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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加上微信,林豫冬致力于每日早晚安问好。除此之外,一有空隙时间就给程洛发微信,主打一个无话尬聊。
起初的开场白都是‘你在干嘛’,程洛最最讨厌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她不喜欢别人窥探她的生活。所以,她从不回复这句话。
‘你在干嘛’这四个字,其实蕴含着林豫冬想念程洛却不敢言明的忐忑心情。无法言明,只好鼓起勇气问出一句不相干的话,并不是真的想知道程洛在干嘛。
程洛没谈过恋爱,所以体会不到这种心情。
询问过几次无果后,林豫冬很快学乖,变成告诉程洛他在干嘛。总之意图一致,不外乎告诉程洛他在想她罢了。事无巨细,大到社会新闻动态,小到每日在公司吃了什么、同事之间发生什么趣事都要与她分享。
程洛心情好时偶尔会回复一两句,心情一般时则直接无视。但林豫冬好似不在乎她回不回复,一会儿蹦出一个新话题。
风平浪静的两周转瞬即逝,很快来到林豫冬首次登台的日子。
程洛提前预订了一个视线最佳的位置,却带着宋楚恬到滨江大道上悠哉悠哉逛了两圈,直到宋楚恬三催四催才开始往回走。
对于林豫冬的演出,她心中并非毫无期待,毕竟是花了钱的买卖!
前几日韵书找她商谈过林豫冬的工资问题,她赌林豫冬熬不过两个月,所以没将他纳入正式员工当中。
她想不明白留在酒馆对他来说有什么好处,每天在公司搬完砖,下班之后要记谱,周末还跟得乐队合奏,忙到脚不沾地。即便身处同一空间,他每天也见不了她几面。
平心而论,换作她,再怎么喜欢一个人也不会如此。
拒绝的话她已然说得足够清楚,也很好地把握着分寸感,再说无益。加之她本身是个爱唱反调的人,经验告诉她置之不理是最佳的处理方式,所以打算静待林豫冬撞了南墙之后回头。
当然,如果林豫冬最后依旧选择留下,她不介意由自己发工资。
回到酒馆,台下已坐满了人。宋楚恬率先看到熟面孔,欣喜道:“师兄,你今天也过来捧场啊!”
未待高翔开口,程洛已经猜出他是何人。虽然素未谋面,但宋楚恬形容得极其到位,戴着方框眼镜,圆滚滚的铁憨憨。
“甜甜,今天是我儿子首秀,怎么可能不来。”一看见程洛,高翔脸上笑容更盛,带着几分腼腆:“校花好呀!”
程洛想起尚未当面道谢,于是回道:“师兄,上次的事情谢谢你,以后常来,给你打五折。”
“这么说我可不客气啦,要不是前段时间外派,我早来了。”
程洛听见旁边有人在给林豫冬助威打气,于是问道:“那几个也是我们学校的?”
高翔笑道:“不是,我儿子公司同事,专程来给他捧场的。”
程洛莫名觉得林豫冬人缘尚可,起码跟她有得一拼。
宋楚恬一心惦记演出,顾不上寒暄,拉起程洛离开:“师兄,我们先过去啦!”
两人半天找不到空位,殊不知董菲早已坐在她们预订的位置上。最后在服务生的引导下才找到座位,董菲抱怨两人姗姗来迟:“你们怎么才来,差点就错过了冬哥的首秀。”
程洛听出了端倪,居然不是喊师兄,他们关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亲近?正要问话,台上灯光亮起,她拉着宋楚恬不慌不忙坐下:“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刚刚好!”
乐队演出时间是八点到十点半,现在已然八点十五分。
林豫冬拿起话筒试音,而后介绍道:“各位晚上好,在场如果有老朋友的话应该清楚,乐队的鼓手夏添上礼拜退出了,我是接替他的新鼓手冬天。
为了照顾第一次来的朋友,容我简单介绍一下‘狼来了’乐队的几位成员。首先是乐队主唱兼吉他手小羊,键盘手石头,贝斯手三土,欢迎各位多多捧场。”
林豫冬即兴敲了一段鼓,石头很快合了上去。
程洛盯着林豫冬若有所思,怀疑他是不是在她面前说话装磕巴。
台上响起一阵欢呼声,林豫冬摆摆手,一脸嘚瑟:“低调低调。话不多说,下面进入正题,带来今天的第一首歌。单向乐队的What makes you beautiful,送给我们慧眼识珠的老板。”
中控台的白启将灯光全部打到程洛身上,她不想起身,只抬手向四周致意。
歌曲的鼓点十分突出,第一小节结束已成功带动了现场的气氛。
然而,程洛不知不觉中被主唱小羊所吸引,眉眼瞬间变得轻柔许多。她整个人放松地靠在椅背上跟着节奏抖脚,将林豫冬彻底抛诸脑后。
少年音清澈,不可否认,她有那么一瞬的心动。心头有点惊喜又有点恍惚,像是喝了一口冷冻的桃子味汽水,既舒爽,又恰到好处地对上她的胃口。
主唱无疑是乐队的灵魂人物,场下所有人的目光自然而然地聚焦到他一个人身上。直到歌曲结束程洛才想起角落里的林豫冬,她多少有几分无奈,他还在看她,只看着她!
极致的笑颜,始终追随的眼神,眼中明晃晃的爱意……
中场休息,林豫冬第一时间跑下台,来到程洛桌前问道:“我表现还可以吗?跟夏添比怎么样?”
眯着眼的柴犬在等待表扬!
“还有努力的空间。”程洛一脸尴尬,她很想中肯地给出评价,可刚刚光顾着看小羊了,没仔细留意他的表现。
就算刚刚仔细留意过,她也很难做出比较,因为夏添的水平她同样不清楚。
细细想来,鼓手多少有点吃亏,既没有和声,也没什么出彩的表现机会,只能稳固乐队的大后方,默默付出。
林豫冬倒不气馁,紧握拳头为自己打气:“会的。”
一旁的宋楚恬和董菲齐齐竖起大拇指冲他一顿夸耀,显得程洛在一旁有些多余。
新鲜血液的注入使得现场氛围比平日更好,而且林豫冬带了一大班同事过来捧场,妥妥带动消费。程洛重新想了一个评价:五千块钱花得值!
凌晨两点半,酒馆提前打烊,程洛起身准备回家。林豫冬不知从哪冒了出来:“我送你!”
“你还没睡?”看他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程洛说不准他是没睡还是刚醒。
“送完你再睡。”
她十分好奇他到底怎么算准的时间,每次只要白启不在,他必定会在她准备离开的时候现身。
西町到忠义路这段夜路,也不晓得是不是真的不安全,但他从没让她一个人走过。打到车便一起坐车,打不到车便一起走回去,不容许她拒绝。
三月的天夜里依旧寒凉,林豫冬从兜里掏出一个暖宝宝递给程洛。
程洛没有第一时间伸手,她想拿,又有点不想拿。其实身上不冷,只是手心总是冰冰凉凉的,这点她没跟任何人说过。
林豫冬似是摸清了程洛的套路,极有耐心地等待着,一直等到程洛接过手。
握着暖宝宝程洛稍微舒服了些,二十几分钟的路程,一句话不说的话似乎有点尴尬……
她主动问道:“你手上现在怎么不戴那串珠子了?”
“珠子?”林豫冬愣了一瞬才反应过来:“哦,沉香怕酒精,在酒馆我都会摘下来。”
“这么麻烦。”
“一开始的时候我也嫌麻烦,但我小叔说沉香手串安神,戴了之后睡眠确实好了许多。”
程洛若有所思:“安神,对所有人都管用吗?”
林豫冬一听两眼放光:“我送一串给你吧,你试一段时间就知道有没有效果。”
程洛婉拒:“不用了,随口问问而已。”
“没事,我叔叔正好在卖,很方便的。不懂行的人去外面买贵不说,还容易买到假的沉香。”
程洛脚下生风,走得飞快。她现在觉得不说话也挺好的,管他尴不尴尬,反正她不尴尬。
林豫冬懊恼不已,程洛果然不喜欢太过热情的人。可难得见程洛有感兴趣的东西,所以手串他铁了心要送,现下只苦恼怎么送才能显得自然些。
尚有几米远,林豫冬已然发现院中的樱花树盛开了大半,兴奋地将这个消息分享给程洛:“你快看,樱花开了。”
“这是我家,我能不知道花开了!”相较于林豫冬的兴奋,程洛略显淡定。毕竟从小看到大,而且白天出门时已经看见了。
程洛答应了林豫冬的拍照要求,破例允许他进入院子。
因风大,洁白的花瓣在草地上铺出了一层薄薄的花毯,一边炽烈绽放,一边零落凋谢。花瓣轻轻摇曳,落在程洛发梢,肌肤似雪,说不清是景美还是人美。她站在树下,像是春天最温柔的一笔。
这一瞬间,林豫冬整个魂儿都被勾了去。原来,人真的会因为同一个人反复心动!
同一株樱花树下,两人的心境有着天和地的差别。一个眼中只有炽烈绽放,另一个眼中却只有零落凋谢。
程洛眼中的樱花树,轰轰烈烈的开场,却已伴随着结局的开始。世间繁华大抵如此,盛极必衰,往往始于最美的瞬间。
她退到一旁催促道:“快点,拍完就回去。”
林豫冬磨蹭了好一会,始终寻不到借口帮程洛拍照,悻悻退场。幸而瞥见程洛身后的一池绿水,倚着门框打趣道:“你这是什么行为艺术吗?养绿藻?”
程洛喝醉酒那次他便注意到了这个鱼池,没想到几个月过去一丝变化都没有。
程洛罕见地露出尴尬的神情:“下水口被落叶堵住了。”
“我找个时间帮你处理一下吧。”林豫冬很快又补充了一句:“给你算便宜点。”
程洛恐吓道:“里头指不定有比蜘蛛更大的生物!”
林豫冬脸色微变,但仍强装镇定:“开什么玩笑,我才不怕。而且如果现在不处理,到了夏天会滋生很多蚊虫。”
程洛不以为然,踢了踢林豫冬的脚准备关门:“生就生呗,这么多年我不一直过得好好的!”
林豫冬抵着门,咧着大牙试探道:“你想不想养鱼,这么大的鱼池不养鱼怪可惜的。”院子里看着太过荒凉,他觉得必须有些活物才行。
程洛眸底闪过一丝黯淡,抬起右侧嘴角自嘲道:“我可不想身上再背多几条鱼命。”
她也不想承认,但经她手的活物确实很难长久。徐依连在世时,水池里的锦鲤长得又大又肥。可徐依连去世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锦鲤相继死去,她宁可养着一池绿水也好过再背鱼命。
如今只余下这株樱花树,只不过它是自己拼命往深处扎根,寻到了生机,并不需要依附于她而生。
林豫冬不好再说,识趣地帮程洛将门拉上。相比于白启的应付,他每次都等在门外,直到屋子亮了灯才会放心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