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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比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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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枫准备直接回家,他连衣服都没换。
在他的生命中,有很多糟糕的至暗时刻,总有些不可控的烂事发生在他身上。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没惧怕过,也一直孤独地舔舐着伤口,一只小困兽似的,决绝地挣扎着。
这次属实是被狠狠地伤害了,猝不及防地当胸一击,梦轻轻碎了。
苟枫臭着脸,一路狂走,不适合他的女装鞋子硌他的脚,在他的脚后跟磨了一个红肿的大泡泡,每走一步,都牵扯到那个泡泡。
他弯下腰,一把将鞋子扯下来,刚向前走没几步,一群高年级的学长学姐熟练地将他围起来。
“哟,这不是苟大美女么?怎么不穿上?多适合你的小脚啊。你做女人比做男人还美,我能让你爽死。”一人露出猥琐的表情,对着苟枫微笑,他挺拔的身躯缓缓靠过来。
苟枫吐出几个字:“滚蛋。”
他向左走,那人也向左截胡他。
“啧啧,性别认知障碍么?人长得挺俊,可惜,脑子有大病。”一人鄙视地看着苟枫。
苟枫赤脚踩地,热浪自地面传递到他的脚底,他目光渐冷,随手一掷,将鞋子狠狠摔在那两人脸上,红红的鞋印立即凸现出来。
“草!你他妈有病吧,不就说你几句,用得着这么上纲上线?”
“真是名副其实的疯狗,叫你一声疯狗你敢答应么?你还真以为这是大家给你的雅称?笑死。”
“你除了学习好点儿,一无是处,疯子一个。”
两位高年级的同学擦去脸上的鞋印,面露狠色,一步一步朝苟枫走来。
刚才的袭击不但没能吓退他们,反而激怒了他们,两人都不是什么省事的灯,都抱着有仇必报的决心。
苟枫赤脚跑过去,一拳一个,拳拳到头,专门打鼻子,轻轻松松就将二人打翻在地。
“我学过跆拳道,以后最好别惹我。”他看着正在地上呻吟痛苦的二人,冰冷地丢下这么一句话。
“再也不敢了……”二人跪地求饶,捂着酸痛的鼻头。
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适时地开过来,就停靠在苟枫的面前。
车门缓缓打开,一只灰色运动鞋先出现在视线里,紧接着是另外一只。孟瑞急忙从车里钻出来,小心翼翼地看着苟枫——他只敢看下身。
一眼就发现苟枫白皙纤细的脚暴露在空气中。
他二话没说,直接来到苟枫面前,没敢看苟枫的脸色,而是快速把白色西装脱掉,也不嫌地面脏污浊了他的外套,就直接平铺在苟枫的脚前。
孟瑞还是下跪的姿势,带着一副沉甸甸的黑框眼镜,他仍然低着头,用略带恳求的语气:“冷么?请踩过去吧。”
苟枫冷哼一声:“蠢货,冷个屁。”
正是夏天,他冷什么,踩在地面上,都能感受到余热。
孟瑞默默承受责骂,不敢回话,他小心翼翼地抬起些许视线,注视着那双白皙的脚,而不是黑漆漆的地面。他感到苟枫今天的情绪更差劲了,不知道是谁在学校得罪了他。
苟枫已经迈开了脚,看都不看脚下的东西,直接当成空气,他一步一步踩在白色西装上。
后车门早已被打开,还差些距离才到后车门,孟瑞直接把手伸出,平摊在空气中,让苟枫踩在他的手掌上。
苟枫淡淡地瞥一眼,嘴角噙着一抹嘲讽的笑:“为了地位,能做到这种地步,你也是用心了。”
孟瑞没吭声,他定定地伸出手,保持着下跪的屈辱姿态。
他这是在大街上直接下跪,如此卑微地祈求苟枫踩在自己身上,他还怕苟枫不踩……他其实不觉得受侮辱。
不,与他而言,这简直是天赐的恩惠。
“谁要踩你的脏手,滚开。”
苟枫直接跳过他平铺的双手,钻进后车座上。
孟瑞愣愣地看着停滞在空中的手,旋即把手缩回去,快速捡起已经被踩脏了的白色西装,没事人一样,把后车门轻轻关上,自己钻进前面,徐徐开车。
苟枫疲累地闭上眼睛,长长地舒口气,手掌慵懒地支着下颌。
今天真够糟糕的,没有哪一天比今天更糟了。
人流在他的身边快速闪过,他想起那位面带微笑的柴璟学长,骨节分明的手按压眉心,想起来就脑壳疼。
真他妈虚伪,他想。
彻头彻尾的骗子。
他那一拳打的一点儿也不冤枉,不打他不舒服。
说起来,他和柴璟本是没什么交集的。他目前高二,十七岁。柴璟即将升大四,二十一岁。
但有一句话柴璟说对了。
他崇拜他,还模仿他。对这个大他几岁的学长,他感到好奇,并且坚定不移地走着柴璟所指示的道路,但今天,他偶然地碰到柴璟,他的梦也碎了。
这个曾给他指路的学长,竟然这么的废物。与他理想中的偶像根本不一样。
二十出点头的年纪,人淡如菊,没什么野心,也没什么大的志向。
那么随和的微笑,甘愿把生命过成和动物一样重复的吃喝拉撒。
这简直是在亵渎生命,空有生命的躯体,行尸走肉罢了。
柴璟似乎把曾经的自己也埋葬了。
苟枫还记得那份激动和鼓舞,在他心田种下一个激情的种子。
他刚上高一的时候,怼天怼地,脾气很暴躁,十分叛逆,现在更甚,只是学会了控制情绪,但不是每次都有效,有时控制了还是忍不住。
他次次都能考第一,以每科接近满分的成绩夺得第一的宝座,至今也没有变过。在他看来,高中的知识没什么难的,不需要太过努力,轻轻松松就能拿到高分。
在校感到无聊的时候,他开始把目光放在外面,在外面跟着团队打比赛,做别人家的孩子,拿奖杯拿到手软。
激情一阵子后,他又感到无聊了,无事可做。
任何东西,一旦被他接触,被他熟悉,被他破解,就会遭到他的遗弃。
他觉得那也不过如此,学习是这样,打比赛也是这样,对他来说,都失去了挑战性。
他开始陷入空洞的迷茫中,在浑浑噩噩之际,他又犯头疼,躲在图书馆里,随意地打开一本书。
看到了那句令他难以忘怀的话。
“生命在于有价值地创造。”
“我要与圣人并肩,与伟人共舞。如果做不到有价值地创造,虽生犹死。”
落笔柴璟。
直到现在,苟枫也难以忘记当时猝不及防的鼓舞,心中萌生一股强烈的野心,他的斗志被彻底点燃。
“与圣人比肩……有价值地创造,去创造,靠创造来证明自己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证明‘我曾来过,鲜明地活过,绝不是虚言’……”
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苟枫就像在绝望之时,找到了一束光。
那时,他看着落笔的柴璟二字,心生好奇,幻想着某一天,看到凯旋的偶像,带着一身的荣誉,真的能与圣人并肩。
他要走学长走过的路,他的生命需要他去证明。所以他不知疲倦地模仿他,靠着那句话,日日夜夜奔波在实验室里,做一切他认为能够称之为是“创造”的事务。
他那时,十六岁,正是迷茫之时遇到曙光,欣喜若狂。一个人在迷茫的时候,多么希望有另一个跟自己经历和性格相似的人,回应自己内心的那份不安。
多么希望有一个人能预见自己的未来,消除内心的阴霾。
苟枫把那句话当做是唯一的座右铭,他立志要为人类的物质文明做贡献,他想,如果这样的话,他死之后……他将声名远播,他是不朽的,他活在历史和人民心中,千秋万代,他功不可没。
有许多的生命是无法留在历史上的,他们彻底成了历史的炮灰,无人知晓,无人在意,好像不曾活过似的,只剩下一抔黄土。
苟枫年少,野心勃勃,且自命不凡,他想,那是因为那些人平凡且普通,才会被抹去。但他不一样。
别把我和那些人混为一谈。
他把陌生的柴璟当做是自己的引路人和未来的自己,可现在这个引路人怎么样了呢?
平平无奇的样子,毫无当初的野心。
说什么有价值地创造,柴璟所创造的就是一个废物的、失去本心的自己么?
苟枫冷笑一声,我这是把什么废物做为精神指引了?凭什么要在我最需要依赖的时候欺骗我。
真的很过分。
苟枫这次回的是本家,距离实验中学很远,他在中途睡着了。
密且长的双睫在他眼皮下留下一道隐隐的暗影,他醒来,茫然地看着车窗外,车没开向前,就停靠在灯光陆离的街边。
他皱眉,语气很硬:“怎么不叫醒我?”
孟瑞在后车镜里偷偷看他一眼,小声解释:“我看您睡得正熟,您黑眼圈太重了,多休息……”
苟枫打断他:“你在教训我?”
孟瑞慌忙地摇头:“不……不是。”
“那就别多嘴。”苟枫换了个舒适的坐姿,低声命令,“开车。”
孟瑞没及时发车,而是停了一会儿:“少爷,夫人看到您这身,会大发脾气的,还是换一件吧,这里有家您常去的服装店。”
“不必,”苟枫闭上眼睛,神色不辨,“少多嘴,轮不到你来管。”
孟瑞彻底闭嘴了,他发动车子,朝着枫馆开去,一路无话。
枫馆是苟枫本家的别墅,占地面积很大,苟家从商,家族支脉很多。老爷子还健在,就住在枫馆里。
苟家的人,无论在外面多么风光无限,多么紫气东来,逢年过节,必须回到本家孝敬老爷子,这是老爷子立下的规矩。现在老爷子已经退休了,整天在枫馆里浇花种草,安享晚年。
老爷子有三个儿子,三个女儿。
苟枫的爸爸苟言是三个儿子中最小的,也是最受宠的,苟家的一大半产业都握在他的手中。苟枫的叔叔们和姑姑们其实并不满意这种不均等的分配,只是碍于老爷子还在,不敢明目张胆地反抗。
苟枫因为性格的原因,不怎么和家族里的表哥表姐联系,跟陌生人无异,除了崔野。
家族人都说他太傲,太狂,太不把人放在眼里,简直尊卑不分,素质败坏。他既不否认,也不承认,当没听见。
孟瑞紧张地额头直冒汗,他一次又一次偷偷瞄后视镜。
苟枫还是那张淡漠冷酷略显疲惫的脸。
孟瑞都捏一把汗,今天可不是什么随便的日子,今天可是老爷子的生日。礼物他都精挑细选,统统放在后备箱里了。夫人和苟先生早都已经到枫馆,打电话催了他很多次,让他一定要把少爷带过来。
少爷穿成这样……头发还没染回来,一头粉色长发,粉色裙子到膝,还没穿鞋子。
夫人和苟先生要是看到了,肯定会大发脾气,迁怒于他,他不怕被迁怒,怕的是少爷又被他们搞到奇奇怪怪的地方。
“看我干什么?看前面。”苟枫没睁开眼,但他敏锐地注意到那种长久的注视。
“噢…抱歉。”孟瑞慌乱扭过头,把车开进停车场,找了半天才找到一个车位。可见,大家族的人都已经来了。
“少爷,”他先打开车门,微弯下腰,“到了。”
苟枫直接忽视他,下车站立,仰头看着面前高高耸立的枫馆,一眼望不到头,直入云端。
庄严且肃穆,沉闷又窒息。
孟瑞把礼物双手递到他的手中,苟枫垂手拎着,低声交代一句。
“在这儿等着。”
“不不不,我得进去,夫人和先生说要我……”
苟枫轻笑一声,冰冷冷地看着他。
“我家的事,你一个外人凭什么插足?你以为你是谁?”
孟瑞很有自知之明,他低下头,再不敢多嘴,看着苟枫稳稳登上一个又一个台阶,慢慢走远。
苟枫从容地推开门,走进华丽的馆内。
迎接他的,是一场冰冷的暴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