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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22章 心事 ...

  •   沈朝的父母皆在国外,为免徒增担心,警方尊重他本人的意见没有联系。护工经验丰富,营养餐更是由樊家的资深大厨亲自烹饪,除了麻药劲儿过去后伤口的疼痛着实令人难眠外,他的住院生活也不算难捱。

      明珠第二日没再去Miss Pearl,她特地叮嘱了钟点工阿姨重点看护情绪不佳的富贵,开车去了普禅寺。

      普禅寺位于申市西郊的西山上。寺庙最初修建于明朝,后几经损毁又几经修缮,岁月辗转间,历尽沧桑。

      普禅寺后的寒石潭有一陋室,里面住着位忘尘师太。师太是古典花艺的传承人,明珠经人介绍拜访过几次,两人志趣相投成为忘年之交。她懂得很多,不论是瓷器古玩还是书画鉴赏都能娓娓而谈,因此明珠很爱跟她聊天。

      明珠这次来得急,没去后山的寒石潭。她从秦姨处讨了个苏绣的平安福,去普禅寺的师兄那儿开了光就匆匆下山了。

      ·

      回到市区后,明珠去了一趟Miss Pearl,拿了一个漂亮精致的探病花篮,煞有介事地把平安福藏进了花篮深处。

      程三已经被抓,樊明镜却依旧谨慎,留了人在病房外看守。

      明珠跟他们都认识,点了个头算是打过招呼,正欲推门进去,敏锐地发现了他们脸上的迟疑:“怎么了,沈朝在休息?”

      “这倒没有。明珠小姐,”小陈看了一眼病房的门,斟酌说道,“沈律师现在有客人,您要不要过一会儿再进去?”

      这话说得极为礼貌委婉,明珠还是一下就听出了里层的意思。她脸上难得露出八卦的好奇,心中又有些难以言说的酸楚:“是位女士?”

      小陈点了点头。

      虽然已有预感,但得到确定的回答,明珠心上还是没来由一阵不舒服。按说这时候进去是不礼貌的,她却强自撇了抹微笑,敲响了病房的门:“沈朝,我进来了。”

      ·

      没有臆想中的亲密暧昧,沈朝斜靠在床头,身体依旧虚弱,但脸上已有了血色。访客坐在病床旁的椅子上,正拿着水果刀削苹果。

      她一身干练的灰色西装搭配白色真丝衬衫,腕上戴着卡地亚蓝气球,短发齐颈,妆容精致。见到提着花篮进来的明珠,明显愣了一下。

      沈朝对她的出现没有感到丝毫意外,看着她额上一绺汗湿的头发皱了眉头:“外面这么热,怎么不晚一些再过来?”

      “我开了车。”明珠正要把花篮放过去,却发现桌子上已经放了一束鲜花,讪讪住了手。

      沈朝看她一眼,旁若无人地把那束花接过来,转手放在了床头。

      “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同事,周桐。”沈朝指了指正在削苹果的访客,又指了指刚进来的明珠,“周桐,这是明珠。”

      明珠记得隐约听李娴说起过这么一个人,出了名的铁娘子,与她并称律界的“两朵奇葩”,和沈朝是九盛唯二的摇钱树,似乎对他颇有好感。但李娴不是宋容容,抓住点儿尾巴尖儿能把人祖上三代都揪出来,所以知道得并不详细。

      她努力控制着自己的眼神不要太过赤裸裸,却仍旧不动声色地把对方上下打量了个遍。不得不承认,确实利落又漂亮,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与沈朝很是般配。

      相较于明珠对她的陌生,周桐对她的名字却是如雷贯耳。这不耽于春天时Le Jardin餐厅的那场意外,更在于律所盛传,樊明镜亲自操刀了沈朝与Miss Pearl的合作。

      “明小姐。”周桐冲她笑笑,给她看了看手里的苹果和水果刀示意无法握手,“我们之前见过。”

      “见过?”明珠意外,她的印象中,之前与这位精明能干的周律师并无交集。

      “Le Jardin,”周桐提醒道,“名模Moreen的那杯酒至今令我印象深刻,毕竟对方是昌源远航的总裁樊先生。对了,当时沈律也在场,你没看见?”

      周桐的潜台词再明显不过,你跟樊明镜不清不楚地还要纠缠沈朝,怎么,真当自己是仙女呢?

      明珠全当不见她的敌意,转头问沈朝:“当时你也在?”没想到超一线城市的申市能小成这样,韩剧里常出现的街头偶遇竟然都是真的。

      “当时有工作要谈。”沈朝不欲多说,“没打招呼,不想你尴尬。”

      “没想到我们沈律还是个暖男。”周桐手上的苹果终于削好,伸手递给了沈朝。

      沈朝没有接话,说了声“谢谢”,把苹果随手放在了床头桌上。

      周桐表情忽地一僵,脸色白了一白。

      “明小姐现在与樊先生还走得亲近吗?”周桐这是铁了心要把樊明镜钉死在他们的话题里,“九盛欲与昌源远航合作,不知明小姐能否帮忙牵线搭桥?”

      明珠不擅与人正面交锋,带着怯意瞥了沈朝一眼,暗忖自己倒霉又遭遇飞来横祸。

      沈朝默默叹了口气,她上学时那不屈不挠的劲儿呢?怎么现在一有麻烦就先要求助场外观众?他还是重病伤患啊!

      但见死不救又不是沈朝的风格,他调整了一下姿势,接下了周桐刺出的刀锋:“如果你有兴趣接手昌源远航的法律顾问一职,我倒是可以帮你联系樊总看看。”

      “沈朝你!”周桐没想到,即便明珠与樊明镜不清不楚,沈朝仍然会护在她的前面,顿时气急败坏。

      沈朝脸色不变,礼貌客气地说:“感谢周律百忙之中抽空来看我,时间不早了,赶上晚高峰反而麻烦,我就不送了。”

      “不敢劳驾沈律师。”周桐从沙发上拿起包,头也不回地出了病房。

      房门用力开合,发出“嘭”的巨大声响,明珠被吓了一跳。

      “你这样说话太伤人了。”明珠说。

      “我不这样说会更伤人。”沈朝拿起那个表面已轻微氧化的苹果,毫不留情地扔进了垃圾桶。

      “她喜欢你。”

      “那又怎样。”沈朝笑了笑,笑容却没映入眼底,看着冷漠而又凉薄,“我又不喜欢她。”

      明珠的花篮选用了重瓣百合爱莎,花瓣白如冰雪,卷曲如同波浪,花型大,还有闻之舒适的淡雅香气。沈朝随手转了一下:“这不是你亲手制作的吧?”

      “啊?”明珠还沉浸在刚刚的尴尬中,回神一愣,“你怎么知道?”

      “看着不似你的风格。”他捏了一朵花萼向上提,意外发现了下面藏着的一节黑绳,手顿了顿松开了指尖,继续说,“我见过你的几处作品,色彩都偏浓烈,像油画,不是这种日韩小清新。”

      “是罗想的手艺,他做得比我漂亮。”明珠心不在焉地说着,仔细观察他的动作,生怕他当着她的面扯出平安符来,徒惹尴尬。

      还好他只是随手拨了拨。

      “啊,对了,医生有没有说你什么时候可以出院?”

      “一周左右。”沈朝想想要在床上躺这么久就有些头疼,“回家还要休息一段时间。这几天,富贵就麻烦你照顾了。”

      “不麻烦不麻烦,富贵很听话。”明珠赶忙摆了摆手,想了想小声道,“就是他可能预感到了什么,心情不太好。以后你还会继续养它吗?”

      沈朝皱眉,不解地问:“为什么不?”

      “毕竟程三……”明珠没有继续说下去。

      沈朝失笑:“这跟富贵有什么关系?”

      明珠想想也是,摇头笑了笑,顿觉自己小人之心了。

      明珠并没有多留,陪沈朝吃过晚饭后就离开了。

      周桐的到访打扰了他的休息,沈朝直到夜幕降临的时候才有精力继续他没做完的事情。

      他用遥控把床头升起,尽力控制着自己不要扭动腰腹碰到伤口,伸出胳膊从床头桌上拿起花篮。

      鲜花密密簇簇,叠在一起少有缝隙,他把手伸进去摸了半天,才用小指勾住挂线,提出了一个崭新的平安符。

      平安符是一个做工精致的藏青色锦囊,前面用金线绣篆书“平安”字样,后面是祥云和一朵白色的小花,流苏光泽而顺滑,下面还坠了手工编织的平安结。沈朝用手指捻了捻,隔着锦布感受到了锦囊里纸张的触感。

      他忽地想起了在四常花市时明珠口中的忘尘师太,心中的困惑更甚——这些年明珠究竟发生了什么?

      ·

      富贵心情不好,眼见着有往抑郁小狗发展的趋势。明珠看它耷拉的眼角和日益消瘦的身体,决定带它出门散散心。

      七月流火,地处长江之南的申市热得冒烟,鸡蛋磕在地上立刻就能煎熟,似乎哪里都不适合汗腺不发达的小狗野游。

      明珠再三斟酌,把它带去了西郊的苍竹院。

      郊外的气温比市区要低些,但阳光同样毒辣。好在明珠的花圃建在大棚里,拥有最先进的自动温控系统,恒温恒湿,不用担心小狗中暑。

      花圃里种植的皆是珍贵花木,张伯正带着工人们松土施肥,穿着胶鞋、戴着围裙的明珠给富贵挂上牵引绳,带它进了大棚。

      沈朝平日里工作忙碌,并没有多少时间带富贵亲近大自然,它去过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小区附近的街区公园。

      进了花圃,富贵兴奋得接近疯癫,牵引绳都几乎制不住它。明珠索性放开,让它可以在里面自由奔跑。

      富贵乐得嘴角上扬,在各种花木间钻来钻去。它甚至在角落里发现了工人们笼养的兔子,趴在边上对着那群白毛红眼的小漂亮研究了许久。

      “这么热的天,珠珠你怎么来了?”张伯正在给植物施缓释肥,一粒粒圆形的肥料被埋进接近根系的土壤里。有工人在修剪枝叶,有的品种需要粗壮紧实,有的则需要枝叶繁茂。

      “带小狗来踏青。”明珠远远看了一眼富贵,拿了花铲跟大家一起忙碌。

      她是喜欢跟泥土打交道的,简单、放松,整个人都可以放空,只把心力投注在花草和泥土之上,什么都不用想。

      中午时分,张婶提着饭盒走了进来:“老头子,过来吃饭。”

      张伯高兴地摘了手套,拂掉身上的泥土去洗了手,找了个不碍事的地方蹲下,从饭盒里拿出了今日的午饭。

      饭做得极为丰盛,一碗稠粥,一个菜夹馍,还有一盘红烧肉。贪吃小狗富贵远远就闻到了肉香,爬起来跑过去端坐在了张伯面前,大尾巴在地上扫来扫去,漾着笑容的嘴角不停往下滴口水。

      “珠珠啊,这是你的狗吗?之前怎么没见过?”张伯看着喜欢,摸着它的脑袋,从盘子里夹了块儿红烧肉扔给它。

      富贵凭着自己的本事,眼疾嘴快地在半空中一接,肉没落地就进了它的肚子。

      “是朋友的。”明珠不欲多说,朝富贵招了招手,“过来。”

      富贵在“讨肉”和“过去”之间犹豫了一下,最终决定听明珠的,站起来用头蹭了蹭张伯的手臂表示感谢,欢快地跑到明珠身边趴在了田埂上。

      张伯和张婶都是附近村子里的农民,跟土地打了一辈子的交道,婚后相濡以沫四十余年。明珠每次见他们都是成双入对,阿婶看着阿伯的眼神浸满爱意,从来没在人前红过脸。

      他们也会吵架吗?也会彼此隐瞒心事、掩藏秘密吗?明珠很好奇。

      吃完饭,张婶便带着饭盒回家了,工人们忙完手里的工作也都三三两两地离开,花圃里就只剩了明珠和张伯。

      “阿伯,你跟阿婶也会吵架吗?”

      “哪个不会吵?”张伯撑起腰来活动了一下,笑眯眯说道,“吵起来的时候也要掀桌子摔板凳呢!不过我大度,都让着她。”

      “那你后悔娶她吗?”明珠又问。

      “后悔?”张伯瞪圆了眼睛,“你阿婶那么能干,又长得好看,十里八乡哪个不羡慕我!要后悔也是她后悔嫁我!”

      “你阿婶呀,”他扭头看了看四周,得意洋洋地跟明珠炫耀,“爱我爱得紧呢!”

      明珠被他逗得笑出声来,犹豫一下,又问:“那你如果不小心做了什么事伤害了阿婶,会不会偷偷瞒着她?”

      “肯定要瞒着啊!”张伯想也不想就答,随后神神秘秘地说,“我每期福彩都买的事情,到现在她都不知道呐!”

      “那如果她以后知道了怎么办?”

      “知道了就知道了啊!”张伯说得理所当然,“到时候再哄就好啦!哪有那么多天塌下来的事情啊,放轻松,放轻松啦……”

      天,塌不下来吗?明珠的花铲无意识地翻腾着脚下的那一点儿花土,心思飞了好远好远。如果当年的事情沈朝知道了的话,塌下来的,恐怕就不只是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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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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