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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拐过一个大弯的时候,就要到城市的边缘了。只要再步行个半小时左右就到了后山了。他其实也不晓得那个地方到底叫“厚山”,还是“后山”。他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听到当地人把这里叫“后山”。后山脚下是一大片耕田,但是已经荒废了好久,芜杂的草丛生在其间足有一人高。山上有一个废弃的小厂子,听说之前是矿泉水公司旗下的一个厂子,因为破厂了无暇管理已经荒废了好久。加上南方独有的潮湿气候,工厂不仅到处结满蜘蛛网,空气中还充满铁锈的味道。他的手碰到铁桌,立马掉了一层腥味的铁锈。
      这个地方后来就成了他暂时的家。
      推车一路叮叮当当地响着,经过城市荒废的一片垃圾堆前,愣了愣。
      收破烂的自然会被破烂所吸引,不知是谁家的双层铁架子床被拆了扔在了一边,他眼冒金星地在心里掂了掂,觉得今天运气实在大好,这是天下掉馅饼来了。可是,他望了望那不堪重负的小推车,顿时又泄了气。东西太多,已经塞不下了。如果回后山放好东西再来,只怕东西早被别的大妈盯上了。
      小推车只能无奈地继续推向前,但还没走几步又停下了。
      怎么有个人?
      只见一个男孩子就这样躺在臭味熏天的垃圾堆上一动不动,身边还有一些苍蝇正在周围飞绕。
      难不成是个死人?
      不会吧,这都让他碰上了?
      明仔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心里正踌躇着到底是该报警,还是就当作什么也没有看见的走开。不行,不能报警!明仔转念一想,要是他那难缠的爹其实已经在找他了,报警岂不是自投罗网。根据多年的经验,只要是家暴的事件,报警是没有作用的,警察口头训诫一下,他还是会回到那个已不成家的家,继续饱受毒打咒骂。
      至于那人是死人还是活人,有什么干系呢?
      自己尚且还算“在逃人员”,自身难保,何必多管闲事。
      这样想着,便又抬起了把手,继续往前推。
      只是,由于推车太过笨重,明仔因此推的有些缓慢,不知是不是错觉,他总是感觉背后莫名的有一道目光似乎黏在了他身上。
      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明仔终于熬不住了,故作偶然地随意往身后一瞥,这一瞥倒是让他看清了少年的脸。
      一张白皙清秀的脸,额发湿漉漉地黏在额头,眼神散漫着焦点不知在看什么,但是眼睛格外的晶亮,长长的睫毛就这样在皮肤上投着剪影。他整个人躺在垃圾堆上,却与周围的垃圾格格不入,淡然的气质让人恍然生出仿佛他只是舒适地躺在自家的沙发上。
      这一瞥把明仔的眼都看直了,他没想到这是一个美少年。
      明仔这般直直看着人家,那少年却一点没有要看他的意思,依旧保持着姿势一动不动,像个死人。
      明仔惊觉直愣愣地盯着人家似乎不太好意思,连忙把视线收了回去,心想,这么好看的人倒像是个精挑细拣出来的模特儿。而且他直觉那人是个大活人,虽然看起来毫无生气,一动不动地躺尸,但他仿佛在思考什么东西,只是一瞬间被什么东西魇住了。
      现在的年轻人都流行这样么?一遇到事儿动不动就来垃圾堆想东西。
      明仔这样想着,再次推起他的车,这回他没有回头。
      到了后山,他就忙不迭地做饭,清点垃圾。等做完这些功夫,天已经深了,入睡前他还在心里琢磨着,等这回钱攒够了,就买一个指磅称,这样收破烂的奎叔就不会短了他的斤量,自然就少了许多纠纷。
      奎叔是他在这里接触最多的人,明仔捡了垃圾都是卖给了他。他不知道奎叔的来历,正如当初奎叔也没有打听他的过去一样,只是大约猜到他是个孤儿,一穷二白。不然该上学的年纪怎么跑出来收破烂呢?尽管如此,奎叔也并不打算对明仔多一些关怀照顾,只当是又多了个入行的同事。没法子,世事就是这样炎凉的,年轻的时候奎叔也没少受过别人的白眼,活在底层的人不仅要忙于生计,也要忍下别人的不屑与鄙夷。既然都淋过雨,那有伞我也给你撕了,凭什么我这么苦,你却过得蒸蒸日上?因此,面对明仔总是不依不饶地觉得称子有问题的时候,奎叔总是发好大一通脾气,“爱卖不卖!多的是人卖给我,我不缺你那点货!”,其实奎叔也不是想针对明仔一个人,只是他家的称多年前就动过手脚,短斤少两这种事在行里多了是,大家也早已墨守成规,明仔这样大剌剌毫不留情地在大家面前挑明这件事,实则是破了行规,乃大忌。好在,明仔这家伙还算上道,除了刚来那几天闹过几次,后来就安分守己了,每次来都安安静静地,只有结算的时候眼睛始终不愿意离开那计算器,盯得让人心底发慌。不过这一来,奎叔很快就与这个少年熟络起来,而且他是一众卖垃圾的阿公阿婆里唯一一个年轻人,打扮得还算干干净净,人也是独来独往的,确实打眼地让人难以忽视。
      奎叔对于来的客人一般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有些事就无须多问,问也是白搭。像他的客人中多是一些老到不行的老人,生命已经走到了末尾。每隔几年,就像新陈代谢一样,走一批人又来一批人,奎叔也从不过问。像明仔这样貌似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他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念及他年纪还小,十五、六岁的样子就食不果腹瘦得皮包骨的人,他还是给了一点小小的帮助。他跟他说天桥底下经常有警察巡逻维护治安,但是郊外有一个地方好像荒废了。明仔问他:“在哪里?”他便大概猜到了明仔约莫是跑出来的,还不想让人发现。这小子还是嫩,他想,以后怕是要吃亏。但还是如实说道:“呐,就在哪儿。”他遥指了一下大概的方向,“在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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