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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幼稚鬼与木头人(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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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雾还未散尽,傅煜晨已经蹲在集市最繁华的十字路口观察了近一个时辰。
他的后背紧贴着墙角,呼吸轻得几乎听不见。这是他在贫民窟生活九年来学会的第一课——存在感越低,活得越久。初春的风还带着寒意,吹过他破烂衣衫下的伤口,结痂的地方又痒又疼。
“新鲜的河鱼!快来看看,今早才捞的,保证新鲜!”
“上好的绸缎,夫人来看看!”
“糖人儿,好吃的糖人儿!”
叫卖声此起彼伏,傅煜晨充耳不闻。他的眼睛像刀子一样刮过每个路人的衣着、配饰和行走姿态。忽然,他的瞳孔微微收缩——一队人马正从东街缓缓而来。
为首的男子约莫四十岁,身着靛青色锦缎长袍,腰间悬着一枚白玉佩,在晨光下泛着温润的光。身后跟着四个家丁打扮的壮汉,警惕地环视四周。傅煜晨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这种人物通常最难下手,但一旦得手,足够他逍遥半年。
“温老爷,您要的上好云纹锦到了,特意给您留着呢!”布庄老板早已迎到街心,腰弯得几乎对折。
傅煜晨眯起眼睛。温家——城里最显赫的家族之一,据说连县太爷都要让他们三分。他调整了一下蹲姿,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藏在袖中的小刀。风险太大,但值得一试。
温老爷在布庄前停下,家丁们立刻围成半圆守在四周。傅煜晨注意到其中一个家丁的站位有个死角——那人左腿似乎不太灵便,重心总是偏向右侧。他无声地笑了笑,从墙角阴影处滑出,像条蛇一样贴着摊位边缘移动。
“这批料子柔软透气,最适合做夏衣了。听说府上小姐快过生辰了?”布庄老板谄媚的声音飘进傅煜晨耳朵。
温老爷的声音温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包起来吧,睿诗喜欢天青色。”
傅煜晨已经移动到最佳位置。温老爷正专注地检查布料质地,右手随意地搭在腰间——那枚白玉佩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晃动。傅煜晨屏住呼吸,计算着距离和时机。三、二、一——
“抓小偷!”
一声尖叫划破空气。傅煜晨的手刚触到玉佩,就感到后领一紧,整个人被拎了起来。他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有个蠢货在他行动的同时也盯上了温家,却笨手笨脚被发现了。而现在,所有家丁的注意力都被吸引过来。
“这小畜生是一伙的!”腿脚不便的那个家丁吼道,一巴掌扇在傅煜晨脸上。
傅煜晨的耳朵嗡嗡作响,嘴里泛起血腥味。他没有挣扎,也没有辩解,只是冷静地评估着局势。温老爷已经退到安全距离,玉佩安然无恙。四个家丁围了上来,街上的行人也开始聚集。
“打断他的手!看他还敢不敢偷!”
“送官府去!”
“直接打死算了,这种小杂种活着也是祸害!”
人群的喊声一浪高过一浪。傅煜晨被扔在地上,第一脚踢在肋骨上时,他闷哼一声,蜷缩起来保护要害。九年来,他挨过无数次打,知道怎么才能活下来。疼痛如潮水般一波波袭来,他却想起六岁那年,第一次偷馒头被人抓住的情景。
那时的他会哭喊求饶,会抱着打人者的腿哀求。现在的傅煜晨只是咬紧牙关,数着落在身上的拳脚。三下、五下、八下...左肋可能断了,右眼已经肿得睁不开。血从鼻腔和嘴角涌出,在地上积成暗红的小洼。
“够了。”
一个声音穿透了喧嚣。殴打突然停止,傅煜晨透过血雾看到一双一尘不染的锦靴停在他面前。他努力抬起头,对上温老爷俯视的目光——那眼神像是在看一条垂死的野狗,带着些许好奇,却没有怜悯。
“为什么偷东西?”温老爷问。
傅煜晨吐出一口血沫,咧嘴笑了:“因为饿了。”
这个回答似乎出乎温老爷意料。他蹲下身,用两根手指抬起傅煜晨的下巴:“你这小孩倒是不怕死。”
“挺怕的。”傅煜晨的呼吸带着血泡声,“但怕有用吗?”
围观的人群发出嗡嗡的议论声。温老爷盯着傅煜晨看了许久,忽然松开手,站起身对家丁说:“带他回去,洗干净,请大夫看看。”
家丁们面面相觑,但不敢违抗。傅煜晨被粗暴地拎起来时,听到布庄老板小声问:“温老爷,这种贱民...?*
温老爷已经转身走向马车,声音飘回来:“我女儿缺个贴身侍卫。”
傅煜晨被扔进一辆散发着干草味的板车,随着颠簸渐渐失去意识。昏迷前最后一个念头是:这世上果然没有白得的善心。
当傅煜晨再次醒来时,首先感受到的是身下柔软的床铺。他猛地坐起,随即因肋骨的剧痛弯下腰。环顾四周,这是一间简陋但干净的小屋,墙上挂着几件粗布衣裳,桌上摆着水和食物。
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驼背老仆端着药碗走进来:“醒了?把药喝了。”
傅煜晨没动,眼睛紧盯着老仆腰间的钥匙串。老仆似乎看出他的想法,嗤笑一声:“别打歪主意,外面有八个护院,个个能徒手打死一头牛。”
“这是哪?”傅煜晨的声音嘶哑得不像自己的。
“温府后院的杂役房。”老仆放下药碗,“你走大运了,老爷居然把你这种野崽子带回来。”
傅煜晨端起药碗一饮而尽,苦得他整张脸都皱起来。老仆满意地点点头,扔给他一套衣服:“换上,老爷要见你。”
新衣服是粗糙的灰褐色麻布,但干净完整,没有补丁也没有虱子。傅煜晨穿上时,手指有些不听使唤——他已经太久没碰过新衣服了。
老仆领着他穿过曲折的回廊,傅煜晨的眼睛不断扫视着周围的环境:高大的围墙,巡逻的护院,偶尔走过的丫鬟...逃跑几乎不可能。他们最终停在一间书房前,老仆敲了敲门:“老爷,人带来了。”
“进来。”
温老爷坐在一张红木书案后,正在批阅账本。见他们进来,放下毛笔,对老仆挥了挥手。门关上后,书房里只剩下两个人。傅煜晨站着没动,目光落在温老爷腰间——那枚白玉佩依然在那里。
“知道为什么带你回来吗?”温老爷问。
傅煜晨耸耸肩,扯到伤口时微微皱眉:“需要我杀人还是放火?”
这句话让温老爷挑了挑眉。他站起身,绕到傅煜晨面前,突然伸手按在他受伤的肋骨上。剧痛让傅煜晨眼前发黑,但他咬紧牙关没出声。
“有意思。”温老爷松开手,“我女儿需要一个贴身侍卫,要够狠,够忠诚。”
傅煜晨舔了舔嘴唇上的血痂:“忠诚很贵。”
温老爷笑了,从抽屉里取出一个小布袋扔在桌上,银两碰撞发出悦耳的声响:“每月二两银子,包吃住。但是,记住一点--你的命从此是温家的。”
傅煜晨盯着那个钱袋,想起破庙里那些饥寒交迫的夜晚,想起集市上围观他挨打的人群,想起那只被他放走的老鼠。在这世上,要么被人踩在脚下,要么踩在别人头上。
“成交。”他说。
温老爷似乎早料到这个回答,拍了拍手。老仆推门进来:“带他去见小姐。”
走在另一条回廊上时,傅煜晨突然问:“为什么选我?”
老仆头也不回:“老爷说,看你的眼睛就知道,你是个能把人命当草芥的主儿。”顿了顿,又补充道,“正适合保护小姐。”
傅煜晨摸了摸藏在袖中的小刀——居然没人搜他的身。他无声地笑了。温老爷说得对,他确实能把人命当草芥。不过现在,他的命暂时属于温家了。
至于以后...傅煜晨望向回廊尽头那扇雕花木门,那里传来少女清脆的笑声。在这世上,蝼蚁也有蝼蚁的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