅、黄姜、蒜葱、椰浆腌了一晚上,串成红肉串,经过炭火反复炙烤,沙爹串被烤得外焦里嫩,散发着肉香,再配上花生酱、辣椒酱、蒜末、罗望子调成的酱汁,一口下去甜中带咸,吃一口肉,再吃一口紫洋葱和新鲜脆爽的黄瓜,味道很奇妙。

      赵春秀自己晒的梅干菜和当地新鲜的土猪五花肉炖在一起,小火慢炖,煨了一下午,梅干菜早就吸满了油脂,肥瘦相间的猪肉也染上梅干菜的红润色泽,肥的地方软糯不腻口,瘦的部分咸香入味,叶流苏细细咀嚼,总觉得梅干菜带着一丝淡淡的甜味儿。

      清蒸鱼是阿顺哥做的,他实在很会做鱼,鱼选的是肉嫩刺少的石斑鱼,去除鱼腹部的内脏和鱼鳃,将黑膜清理干净,鱼腥线抽出来,鱼身上划两刀放上少许的盐、鲜味酱油和姜丝进行腌制,等锅里的水沸腾后,把鱼放到蒸锅上,关盖大火蒸八分钟,焖两分钟。

      打开盖子后,在鱼身上放切好的绿葱丝和红椒丝,淋上热油,发出‘刺啦’一声响,这样做出的鱼肉又鲜又嫩,就连叶流苏这样不爱吃鱼的人都连着吃了好几口。

      叶福珍没吃几口,就回房间里待着去了,赵春秀看她离开的背影,皱眉,“大过年的,去了趟徐家,怎么跟魂儿被抽走了似的?”

      叶流苏手中的筷子停了下,她犹豫自己该不该把阿珍姐和徐岚的对话告诉大家。

      叶福顺看见了叶流苏的动作,很快就收回目光,装作什么也没看见。

      赵春秀累了一天,胃口格外好,大口扒饭,大口吃肉。

      叶水根拿了一小壶酒,先倒了一杯敬神,“感谢妈祖娘娘,这一年我们一家人平平安安,没生病,没挨饿,阿顺去年还考上了大学,阿珍今年眼看着也能赚钱了,日子越过越好,越过越好啦!多亏您老人家保佑!”

      叶水根自己也喝了一杯,他平时不爱说话,酒意上头时,倒像打开了话匣子,“橡胶园的头家真的没话说,过年的工钱一分不少,全发下来了。我听工友说其他厂子的人过年没发工钱,一家人钱袋紧紧巴巴,年都没过好!”

      他双手合十,再次虔诚道,“请妈祖娘娘保佑头家的生意昌隆,让我能在橡胶园长长久久地干下去!”

      赵春秀摇着蒲扇,笑着看他。

      吃完饭,天已经彻底黑下来了。

      夜晚凉风习习,白天忙了一天,到了晚上,一家人都没有什么事做。

      赵春秀拿刀,沿着榴莲裂开的缝,撬开厚实的榴莲壳,用力一掰,金黄饱满的果肉便露了出来,挤挤挨挨,一房贴着一房,香气泄出老远。

      “这榴莲肉可真满!”赵春秀小心地掏出一房榴莲肉,递给叶流苏,“流苏,快尝尝!”

      这个榴莲很贵的,叶流苏摆手,说自己吃过饭了,吃不下榴莲肉了。

      赵春兰笑,“你放心,吃这个不占肚子的!来一块吧!”

      她诚心要给,叶流苏只得赶紧双手接过榴莲肉。

      真的是好大一块啊!

      叶流苏轻轻一捏,就感受到熟透的榴莲果肉凹陷下去,仔细嗅闻,发现果香中,似乎还带着一丝奶香。

      她在北平的时候,其实也在高档水果店里见过榴莲。

      叶流苏听店员说过,这些榴莲是从南洋运来的,刚摘下树的时候只有七八分熟,在海上漂了十多天才能运到内陆地区。

      如此大的人力物力,导致一颗榴莲就要二十几个银元,叶流苏的父母都是大学里的老师,工资不低,按理说,她家可以负担得起一颗榴莲,但叶家父母宁可把钱省下来,资助学生,或是买些海外书籍,增长见识。

      叶流苏的父亲喜欢吃甜食,买过一些榴莲饼和榴莲糖尝鲜,可吃过几次就作罢了,说是糖味太重,不新鲜。

      叶流苏也跟着吃过那些糕点糖果,也觉得味道一般。她可以接受榴莲的味道,但不会想着再买榴莲味的糕饼果子。

      但今天,叶流苏第一次吃新鲜榴莲,就被榴莲绵软细腻的口感惊到了!

      新鲜的榴莲肉香甜绵软如凝膏一般,却又奶香味十足。

      叶流苏觉得,如果父亲还在,他一定会喜欢吃榴莲肉。

      赵春秀看叶流苏喜欢吃,又递给她一大块,“我刚吃这个的时候,闻不惯榴莲的味道,不肯吃,后来被你阿珍姐逼着尝了一口,却觉得越嚼越香,爱的不得了!”

      叶流苏吃完两大块榴莲肉,无论如何也吃不下任何东西了,她洗了手,忽然发现阿顺哥走到她身边。

      “流苏,一起出去散散步吗?”叶福顺摸了摸鼻子,他显然不善于和女孩子交流,话说得很生硬。

      叶流苏犹豫了下,看向秀婶。

      赵春秀察觉到她的目光,笑着道,“想去就去嘛,让阿顺带你去水边溜达溜达,那里没准有人放烟花呢。”

      烟花啊……她好久没看过烟花了。

      不过水边蚊虫很多,叶流苏指了指自己的房间,“那我上楼去拿件外衣。”

      “阿顺,你也去穿,我给你们弄点香茅汁,这东西最驱蚊了!蚊子见了都要绕道走的。”赵春秀去厨房拿香茅。

      家里正好有新鲜的香茅,是叶流苏和叶福珍早上去巴刹集市新买的,枝叶翠绿绿的,赵春秀取脆脆的茎和嫩叶子,放在石臼子里,加入少量清水,捣成汁。

      她用纱布把香茅汁滤出来,倒在一个陶瓷小罐子里。

      赵春秀端着罐子从厨房里出来,就看见流苏和阿顺已经穿好外衣,乖乖地站在院子里等她。

      “到外面去,要去人多的地方,不要总是挑一些荒僻小路走,安全最要紧!”她将香茅汁抹在叶流苏的脖颈处等裸露在外的皮肤上。

      叶福顺站在一边,拿着小罐子,自己给自己抹香茅汁。

      “秀婶,香茅汁闻着好像柠檬的味道啊!”叶流苏的鼻尖充斥着柠檬的味道,仔细去辨别,又嗅到一丝丝劲凉的青草香。

      赵春秀给叶流苏抹完,又给叶福顺抹,“香茅草在这边又叫柠檬草啦!就是因为香茅的味道和柠檬的味道很像。”

      叶福顺过了年十九岁,这个年纪的男孩已经长得很高,此时低着头,赵春秀往他脸上抹香茅汁。

      他长得这么高,却在相对瘦小的赵春秀手下,任由她捏圆揉扁,看得人心里软软酸酸的。

      “好啦,抹完了,你们去吧!”赵春秀一巴掌拍在叶福顺的后背。

      叶福顺被拍得一个踉跄,赵春秀收回手,忍不住嘟囔道,“一推就倒……阿顺不要只顾着读书,平时也要多干活,锻炼身体,男人太瘦弱了,可不好!”

      平心而论,叶福顺虽然算不上强壮,但也并不瘦弱。

      他之所以差点被拍倒,完全是因为赵春秀干惯了力气活,手上力道太大。

      面对妈妈倒打一耙的指责,叶福顺没做任何辩解,只是默默把眼镜扶好。

      从明面上看,叶福珍的脾气是家里最不好的,娇气又爱吵闹,特别躲懒,但叶福顺看得很清楚,阿珍的脾气完全是被妈妈惯养出来的。某种程度上,阿珍和妈妈性格一致,两个人都不爱把所有事憋在心里。

      信奉的准则都是与其消耗自己,不如责怪别人。

      所以,这样万事都看得开的阿珍,为什么从徐家回来之后,年夜饭没有胃口吃,连话也不爱说了?

      叶福顺这个做哥哥的想不明白。

      *

      马来亚的夜晚,风很柔,带着湿润的水汽。

      河边种了很多棵椰树,枝叶茂密,散发着浓浓的椰子清香。

      叶流苏和叶福顺并肩走着,一路上看到不少小孩子笑着,闹着,跑着。

      有的小孩子拿的是砂炮,小小一粒儿,往地上一摔,发出‘嘣’的一声巨响,有的小孩子手里拿着兰花条,点燃后,烟花的顶端,喷出一股股金色的火星,还有的小孩子在玩窜天猴,烟花插进泥土里,点燃后,一群小孩子瞬间作鸟兽散,不一会儿,烟花发出急促的一声响,窜到天上,化作漫天星雨。

      叶流苏看的很认真,她不是没有见过烟花,她只是喜欢这种安宁和平的感觉。

      叶福顺穿过人群,带她走到了一棵大榕树下,榕树枝干虬结,直挺挺地裸露在外面,简直像一个天然的大藤椅。

      “流苏,你很喜欢烟花吗?”叶福顺问。

      “嗯……谈不上喜欢,我只是单纯觉得烟花很美。”

      于是叶福顺闭上嘴,又跟着看了一会儿烟花。

      他这个反应,让叶流苏忍不住嘴角上翘,她放弃逗弄老实人,“阿顺哥,你是想问阿珍姐的事吧?”

      叶福顺,“……”

      原来你早就知道了?

      “阿顺哥,你虽然话很少,但是对阿珍姐的事情却很上心,这是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的事啊。”叶流苏叹息。

      “所以说,你和阿珍在徐家是知道了什么不好的消息吗?”叶福顺说。

      不然,阿珍怎么会忽然情绪低落成那个样子?

      “应该不算是不好的消息吧,”叶流苏回忆起白天她们说的话,很肯定地告诉叶福顺,“徐岚告诉阿珍姐,她要听从家里的话,嫁给当地的名门望族了。”

      徐岚,要嫁人了。

      “原来如此。”叶福顺似有所悟地点点头。

      难怪阿珍会如此消沉,原来是唯一的挚友要嫁人了。

      “什么原来如此?阿顺哥,你明白什么了?”叶流苏不明所以。

      叶福顺伸出一只手,点了点从眼前飞过去的萤火虫,“阿珍和徐岚从小学开始就是好朋友,阿珍自小脾气火爆,嫉恶如仇,徐岚温柔恬静,是个性子很软和的女孩,她那样的性格在孩子中是很容易受到欺负的,是阿珍保护了她,两个人自然而然就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就算后来阿珍中途离开学校,她们的友谊也保留了下来。”

      “仔细算下来,她们认识该有十多年了。”叶福顺觉得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徐岚居然要嫁人了。

      叶流苏跟着安静下来,原来是这样啊。

      对于阿珍姐来说,这的确是很令人难以接受的事。

      *

      浅淡的月光透过窗帘,轻轻打在叶福珍身上。

      她已经在床上躺了很久,可仍旧没有困意。

      白天的对话,在她脑海中一遍遍闪现。

      徐岚微笑着对她说,“我要结婚了。”

      “……和谁?”叶福珍的声音不知为何有些颤抖,徐岚是个温柔恬静的女孩,任何秘密都会和他分享,如果徐岚有了恋人,叶福珍不可能不知道。

      “他……比我大十岁,家境殷实,妈妈说我嫁过去会过的很好。”徐岚的语气很轻,像是在自己劝说自己认命。

      “……”

      叶福珍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知道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这桩婚事是很好的姻缘,可是,可是不该这样啊!

      徐岚高中毕业,她应当和流苏一样上大学!

      她喜欢绘画,她的画总有种说不出的灵性,她才十八岁,她应当有很广阔的未来,她应当是自由的飞鸟,可以飞到很高很远的地方。

      在叶福珍心里,徐岚应当在人群里闪闪发光,而不是嫁给一个她不认识的,比她大十岁的男人。

      叶福珍希望这是徐岚的一场玩笑,可她知道,这不是。

      ‘咚咚咚!’赵春秀拍了几下门,“阿珍啊!起来吃点饭吧,我给你留了榴莲和你最喜欢的蜜汁猪肉脯,你起来吃点吧!”

      叶福珍在床上翻了个身,声音有气无力,“妈,我没胃口,你让我一个人呆一会儿吧。”

      赵春秀又劝了一会儿,看劝不动,端着盘子下楼去了,正撞上从外面回来的叶流苏和叶福顺。

      叶福顺看见赵春秀手里的盘子满满的,像是没被动过,“阿珍还是吃不下东西?”

      赵春秀叹了口气,“这孩子不知怎么了?人怎么能不吃饭呢?”

      “徐岚要嫁人了,她一时间接受不了了,不吃就不吃吧。”叶福顺接过盘子,跟着赵春秀走远了。

      叶流苏自己回房,屋子里一片漆黑,她默默点燃了一盏小油灯。

      外面时不时有绚烂的烟火绽放在半空中,屋子里却很安静,只剩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显得格外寂寥。

      她在屋子里坐了一会,走到自己的皮箱边上,摸索了片刻,拿出一只精致玲珑的银色怀表。

      叶流苏把手表取出来,细细摸挲后盖的纹路,她都不用看,便知道这纹路代表着什么。

      椿萱寄意,佑女平安。

      这是她考上大学时,爸爸妈妈送给她的礼物。

      这是属于她的,独一无二的爱。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章 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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