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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ark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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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杨源崴因为事情太多而忘记了告诉钟京山有关牧夏栀的消息。
直到那天,他陪着沈茜秀去苏北人民医院做B超的时候,在南通西路的一家超市里碰到了买烟的钟京山。
杨源崴当时以为自己看错人了。
眼前胡子拉碴,不修边幅的男人是钟京山吗?平时一副人模人样的优质男,现在看起来就像从阿富汗刚打完仗回来。
钟京山也看到他了,脸上并没有露出什么奇怪的表情。
他走过去,扔给他一支烟,顺便向他身旁的沈茜秀颔首。
他说:“真巧!去哪呢?”
杨源崴搂着沈茜秀的腰,笑了笑:“去医院,秀秀怀孕了。我陪她做妇检。”
他没说话,从金南京烟盒里倒出一支烟咬在嘴唇上,银色的打火机‘噗嗤’一声亮起淡蓝的火苗。他垂首,猛吸了一口,然后轻轻吐出薄雾似的烟圈。
他这才开口说话:“晚上有空没?出来喝两杯。”
杨源崴没搭腔,只说:“怎么搞成这幅鬼样子,几天没刮胡子了,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是个人吗?”
他说:“没事,什么样子都无所谓。反正那个人也看不到……”脸上挂着不以为然的笑,不能袒露堵在胸口的感觉,所以只能假装无所谓。
男人在男人面前,还是很要面子的。
杨源崴这才想起前些日子在一家花店里碰到了牧夏栀。
他拍拍京山的肩膀,说:“晚上七点,我在勿忘酒吧等你,有事跟你说。我现在要带秀秀去医院,就不陪你了。我先走了。”
钟京山点头,目送他们离去。看着阳光下两人的身体依偎在一起,看起来像一对新婚的夫妻,甜蜜又矫情。曾几何时,他也在梦中做到这幅景象。
不过,始终是梦罢了。
然后他把烟头仍在地上,用力踩灭后,才慢慢消失在人群中。
万家福商城的一家陶瓷店铺门口。
夏栀静静地站在那里,两扇睫毛微微的颤动,好像有泪光,可是又不像,因为她的脸上竟然是惊奇的笑。
自己家里的柜子上面也有各式各样的漂亮的,华丽的,奇形异状的杯子。
几乎都是耿昊送的,他学的是陶瓷设计,他曾经这样说:“塑造一件物品,让它在自己的手里成型,就好像自己的孩子,它身上的任何一块地方,都是自己的骨血。”
血浓于水。
因为他,她喜欢上用精美的陶瓷烧成的杯子。
她把杯子当宝贝,不管是什么时候,只要看到漂亮的茶杯都忍不住用手轻轻的抚摸,总觉得抚摸着它们杯身就会心满意足的感觉。
看了一眼时间觉得还很早,索性在这家店里逛一逛再回去。
她走进去,从第一排架子上一个一个慢慢的欣赏。时不时忍不住地伸出手摸摸它们,又害怕自己会弄坏,所以一再得小心又谨慎。
店主老板是位中年男人,穿着很艺术,后脑勺上扎着一个辫子。全身充满艺术家的气息,他从刚开始就注意到橱窗外的夏栀,看着她的眼里如此专注的盯着那些艺术品,于是随她看,也不主动攀谈。
一直到夏栀终于看完,他才问:“怎么样?想买哪一个?”
她心情很好,眼睛晶亮亮:“都喜欢,都想买,可是我很穷,只能看看,满足自己小小渴望的心灵。”
老板说:“这么喜欢这些艺术品?”
是爱屋及乌。
她摇摇头,说:“不是喜欢,是非常喜欢。它们在我眼里不是艺术品,是一种意义。”
“噢?”店主挑眉,似乎非常感兴趣她说的话:“你说,这些陶瓷对你来说,有什么意义?”
“杯子,听起来是不是很像辈子,一辈子的那种辈子。一个杯子,好像代表着一辈子。”
老板说:“现在的年轻人很喜欢玩这种文字游戏,不过在我眼里,杯子其实是代表呵护。”
她不解,于是问:“为什么杯子是呵护?明明是一辈子的意思。”
“也可以理解为一辈子,我喜欢做杯子的原因是因为曾经有人送我一个蓝色的马克杯。当时还年轻不知道为什么她送我杯子。还以为她让我多喝水呢,”他笑了起来:“直到有一天,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一句话才明白,那书是怎么说的?好像是‘我希望你把我当成这杯子,捧在手心里,你感受到我的呵护,我感受到你的体温。”
她明显一怔。
他又说:“可惜啊,可惜啊。我现在才懂,所以错过她了。后来她和别人结婚了,结婚的时候我送她一整套自己烧的陶瓷马克杯,算是一种纪念吧。”
她听着觉得伤感,好像这世界就是这么不如意。无数的相遇,无数的擦肩而过,造成更多的遗憾。人似乎都是贱格的,只有失去后才知道原来的那个才是最好的。
然后,她开始沉默。
老板也没有继续在说什么。他一边拿抹布擦着陶瓷茶杯,一边对着茶杯呵气。他的动作和耿昊好像,每次耿昊送她杯子的时候,总是喜欢先呼出一口气,然后用袖子擦一擦。笑的贼兮兮的说:“它是我儿子,是我女儿,你要是弄坏了,就打你屁屁!”
时光,终究一去不复返。
良久后,她指着一个青绿色的马克杯说:“老板,这杯子多少钱?”
他望了她一眼,接着继续低头擦杯子:“你想要啊,这个可是很贵的,没个一二百我可不会卖的。”
摸摸裤兜,她耸了耸肩膀,说:“算了,买不起。我穷的要饿死自己了。”
老板眯着眼,开玩笑:“傍个大款不就好了,现在不是流行小三吗?”
她也开玩笑地说:“哪有大款让我傍啊。再说,是大款又不会看上我。我还是规规矩矩的上班,每个月拿二三千就觉得世界如此美妙了。”
他挺满意她的回答:“这才像个年轻人的模样嘛,前两天,有个女的来我这买东西送朋友。全身上下都是名牌。我盯着她看半天,从头到脚,你要找出一件不是名牌的东西,我就佩服你。啧啧啧,后来我问她干嘛的,她说,没工作。然后我就惊讶,没工作哪来的钱。她说的很干脆。我才不赚钱,男朋友有钱不就行了。”
他叹气:“不争气!不争气哟!要是世界上的人都像她这样想,那男人不是很命苦。”
夏栀有点想笑,似乎觉得他话里有话,于是点头附和:“是呀!是呀!男人命苦,养家,养孩子,还要养爹妈。如果再多了一个不争气的妻子,那还得了。”
“就是!就是!”十分赞同。
看门外的炙热的阳光渐渐淡去,暮色将要降临,铺洒出黄灿灿像金子一样的光芒。
夏栀说:“老板,我有事,先走啦。”
老板问:“约会去啊。”
她笑:“是啊,跟周公约会。”
然后他拿着刚才夏栀看上的青绿色马克杯包好递给她,说:“来!小姑娘,这个送给你吧。”
她受宠若惊:“不行,不行,这很贵的,我怎么可以要呢。”
“要的,要的。”他把杯子塞到她怀里:“你要是不要,就是看不起我这个老头子。我们做艺术这一行的,最在乎的就是有人欣赏,钱好赚啊,知音却难遇啊。”
她满天黑线,只不过是因为耿昊而喜欢陶瓷而已,不用说的这么煽情吧。
但是不好拒绝,就说:“这样吧,老板。你给我半价,咱们一个半送,一个半买。如果你硬是要给我,我绝对不会要的。”
老板思考了一会,说:“行,那你给我六十六块钱吧。六六大吉。”
夏栀从裤兜里拿出六十六块钱递给老板,然后双手无限怜惜地捧着马克杯走出去。
刚跨出店门的时候正好与要进门的那个人对撞了一下,差点把杯子给摔出去,她惊魂未定地呼出一口气,自言自语:“幸好,幸好。没飞出去。”
“没事吧?”是个男人的声音。
她抬头看他。
大约四十多岁,理着清爽的平头,看起来像训练过的军人,身子骨硬朗而挺拔。
她说:“没事。”
然后,那个男人越过她往店里走,脚步铿锵有力。
夏栀总觉得哪里不对,但是又说不上个所以然,按照她的个性是绝对不愿意动脑子的,所以只好抱着马克杯离开。
夜幕低垂。
勿忘酒吧位于江阳东路。
这家酒吧是以怀旧为主调,来的人大多数都是中年人,唱的都是老歌。
七点的时候,杨源崴站在门口,嘴里叼着烟等钟京山。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后才看到他的身影。还是早上那套衣服,不过脸上的胡渣倒是刮的干干净净。
他气喘吁吁:“抱歉,睡过了。”
杨源崴笑话他:“胡子倒是刮了,这样看起来像个人。”递给他一支烟,说:“进去吧。”
钟京山忽然想到什么,问:“沈茜秀呢?”
他说:“在家,开着空调睡觉了。怀孕,我不好让她跟着过来。”再说,今晚是两个男人谈论另一个女人的问题,这种事如果让自个的女朋友知道,不是自打嘴巴嘛。
当然,他也很识相把话留着没有敞开天窗。
钟京山顿了顿,然后问:“打算要孩子?”
他点头,算是回应他的问题。
入座后,酒保送上两杯莱姆酒。
酒杯在微弱的灯光看起来晶莹剔透的。
钟京山拿着酒杯,猛喝了一大口后才开始说话:“什么时候结婚?”顺便咳了两下,模样极其不绅士。
杨源崴皱眉:“二十六的大男人,别跟个没喝过酒的孩子似的,”接着自己抿了一口,就说:“已经求过婚了。”还是在牧夏栀工作的店里买的花。
“成功了?”
“成功了。”
钟京山挺高兴的,笑着拍拍他的肩膀,一副哥俩好的模样:“什么时候结婚发喜帖给我,我好给你送红包去。”
杨源崴不答,反问:“那你呢?”
他一愣,不作声。
“我们哥几个一个个都结婚了,你什么时候结婚?”没给他逃避的机会,杨源崴继续说:“还在等她?说不定她早已为人妻……”
“她还没结婚。”钟京山没等他说完,就打断他的话:“她一定没有结婚,她应该不会嫁人,如果要嫁人早就嫁了。”
何必要回来呢?还是一个人回来。
杨源崴迟疑了一会,似乎不太确定:“你见过她了?”
酒保走过来给他们添了酒。
簌簌的水声伴随着淡淡的香气流连在周身。
相识了十二年的朋友,似乎只要一句话,或者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就可以看透彼此的心事。即使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像是潮汐变更,有时候随着年龄越是累加,藏在心里的绚丽的信仰也随之殆尽。但是,深埋在心里的那份信任并没有轻易丢弃。
他说:“见过了,也说过话了,也被拒绝了。”
杨源崴想破口大骂,又怕自己的形象会荡然无存。所以只是委婉地说:“操之,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刚见面就直接告白,你以为你是刘德华还是金城武啊,魅力大到一见钟情啊。我告诉你,像一见钟情,二见倾心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发生在牧夏栀身上。”
说了这么多,口都渴死了。
于是从刚才就一直提醒钟京山要注意形象的杨源崴咕噜咕噜把半瓶莱姆酒通通装进肚里。
然后,就听到钟京山说:“我以为我像谢霆锋。”
“噗——”
喷出来的酒像天女撒花似的在天空中划过无数雨丝。周围顿时一阵嫌弃的声音,杨源崴恨不得一脚把钟京山踹出去。
他尴尬的不停的向酒吧里的人道歉,一副毕恭毕敬的模样。心里却想着,如何整死那个害他丢人的罪魁祸首。
处理好刚才的喷酒事件后,杨源崴决定不在拖延时间,直接把话题向他挑明了。在这里浪费时间也不是办法,秀秀还在家等着呢,回去晚了,肯定没床睡。
重新点了一瓶鸡尾酒。
他忽然一本正经地盯着钟京山的脸看。
足足盯了三分钟之久。
钟京山被他盯得毛骨悚然。他伸出手将杨源崴的头转了方向,说:“喂,这样看很吓人。”
杨源崴欲言又止,不知道从何说起,最后只说:“我知道牧夏栀在哪里工作,你可以去找她。一切重头开始,成就成,不成就换个人爱吧。”
他似乎不信:“你怎么知道?”
“我准备向秀秀求婚的时候去买花,在一家花店看到她的。她给我的感觉淡静了许多,以往的淘气都找不到了。”
其实他都明白,时间会磨合一切。似解药,似毒药。
他苦笑,眼里氤氲着淡淡的雾气:“这些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越是想要抓紧,失去的就会越快。到最后,终究是徒劳而已。”
喝了一口酒,又说:“可是,我总是管不住自己。明知道不可操之过急,却忍不住想要占据的心!”
熟睡中的夏栀翻了个身,然后忽然睁开眼睛,莫名其妙地看着天花板。
刚刚是怎么了?
心里忽然像被什么东西钻了一下,疼痛就那样突然的冒出来。
她想了一会,还是想不通。于是起身去厨房,打开冰箱,在第二层找到一瓶矿泉水。冰凉的矿泉水冒着腾腾的雾气。凉凉的熏在脸上,顿时清醒了许多。
将矿泉水倒入新买的马克杯,从床前的抽屉里拿出一瓶药,倒出两颗,和着水吞了下去。
关上灯,继续沉入睡眠。
今年的夏季似乎比往年短了一些。
还未到夏末,便感觉像进入了初秋。
清晨的薄雾久久都未散去,空气稀薄且带着淡淡的寒意。
街上的人不算多,大部分都是背着书包上课的学生和买菜的家庭主妇。
小纯的耳朵里塞着耳塞,双手插在低腰牛仔裤口袋,一边哼着歌,一边百无聊赖地向Attendez走去。
店主颖姐说,小纯是学生,起床的时间比上班族略早,如果她能坚持每天都早起开门的话,年终奖会比其他人多0.5%。
这是威逼利诱。
但是她也十分愿意被诱惑。
Attendez位于文昌西路。
个体经营。
因为服务态度得到好评,所以在这一带也算有名。
当她靠近的时候发现门口居然睡着一个看似像流浪汉的男人。但是又觉得不像,因为没有哪个流浪汉会穿古驰衬衫。
他没死吧?
她蹲下身,小心翼翼地靠近他。
他的脸向里靠着,她看不清他的模样。只知道他的轮廓刚毅,没有双下巴,应该很年轻。
“喂,先生……”小纯用食指戳他的胸膛,勉强自己用温柔甜美的语气:“不好意思,先生!这里不给睡觉……”
他没有应她。
她好脾气地又催促:“先生,先生,醒醒……”
还是没有动静……
最后小纯终于忍无可忍,用力摇晃他的肩膀:“起来啦,不要耽误人家开门做生意……”
“冷……”
什么声音?小纯吓得连忙蹦起来,后退好几步。
马路上车子奔驰而过,一切安然无恙。
心一横,她走过去,拽着他的手臂像拉车似的往外拖。
这一拖,将他的脸露了出来。
阳光像染料覆盖在他的身上,形成一块块淡淡的金黄色。他的头发,他的睫毛,他的嘴唇都染成了金色的。
小女生总是喜欢那种成熟内敛的男人。
因为有安全感,像爸爸一样存在的男人才会保护她们,呵护她们。
小纯就是那种小女生。
标准的,地道的向往成熟的小女生。
也许,一见钟情这种事不会让牧夏栀发生在钟京山身上。但是,其他人可不代表不会发生。
早上八点。
夏栀推开花店的门,第一眼就看到小纯端着腮坐在地上,无比痴迷地盯着一个男人正在熟睡的男人发呆。
她正准备开玩笑,但是一想不对,怎么会有男人睡在店里。
“哪来的男人?”口气活像母亲在审视自己彻夜未归的女儿一样。
小纯支吾一声,说:“早上我来开门的时候,就看到他睡在店门口。我就把他捡回来了。”
夏栀这才送了一口气:“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昨晚和他在这过夜呢。”
小纯的脸唰的红了,嗔道:“说什么呢!我还小,好不好?”
她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
小纯永远都不会知道,在她十九岁那年,爱上一个人后,她的世界天翻地覆。她深刻的体验过与自己相爱的人结合是多么美丽的一件事。
可是,如果,不是那样的结局,说不定现在的她,已经是为人妻,为人母。
“夏栀姐,你看看那个人是不是生病了?他一直在睡,都没有清醒过。”
小纯的声音将她的思绪拉回来。
她说:“我去看看。”
然后她走过去,看清了他的脸。
空调的风静静的吹着,空气中磨合着各式各样的香味。
刺鼻的,余香的,流连的,忘返的。
夏栀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熟睡中的钟京山。
他的左臂搁在胸口,右臂放在身下,面色潮红,似乎有点发烧,嘴巴苍白而干裂,身上的酒气味却让她皱起眉。
“酒鬼!”她骂。
小心翼翼地抚摸他的额头,烫人的体温让夏栀的心瞬间揪了一下。
她回头,说:“小纯,我把他搬到休息室,你去弄一盆冷水来,顺便拿一条干净的毛巾给我。”
“好!我马上来!”
夏栀皱着眉弯下腰,将他的一只胳膊扛在自己的肩膀上。
她的面色因用力而有些嫣红,像铺了胭脂,显得格外的娇弱,鼻尖沁出点点汗珠。但是她都没有时间去擦,奋力地扛着醉死的男人往休息室走去。
一边走,一边在心里咒他一百遍。
真是爱给人添麻烦的家伙!
浓烈的花香侵袭着他的感官。
头好疼!好像要炸开似的。
钟京山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喉咙里的热气火辣辣的像是要烧起来。
碎花的蓝色天花板。
不是他的家,这是什么地方?他记得,昨晚和源崴去喝酒,然后……然后他好像被源崴灌了酒,接着,源崴说要送他回家,所以放心地喝。
然后……
什么都记不得了。
忍受不住从胸口的涌上来的闷气,他轻咳了一声,然后越咳越厉害。
血腥味涌上喉咙,他痛苦地闭上眼,单手支撑着身体,另一只手捂着干燥的嘴唇,拼命地咳。
一双手轻抚他的背,动作轻柔而安逸。
他抬起头,天花板上的彻亮的白炽灯将他的视线照的恍惚。
像梦境。
每晚都会进驻他思想的梦境,就好像,分不清楚自己是难过还是欢喜。是屈服还是抗争。欢愉,本身就是带着罪恶的香气,才会那么诱人。
他自言自语:“怎么又在梦里遇到你?”
她静默地看着他,未至一语。
他又说:“其实我很想不去爱你。因为我知道你不在意我,所以我又何必要委屈自己来顾及你的感受?你不把我放在心上惦念,我又何必耗费我的心力来等待你?可是我发现跟你说再见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或许已经是习惯了,觉得想着你,爱着你是一件很自然不过的事情。”
夏栀愣在那里,久久未动。
他似乎还以为他在做梦,一直说着奇怪的话。那些话会触及她的神经,不想听。索性掉头离开,等他醒了再过来。
花店的生意一直很不错。
夏栀一会的功夫就做完了五笔生意。
“谢谢光临,慢走。”她送走刚在店里定了三百朵玫瑰的客户,回头,看见他站在休息室门口,一脸惊讶地望着她。
她笑着说:“你醒啦!”
声音低低的,他说:“我怎么会在这里?”
她一愣,笑了:“那得问你自己为什么在我们店门口睡了一夜?”
睡了一夜?然后,钟京山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难怪源崴那小子说送他回家,让他放心喝。原来是把他丢在栀子工作的地方。
他忽然想感谢杨源崴,却又想狠狠地揍他。
夏天的夜晚的温度虽然不至于冻死人,但是也会让人生病的,那家伙懂不懂啊!
他羞愧难当地说:“对不起,给你们添麻烦了。”
她说:“没事,晚上外面是不能过夜的,很容易生病。”之后便从桌上拿来一个牛皮纸袋,递给他,说:“肚子饿了吧!先吃点东西,一会再吃点药,你发烧了!”
见他发呆,夏栀把纸袋打开,取出一块老婆饼放在他的手心,催促他:“快吃啊!冷了就不好吃了!”
金黄色的老婆饼,像极了以前用的铜锣。
年少时许多人家办十岁生日或者婚庆,都会骑着拖拉机在村庄上敲锣打鼓。‘咚锵锵,咚锵锵’响遍他的童年。
他爱极了这种声音,每次听到都会格外的兴奋,拍着手,高兴地跳来跳去:“有糖吃了,有糖吃了……”
多久没有见到这样的东西了?
他轻轻地捏着老婆饼,盯着它看。
很久很久了吧,自从他们家住进高楼,小区里再也不给使用铜锣,连鞭炮都不让放。最多吹汽球,在脚下啪啪啪的踩出鞭炮的声音。
夏栀见他不动,便说:“不喜欢吗?”
他回神,说:“哦没有,我很喜欢,它很像小时候见过的一个东西。那东西,我很多年都没有再见到了。”
她稍稍一怔,目光有些涣散,最后只说:“那些东西只能留在回忆里,只要记得,曾经拥有就好。”
他便不再说话,低头大口咬着老婆饼。边吃边含糊着说:“嗯,这个……这个老婆饼真香!真好吃……”语气像个幼稚的孩子。
她静静地盯着牛皮纸袋发呆。
今后,再也没有人会拿一个廉价的老婆饼对她说:“吃了我的老婆饼,就要做我老婆噢。你要想清楚咯,吃下去可别反悔。”
廉价的东西,却像在心里扎了不能遗忘的藤条。明明是欢喜热闹的人,却在时间的间隙里长出了薄凉的模样。
“你相信缘分吗?”她记得他说:“如果上天注定你今生会遇到那个人,甚至爱上那个人。那么,不论如何擦肩而过,也誓必会再次相遇,直到爱上。”
今生再也遇不到他了。
撇开头,眼泪就这么唰唰地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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