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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中九口 “我只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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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梵逍回忆起他在寒州的两年岁月,大多都是在探寻萧山鱼的足迹。
应梵逍以前从未离开过京城,那是第一次来到寒州,见到萧山鱼口中他从小长大的家。
那是一幢看上去很简朴的房子,四周都被藤条编织的围栏围着,内里种植了很多花草树木,很是生机盎然,屋中摆设一应而全,却很是简朴干净。
而隔着居住的两个房间三十米之外,便是官府的义庄,里面摆放着许多无人认领的尸体,整个大院子看上去仍然很有生活气息。
应梵逍来到之时,院中已经生了杂草,但是房屋里外却很干净,看上去常有人打理,经过应梵逍的询问才得知,萧山鱼离开寒州之前便将这幢房屋卖给了接任的仵作,如今这位仵作便住在里面。
彼时正值夏至,天气炎热,哪怕是隔着三十米远,两间居住的屋子里还是闻得到些许异味,应梵逍无法想象萧山鱼从小在这样的环境中读书学习,还一步步从偏僻落后的寒州考到了繁华富贵的京城。
应梵逍继续打听,原来接任的这位仵作性情比之萧纵要懒散许多,之前萧纵在时,他不仅会自制除臭的香薰,还会在院落中种植清香的绿植。
而且萧纵为人心善,每次义庄接到无人认领的尸骨,在停灵摆放一月以后,萧纵会在后山坡给这些尸体挖一个小坑,立一个墓碑,好等日后有人搜寻之时方便找到。
不仅如此,萧纵还会将验尸所得自留一份,以供亲人寻访,据知情人说,萧纵帮助很多人找到了自己遗失在外的亲人尸骸。
应梵逍听到此处,心中才舒缓了一口气,萧纵确如萧山鱼所说,是一位很好很好的父亲,于是应梵逍去到萧纵坟前想替萧纵上一炷香,感谢这般多年来萧纵对萧山鱼的照顾。
没想到应梵逍发现在萧纵旁边还有一块墓碑,上面写的恩师风奇之墓。
应梵逍索性将两人一起祭扫了,不止于此,应梵逍亲自动手在旁边起了一个衣冠冢,并在冢上刻了“恩亲荣慎之墓”几个字。
除了杂草,烧了钱纸,点了香烛,敬了三坛酒,应梵逍才离开。
应梵逍每每游走在寒州街上时,都不自觉思量起萧山鱼会否在某年某月也曾与他走过同一条街道,见识过同样的风景,认识过同样的人,过着同样的人生。
应梵逍最喜欢的是从寒州书院到义庄的那条路,因为应梵逍无比清晰的知道,那是萧山鱼每日上下学的必经之路。
应梵逍熟悉这条路到已经将周遭的一切都深深刻在脑海中了。
应梵逍喜欢周婶家的酱肉丸子,喜欢陆三家的清汤米线,喜欢街角那一家的冰糖葫芦,喜欢学院门口那家最大的书店,喜欢九姑娘家的烧酒铺子,喜欢王婶卖的香囊,还喜欢义庄后山那棵百年古树。
那里环境清幽,留下过许多萧山鱼的痕迹,比如树干上标刻的身高齿线,埋在树下的萧山鱼写给未来的自己的话,以及一些零零碎碎的可爱摆件和珍惜读本,还有硕大树干上不慎沾染的笔墨痕迹,甚至在树冠之上,还建造了一间小小的木屋,里面的空间足够容纳一人幽思。
应梵逍时常去那间小木屋待着,虽然他到的时候木屋里面的东西都被搬空了,却可以猜出布局,比如,在小窗边摆一个小木桌,放一盏落地灯盏,在木屋最里面摆放一张小小的足够供人休憩的床铺,再放置一个小柜放些书本和笔具。
应梵逍不仅想了,他也确实买了这些东西放进去,他曾在夏夜里点灯夜读,听了一夜的蝉鸣,他也曾在寒风苦雨中在小床上安睡,任由外面风急雨骤......
应梵逍终于在这方寸之间,见识到他不曾见过的萧山鱼。
应梵逍在寒州待了大半年后,终于决定去找那位背叛了萧山鱼的告密者,或者说,那位曾经被萧山鱼视为朋友的人。
灿阳戏班依然高朋满座。
应梵逍避开人群,来到戏班的后台,应梵逍站在戏班的时候,依然会回想起当年他将自己的身体交付给无头鬼的事情,他就像一个为虎作伥的刽子手,放任无头鬼用萧山鱼最深的秘密来威胁萧山鱼,最终逼得萧山鱼和自己走向无可挽回的地步。
应梵逍心中百转千回,最终化作一声叹息。
应梵逍在后台等到了他想等的人,来人见到他时面露惊恐,甚至还被吓得往后退了一步。
应梵逍赶紧挡住了对方想要离开的退路,面上却温和模样,说道,“好久不见,林班主。”
是的,来人命叫林都,是灿阳戏班的班主。
应梵逍继承了无头鬼的记忆,知道无头鬼曾经狠狠威胁过林都,还差点对林都用刑,才终于将从荣慎那里得来的消息向林都一一验证。
应梵逍没想到过了这么些年林都还记得自己的长相,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说道,“我来找你,是想询问你关于菩晦的事情。”
林都眼中十分警惕,“我当年就已经将所知道的一切都已经告诉你了!你到底还想要知道什么!你当我傻吗?我就算在寒州这么偏僻的地方,我也知道萧山鱼如今是什么身份地位!我不知道你效忠的主子到底是谁,但是我并没有什么要补充的!我也得罪不起萧山鱼了!我这些年一直害怕他翻旧账,找人来害我!但是他没有!你知道吗!他没有派人来找过我,也没有来质问过我!就像从我的生活消失,就像原谅了我对他的背叛!我如何还能再次辜负他!我做不到,而且我当年要说的都已经说完了!”
林都显然受了刺激,朝应梵逍疯狂叫嚣着,大有一副想要与应梵逍鱼死网破的冲动。
应梵逍尝试使林都冷静下来,“你听着!我没有想再次伤害你或者菩晦的意思,我只是想更加了解他,我现在就住在寒州,你应该知晓,我要是想伤害萧山鱼,他就不会有如今的声势,我只是——”
应梵逍说着猛地顿住,而后硬着头皮说道,“我一直很喜欢他,但是他不是我能肖想的人,我所效忠的主子也早已经辞世了,我自知我配不上他,我只是想知道一些关于他的事情,与他的来历无关,我只是,太爱他了,所以想知道他的一切,仅仅是我的单相思罢了。”
许是应梵逍脸上的表情太过情真意切,叫林都探寻不出任何端倪,最终林都妥协了,他对应梵逍说道,“我和菩晦是从京城就认识的,那时,我家中很穷,家里孩子又多,我很早就出来谋生存了,直到我爹欠了巨额赌债,要卖掉孩子还钱,我终于在家里呆不下去了,所以我就跑了,成了流窜在京城街上的乞丐中的一员。”
林都的目光陷入回忆中,“说来可笑,做乞丐也是要划地盘的,我们这种年级小的孩子还要被成年的乞丐欺负,所以我们这群小的就在一起抱团,菩晦也是这样加入了我们的队伍的,那时我们一伙人,大约有二十来个吧。”
林都无奈,“呵,世道吃人,偌大的京城容不下一群几岁的小乞丐,我们就算团结在一起,也还是会被成年的乞丐欺负,甚至因为太饿了,我们就去大户人家家里偷东西,有一次,被他们府里的侍卫追,甚至对方还报了官捉我们。”
林都笑容苦涩,目光中带着几分水光,“最后菩晦提议我们离开京城,不然我们就会被官府抓进大牢里,于是我们一行二十来个人就一起离开了。最开始上路的时候,有欢喜有忐忑,有时觉得世界尽在脚下,有时又觉得天下之大无处容身,最最苦闷的时候,大概就是家家户户都团团圆圆的时候了。”
林都轻叹一口气,找到凳子坐下,还给应梵逍倒了一杯茶,“菩晦确实是一个值得爱的人,你如此迷恋他也不足为奇,我记得,那时候菩晦为了安抚我们,还给我们搞了一个团年礼。”
林都陷入回忆中,“那时候,我们很穷,也很惨,到处漂泊,以偷窃和乞讨为生,但是那时候很单纯,单纯到只需要思考这一顿吃什么和下一顿吃什么。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们真的很团结,团结得就像真的一家人一样,我从未在自己的家中感受到的关心和在乎,在我们那个小小的团队里,我感觉到了,我知道,我是有人在乎的。”
林都饮下一口热茶,“多亏了菩晦,他聪明,宽和,将我们都团结在一起,我们每个人互相依靠,互相信任,互相为对方牺牲。”
林都眼泛泪光,“无论如何,我们一群七八岁的小孩子能从京城到达千里迢迢之外的寒州,其中的艰苦是无法想象的,这中间,我们失去了很多家人,或是因病不治身亡,或是被人抓住偷盗当场打死,或是死于长途奔波,总之,无论我们选择走还是停,我们这个团队都一直在死人,就像是厄运的诅咒一样,那时不止我这样觉得,所有人都觉得,所以我们做了一个决定,离开大晏,离开这个充满了伤心和痛苦的国家,于是我们一路奔波到了寒州,呵,只是啊,人算不如天算。”
林都满腹心酸的感慨道。
应梵逍一直沉默不语,他从来不曾想过,萧山鱼当初逃离怀远侯后是如何坎坷来到寒州的,不,或许他想过,但是他觉得其中的过程没有那么辛苦,因为站在他面前的萧山鱼,永远是那般坚韧、顽强,永远一副野心勃勃的模样。
令应梵逍永远不会想到,萧山鱼也会有那般弱小可欺的时候。
应梵逍的眼眶莫名红了,他曾差点,永远不会遇到萧山鱼了。
“后来发生了什么?”应梵逍问道。
林都目光一瞬变得苍凉,“大莫人。”
林都给自己倒了杯热茶,一饮而尽,“我们出城的时候遇到大莫人突袭,我们这群人就被大莫人挟持了,用以要挟官府送他们粮食,当时,是殷家军救了我们,他们将那群大莫人打得落花流水,我就在旁边看着,痛快极了。”
林都说完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立马补救道,“那时没有人知道殷家人会谋反,我并不是在赞美殷家人的意思。”
应梵逍微微一笑,并不当一回事,他很清楚,或许只有在史书上做了错事会抹杀掉曾经的功绩,但在正在经历这个时代的人们的心中,尤其是实打实受过殷家军帮助的百姓心中,却是永远也无法抹杀掉曾经那些功绩的。
林都缓了一口气,继续说道,“我差点以为菩晦死了,因为他被大莫人砍伤了,伤在大概肩膀的位置,而且他当时趴在地上,气息奄奄的,他身下全部都是血,我吓死了,抱着菩晦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