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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和光同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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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奴摇摇头,犹豫道,小姐,按照我的经验来看,一幅好的油画需要构图平衡、色彩和谐和光影得当......
大小姐生气,所以呢?你想要说什么?
农奴看着生气的大小姐,微笑起来,她示意大小姐来看她的画。
大小姐来到了农奴的身边。
画布上,农奴用木炭勾画了初步的人景轮廓,并涂上了一层底色。
她说,小姐您看,当农奴们都在劳作的时候,她们就是画布上和谐的一部分。
而您站在土堆上,仅仅是站在那里,是不和谐、不合群的,是逆着她们、逆着光的。
大小姐不明所以,她嚷嚷道,那你说怎么办吧!
农奴笑了,她说,和光同尘。
大小姐也笑了,你是想让我合群?你是想让我融入她们?
可笑,我可是身份高贵的大小姐,我就要做人群中的焦点,我就要做油画中最独特的一部分!
农奴笑,好,那您且站在原地,让我们来看看最终的作品会变成什么样子。
大小姐负手,行啊,但你要如实作画。要是被我看到你把我画丑了,我就砍了你的双手!
农奴笑着说好。
半个月后,大小姐看到了这幅作品。
收割的农奴们画得很好,大小姐本人也画得很好,但是在一幅画上,割裂感很重,就不像在一个图层的。
显然,这并不是一幅成功的画作。
我来到大小姐面前,大小姐将油画扔到我的身上,看你出的馊主意!这幅画我一点儿都不满意!
我笑着将油画重新拿起来,架在一边,对她道,那个农奴绘画经验丰富,你若是听她的建议,画作就不会是这样的结果了。
大小姐生气道,可她让我合群,我才不要合群呢!这是我的十八岁生日,这是属于我的画作,我才应该是人群中的焦点!
我笑着拍拍这幅画,用枯叶遮住了画上的大小姐,这样看,是不是会更好看些?
油画上,遮住了土堆上高高站着的大小姐,田园风光尽览眼底,劳动者辛勤播种,确实是一幅很美很美的画。
大小姐负手,你什么意思?
我笑了,小姐,您是尊贵的大庄园领主的女儿,您生于此地,长于此地,您也是大庄园群众的一部分。
我将画上的枯叶拿起来,美丽的大小姐就这样展现在了画上,小姐,一枝独秀只能盛开一时,只有百花齐放才能成为永恒。
我将枯叶放上了窗台,有风吹走了枯叶,将它吹进了秋天。
我笑道,小姐,您不妨躬身入画,和光同尘。您可以和我们一起做成事,做成大事。到那时,我坚信,您同样会成为人群中的焦点的。
大小姐将信将疑。
之后的日子里,她就随着农奴们一起劳作。
她虽学会的不多,但是看着农奴们如何收割作物、如何打谷、扬场分离谷物等,才真正了解到了她家庄园的劳作内容与流程。
她在一捆小麦上打了个结,把它交给了我,我将它扔上马车。
待马车载满后,我们看着它慢慢运输离开。
大小姐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笑着对我道,原来你们农奴平时要做那么多事啊。
我笑着道,是啊,所以,要好好对待群众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美人之美,才能美美与共啊。
她被我的一长串词语逗笑了,这些话你从哪里学来的?
我笑着,沉默不语。
我已经将欧洲的启蒙书籍都读完了,这些是我在遥远的东方文化中学习到的。
一开始接触东方文化的时候,我是很抗拒的。因为它的名词很多,总让我摸不着头脑。
而当我决心啃书、深入思考的时候,我才发现,东方文化是如此博大深厚。
不过我现在还在研究东方的思想精华,光靠译本是不够的,我希望以后能学好中文直接阅读原版书籍。
在东方文化中,我最喜欢的一个词,叫做求同存异。
如果有人问我,中西方文化你更青睐哪一种?
那么我一定会用一个中文成语回答:不分伯仲。
我喜欢中西文化的融合。
毕竟求同存异嘛!
大小姐也并未管我回不回答,只是提起裙摆,直接走到一边的草垛上坐下。
在与农奴们相处的日子里,她现在都已经不娇气了。
我也在她身边不远处坐下,我见她原先白莹莹的脸红扑扑的,怕她晒伤,就问她,您需要撑伞吗?
她笑道,不用。
她扯了扯脑袋上的头巾,说,有这个,就够了。
农奴在不远处绘画,将景色绘入画中,将她入绘画中,将她们都绘入画中。
有风吹过她的头发,她望着天空伸出手,有光在她的指尖跳跃。
大小姐温柔地笑了,她看着眼前的自然风光道,等到落日余晖后,就是漫天繁星了吧?
我说,是。
我转过头来,才发现她在看我。
她看着我,眼中满是落日的光。
她看着我,目光从未如此温柔。
我轻笑,怎么了?
她的脸上浮起了浅浅的绯红,如同晚霞的云朵,她说,你要是也是大小姐就好了。
我笑了,为何这样说?
她抬眸看我,真诚道,你长得这样好看,怎么能是农奴呢?你这样年轻,应该和我一样,穿着漂亮的裙子,戴着珍贵的珠宝,吃好吃的甜点。
我耸耸肩,自嘲道,那大概是我生错了家庭,生错了时代。
她看着我,愣愣地点了点头。
我笑了,我看着夕阳落下地平线。
现在的我,这里的我,也算是一个朴实的农奴了吧。
我悠悠道,如果连我们的出生都算错误,那么什么才算正确?
风吹过金黄的麦田,发出沙沙的声响。
秋日喧闹。
良久,我听到她轻轻道,当农奴变成农民。
我轻声笑了。
当农奴变成农民。我重复了一遍她的话。
我觉得很有道理。
她的脸上浮现出了羞涩的红晕,她气急,使劲敲打了我一下,你!哼,不和你好了!
她打了我一下又一下,我连忙拿手护住我的头,连连向她求饶。
她见我认错态度诚恳,就转移话题道,对了,后日就是我的生日了,你没有什么话对我说的吗?
我依旧护着我的头,向她眨了眨眼,生怕她再打我。
尽管她打我也不是很痛。
她缩回了手,使劲吹了吹、甩了甩,向我哼哼,打你我都嫌疼!
我笑着坐回原处,看着眼前的好风光,感慨道,去见众生,和光同尘;去见自己,也要熠熠生辉。
她看着我的眼睛,不明所以。
她大概又被我的一长串词语疑惑住了。
我笑着挠挠脑袋,小姐,其实您也不必非要合群。尊重群众,做自己的决定就好啦。
大小姐负手,哼,废话!我当然知道!
她又看向我,脸上浮现出浅浅的红色,对了,以后你要不别做农奴了,来我家伺候我呗!当我的女仆也总比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好吧?
我笑了,没有回应她。
公主才刚摄政,王宫内还有许多不稳定因素;边境动乱,不知何时战事就会一触即发;农奴们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在天灾或者战争突然来临时,不做好充足的准备是无法抵御的。
为农奴站起来的人,是不可能永远做农奴的。
我不可能永远在待这里,我还有我要做的事。
我与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们有着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理想和不同的未来。
两条平行线只会靠近,但永远不会相交。
她推攘了我一下,发什么呆呢?你倒是说句话啊!
心动随风起,应止于风中。
我看着她,真诚道,小姐,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儿。有时候,人会离别,也会重逢。如果无法重逢,那就去遗忘吧。
在某种意义上,遗忘是最好的结局。
伤痛无法治愈的昨天,那就由遗忘来一一抹去好了。
大小姐有些生气,她骂骂咧咧地起身,你说什么鬼话呢?离别?遗忘?你想得美!我已经帮你决定了,你要永远伺候我!你要离开,我、不、允、许!
哼!她很生气,捏起裙摆就走了。
没走几步,她踩到了自己的裙子,踉跄了一下。
我下意识要伸手去扶她。
她甩开了我的手,提起裙摆,头也不回地往前走。
我站在原地,目送着她离开,直到她彻底地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我弯起嘴角,眼角含笑。
就这样,也挺好的......
次日凌晨,我的人已经等在庄园门口了,我只要带着我的手记,就可以离开了。
今日,我的雌鹰没有如期到来。
但是来不及了,我现在必须离开。
我按照路线往原定的路线走。
这时,不远处燃起了火焰,一簇接着一簇。
应该是举着火把的人群。
可是这么早,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呢?
我回头看我的屋子,里面亮起了灯,有很多人进进出出。
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逃!
这是我本能的第一反应。
我抱着书本在草丛中疾驰,有一只田鼠蹿了出来,它惊动了犬狗,犬狗汪汪直叫。
有人发现了我的身影,大声道,她在那里!追!
我拼命地往前跑。
大庄园到门口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我跨过成堆的草垛,踏过丛生的野花,越过竖起的栅栏。
我拼命地往前跑。
前方是一条河流,而在它上方的唯一一座桥上,有人走来走去。
我用外套裹住书本,屏住呼吸,往河中一跃。
任何东西,都不能阻挡我前进的步伐。
我游到岸上,抬起头来,正要爬上岸,就有人踩住了我的手。
皮靴满是泥泞,踩得我的手生疼。
我吃痛地抬起头。
一个满是络腮胡子的男人俯下身来。
他看着我,你就是那下贱的农奴?
他衣着华丽,不像是刚睡醒的样子,反而像是早已做好擒拿的准备,要我自投罗网。
他的皮靴死死地钉在我手上,我正要爬出水面,他踩得我更狠了。
我痛得陷进了河水,卫兵们把我支起身来,我满身潮湿地被押着跪在岸上。
他们逼迫我跪下,我单膝跪着。
沾了水的书本从我的怀中掉出来,卫兵们把书捡起来,交到男人手上,对他道,领主大人,请过目。
领主捏起湿漉漉的笔记本,嫌弃地翻页看了两眼。
当他看到了解放农奴和农奴制的废除草案时,就气急败坏地把书扔在地上。
烧掉它们!他说。
不要!我连忙扑倒我的书本前,想要护住它们。
可是他们把我架了起来,阻止了我的一切反抗。
领主清了清嗓子,在我的书本上吐了一口唾沫。
卫兵们架起柴,已经在不远处生起了火,他们将我的书本扔进篝火里。
领主笑着拎起我的长发,逼迫我转头,逼迫我眼睁睁地看着书本被烧毁烧尽。
不行!不要!
那些可都是我的心血!
我拼命挣扎,可他们压着我,令我无法动弹。
领主俯身看我痛苦的样子,笑道,卑贱的农奴,你知不知道,我为何那么恨你?
我狠狠地瞪向他。
他用力抓起我的头发,我吃痛闷哼。
他怒目圆睁道,明日就是我宝贝女儿的生日,可当我问她想要什么的时候,她说没有任何东西比你更珍贵了。
她的心上人,不该是一个出生卑贱的农奴,不该是你,明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