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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姜云来的信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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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不知名的朋友:
接着上封信,我想继续阐述一下后来的事。
姜云去的眼泪扰乱了我的心绪,这直接导致我出门忘记看天气。
天低沉得像要马上压下来,空气闷热得不像话。离家里还有一段距离,我想我肯定少不了挨一顿浇。
在雨落下来的时候,我听见车轮与地面摩擦发出的刹车声。与此同时,一把黑伞从斜后方伸出来,稳稳地撑开,替代了倾盆而下的雨水,落在我的头顶。
是万花筒中的那个一点黑。
他的发梢已经被雨打湿,亮黑色的眼睛里映着天边最后一点细碎的光。
他就那样站在雨夜里,像散发着暖黄色光的灯塔。
我和他道谢,声若蚊蝇,也不知道他听没听见。
好在我反应还算快,迟疑了一下就接过了他手里的伞,方便他推车子。
他很轻地笑了一下。
眼见着雨越下越大,被风裹着不停地往人身上扑,即使伞足够大,我们还是被走位风骚的暴雨浇湿了衣服。这雨实在太猛烈,打伞和不打伞已经没了区别。
在雨里继续被拍打了三分钟后,他看着我湿透的校服叹了口气,拍拍车后座说:“上车,我带你。”
到旧居民楼口,我蹦进了楼道,而他掉转车头准备走。
我犹豫了一下,喊住了他。
他不明所以地回头,我说:“你进楼道等我一下。”
他没有迟疑。
这雨没有小下来的趋势,只怕是越下越大。我噔噔跑上三楼,赶紧拿了家里最大号的雨衣就又着急地跑下去。
我把雨衣递给他,我注意到他只穿了夏季的短袖校服,没有穿外套。他的衣服紧紧地贴在身上,看上去有些狼狈。
我跟他说,回家记得煮点姜汤喝,不然容易感冒。
他愣了一下,很快地说了声谢谢。
气氛有点尴尬,我只能没话找话:“你的小狗怎么样了?”
“就还是那个样子,”提起那只被他捡回来的小狗,他的眼睛渐渐有了温度:“老实说,有点笨。”
他动作很快地披上雨衣,停顿了会儿突然看向我:“……上月月考的英语卷,我还有很多题不太明白,以后可以来问你么?”
“如果你有时间的话。”他又很快地补了一句。
我说好。
他利落地向我摆摆手,我就这样看着他再次踏进无边雨幕,渐渐消失不见。
不知为何,我开始期待和他的下一次相见。
第二天我出来得很早,走近公交站台时,鬼使神差地抬头四处张望了几分钟。
我再次对上了一双黑色的眼睛。
他穿着黑色的家居服,头发被晨风吹得有点乱,手臂搭在窗边,还拿着盒牛奶,只是沉默地站在那里。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我也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我想了想,毕竟是在暴雨里过命的交情,于是伸出手远远地和他打了个招呼。
他啪的一下关上了窗户。
我:???
我茫然,我不知所措,我站在原地踌躇。
我的人际交往能力已经退化到这个地步了吗?我知道我的笑脸算不上明艳动人,但至于那么难看吗?
我呆立了一会儿,掏出包里的保温杯,水杯盖亮晶晶的,勉强可以算作一面镜子。
我仔细打量起我的脸。
杯盖上逐渐映照出另一张我刚刚看过的脸。
他低沉的声音穿过风,穿过晨光熹微,一步步走向我。
他说:“早上好,昨晚忘了介绍我自己,林有川。”
我在那一瞬间原谅了他突然关窗户的无礼行为。
“你,你好,我是姜云来。”我转身同样看向他,说话的声音有些紧张。
我一紧张,说话就会有点小结巴,对于这个事情,我一度非常苦恼。不过经过多年探索,我已经摸索出了一套解决办法,管不住打结的嘴,那就尽量不紧张。
我自认情绪调节得很好,但是对上林有川,我的情绪调节阀门似乎总是失灵。
“云来,”他笑了笑,“是个很好的名字。”
“你也在等245路吗?”我整理着书包带子,装作不经意的样子问他。
他点了点头。
林有川很像覆满霜雪的远山,不笑的时候看上去很冷淡,有种拒人千里之外的感觉。
我个子只到他的肩膀,仰头才能看见天光下他清俊的轮廓。清晨的阳光温柔穿过树荫,星星点点地落在他的身上,我呆呆立在一旁,一时昏了头,问他:“你今天怎么没和万花筒们一起走呀?”
他略微有些惊讶,说:“万花筒?”
“啊……”我惊觉说漏了嘴,“啊,就是你的朋,朋友们,我之前看到过你们一起上学……”
他明白过来,忍俊不禁。
“这称呼倒是挺特别。”林有川眯了眯眼睛,寒山上的雪霎时融化成清泉,发出银瓶乍破般清亮的声音。
“245路来了。”旧蓝白色的公交匆匆驶来,我慌慌张张走下站台,不敢再看他。
他轻笑一声,不紧不慢地跟在我后面上了公交。
从那天开始,他逐渐不再和他那些五颜六色的朋友一起在街上游荡。我们结伴而行,一起等公交,一起走进学校,不约而同地在放学时分偶遇,再一起各回各家。
我们之间的话不多,可沉默得让人很安心,就好像已经这样一起走过了很多年。
他会问我他看不懂的数学习题,我也会帮他练习英语,周末偶尔还会一起出去自习。
黑白混色在被他们老班提溜过很多次走廊后,终于把头发染了回来,偶尔会加入我们的放学之路,但他和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从不带着那些万花筒朋友。
他看我的眼神充满好奇,恨不得把我切成片儿放在显微镜下研究。我被他这种眼神弄得很不自在,于是更加局促。
后来林有川不知道和他说了什么,他变得收敛了一些。
但林有川和孟平都不知道,沈乐乐来找过我。
我听说过沈乐乐的大名,她生于南区长于南区,是这片儿有名的校花,从小学蝉联到初中,再从初中蝉联到高中,传说中的三连冠。
我还挺喜欢她的,她开朗又漂亮,学习也好,朋友也多。但我没想到的是她竟然能专门来我家门口看看我。
实在惭愧,我何德何能。
她带着一身好闻的茉莉味儿,指着我的脑门说:“你最好离我看上的人远点儿。”
我不说话,用头发梢儿想我都知道她说的是谁。并非是我太聪明,而是我是个社恐,能称之为走得近的,也就那几个人。
她又在我的脑门儿上戳了两下,手指冰凉。
我说你烦不烦。
我想了想又说:“你可能是宫寒,没事多穿点衣服,多喝点热水。”
她挑起好看的眉毛,急了。
她刚要对我扬起那白玉般的纤纤素手,我的大脑在飞速计算以哪种角度漂亮地躲过这巴掌,她妈妈的喊声就从对面传了过来:“沈乐乐你干啥呢?赶紧回家吃饭!”
沈乐乐瞪我一眼,扔下一句:“这事没完!”
唐小朝不合时宜地发来消息,说东说西。他问我怎么不在家,问我去了哪里,又问我什么时候再搭伴上下学。
我心里想着该如何应付沈乐乐下一次袭击,心不在焉地回了一句:“这就是传说中的尬聊吗?”
唐小朝那边沉默了一会儿,发消息说:“姜云来我看你也不像社恐啊,怎么更像杠精呢?”
他接着发了个愤怒的表情包,我慢慢地打字回复:“社恐怎么能让人知道自己是社恐呢。”
唐小朝无能狂怒,我回复了一个闭眼睡觉的小狗表情包。
比起林有川,和话痨的唐小朝相处更让我自在一些,可就算这样,我还是更喜欢和林有川结伴而行。
和他在一起,天空的颜色都不再是单一的色调,分离出了不同的层次,也代表着不同以往的心绪。蓝色不再是忧伤的代名词,橘红也不再只是温暖的象征。
日子变得生动可爱,孤身一人处于人群中,我依旧不敢直视别人的眼睛,可如果林有川站在我身后,他不用做什么,我就有了昂首的勇气。
不知从何时起,我和林有川从放学偶遇各回各家,慢慢变成了他送我回家。有的时候是我们一起站在公交车里看外面急驰而过的每一个瞬间,然后一起在暮色下沉默地并肩而行,有的时候是我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我们的校服在风里一同掀起又很快落下。
他看着我走进旧居民楼,看着我家的窗口亮起灯,才会转身离开,而我在楼上看着他走远。
他的背影远没有他在人群之时孤寂。
我也很久没再感到窒息。
他陪着我的时候,我从来没有羡慕过任何人。
对我来说,林有川是清晨朦胧的雾气,是暮色与晚风,是下雨天落在身上的滴滴答答。因为他,种种景色于我脑海中被具象化,变成他的气味,他的温度。
如果他的诸多变化是来源于我,那么我希望他能一直需要我。
我心底藏着一个关于他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