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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带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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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徐行焉第一次见到刘宋,是在他大学同学的婚礼上。
那时候他刚刚从国外留学回来,就收到个名字都记不清的女班长的婚礼请柬。
因为无聊去的,没想到整个婚礼过程也无聊透顶。
他给人包了小两千的红包,婚席上唯一的亮点就是那块刀子插上的巧克力布丁。
就在他享用着这块巧克力布丁时,看见了新郎官旁边的刘宋。
言笑晏晏,气质出挑。
长得可真带劲。
那腰,那腿,啧啧。
空窗期了小半年的徐行焉心动了。
可惜他上前搭话,刘宋眼神在他脸上落了一秒就离开了。
对他不感兴趣的样子,但依旧听他说了会话。
后来徐行焉才知道,新郎官是刘宋的表弟。
刘宋那年三十三岁,已然事业有成。
对他这颗嫩葱当然不感兴趣。
【二】
徐行焉记错了,他们第一次见面不是在婚礼上。
刘宋记得,但他懒得提醒。
他第一次见徐行焉要从婚礼再往前推个两年,彼时北京的秋风冷得能吹走一地鸡毛。
现在已经忘掉名字的某个前男友哭着求他不要分手,刘宋在对面很耐心地把纸巾推到他面前。
最后前男友哭够了,抽抽鼻子说刘宋我这一辈子都记住你了。
刘宋看他哭得没鼻子没眼的,心里纳闷当初第一面见他的时候也是帅得惊天地泣鬼神的,怎么只是分手就哭成这样。
但他面带微笑,说我也会记住你的。
然后他和这位前男友在咖啡馆门口分手,他在北京冷不丁丁的秋风里沿着路走,沙色的风衣被吹开个角。
他在一条黑暗的路边停住,头顶不知道什么品种的树沙沙作响,路灯的光在茂密树下投出来影子。
前面有人坐在路边,脸埋在膝盖里,没声音发出来,但是像哭。
这条街深夜会有点热闹,一支烟,一个暗号,或者是车顶上放着的一瓶饮料,默契地进行着地下的交易。
刘宋一开始还以为这人是被仙人跳什么的,后来一想场合也不太对。
又想到些别的地方去,他硬生生被自己逗乐了。
坐在那里的人听到有人笑,抬头撞进了刘宋的眼里,又恶狠狠地低头,把自己的哽咽给压下去了。
真是,蛮有意思的小孩。
刘宋挑了个不远不近的地方坐那,也不怕那时候还贵得要死的Burberry的风衣被坐上灰。
他没吸烟,在那里陪人坐了一会,晚上的风沙沙响,他的眼睛惬意地看向远处的河岸。
北京的河是很好看的,灯火通明,被映进了水里。
过了很久,那小孩也不哭了,只是埋着头,看上去实在伤心。
刘宋在他旁边说话,声音很和缓:
“早点回家吧。”
他递给他一包纸巾。
对方抬头,刘宋看出来那是张年纪还不大的脸,大学生模样,眼睛红红的。
哭鼻子的时候比他刚刚分手的那位前男友好看。
徐行焉也不明白为什么要接过那纸巾,他只是那么做了。
弯腰的男人系着围巾,系法很漂亮,徐行焉只能记住这个。
刘宋没有说什么,他也没觉得自己在做什么好事,那时候他不知道他会和面前的这个年轻人结婚。
他难得露出个笑。
徐行焉没注意到他笑了,注意到他离开时的皮鞋锃亮,差点闪了他的眼。
他看了眼手里的纸,又狠狠抹了一把脸。
刘宋后来才知道,那时候徐行焉刚来北京,被个留学中介骗了,浑身上下身无分文,惨得要死。
不可一世的徐大律师在北京栽了第一个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