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这章我终于能说说为什么文里约翰看起来这么乖。
第一,文章除了“你”(厄内斯特),没有其他人的心理描写。
第二,肯定有我的捏造成分,一点点狗塑。
第三,约翰年轻气盛,单纯且死脑筋(原作里约翰前期气势汹汹杀到别人门前了还选择谈判,不仅是自己有本事,还有点自傲,真认为对方会卖他面子),遇到一个能让他的枪(原作中看起来枪术比格斗术更强,当然不排除kk年纪上来的原因)频繁脱手的强者难免会引起好奇心,而且这人挺上道(枪都怼脸上了,威胁就能成事,还很地道选择出钱收买。看到他愿意收钱后,不再有杀意。看到他试探表明自己留了一手还是沉得住气,没有表露不满。),不妨试试跟他一段时间,看看他想做什么。结果约翰发现自己听话并表现出信任,厄内斯特对他真的好,表现得和他说的“我们现在是家人”一样,不知不觉有点依赖情绪产生。
第四,我认为约翰服从性很高。原作中的约翰走到哪里都有人认识他,敬畏他,这样的名声一定有积累的过程,绝不可能仅是一战成名;他原来所属黑邦就是“高桌”成员之一,身为孤儿的约翰自然而然从小就是组织成员,那他在被决定成为杀手到成名时至少有二十年的时间(原作开始为50岁左右,减去退休的5年,差不多是45岁,美国成年标准年龄是18岁)。建立规矩是为了约束,黑邦从小培育杀手而建立规矩更是为了高度服从,在长期的打压(pua)下,后移的叛逆期和服从本能在约翰成年后形成扭曲观念——听话就有糖吃,老实就有好处,倘若没有,弱肉强食。原作后期约翰对“高桌”高层以“服从”换取喘息机会,高层得寸进尺后选择杀戮来取得自己的目的算是一个表现。
第五,约翰(纯种人类)打不过身体高度变异的厄内斯特。前几章有写到厄内斯特可以徒手扯开粗麻绳,其实是非人类的表现了,在厄内斯特动点真格的时候,约翰被抓住后根本动不了(自信的约翰在感受绝对力量后就老实了)。看过if线的老大应该知道约翰多惨了(心虚目移
以上我的观点,所以文里约翰看起来乖,实际也很乖,毕竟人首先要活着才有盼头,要风光无限得跟上好老大,不过这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