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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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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斯住在法租界的小洋楼二层,木质百叶窗推开时,能听见旁边的梧桐叶摩挲的沙沙声。春日的新芽正从赭色枝桠间迸发,像无数攥紧的翡翠拳头,慢慢舒展成烟霭般的嫩绿。
房东是个很有腔调的小老太太,姓崔。以前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去做了大学英语老师,终生未婚。
她的客厅里陈列着英式骨瓷茶具与民国时期的月份牌年画。喜欢文艺,老唱机每隔三日便要上弦,留声机的唱针划过黑胶唱片,总会在《夜上海》的旋律里扬起细小的尘埃。
丹尼斯和在波士顿一样坚持晨跑。
早晨天光乍亮时起,上海已经醒了,自行车叮铃铃地驶过。崔太太总会邀请他一起吃“好切的不得了”的紫菜虾米小馄饨,但丹尼斯对虾过敏,只好礼貌拒绝。
跑过弄堂小巷,书店的油墨气息里混着街坊伸出杆子晾衣的皂香,还有弄堂深处飘来的粢饭团香气,金黄的油花在铁锅里滋滋作响,摊主正用竹片将糯米压成圆饼,裹入油条和榨菜。
有次他还看见崔太太蹲在巷口,用搪瓷碗喂只三花猫,吴语呢喃里混着英文单词:“咪咪乖,fish ball好吃伐?”那猫脖颈上系着红绳,据说是弄堂里的 “流浪皇后”,崔太太叫它 “黛西”,说这名字和她年轻时看过的好莱坞电影女主角一样优雅。
弄堂街巷这些细碎的市井声响,竟似织成了一张温柔的网。丹尼斯渐渐习惯用房东太太收藏的雕花瓷杯喝茉莉花茶,也逐渐适应这样的生活。
偶尔,坐在阳台喝茶晒太阳时候,他也会想,为什么会决定答应赵老师的邀请来中国当讲师呢?之前的人生里,丹尼斯从未想过自己会和大洋彼岸的国家有联系。
赵老师向他介绍孟茜时,孟茜抬头对他微笑的场景,总会浮现在他脑海里。
记得那天,她的唇角扬起恰到好处的弧度,仿佛早就算计好了这个角度能让梨涡在腮边若隐若现。他听见自己的心跳错了一拍。
崔太太虽是个新女性,却仍保留着拜观音的传统。每天清晨,她都会在雕花木质佛龛前点燃檀香,袅袅青烟缠绕着她银白的卷发,在晨光中勾勒出模糊的轮廓。
丹尼斯每次看她在瓷像面前念念有词,让他想起母亲在波士顿家中餐前捏着十字架祷告的模样。他恍惚间,又闪过和孟茜握手时的场景,她的腕骨像极了古董柜里那尊白瓷观音。
日子平淡的过着。孟茜固定练琴时间是在每周一、三、五的下午,周二和周四她要和卢照影去公园散步,或去逛南京东路的百货商店。
孟茜通常只是看着,不买。琳琅满目,看,也足够让人心满意足。卢照影不解,美丽的东西自己得到了才是最好的,光看有什么意思呢?
孟茜笑着不回话。那些缀着莱茵石的胸针、丝光绸的旗袍、亦或大光明电影院外墙上挂着的时髦女郎海报,她喜欢欣赏上海的珠光宝气。但这一切,她只要隔着玻璃罩往里望着就行。如果是自己的,偏爱简单的素色,例如靛蓝,柳青或月白色。
太张扬不是她的风格。
因此,孟茜二胡拉得在系里是数一数二的,再加上相貌好,算得上是个风云人物。常有男生提着吃食或鲜花在学生宿舍楼下等她,她都让卢照影借口说她不在,其实是偷偷从后门溜走。提着琴箱找个偏僻的教室练琴。
是日周三,下午,天气有些闷热,孟茜照例来教室练琴。兴许是天气热,练了一会,琴弦有点涩。从琴箱里掏出一支铅笔、一瓶核桃油和一块布,琴箱是父亲留下的老物件,深棕色的皮革上看得出有岁月的磨损,被精心保养的很好。据说是父亲年轻时走街串巷卖艺时留下的。
孟茜先是用笔把散发绕成发髻,她小心翼翼地将油滴在软布上,一点一点、轻轻地擦拭琴弦。
丹尼斯本来从教师办公室和赵老师聊完后,打算直接回家,鬼使神差在校园里逛了起来。
经过一栋爬满爬山虎的教学楼时,一缕悠扬的琴音如清泉般流淌出来。他闻声寻路,一直跟到门前几步,戛然而止。丹尼斯犹豫要不要去认识这位乐手,又怕打扰人家,几番纠结之下还是敲开了门。
“笃笃——”
孟茜一手拿布,一手抱着琴扭头看向门口,眉头紧蹙,心里带有几丝不悦,正想张口驳走这位“不速之客”。逆着光看不真切,葱白的手遮在眼前,才看清是丹尼斯。紧绷的神经下意识松弛下来,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琴筒上的蟒皮纹路。
“孟茜?”丹尼斯的中文发音怪腔怪调,又有点上海口音,也许是向赵老师学来的。
孟茜心里不觉发笑,牙齿轻咬口腔侧壁,憋住了。用英语回答,“丹尼斯,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我跟着音乐声找来的,想认识一下这位乐手。没想到是你。我有打扰到你吗?”
孟茜点点头。丹尼斯顿时不知所措起来,“那我先走了,抱歉。”
丹尼斯转身要走。
孟茜突然叫住他,“丹尼斯!”
丹尼斯看着孟茜。
“留下吧,我拉刚练的曲子给你听听。”话出口才觉不妥,孟茜又替自己找补一句,“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好。”
丹尼斯坐在孟茜旁边两掌远的距离。孟茜能闻到他身上若有似无的柑橘味香水。
收好核桃油,孟茜调弓。乐声从弓弦里一泻而出。
丹尼斯认出来这是《梁祝》,崔太太除了《夜上海》,其次最常听这个。当乐声行进到 “楼台会” 段落,孟茜的滑揉技法让琴弦发出哽咽般的颤音。
丹尼斯突然想起崔太太说过的话:"老派女子拉二胡,揉弦要像揉碎了心。" 他看见孟茜的睫毛在眼下投出蝶翼般的阴影,喉结无意识地动了动。
穿堂风吹进教室里,孟茜的月牙白旗袍被吹得鼓胀,白手臂在日光里晃得人头晕。
丹尼斯的金发乱飞,心也乱飞。
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在地面交织成缠绵的曲线。
乐声渐止。
“怎么样?”孟茜转头看向丹尼斯轻声问道。目光中带着一丝自己都没觉察到的期待。
丹尼斯这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的掌心已沁出细汗。终于开口,“很美”。
孟茜笑了,“就这点评价?”
“我想不到要说什么了。”
“你之前有听过吗?这首曲子。”
“我的房东太太很喜欢这首,几乎每天都听。她说这是一对情侣为爱赴死,最后化成蝴蝶的故事在美国也有类似的故事,罗密欧与朱丽叶。准确来说是英国的。不过结局更悲伤,没有蝴蝶……” 他突然停住,觉得用 “悲伤” 形容《梁祝》并不准确。“不对,《梁祝》不是悲伤的,它更……”
过了许久,丹尼斯也没能想出一个更好的形容词来描绘他的感受,泄气地说,“抱歉,我突然找不出能确切形容它的词句。”
孟茜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手指轻轻地在弦上摩挲。这是她思考时的一个小习惯。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孟茜突然开心地笑起来,迫不及待地摆好架势,重新再练一遍。
音乐里包含的情感是人类共通的东西。孟茜新拉的这一遍,丹尼斯即使不懂二胡,也能体会到她更近了一步,对音乐的把控和理解更深了一层。梁山伯与祝英台间的凄美多了一丝坚定与希望。
这时丹尼斯才深刻理解了赵老师为何说孟茜的乐感和对音乐的理解能力是这批学生中顶尖的存在。短短十几分钟,就能领悟到新的境界。
丹尼斯甚至认为,孟茜的天赋不输他乐团中任何一人,如果再给她更多时间去成长,会成为大师级的人物。毕竟对音乐的理解力和共情力是天赋。光靠努力练习,能够成为顶尖的乐手。但是只有与音乐共感的人,才能成为大师。
曲毕。
孟茜满心欢喜地看着丹尼斯,“怎么样?”
“特别好。我能感受到你对音乐的理解更深了一层。”丹尼斯毫不吝啬地给出夸奖。
孟茜的梨涡又出现在颊边。
“你刚刚说的话启发了我。罗密欧与朱丽叶没有化蝶,莎士比亚没有给他们来世的希望。尽管都是表达为爱赴死的故事,莎士比亚比较现实和直接,《梁祝》就更加委婉柔和,作者对他们带有悲悯。”
丹尼斯想起,黛西在吃到崔太太做的小炸鱼时,也是这样一副眯起眼睛餍足的神情,然后躺倒在崔太太脚边,任人抚摸。
丹尼斯这么想着,也这么干了。
回过神来,手已经放在孟茜发顶。
孟茜也愣住,瞪大眼睛,呆呆地看着丹尼斯。
“对不起。”丹尼斯尴尬地收回手,不好意思地说。
“没关系。”
孟茜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两个人的脑回路都像断了电,直到孟茜慌乱地收拾好琴箱准备离开,才接上线路。
“你……你下周还会来吗?”丹尼斯问道。
“来,这里是我秘密练琴的地方。”
“抱歉,我不知道。擅自闯入你的...秘密基地。”
“没事。”
“那……下周我还能来吗?如果不打扰的话 ——”
孟茜别过眼神,没说话,手攥紧背带。丹尼斯以为这是孟茜拒绝的意思,正想说别为难,可以直接拒绝。
孟茜经过他身边,一句话随风飘过来,丹尼斯没听清。
“什么?”
“我说可以!”孟茜提高音量扭头对他说。
“好!”丹尼斯开心地朝她挥手,“拜拜,下周见。”
孟茜也似被他感染,抬起手回应。
转过身,嘟囔一句,“要我说这么清楚。真笨。”
嘴角带着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