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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过去 “你真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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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昭昭一上来,就被秦朗拽过去,围堵在墙边。
他盯着崔昭昭看了几秒,又用大拇指轻轻揉搓她的嘴唇,眼神逐渐变得贪婪,像一头饿极了的野狼。
当他低头靠近时,崔昭昭迅速别过脸:“滚!”
秦朗并不着急,而是很有分寸地掰正她的下巴,让崔昭昭和自己对视,一字一顿地问:“为什么我不行?”
崔昭昭:“废话。”
“呵,”秦朗苦笑一声,捏着下巴的手在微微颤抖,“凭什么......凭什么不是我。”
他泄了力般的将头抵到崔昭昭的肩膀,几乎是在恳求:“是我先喜欢你的,你也喜欢我吧,哪怕只喜欢这张脸。”
崔昭昭没有应答。
安静片刻后,秦朗的神色一变,突然张开嘴,在她的肩膀上重重地咬了一口,血迹迅速渗透出来,顺着衣服蔓延,直至染红半边衣袖。
崔昭昭依然没有反应,他便将人放开,眼神有些无奈:“我想在你的身上留下属于我的印记,看来是不可能的吧……你怎么不还手了,因为这副身体也是秦朔的,所以下不去手了吗?”
“你就这么喜欢他......”
没等秦朗说完,崔昭昭的一计手刀快速地落到他的后脖颈:“啰嗦。”
她将晕倒的人背到卧室,放到床上,才到洗手间处理肩膀,伤口已经完全愈合,只是血水黏在身上,不太舒服。
便转身回到卧室,打开衣柜,最先进入眼帘的是那条被挂的整整齐齐的围巾,在一众黑白衣服中间,实在显眼。
崔昭昭在里面翻了翻,找出一件崭新的男士衬衫和长裤,就这么当着昏倒的秦朔的面,将旗袍脱下来,玉脂般的后背展露无疑。
她刚穿上衬衫,正在系扣子时,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
没想到秦朔这么快就醒了。
她没有立刻回身,而是将衣服和长裤全部穿戴整齐,回头时,看到的是秦朔望向窗外的侧脸,和红透的耳朵根。
崔昭昭觉得好笑,亲了无数次,也没见他这么害羞过。
她慢慢走过去,趁秦朔不注意,一把扑到他的怀里,脑袋顶在他的肚子上蹭了蹭......等一下,好像蹭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怎么这么硬?
秦朔立刻将崔昭昭抬起来,让她远离是非之地,又迅速扯过被子,将肚子遮的严严实实。
崔昭昭是真的好奇,一脸认真地问:“那是什么东西?干嘛藏起来,让我看看。”
秦朔被问的一噎,差点吐血。
看他这副尴尬又纯情的样子,崔昭昭更想逗弄了,便伸手去拽被子,她的力气很大,秦朔应付起来有些吃力,于是顺着力道将被子盖到崔昭昭的身上,把她裹成一个粽子,抱进怀里。
本来刚醒的时候,秦朔有些害怕和迷茫,他只知道秦朗来过,却不知道他做了什么事情,如果昭昭和同事们看到他的第二人格,会怎么想?
把他当成精神病,或者怪物?
虽然昭昭已经见过秦朗了,但是他不敢想,万一她后悔了,要逃走怎么办?
只是想一想,就疼的撕心裂肺。
可是当他坐起来,看到崔昭昭的背影时,慌乱的心像被什么东西安抚了一下,顿时安稳下来。
又经过她这么一通玩闹,那些已经发生的,和还没有发生的坏事,瞬间变得十分渺小,小到他不想再去计较了。
秦朔轻轻的、十分珍惜的亲了一下崔昭昭的耳朵尖,经过一番心里斗争,终于开口:“昭昭,你想不想听一听我的故事。”
崔昭昭将头埋进他的颈窝:“嗯,我想听。”
*
“离婚就离婚,”秦三开在小巷里大声嚷嚷,“两个孩子都是我们秦家的苗,你谁也别带走,赶紧滚吧。”
这是卢芳第五次跟他提离婚的事情了,每一次不是被骂一顿,就是被打一顿,今天她找来秦家的长辈,让他们做主,一定要把婚离了。
当着长辈的面,秦三开还是有所顾及的,没有动手,嘴上却没个消停:“你个臭娘们,离了你,我们爷仨照样过好日子,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跟王家老二眉来眼去的,是不是早就看对眼啦。”
他故意将声音抬的很高,让街坊邻居们都听听卢芳是一个多么不守妇道的人,他要毁掉她的名声,让她没脸做人。
可是他记性不好,上周还说是李家老五呢,现在又变成王家老二,不但卢芳不在意他的胡言乱语,邻居们也只管看热闹,压根没往心里去。
每到这种时候,为了不被打骂,秦朗和秦朔两兄弟就会躲到隔壁莫奶奶家里。
秦朗和秦朔是一对双胞胎,两个人出生的时间只差三分钟,却像差了三年,因为秦朗总是格外照顾这个弟弟,今天也是一样,他一听到外面骂骂咧咧的声音,就抬起手捂住了秦朔的耳朵:“别听爸爸瞎说,妈妈什么都没做过。”
秦朔很安静的呆着,因为他知道,如果这个时候吵闹的话,爸爸又要揍人了。
等外面消停了,秦家的大爷爷亲自来接两个小家伙,将他们带回家,问:“小朗、小朔,爸爸妈妈已经商量好了,每人带一个孩子,你们自己选,想跟谁?”
这个问题实在多余,没人想跟着脾气暴躁的爸爸,可大人们好像并不在意,他们将选择权交到孩子手里,等日后出了什么事情,可以有借口说“这是你当初自己选的”。
秦朔最先做出反应,他紧紧握住秦朗的手,坚定地说:“我们两个自己过,你们给钱就行。”
意料之外的答案,让大人们有些傻眼,大爷爷笑起来:“说什么傻话呢,你们这么小,怎么自己过啊。”
秦朔:“我和哥哥都会做饭,只要有钱,就能养活自己。”
他所说的做饭,就是热一下馒头和包子,炒菜这些事情,妈妈没让他们做过。
卢芳看孩子们为难的样子,实在不忍心,她是想带两个孩子走的,但是秦三开偏不让,今天已经谈到这个地步,秦三开也松了口,如果因为这件事情又耽搁了离婚,她还要在这里继续遭罪。
于是心一横,做出决断:“我带小朔走,他身体不好,需要人照顾。”
这句话,对于年幼的秦朗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他不知道妈妈的难处,只知道他成了被抛弃的那一个。
卢芳的这一决定,也如了秦三开的意,秦朗身体好,也懂事,在他身边,能帮不少忙。
可是秦朗不想就此放弃,那个平时懂事的孩子突然哭起来,抓住妈妈的手:“妈妈,我不想跟弟弟分开,你也带我走吧,我很乖的,可以照顾弟弟,也可以少吃一些,不费钱的。”
卢芳别过脸,反复告诉自己不能心软,她将秦朗抱进怀里,哽咽着安慰:“小朗乖,妈妈会经常来看你的。”
秦三开也装模作样地跟上一句:“是呢,小朗,以后等爸爸赚了大钱,你就当个大少爷,吃香的喝辣的。”
可是,随着时间流逝,秦朗逐渐明白,妈妈是骗子,爸爸也是骗子。
半年来,妈妈只来看过他一次,爸爸也没有赚到大钱,还将赌博输掉的怨气全部撒到他身上。
每当他身上的青紫痕迹要消失时,爸爸总能准时添上新的,生怕他不够皮糙肉厚。
秦朔呼了口气,继续说:“那时没有人发现,秦朗的精神出现了问题,他总会因为一点微小的动静而产生应激反应,连人说话的声音也听不进去。”
“那天,是我和秦朗的生日,妈妈特意买了蛋糕,将我送到爸爸家里,她还要去上班,便给了零花钱,让我们两个自己过。”
“那是我和秦朗时隔两个月的见面,他本来身体很好,比我胖一圈,再见面时,却消瘦不少,我们两个看起来更像了,如果只看身形的话,很难分辨出来。”
“就在吃完蛋糕以后,秦朗被巷子里面敲锣的声音吓得一激灵,突然发狂般地掐住我的脖子,将我按倒在床上。”
“他的眼中满是愤怒和不甘心,一直大声喊‘你去死吧,你死了,妈妈就会带我走了’。”
“我本能地拼命反抗,翻身将他压到下面,就这样,我们两个扭打到一起,我们从小到大都没打过架,那天却打得异常凶。”
“直到爸爸回到家里,”秦朔顿了几秒,“他那天喝的醉醺醺的,一到家就看到两个孩子在打架,心气很不顺,一边骂,一边晃晃悠悠地走过来,揪住最先看到的孩子的衣领,将他提起来,扔了出去。”
“那个孩子的后脑勺磕碰到墙上用来挂衣服的钉子上,瞬间没了动静。”
他垂头看向怀里的崔昭昭,眼中蒙上一层水光,说话的声音在微微发颤:“你猜,死去的那个孩子是秦朗,还是秦朔?”
崔昭昭很难明白这种情感,她一向随心而做,开心的时候就大声笑,难过的时候……谁惹她难过,她就收拾谁。
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这种看似简单、却很复杂的关系,让从未经历过的她,实在琢磨不透。
可现在看到秦朔难过的样子,她那颗经历过千锤百炼的心脏,却有了一些反应。
崔昭昭抬起手,轻轻抚摸着秦朔的脸颊,极其认真地说:“都活下来了。”
秦朔的身子猝然一顿,抱着崔昭昭的手臂又收紧几分,他将脸埋到被子上,背部因沉重的呼吸而明显起伏。
他到现在还记得,妈妈看到一个孩子的尸体时,哭到晕厥的样子,她将所有的过错都归到自己身上,如果当初她再坚决一些就好了,让两个孩子都留在身边,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她一直在后悔、在伤心,后悔到夜夜不眠,伤心到茶饭不思。
和卢芳的样子形成鲜明对比的秦朔,是那么的另类。
从那件事情发生后的几个月,他从未哭过闹过,好吃好喝的,也按时上学,让卢芳有些难以理解,恍惚般的问出:“你......真的是小朔吗?”
卢芳竟然在秦朔的身上看到了秦朗的影子,尤其是面无表情的时候,一模一样。
秦朔愣怔片刻,微微一笑:“妈妈别伤心,没有人死去。”
卢芳好像因为这句话受到了很大的刺激,没几天就病倒了。
秦朔再次见到秦三开,是在卢芳下葬那天,他又被带回秦家,住到那个钉着钉子的房间,钉子上的血迹没有擦干净,和铁锈混合在一起,像一把钝刀,一天连着一天地割开他的血肉,再反复敲碎骨头。
他知道自己出问题了,可能会成为,或者已经成为人们所说的“精神病”。
他不知道什么是精神病,只知道莫奶奶的前夫是个精神病,杀了人之后,跳河自杀了。
秦朔有些害怕,但没有因此崩溃,而是第一次向自己伸出援手。
他偶然在报纸上看到潞城大学组建了心理学实验室,正在征召实验对象,他不懂什么是心理学,只能通过有限的知识来判断,这件事情或许对他有帮助。
第二天,他只身来到学校,可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让他和家长一块过来,他不可能将这件事情告诉秦三开,便连续三十天,每天放学都跑过来,风雨无阻。
他来了之后,不吵也不闹,每一次都是很安静地问一句:“我可以做实验对象吗?”
就算不断的听到否定的回答,他也不争辩,转身默默离开,第二天再来。
如此循环往复,到最后,实验室的所有工作人员都能认得他的脸、叫出他的名字。
或许是他的毅力感动了他们,也有可能是秦朔超乎寻常的行为引起了他们的兴趣。
秋天来临前,他终于如愿加入实验室,成为第十个研究对象。
三年后,他终于可以直视那枚钉子——
原来没有钉子,秦朗死后的第二天,钉子就被拔掉了。
他以为自己成功了,可钉子已经在身体中扎根多年,几乎和血肉融为一体,要拔除它,得脱胎换骨。
秦朗的第一次出现,是在十六岁的一个晚上,当时秦朔被一群小混混围堵到死胡同、打得遍体鳞伤,眼睛差一点瞎掉。
他当时有一种马上就死掉的错觉,头很晕,眼睛也被血水糊上,除了红色,什么也看不见,等视力恢复正常时,小混混们却在地上倒了一片。
忽的,一个声音在脑海中响起:“废物,连这些垃圾都打不过。”
他清晰地记得,这是秦朗的声音,就算声音比小时候变得沙哑成熟,也能辨认出。
秦朔没有感到害怕,反而淡定地抹了一把眼角的血迹,笑起来:“哥哥,你是来救我的吗?”
“谁要救你!我是看你太废物,实在丢人!”
“哈哈,是啊,我真是个废物,”秦朔笑着笑着,血珠顺着眼角滑下来,淌到脖子里,在他的锁骨上留下一朵骇人的花。
他抬头望向那轮不圆满的月亮,长舒一口气,淡淡地说,“我们一起活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