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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争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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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退回到十天前。
没什么自知之明的男人自认为很帅气的拉开了后车厢,里面装满了玫瑰,他满怀希望的认为能从沈清澜脸上看到诸如惊喜之类的表情,但是结果显然令他失望了。
沈清澜只是面无表情站在那儿,冷淡地说道:“所以喊我下楼,就是为了这个事情?”
男人面上有些挂不住了,只能下意识地道:“清澜……”期望得到什么回应。
沈清澜却只是沉默良久,抬头看了看三楼的窗户,刘芬芬正站在窗边看得津津有味,感受到了女儿那冷冰冰的视线,老脸挂不住就把窗帘给拉上了。
“回去吧,我家里还有点事,就先不奉陪了。”
沈清澜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顺便还扔了手里提着的垃圾。
回到家里,刘芬芬隔着窗户看了一眼还站在楼下的男人,颇为不满地说道:“这小伙子我看着人还是蛮不错的。
沈清澜挤了一些消毒凝胶在手上抹开,觉得刘芬芬的旁敲侧击真的挺多余。
“妈,我说了,我这几年没结婚的打算。”
听了这话的刘芬芬明显不开心了,马上变了脸:“打算打算,我觉得你现在把终身大事解决了就是最好的打算。”
沈清澜扶额,和刘芬芬住在一起的这几年,她就没有一天不是头疼的。照顾刘芬芬的身体都是其次,这个三五不时的催婚,沈清澜觉得天底下似乎没人比她妈更热衷结婚了。
“你别给我摆出那副死样子。现在,趁着人家小伙子还没走,赶紧请他上楼来喝茶。我给你讲,女人一过了三十岁就不值钱了,到时候哪里有你挑别人的份,都是别人挑你。”
又来。
沈清澜这一次决定不回避了,正面迎上她妈刘芬芬漏洞百出的话语,毫不留情地回道:“首先,我已经拒绝了别人,你觉得我现在再下去喊他上来,合情合理吗?其次,妈,你自己也是女人。难道你觉得女人就是一件任人挑选的衣服,换季了就该打折处理对么?”
五十多岁的刘芬芬,第一次见到这样和自己顶嘴的沈清澜,眼中全是惊讶。
在这个家,可以说她就是权威,她就是女王。因此她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管什么就管什么。沈白石在的时候,更是把她捧在手心里,她让沈白石往东,沈白石就不往西的那种。
而沈白石把沈清澜也教育得很好,从小一直很少让刘芬芬操心过什么,也从未忤逆过她什么。
冷不丁地,刘芬芬觉得自己这个血压一下子就上来了,于是不管手边有啥,拿起来就往沈清澜身上扔了去:“你就是这么和你妈说话的吗?”
扔出去的东西是一个小茶杯,不偏不倚正好砸在沈清澜的额头上,没出血,但是那块皮马上就肿了起来。
杯子落在了地上,碎了。如果没记错的话,这是她爸沈白石生前最喜欢的一个茶杯。
沈清澜蹲下身,将碎片一片片地拾了起来,放在纸巾里包好。
刘芬芬却不依不饶,继续补刀道:“你还知道那个茶杯是你爸爸最喜欢的。他要是知道你这样气我,非得从棺材里爬出来好好说说你不可,哎哟,你真是要气死我了。”
说完,刘芬芬一下子倒在了沙发上,她早上打了胰岛素之后就吃了一餐,沈清澜担心她低血糖犯了,只得放下手里的活,赶紧去看看她。
刘芬芬见到沈清澜过来关心自己,心里还怄着气,也不说话。
沈清澜沉默地为刘芬芬准备食物和药,放在一边,也不像以往一样看着刘芬芬亲自把东西吃了,就自己回了房间。
刘芬芬半睁着眼皮子,看着沈清澜离开的背影,心里直道自己命苦,老公走得早不说,女儿也是不让人省心的。
不过沈清澜却是没有力气再去管她妈刘芬芬在想什么了。几天前白栩打电话和她敲定了剧本的事情,提前打了一笔款到了她的卡里。
虽然不知道这位昔日的老朋友是因为出于私情想帮她或者是真的肯定了她的才华,但这笔钱确实让现在的沈清澜暂时喘了一口气。
钱是好东西,这是她毕业后踏入社会几年后最深的感悟。她妈刘芬芬的药要钱、日常开销要钱、家里的人情来往要钱、甚至于如果她要将沈莱带在身边,也要钱。一笔笔加起来,都是不小的数目。
而她呢,一个私立高中的普通老师,每个月累死累活到手的工资也就那样,不高也不低。
当初沈白石出事的时候,凶手家境普通,所以赔偿金亦不算多,刘芬芬病倒,钱都扔了进去。本来沈白石作为院里的主任医生,薪水应该不算低。但是前些年刘芬芬不知着了谁的道,迷上了炒股,家里的积蓄都赔了进去。
要不是沈清澜和沈白石极力阻拦,估计她们现在住的房子都已经赔了。
那个时候,沈清澜焦头烂额,处理完了沈白石的丧事收到心仪的offer后,她问刘芬芬愿不愿意和她一起离开百草县,刘芬芬却执意要留在百草县给沈白石服丧三年,而且也不准沈清澜走,如果沈清澜要走,就是不孝顺。沈清澜听后一言不发,找了一份私立高中的工作,就此安顿下来。
刘芬芬还责怪沈清澜为什么不考公立学校的编制,在私立学校教书怎么看都不算太体面。沈清澜笑了笑,难道非要她说那个时候家里已经快揭不开锅了吗?她哪里还有时间去准备,再说了公立学校的工资少得可怜,靠那点死工资恐怕都不够给刘芬芬买药。
昨天白栩还在电话里打趣她道:“我看你妈妈才像是那个住在象牙塔里的公主。”
沈清澜勾了勾嘴角,也不否认。是啊,她妈妈是公主,象牙塔里的公主。
而她呢?更像是那个守护公主的骑士,被迫从上一任骑士手里接过武器。拿起了,就不可能放下了。
沈清澜看着放在书桌上的辞职信,决定自私一次,哪怕就那么一次也好。
闭上眼睛,几年前,前任说的话还在耳边回荡:“清澜,兴趣爱好是不可能当饭吃的,回到现实吧。而且我觉得,你好像真的没有这方面的天赋。”
真的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吗?
从小,沈白石就刻意地去培养她对阅读的兴趣,因此她在不知不觉中也爱上了文字,也喜欢上了表达。文字,更像是她和这个世界秘密进行的一场游戏。
上大学后,沈清澜参加了戏剧社,结识了白栩,她们两个人,一个喜欢当导演,一个喜欢创作剧本,伯乐遇上千里马,合作十分愉快。在大学这个象牙塔里,她们的作品场场都能赢来满堂喝彩。直到毕业前期,沈清澜苦心创作了三年的作品接二连三被拒绝,她开始灰心起来。
那个时候,前任在她身边不知出于何种理由,否定了她,说出那句让沈清澜印象至深的话,更是让沈清澜的心沉到了谷底。后来无论白栩怎么劝说,她都不动笔了。
直到沈白石去世之后,她在书房里翻到沈白石珍藏在抽屉里一卷手稿,那是她写的第一个故事,送给家人的。稚嫩的字迹表明写下这个故事的主人尚且年幼。
在故事的结尾,有着沈白石写下的话语:我相信乐乐一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作家。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沈清澜几不可闻的笑出了声。
原来不管别人怎么看待她,爱她的人始终都相信她能飞往任何地方。于是,从那天起沈清澜又捡起了被丢下的笔,不开心的时候写,开心的时候也写。就算生活像一座山压在她身上,能创作就是一件快乐的事。
而文字又回到了她的生活,再次成为了她和这个世界秘而不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