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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壁灯 ...

  •   门内,林时初伸手摁亮了一盏壁灯。

      刚刚从小区门口上来的一路上,程彻那双眼睛都黏在她身上,等门一关,他便搂住她的腰,迫不及待地吻了下来。

      壁灯暗调的灯光给彼此间增添了不少暧昧氛围,林时初也吻了一下他脸颊,用手蹭掉他眼下的泪。

      一边哭,一边吻,这估计得是林时初见过的第一人。

      这个吻从门内玄关处,蔓延到他主卧,屋里没开灯,在晦暗不明的拉扯间,林时初不小心把他衣服往上撩了一截,手指摁在了他的腰侧。

      触感发烫,清薄肌肉带着蓬勃力量感,她也是第一次这么碰男人的腰,鬼使神差,她捏了一下。

      酒精带来的感觉前所未有,有点儿兴奋,还有点儿脱力。

      程彻把头埋在她颈窝里,微喘着气,沙哑的嗓音隐忍又克制,“林时初,把手拿开。”

      他都醉成这样了,还守着那道防线。

      林时初摇了摇头,有些固执,“不要。”

      那天晚上,程彻手机里多了一条成人订单,避孕套。

      -

      他们,真的,睡了。

      林时初缓缓睁开眼睛,入眼的,已经是第二天清晨的阳光。

      她明明没喝酒,记忆却不完整,断片似的回想关于昨晚的所有细节。

      不记得是谁不小心碰亮了床头的灯,她看见程彻腰间青了一块,她就那么捏了一下,就青了。

      这也太细皮嫩肉了吧。

      借着那抹光,她也是第一次看清程彻身上的疤,从左肩到胸口,中间有断开一截,一晃眼瞧过去很长一道。

      伤口愈合很久了,只剩下这一道白疤,赤条条放在他身上,却是一种惊心动魄的美感。

      林时初看着这道疤,没来由的,又想起在郑东桥下找到他的那一次,那天早晨有如现在,天还没亮,周围只有沉沉的一点光,少年身上有泥水,还有血污,翻出来的那截领口已经完全被血染红了,程彻当时明明说话的力气都快没有了,那张嘴还是比谁都厉害。

      开口就赶她走。

      林时初细白的指尖轻抚过那道疤,“程彻,被玻璃划成这样,疼不疼。”

      “疼,真的很疼。”他头一次这么说。

      林时初有些心疼,又有点生气,两条胳膊搭着他脖子,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口,“活该,让你赶我走。”

      “……”

      林时初片段似的回想起关于昨晚的一切,再偏头,看向枕边还睡着的人。

      他闭着眼,黑色碎发凌乱地散在额前,鼻梁高挺,微微颔首,半张脸都埋在柔软的被子里。

      片刻的宁静,美好到,隐约有种不真实感。

      林时初刚把视线移开,望向天花板上的灯,程彻就往跟前凑了下,胳膊从被子上压过来,将她抱住,“我醒了。”

      程彻醒的比她早一些,只是不想动,还那么安静地躺着。

      林时初也不想动,“等下再起床吧。”

      他好懒,她也是,两个人就这么静静躺了好一会儿,最终被一通电话打断了。

      林时初看着手机屏幕上的号码,忽然有点做贼心虚。

      是秦婷。

      她接起来,缓缓将听筒凑近耳朵,“喂,妈。”

      压在她身前的那条胳膊,程某人默默收回去了。

      秦婷坐在她家里客厅,进门就没看见人,“大早上的你去哪儿了?”

      “我有拍摄,刚走。”林时初睁着眼睛说瞎话,“是有什么事吗。”

      她向来不撒谎,秦婷没怀疑她,“没什么事,我跟你爸准备去大连旅游,去机场,出门早了,顺路过来看看你,不在就算了。”

      林时初捏着手机,还有点紧张,“好,你和我爸好好玩。”

      电话结束,她才小小松了口气。

      还好,是在程彻这儿,不然就被秦婷当场撞见了。

      程某人笑了下,很轻,“怎么有点儿像偷情啊。”

      “等她和我爸从大连回来,我就跟她说。”

      主要刚刚在电话里,一句两句的,也说不清。

      秦婷问她在哪儿,她总不能说,和程彻在一张床上睡着还没起吧。

      程彻没再说话,也没想着起来,回尧山的事情他当时请了三天假,没曾想当天就回来了,今天还算在那三天假里,不用上班。

      林时初又呆呆望了会儿天花板,才磨蹭着起身,去洗漱。

      女生的洗漱用品他这儿什么都没有,零星那两样还是昨天晚上和那单子成人用品一起送过来的。

      林时初洗漱完从洗手间出去,程彻已经穿好衣服坐在客厅了。

      墙上的挂钟指向十点,林时初有点饿了,“吃早饭吗,下去买还是,叫外卖。”

      “外卖吧。”程彻把手机给她,“我没胃口,你点你的。”

      林时初拿着他手机,打开外卖软件,因为昨晚刚点过,这会儿推送的第一个就是成人用品。

      她脑子里某个片段记忆又出现了。

      林时初耳根发烫,迅速翻过去,往下点,过了会儿才想起来问,“程彻,你是不是酒醒了不舒服。”

      “有点儿。”

      他昨天晚上没吃饭就去喝酒了,喝了不少,还是混酒。

      睡醒了感觉胃里难受,像被人关屋子里饿了十天十夜那样,很空,但又吃不下东西,仿佛被一只手给蹂躏着,给他折腾的是一点儿脾气都没有了。

      所以早上明明睡醒了,也赖着不想起。

      林时初在下单的那家早餐店里,多加了一碗粥。

      她放下手机,坐在他旁边,把头靠在他肩上,“没酒量,以后就少喝点儿,喝醉了就哭,还得让我去领,二十六了,丢不丢人。”

      程彻动了下肩,“谁哭了。”

      醒了完全不认。

      林时初撇了下嘴,小声嘀咕,“欺负我没证据。”

      她想了下,有点儿不服,“就该让刘箫声给你拍下来,那叫一个梨花带雨,楚楚可怜。”

      程建军喝醉了就伸手打人,程彻却是喝醉了才肯示弱。

      一个宣泄不满,一个满身委屈。

      这父子,都挺奇葩。

      等外卖到了,林时初开门去拿,拆开袋子,往他跟前放了一碗粥。

      白粥里掺了点儿青菜,看着特别清淡。

      林时初吃完早餐,收盒扔进打包袋,程彻只吃了几口就没动了,没胃口,鬼知道喝一顿大酒,隔天还有这漫长的后摇。

      之前程建军每次喝完酒,天一亮都是精神抖擞地出门上班。

      没像他这样。

      林时初一偏头,正对上他的眼睛,“今天不上班,有什么打算吗。”

      “看电影吗。”程彻说。

      他们还没一起看过整场的电影。

      林时初也有段时间没看电影了,上次看还是和冯斯文一起看的新年档,一部喜剧片。

      林时初捞起桌子角儿上的手机,“最近有什么新上的电影吗。”

      “有一部,刘箫声说好看。”

      林时初对电影不太挑,各种题材都接受,“那,等会儿出发。”

      电影时长两个小时,是个悬疑片,全程高能反转,带着一点血腥刺激的场面。

      程彻抱着桶爆米花,偶尔偏头看她,林时初看得比他还入迷。

      等散场走出电影院,林时初还有点意犹未尽,从他手里拿走那桶爆米花,往嘴里塞了两个,“墙上的钟表就是暗示,暗示里面那个医生,其实已经死了。”

      程彻也注意到了,“那医生也是白忙活,他女儿根本就没被绑架。”

      “这电影拍的还挺好的。”林时初点开手机看了眼时间,一点刚过,“这层都是吃的,吃点东西再回去吧。”

      林时初出门前刚吃早饭,现在还不饿,程彻这一天估计都没什么胃口,俩人就近找了家店进去,随便应付了一下午饭。

      店里搭了个小舞台,木质格调,台上有穿旗袍的女人在弹琵琶,古色古香的灯笼垂下来,底下吃饭的客人们仿佛置身于秦淮河畔。

      林时初托着下巴,目光无意落在他领口处,程彻身上那道疤痕完全避开了领口,平常穿衣服一点都看不到,“你拍过写真吗。”

      程彻正往杯里倒水,“没有。”

      “你不穿衣服真的挺好看的,不考虑拍一套。”

      程彻刚喝进去一口水,被她这句话呛得咳嗽,他漆黑的眼睛瞧过来,语气沉沉喊她名字,“林时初。”

      林时初想了下,刚刚用词不当,这会儿反应过来有点儿脸热,急忙解释,“就是,就是像杂志封面那些男明星,往椅子上一仰,姿态散漫,身前衬衫一定要不经意地松开几颗扣子。”

      让身上的男性肌理半遮半掩,若有似无。

      林时初之前还真拍过明星,不过只是个十八线小明星,在娱乐圈基本查无此人。

      他们还加了微信,从朋友圈里的内容看,那个男艺人好像近两年是,彻底退圈了。

      程彻语气闲闲,看她一眼,“没兴趣。”

      林时初忽然觉得他一觉醒了跟昨晚判若两人,“你昨天晚上吻我的时候,你记得你说什么吗。”

      程彻安静一瞬,跳过这个话题,重新扫了桌上的二维码,点了结账,“吃好了就结账,回家。”

      关于昨天晚上,某些微妙的回忆,此时在林时初脑子里再次出现了。

      他吻得动情,呼吸声乱,嗓音沙哑地不像话。

      “林时初,看我。”

      -

      秦婷和林聪去大连旅游,一去就走了十多天。

      程彻刚上两天班就又周末了,开工作室需要的流程和手续也在同步进行着,那家工作室的硬装不需要动,当初程彻决定租这个,就是看上了这一套风格,林时初陪他在家具城挑东西时,另外瞧上了一口鱼缸。

      大玻璃鱼缸,像商场里放观赏鱼的那种。

      林时初试探性地拉了一下他胳膊,“要不,再养一缸。”

      程彻后来其实想过,往家里养养鱼,但他这工作性质,说出差人当晚就跟着刘爽走了,鱼没人管,而且房子也是租的,要搬的话很麻烦。

      程彻看了眼说,“等工作室有人了,放那儿养。”

      “还养金鱼吗。”

      “嗯。”

      比金鱼好看的观赏鱼有很多,他现在也养得起,但他不喜欢,兜兜转转,他还是喜欢最朴素的那款金鱼。

      当成年人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能保护得了所有自己喜欢的东西。

      他养的金鱼,这一次,绝不会再葬身于别人脚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2章 壁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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