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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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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这家酒店的客房服务,温恬是应该去帮忙拔下钥匙卡,并提醒客人要注意不要丢失。
但事情要是真的这么简单,温恬觉得自己也不会站在门口犹豫这么久了。
很奇怪。上高中的时候,温恬在陶已这个邻家哥哥搬走后,听了一晚上的情歌躲在被子里哭。但很快,在高三学业最繁忙的时候,温恬在不知不觉中就再也没有想起这个名字。
然后是大学,毕业考试顺利成了一名空乘人员,再然后是酒店的现在,她都没有再想起过陶已。
少女时期的暗恋对象,可以说是彻彻底底的抛在了脑后。大部分人想必也会如此。或许会在收拾旧物时,看见在日记本上那用认真的笔迹写下的名字,而会心一笑,想起当年傻傻的自己。
然而在今天与陶已对上了视线的那一刻,温恬仿佛又回到了那个躲进被子里听歌的那天晚上。
仅仅只是一面,这么多年的忘却就都弥补了回来。
所以,自己才会觉得紧张吗?温恬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她也只暗恋过陶已一个人而已。
今晚值班的人也只有她一个人,温恬以职责为重还是说服了自己推开门走进去。
把对方当作只是普通的客人来处理,应该是最自在的方式。温恬很确定对方不记得自己,不然刚才在电梯门口时,他应该就说了。
“这位客人,抱歉打扰你休息,你的门卡……”
温恬正进来要把钥匙卡插入,好让房间恢复用电。视线落在了躺在沙发上的男人身上。
他的身材修长让双腿越过了沙发扶手,大衣还半脱在肩膀上,好像是脱着脱着就睡着了,让里面一截白衬衫和精致纹路的马甲领,在勉强看清的室内若隐若现出了种蛊惑。
温恬刚才的话并没有让他有反应。本来想开灯,又想到陶已是醉意睡着,突然开灯对他就如同是当头一棒。她作罢。
“这位客人……”温恬试探询问的声音也变小了。而她其实可以留下钥匙卡,关门走人。
但看见陶已就躺在眼前的沙发上,温恬还是忍不住地走近了上去。他睡着的侧脸,五官深刻,被几缕黑发散乱地遮掩。
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再见到他,抱着膝盖蹲在沙发旁边的温恬,都觉得他的双眼形状极为好看。
很难用一种词语定型,并不招摇,更偏向柔和的耐看。
在回过神来,温恬的一只手已经伸向了他的侧脸。他微微温热的气息。她想为他撩开眼前散落的乱发。
——指关节分明而清晰的手,偏偏就在这时一把握住了她的手。
温恬以为被抓到偷看,不,已经算是偷摸的地步。她大脑一片空白,而连心跳都止了的更是在唇上同时突然多出的份量。
“客人……呜……”
被显然已经醉了的陶已强吻上来的温恬,蹲着的姿势不小心地坐在地上。
他醉了的唇上,却没有任何温恬讨厌的味道。但是,有种好像麻痹了神经一样的滚烫体温,从温恬的唇边迅速蔓延向了身体的其它地方。
陶已显然是把她当成了梦中的人,不管他醉梦中的人是谁。
温恬的四肢被吻得发软,也没办法再发出声音。陶已一只修长的手托起着她的后颈部,另一只手撑在她的身旁,又让吻越吻得深。
这怎么也不应该是第一次的女生要去承受的吻。
过去没有过这类的经验的温恬,无法去用任何东西去类比这种感受。而她相信就算以前被别人吻过,也应该不会像陶已这样子吻得好像要将她吃掉。
无法挣扎,不能挣脱。但好像身体也没有那么强烈的想要去挣扎。
温恬闭上了双眼。
陶已可以说是传闻中最标准的邻家哥哥了,这要明显在他温柔的性格上。认识他的那些年里,温恬从来没有就得过他对什么生气过。
但是昨天晚上的陶已,在酒醉状态下的他,好像和过去印象的哥哥一点都不一样。
宇宙第一美:恬,你今天居然请假了?头一次啊。
听着张冉冉发来的语音消息后,温恬不禁想到昨晚发生的事后,耳廓就在闺蜜的声音下变热。
温恬的温:嗯,我稍微有点儿发烧。
昨晚的事情自己都还没消化过来,自然不可能告诉给张冉冉。温恬就编了个理由搪塞过去。
隔着薄薄的T恤握了握胳膊,这仿佛要融化了的体温也好想真的是发烧了一般。
温恬为了不去想昨晚的事,在洗了个澡后,就窝在电脑椅里疯狂打着老头环。但并不怎么起作用,反而还通过了卡了很久的地方。
她把脸颊埋进膝盖间,心里从刚才还是那一句话:居然和中学暗恋的哥哥做了。
很难形容当时的感受,有些害怕但并不能说讨厌,也不是张冉冉说的舒服甚至还有一点痛。但,也好像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地方。
砰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让温恬才匆忙站起来。
除了张冉冉之外,没有谁知道温恬住在哪里。加上张冉冉也不会这么用力的敲门,温恬想到的只可能是房东。
心情稍微不安让胃酸微微上涌了一些,心想着又是什么事的温恬,小心翼翼地敞开了门。
房东是个六十岁的女人,可能很有钱的愿意居然手底下有好几栋楼收租,看起来年龄上并不显老,反而还有种咄咄逼人的感觉。
正如现在这般,房东手里吊着几近五花肉,似乎是顺路回来地说:“最近外面的经济不好,别的地方房租都涨了好几倍。我这边也是念你是长租户了,从这个月就涨你五百行吧。”
“五百块?这……是不是有点儿多了。”温恬对原本的房租就已经抓襟见肘了。
“这还多啊,不就你们小年轻出去几顿饭的事。我这边也不容易,互相都体谅一下嘛。”房东不知为何给出让她应该是大恩大德的语气。
明明房东才是违约一方的说。但温恬实在没有底气跟她吵,想着万一撕破脸皮被赶出去,是真的没地方住。
温恬只好点点头,“这样,我知道了。”
本来想在家里冷静一天再去酒店工作,可现在对温恬来说一天的休假都是奢侈。
对她这种酒店的编外人员来说,休假是没有工资的。于是到下午,温恬就回了酒店。
“你发烧这么快就好了吗?”张冉冉在前台叫住了温恬。
“嗯。”温恬用手摸摸额头,想要糊弄过去。
张冉冉突然凑近过来,“你要不还是回去休息吧,头一次见你的肤色这么红润,跟用水煮过一样。”
“啊,哪里?”温恬并没有发觉这一点,立刻对身体左看右看。
难不成做那种事,还能让肤色有变化吗?
不过,虽然不清楚肤色是否会影响,但温恬却很确定肚子饿了。比平常还要饿,早上的时候就觉得了,好像怎么都吃不饱的感觉。
所以,温恬凭经验得出:那是一件很消耗体力的事。
由于平日就在员工食堂里滴油不剩,张冉冉也并没有感觉什么异样,只说:“对于一个发烧的人,你的食欲还真是旺盛呢。”
温恬干笑了笑。两个星期后,食欲似乎也没有减轻的样子。一开始,温恬没有多想,只是觉得可能身体真的吃不消那晚的事情。
于是在一个不上夜班的晚上,温恬就上网搜了搜要怎么补身体。症状是很容易饿,而且偶尔还有一点乏力。
以前打游戏可以在下班后都能一个通宵,最近这几天的温恬打着游戏就睡着了。
搜出来的答案,大都是说休息一下就好了。温恬为此才安心下来。
猜想很可能是因为第一次做那种事,身体可能不适应。但就在这样想着的一个早上,温恬刚像往常一样去穿衣上班,准备吃昨晚剩的便当。
但不知道是不是便当坏了,温恬在一闻到气味后,就忍不住地跑进厕所吐了。
吐了……
为什么会吐?温恬就算对这方面的经验再不足,也是看过电影的。电影里的女主人公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十有八九是那个了。
温恬也很难不把事情朝那个方向去联想。尽管还有几分怀疑便当的问题,可在酒店里总是分心的温恬,还是决定去买了验孕棒。
在家里经过一番怎么用的调查后,结果不出所料,温恬发现三根验孕棒都没有偏差。
她怀孕了。
得知怀孕了的那一刻,温恬心里完全慌了。她有些不知所措,更多的是说不清的害怕。
她根本没有准备好要当一个母亲,更没有想过要当一个单亲母亲。
无论是经济情况还是她自身工作的忙碌,加上这里租的房子也不适合养育宝宝。因为想得太厉害,温恬很快又吐了一次。
温恬一个人是没办法去考虑这件事,但在拿出手机要给张冉冉打电话时,又犹豫了。
觉得事情或许只会变得更麻烦。想到此,温恬也担心被父母知道未婚早孕的事情。
家里的人虽然对自己并不坏,可是很传统的家庭。父母毕竟是特别在意邻里街坊和亲戚关系的人。
温恬在厕所里呆呆地看着自己的肚子。而且,怀的宝宝还是陶已——这个在过去是邻家哥哥的。
“越想好像越糟糕啊。”温恬不知道要怎么做。
总之,看看上班的时间,温恬只能先去了酒店。白天的模特工作也照常进行了下去。
但也许是身体激素的原因,温恬这天怎么都吃不下员工食堂里的饭菜。
“恬,出什么事了吗?”张冉冉突然发问的声音,让温恬一下子抬起头。
温恬想藏捏过去,“嗯?没,没什么。”
坐在旁边的张冉冉一脸认真,一把捧住温恬的脸颊,眼神带着怀疑,“果然,今天的你,怎么看都不对劲儿。”
“从我认识你开始,你可是一顿饭都没有剩下过。快说,到底是什么事?”
认识这么久的挚友,自然是不可能瞒得过。于是在张冉冉不肯罢休的追问下,温恬只好把怀孕的事说了出来。
“什么?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听闻,张冉冉生气地就拍着桌子站起来。
“这个徒有其表的家伙,居然敢对你下手。”
生怕事情会被搞大的温恬,被张冉冉二话不说地拉起身时说,“先等一下,我们,这是去哪儿?”
“当然是去找他。”张冉冉从来不在乎外界怎么看,因此这会儿的声音也引起食堂里人们的回头,“你听我说,恬,这种事情绝对不能就这么算了。”
“不是,当时我也有错,知道他已经醉了还……”温恬不想讲太多那晚的细节。
而这种劝说对张冉冉也无效。温恬很快被她塞上车。张冉冉从以前就一直很有脾气,是绝对不会吃亏的人。
相对的温恬从以前的性格上,更习惯于息事宁人。这也是为什么,她会从一开始的空乘岗位上离开。
当时的机长对温恬一直纠缠不休,机长的老婆某天发现后来公司质问。明明是纠缠一方的机长,本该负起责任,却怕妻子责怪,而声称是温恬为了获得更多机会的勾引他。
温恬当时辩解无力,又受不了周围同事们的议论排挤而主动辞职。而那个机长现在还好端端地留在公司。
现在坐在车里,温恬就莫名的回想起了当时的感觉。她不想再回想起来。
“我们走,恬。”等张冉冉让车停了下来,温恬就看见外面有一座很漂亮的玻璃建筑。
现代化的公司大楼右上角,被温恬特别注意到了“律师所”三个字。
“找律师就不用了吧?”温恬从小到大还没有接触过这类人,感觉很花钱的样子有些犹豫,“至少先跟他谈谈再说。”
张冉冉回过头来,“不是,我们要去算账的人就是律师。”
温恬稍怔了一下,随着理解张冉冉的话指的是陶已是律师后,她更拉住了张冉冉的衣角。
“我们要去找律师算账?这好像更不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