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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窃脂 ...

  •   风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止了攻击,陈天眷和向鹤桐两人瘫坐在大堂中,他们一宿都没睡好,却也没心思关心外边的狂风大作,现下阳光照进窗户,一切都尘埃落定,二人才反应过来,天亮了。

      昨夜陈天眷被吓得半死,黑咕隆咚地他又看不清楚,几乎是把向鹤桐掐醒的,对方疼地弹坐起来,就见一道行动迅速的黑影略过卧房门口,飞向屋后。

      “什么东西!”他也被吓了一跳,刚睡醒的嗓子几乎劈叉了,两人鞋子都没顾上穿,打开灯就飞奔出房去探查一二。

      动静是从厨房内发出的,一阵乒呤乓啷的动静,向鹤桐眉头一皱,想起了什么不愉快的回忆,他随即把衣服一挽头发一扎,从屋角拽起一根扫帚神色肃穆,一套动作行云流水,陈天眷就见他大喝一声“狗贼!”便只身冲了进去。

      窃脂从没想过,自己这样的上古神兽会在这个时代落得人人喊打的境地。她原本是一只赤身白首并能帮助人类防御火灾的神鸟,在古代,虔诚的人类还修建过庙宇供奉她,不过时代变了,听族里的老鸟说,现在的时代很好,有很多好吃的,以前他们那时候,可没这么多新奇玩意。

      对于这种言论,窃脂是不屑的,她虽然是只还没成年的鸟,但也和年轻的其他窃脂鸟打过交道,他们都表示当下虽然食物种类很多,但偷窃的难度太大,再也没有人供奉他们让他们吃白食,好多兄弟姐妹都在一种叫做“枪”和“弹弓”的人类工具上死去,这来来回回地,整个族群窃脂的数目肉眼可见地下滑,又加上很多不检点的兄弟姐妹们去和别的劣等鸟通婚,生出来的都是杂种,就更别说维护族内稳定了。

      而她这样的窃脂鸟,是上古窃脂祖宗的直系血亲,她本高高在上地躺在林子里等着其他族人上交公粮,但前段时间他们族内闹了政变,很多年轻的杂种鸟不承认她的权威,也并不想供奉这个什么用都没有的所谓“纯种”,他们思路很清奇,觉得窃脂这个物种在如今这时代已经没有了自大和清高的资本,一切都需要自己去争取,人类有句话叫做:“不靠不等。”他们觉得族里纯种的窃脂就是又靠他们又等他们食物的蛀虫。

      蛀虫被鸟类发现后,没有原始积累的他们为了存活,只能离开家乡重新开始劳动。

      他们飞呀飞,从一片大海飞到一片大江,见识了很多没见过的东西,但窃脂们并不敢轻易地靠近人类,他们不认识现代的高科技,不知道会不会对自己有危害,于是只能蛰伏在丛林中等待夜深人静的时候,去餐厅的厨余垃圾箱里翻找粮食。

      窃脂们一路上被人类喊追喊打,已经丧失了最初的骄傲和灵性,不少族人都离开他们加入了杂种大军,等他们飞到佘塘村落脚的时候,族内已经只剩十几只愿意跟随自己的老朋友了。

      其中他们内部还分为了两派,一派是以老窃脂鸟为主的保守派,他们认为躲在林子里等待人类放松警惕时去偷窃食物是最稳妥的办法,毕竟他们在古代就是鸟中窃贼,一派则是以年轻窃脂鸟为主的进攻派,这一派则主张以攻为守,既然窃贼的路子在现代会让自己饿肚子,与其畏畏缩缩还不如去当鸟中恶霸,城市里危机四伏,就从农村下手!

      可惜的是,主张以攻为守的,只有她一只窃脂鸟,她一气之下为了和其他族人划清界限,自认清高地给自己取名红红,听说老祖宗幼时的乳名就是红红,她要向族人证明自己也是很骁勇善战的。

      红红为了给众人表明自己的立场是正确的,独自在佘塘村观察了很久,那段时间也有几只年轻的窃脂表示愿意帮助自己,不过获得的食物他们要求平分,不能和以前一样让红红吃剩后才轮到他们。

      计划开始了,进攻的那天早上,有三个人类在院子里拉扯,她躲在树丛中安静等待,等地她都快睡着了,就见最年轻的那人被换了身新的青白色衣裳,另外两个大点的人类则引着他往山下走。

      可是青白衣裳喜欢爬树摘果子,好几次她都感觉自己躲在树中的队友好像被发现了,警惕地直直盯着他,但还好那人只是摘他的果子,对他们这种怪鸟并不感兴趣。

      确定三人完全离开后,红红发出进攻的叫声,随即,就是翻箱倒柜地寻找他们能吃的食物。

      不得不说,他们这次抢劫算是十分成功的,他们获得了现场自助的草鱼当美食,掠走了阁楼上的肥肉,当红红正忙的不亦乐乎一间间房间一个个角落探查食物的时候,她听到了一阵嘶嘶声。

      整间屋子也搜寻地差不多了,看日落西山,估计人类也快回巢,她嘱咐其他族人拿上肥肉撤退,她自己则围绕着房子寻找声音的来源。

      红红最终还是看到了后院里的几个大竹篓,发现里头的东西后她馋地眼冒青光,觉得这次真的赚大了,好久没见过这么多品相这般好的蛇了!

      她对竹篓发起猛攻,好不容易搞开了几个口子,人类却回来了,她在混乱中只能遗憾地抓住两条肥蛇独享。

      入夜的时候,红红和族人兴奋地分享美食,后来实在是克制不住心中的馋劲,况且这一战打得漂亮,她自信满满,想着已经后半夜人类应该都睡了,于是自己独自潜回那户人家,想看看除了蛇之外还有什么好东西。

      这一看,就被抓了正着。

      向鹤桐气呼呼地把她捆起来,在日光下他的神色很疲惫,他也没想到这只鸟这么能折腾,厨房里锅碗瓢盆碎了一地,在她啄伤自己想飞走的时候,若不是陈天眷机智地把房门关了,估计又要被这坏家伙逃脱了。

      “你觉得这是个什么品种的鸟?”他坐在地上问陈天眷,语气里没有捕获凶手的快乐,只表现出浓浓的疲惫。

      “白首赤身,长的还这么磕碜,我之前看小说的时候好像听说过。”陈天眷表示借他的手机百度一下,这一查,却查出来个山海经异兽—窃脂。

      红红听得懂人类的语言,她察言观色,发觉面前这两个人类貌似对自己发出惊叹的声音后,估计他们已经知晓自己高贵的身份,于是昂起头颅,心想:愚蠢的人类啊!给窃脂之神建庙供奉吧!

      “哇,是有名的偷窃天才啊,不过这山海经上的窃脂图画地挺好看的,我们抓到的这只怎么这么丑,是不是基因变异或者是个杂种?”

      “哇,它的羽毛还能防火,啊!对!我在世说新语上听说过,有人拿它的羽毛做烧不透的衣服!”

      说着,向鹤桐毫不顾忌红红的感受,随手从她身上拔下来根羽毛,疼得她像个玩具一样侧倒在旁边。

      不过没人搭理她,面前两人对着手机看地起劲,另外一人则掏出来根打火机,对着她的羽毛点火。

      “哇!”

      两人同时震惊了,真的烧不着啊。

      发了发了,陈天眷第一反应就是一夜暴富了,这稀奇品种估计能卖很多钱。

      “这杂种居然有这么厉害的羽毛?”向鹤桐惊奇,并开始百度山上遇到珍稀动物怎么处理。

      “杂种”这词再次出现的时候,红红彻底忍受不了了,她这么高贵的身份,被低劣的人类不恭敬地绑起来就算了,还骂她丑!说她是杂种!

      “你才是杂种!你全家都是杂种!”

      空气瞬间凝固,好几秒的沉默后,向鹤桐呆愣愣地转头问陈天眷:“你嗓子好了啊?”

      陈天眷僵硬地摇摇头。

      哼,知道红红我的厉害了吧,还不快放了我。她高高昂着头,心里窃喜,这次肯定会给我建庙了!

      发了发了!陈天眷内心巨震,这丑鸟还能说人话!嘶!不会是鹦鹉吧?可是哪里有这么丑的鹦鹉?不会是八哥吧?可是哪里有这个颜色的八哥。

      陈天眷内心激动地在用百度极速搜索所有的鹦鹉和八哥品种,头也没抬,这时就听向鹤桐大喝一声。

      “你能说话是吧!你说清楚!我的腊肉呢!”

      真是汗颜,有了这么个值钱的玩意估计够你买一个镇的腊肉了,猪可能都会被你吃灭绝,陈天眷心里如是吐槽。

      红红觉得自己说话可能起了反作用,于是禁闭鸟嘴不愿意再开口。

      继续审问了一两个小时,两人也没了一开始的新奇劲,只觉得肚子饿。

      “唉,问了这么久什么也没问出来。”向鹤桐双手捧着皮蛋瘦肉粥叹气,他搅拌着粥,看里头只有皮蛋没有瘦肉,苦涩地笑笑,然后回头恶狠狠地盯着窃脂,仿佛在说:都怪你!我都没有肉吃了!

      陈天眷一点都不饿,他把剩下的粥都摆到桌上,自己则踢踏着拖鞋,搬了跟木梯子,去向鹤桐房间查看屋顶的情况。

      折腾这么久,确实得下山买些材料回来修补屋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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