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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 17 章 ...

  •   第三十三章
      林默,也就是生活助理小林,今天上班遭受了历史性的打击。
      他作为生活助理,就是对林目森的一日三餐日常起居和工作外的生活琐事负责。
      今天上班,按照惯例,在开会前,林默给老板倒一杯现磨咖啡。当林默拿起办公桌上熟悉的黑色陶瓷杯往外走,被林目森喊住了。他以为是什么其他要嘱托的事,转身问,“林总,怎么了?”
      林目森指了指宋醒送的杯子,道,“以后用这个吧。”
      “哦哦好的。”林默折返,拿起那个杯子。扫一眼,我的天,好丑的杯子。再扫一眼,丑的好有特色的杯子,不会是什么价值连城的艺术品吧。“那这个黑色的以后您还用吗?”
      “扔掉吧。”林目森语气冷淡地提醒“新杯子要小心点。”
      林默再次汗流浃背了,看来自己想的没错,确实是价值不菲的手工艺术品。他喉咙吞咽了一下,出于对未来哪天不小心摔坏杯子要赔偿的价款有个估计的心理,打算问一下价格。之前他摔坏过林目森一个杯子,但那个和原本在用的黑色一样,是他几百块钱买的便宜货,坏了就坏了,林目森并未计较。
      犹豫再三,林默咧着笑容问,“林总,冒昧问一下,您这个杯子多少钱啊?”
      林目森正在看合同,闻此并未不悦。他以为林默是觉得这个杯子好看也想买一样的,接话道,“你买不到,是手工做的。”
      林默握着杯把的手更紧了。大老板的意思是无价呗,买都买不到,摔坏了不得让他倾家荡产。“好,我知道了。”他点头,暗自发誓以后拿杯子的每一步都小心翼翼不出差错。
      林目森视线都没抬,完全不知道林默想到十万八千里外。
      林默在咖啡机前细细打量这个杯子,怎么也想不通这个杯子为什么那么值钱。不就画了几棵树?杯身还不对称歪歪扭扭的。现在这艺术是越来越搞不懂了。
      路过的秘书小周周天扬看到林默在发呆,走过来亲昵地拍拍他的肩,“发什么呆?”
      林默被吓一跳,手都不稳。林默用胳膊肘捣了他一下,怨声道,“你搞什么?杯子掉了,你就等着赔钱吧。”
      小周比他沉稳,“什么杯子?什么赔钱?”
      林默大早上心情本就不好,才懒得理他,但还是一脸不满地回复“就是老板的新杯子,贵的不行。”
      周天扬伸出手,道“给我看看。”
      林默口头上说着有什么好看的,手上还是递了过去。周天扬一直是最稳重不会出错误和问题的人,林默对他很放心。
      周天扬才不在乎杯子的价格,他扫了一眼装装样子,随即对林默说,“我来倒吧,正好我马上也要找林总。你去忙其他事吧。”杯子的厚度一般,倒咖啡容易烫手。还是他来倒比较合适。
      林默立刻狗腿地笑了,“谢谢周秘书。”说罢,转身一溜烟跑了。一点没和周天扬客气。
      周天扬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嘴角是宠溺的笑容。
      ……
      十二月三十一日,阳历的一年末端。B市迎来一场大降温,但远不到下雪的程度。
      期末考试还没有结束,学校一月一日放一天假,之后还要继续考试。
      但宋醒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基本告一段落了。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午第二场,他负责的民法学期末考试正式结束。监考的过程中,他一直在观察同学们的答题情况。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让任何一个同学挂科。但卷面成绩太差,他也无能为力。考完试,他整理好卷子去学校餐厅吃饭,口袋里的手机一直在振动。不是电话,不是重要信息,是学生们在群里祈求老师改卷手下留情。一堆哭哭的表情包。
      宋醒略感无奈没有也不能回复,下午便窝在办公室改卷子。隔壁办公室的杨瑞期间来找过他一次,吐槽被学生的试卷气得火冒三丈。卷子大题是空白,想送分都没办法。宋醒安慰他,好在自己改完的试卷目前情况都还好,卷面太差的他平时分上帮一帮也不会挂科。
      他们这些年轻老师都刚走完学生时代,自己淋过雨,大多想为学生们撑把伞。
      杨瑞来找他的另一件事是约他吃饭看电影,也就是一起跨年。杨瑞和刘志恒已经约好,想着宋醒也是单身狗一个,不如三个人凑合凑合热热闹闹地玩一场。“宋老师,你不会拒绝吧?”
      宋醒当然是拒绝了,他答应去林目森公司的年会,期待了好几天。“下次有机会再一起吧,我有约了。”
      杨瑞八卦的眼神藏都藏不住,做了一个OK的手势就麻溜走了,临走前还撂下一句“放心,我绝对不多说,我嘴严得很。”
      宋醒知道他肯定误会了,但解释似乎完全没有必要。如果杨瑞有机会见到林目森,看到他和自己的天壤之别,这个误会自然就解开了。
      出发去酒店前,宋醒和林目森通了电话。林目森问他出发没有,告诉宋醒自己晚上会一直忙没时间陪他,会有助理小林指引,不用觉得不自在。
      宋醒了然,他这次去主要是想看林目森表演节目,并没有抱有其他想法。什么参加抽奖,他从来不是幸运的那一个。
      路上很堵,比上次更甚。宋醒听杨瑞说B市中心广场今晚有烟花秀,史无前例的最壮观的一次,大家不远千里迢迢赶来观赏。建林公司年会的举办地点埃尔森酒店就在广场周边,幸运的话,他也能在酒店顶层看一场绚烂的烟花。更幸运的话,可以和林目森一起。
      宋醒到达酒店正门时,林默已经在门口恭候多时。林目森知道林默性格外向算个话痨,安排他全程陪着宋醒最合适不过。
      林目森没有给林默宋醒的照片,因为他也没有。他只笼统描述了宋醒的长相。个子高,有点驼背,皮肤特别白,很瘦。这些特征安放在无数人身上都可以符合,可当林默像个门神一样目光一一扫过来参加年会的嘉宾,他又发现没有人能完全符合。
      直到一个黑发青年出现在视线里。因为冷外面套了件黑色加绒连帽外套,里面是板正的西装。细节没穿皮鞋,一双系鞋带的白色板鞋。人很瘦,露在外的一节颈脖是没有血色的白。
      直到他抬起头,这不是上次鎏金会所老板帮忙的那个青年吗?

      第三十四章
      林默确定自己没认错,这就是上次那个青年,因为气质太突出,即使不知道名字,他一直没忘。
      那早说是见过的人不就行了,还非要讲完注意事项沉思后给个不清不楚的外貌繆述。害的他因为生怕接不到人或接错人而提心吊胆。
      “您好,是宋醒先生吗?”林默走上前恭敬地问。
      宋醒显然也记得这位在之前何婷那件事上出力帮忙的助理,“是的,您是林助理对吗?”
      “对对对,我是我是。”林默放开了一点,“没想到您还记得我哈。”
      “林助理人很好,之前我学生的事麻烦了。”宋醒和他握手,小林人很年轻,看起来就好相处。宋醒认为他是和杨瑞类似的性格。
      “不麻烦不麻烦,林总朋友的事就是我们的事。既然认识就更好啦,林总今晚比较忙,总公司那边来了领导。他表演完年会节目后还要应酬,安排我全程陪您。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节目结束一起去干饭哈哈。”林默这人自来熟。他知道宋醒是大学老师,不需要像对待客户一样客套,可以热情一点。
      “好,这里有一家火锅很好吃。”宋醒虽然不擅长和生人交流,但林目森派来的人,要另当别论。
      “火锅!最喜欢吃火锅了,年会结束我们就去。可能会有点晚,不过会场吃的喝的都有。”林默轻轻揽过他的肩,带着他进了酒店。
      和上次同学聚会的会场布置完全不同,因为是公司内部的年会,同事们都认识,氛围很好。站着聊天,坐着打牌的皆有。一群穿着西装礼服的年轻男士女士围在一起嗑瓜子,画面意外的和谐。还有不少家属,小朋友聚在一起蹦蹦跳跳的。
      林默和宋醒在甜品区各自端着份小蛋糕,自在聊着天。有几个和林默相熟的同事凑上来,嚷嚷着问宋醒的身份。
      “林助,刚刚我就注意到了,你带来的这位帅哥是谁啊?”“家属吗?怎么没听你提过。”
      林默和宋醒眼神暗示了一下,示意他别在意。随即面向这群八卦之心永远不死的同事,愤愤道,“这可是林总让我晚上全程负责接待的朋友,还我的家属,你们啊,真是太没有眼力见了。”
      几位同事连忙道歉,宋醒并不在意,像很多场学术讲座上一样,和他们握手做简单的自我介绍。
      知道宋醒是大学老师还是A大的老师还这么年轻,几位同事纷纷肃然起敬。他们的夸奖实在夸张,宋醒受之有愧,虽然知道是客套话但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聊天并没有持续太久,舞台上,年会的主持人开始呼吁大家尽快落座。
      林默拉着宋醒在林目森安排好的位置坐下。是个不起眼的边角位置,视线肯定不是最好的,但确是让宋醒最放松的。他本就是外人,在这里谁都不认识,坐在角落谁都看不到会让他自在很多。
      座位上放了制作好的节目单,宋醒看了一遍。林目森的节目被安排在靠前的位置,上面标了表演节目,是钢琴曲Merry Christmas Mr. Lawrence.很有名的一首钢琴曲,虽然圣诞已过,但放在岁月更迭的这一天也是很合适的。其他的节目很有意思,有这一年在网络上爆火的歌舞,有各种乐器演奏,小品相声更是不缺。
      节目单正面的左上角是抽奖编号,宋醒靠后,号码是517。
      七点,林目森和几位气质更沉稳的中年人在司仪小姐的指引下进入会场,在最前排落座。后排的员工这才稍稍压抑住谈话的声音。有大领导在,不能影响分公司的形象。
      坐在角落的好处开始显现,林默和宋醒讲起话来完全不用避讳。
      “其实往常没有这么多人参加年会的,今年林总新官上任又表演节目,很多年轻小姑娘都来了哈哈。”林默和宋醒攀谈起公司内部那点琐事,“我们公司本来偏年轻化,林总今年上任又裁员又招新的,现在年轻血液更多了。你懂的,小女孩一多,林总又那么有魅力,所以今年年会特别热闹。”
      宋醒了然点头。林目森确实无论在哪里,都不缺崇拜敬仰的目光和永远虔诚的朝圣者。
      宋醒目光看向舞台,实际上是看向林目森。在一群中年领导之间,林目森从身高、长相和气质全方位对其进行了碾压。他落座后,旁边的领导还在找他讲话。林目森偏头凑近,掩面轻声交谈,礼貌随和但又很有分寸感。
      不知道提及何事,林目森嘴角上挑笑了一下。
      宋醒的脑回路一直很奇特。林目森要是放在古代,势必是蛊惑众生的妲己。明明气质不像,但笑起来总让人觉得为他做一切都值得之感。
      主持人上场,年会正式拉开帷幕。待主持人说完开场白,由林目森上台致辞进行年终总结。台下响起热烈的掌声,林默对林目森是又崇拜又害怕,跟着把手拍的哗哗响。宋醒比别人的动作慢半拍。他鼓掌的速度很慢,目光凝在台上的林目森身上,眼睛中倒映出过往种种类似的场景。
      宋醒到底为什么会喜欢上林目森其实没有准确答案。但时光追溯到多年前的第一次相遇,或许能窥见一斑。
      大学开学典礼上,躁动的夏季九月,偌大的礼堂,林目森站在台上作为新生代表发言。
      台下昏暗,睡眼惺忪被军训折磨得毫无气力的宋醒眯着眼睛看台上的聚光灯处。
      他对台上那人在说什么毫不感兴趣,思绪游离,但目光一直凝在舞台上。
      直到台上那人的发言到尾声,他微微抬头,眼神柔和中是所有人都难以察觉的冷漠敷衍。
      他念着别人写好的台词“我是20××级法学系2班林目森,很高兴来到A大和大家成为同学。在此,再次衷心祝愿……”,为表示尊重增加演讲的感染力,像过往无数次一样,目光在台下人群中不慌不忙地扫过。
      就是一瞬间,也只有一瞬间,宋醒的目光和台上那人有了最直接的触碰。眼神大抵是第二只手,能越过身体,直接触碰到一个人的灵魂深处,宋醒在那一刻第一次感受到心灵的停滞。
      台上之人的目光早不知道移到何处,可宋醒呆愣着,久久回不过神。
      人与人之间就是如此不公平,一个人的不经意一瞥可能会成为另一人一辈子的单向羁绊。
      从那以后,林目森主持的每一场晚会、进行的每一次发言,宋醒从未缺席。
      宋醒一直像观众,融入众生中为舞台歌剧中的主角林目森鼓掌欢呼尽兴喝彩。但他也只是观众,主角下场后,他便也匆匆离场回到自己灰暗的生活,在怅然若失中怀着仅有的一点期待往前走,直到下一次,同样的位置,大幕拉开。舞台上所有灯光打在主角身上,他身上没有灯光,却犹如沐浴在主角带给他的圣光中。
      宋醒是观众,最合格的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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