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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蔷薇科与初见 ...
大小姐撑着前额小憩,窗外霓虹灯耀目璀璨,浅色夜空生起两三星辰。
不知道是怪天气太热还是那场火的缘故,衣服都黏答答地沾在身上,没由来地惹人内心烦闷。
这一天乱七八糟的事太多了,好不容易得了片刻安静,大小姐堪堪来得及清理思绪,却收到了叶黎的消息。
“你那些个远方亲戚,要再盯紧些了。”
“你是说,中年夫妇演戏掏钱的那件事?”
叶黎盯着手机啧啧了两声,打了个电话。
“我还想告诉你,他们可能是你那些亲戚搞出来的,没想到你已经知道了。”
瞿清蝉轻嗯一声,她早知道了。
“虽然是那些人搞的,但是有一点比较奇怪。你那些亲戚不会真的想杀你,攻心计博同情求感动都是建立在你活着的前提上。今天那对夫妻,妻子患有精神疾病,一开始拿的是一把锋利的匕首,冲着重伤甚至杀害你来的,有人指点他们说,精神病杀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最后不知道怎么变成了纱剪。”
“还有,我听小乔说你们去警局的事了,女巫小姐没事吧?还有那个万能药……”
她停顿了一下,鼻息有些重。
瞿清蝉听出来叶黎的情绪有些不太对劲,“万能药怎么了,你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这个事情恐怕不简单,等见了面再详谈吧,这些日子你千万小心。”
叶黎不由分说挂断电话,吴伯和女巫小姐都听到了电话中的内容。
“难道说,那对中年夫妇别有内情?”
瞿清蝉不以为意,谁没有不愿被人知道的内情,局外人不会在意内情。
“想杀你的不是你的远房亲戚吗?”
不是,应该说,他们不敢。
“你别问了。”大小姐语气不怎么好,缓了缓道:“吴伯,明天直接报警,告他们买凶杀人。”
光是韩秋一个就令大小姐摸不着头脑了,那群只求财的人搅乱浑水,才更容易让人摸鱼。
大小姐心情不好不是因为这个。
她靠着椅背喃喃道:“太被动了,总是慢一步。”
纱剪换匕首慢一步,韩秋之死慢一步。
一直这么慢下去,浮于水面的线索又将沉没。
女巫小姐理不清这团纠缠在一起的线头,打了个哈欠,有点困了。
她把信还给大小姐,说:“虽然没什么有用的东西,却是个不错的故事,闲下来可以看看。”
瞿清蝉不知道听到了这话没有。
回到家中之后,大小姐一直心不在焉,草草收拾了一番就去休息了。
结果睡得并不好。
夏日黎明来得太早,凌晨四点天色开始泛白,庭中的鸟雀已经醒了。
晨露雾霭,瞿清蝉揉着站在窗前,想不通很多事。
她这样的人活着本身就要克服很多了,说不准哪天病情复发淹死了跳楼了,总之都有可能。
幕后那个,或许害死了她妈妈,还想杀死她的人,到底是为什么。
人们想杀害一个和自己没什么关系的人,会有什么理由?
因为利益,还是仇恨?
不能一概而论,就像她妈妈曾想杀了她一样,精神失常的人就是有可能会随随便便杀人。
所以才管她们这样的人叫疯子啊!
谁会喜欢一个疯子呢?
大小姐从黎明枯坐到天明,东方一点点冒出头的日轮从初升就是灼目滚烫的。
有的人,生来就活在黎明前的至暗,为了死于等待的这一刻。
桌上放着那封她还不曾看过的遗书,她知道那里面写的是什么内容。
吴伯说,韩秋去扫墓的时候,没有带鲜花,折了几枝柽柳。
意思是,赎罪。
大小姐犹豫了一下,还是打开了这封信。
死去的人收不到她的信,与其说这是写给苏默远的忏悔书,不如说,她在满足听过她编的三流剧本的人的好奇心。
无疑,这封信就是她给大小姐和女巫小姐留的。
却写着“致我挚爱之人”,她真是个彻头彻尾的欺诈师。
“最近有些忘记了第一次见你的模样了。
晴天,阴天还是雪天,这些都不记得了,可笑的是,却记得那摊血色。
所以很顺理成章地想起我们的相遇。
桑仁杰和他的伙伴们经常欺负殴打同学,可能真是我时运不济,那天想换条路回家,就看到了。
他们拿着铁棍打死了街边的一条狗。
因为那只狗奄奄一息还在说,天底下总有公理和正义,总有能治得了他们的地方,总有那么一天。
目击了这件事的我,毫无疑问,将会成为下一条死在街边的臭狗。
我第一次遇到你,这是你第一次救我。”
文字戛然而止,连同即将开始的故事正文也戛然而止。
不妨碍瞿清蝉将之前女巫小姐总结的“校霸的斯德哥尔摩恋人”结合在一起理解。
韩秋说的那个救她的人,绝不是什么阳光清隽的校霸少年,也绝不会是穷凶极恶的桑仁杰。
水泥地上未干涸的血迹,狞笑着的恶徒手持铁棍,韩秋以为自己会死。
那样凶狠的殴打,不死恐怕也会残疾。
——求求了,让她躲过这场祸事吧,或者谁能来救救她。
真的有人来就她了,代价是,替换。
“因为不想被桑仁杰继续欺负,我用了点小手段,故意吸引桑仁杰的注意力,巧用心计让他觉得我喜欢他喜欢得不得了,顺理成章和他成了恋爱关系,所以我算是得救了。
桑仁杰并不避讳我看到他欺负人,我也看到过他欺负你,堵厕所、殴打、煽动同学欺凌,这些我亲眼看见过,我知道,你也看到了我,你怨恨我是应该的。
但是说到底,你是因为救我才会被桑仁杰欺负。
被桑仁杰欺负的人有很多,他们好多都死了。
我问你,既然这么痛苦,为什么不去死呢?
用死亡去控诉不公,用死亡去揭露罪恶。
你说,你只有生命了。
我写了一个那样的故事,不知道你知不知道那是我写的,冬天失踪的学生被发现吊死在学校的小树林里,大概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压力吧。
这是你第二次救我。
后来你也自杀了,我那阴郁暗沉的少年,这是你第三次救我。
而我,将你送进地狱。”
瞿大小姐想了想,柽柳是真的,她想赎罪是真的,爱是不是就不好说了。
而真相这种东西,每个人眼中看到的,都不会是一样的。
世界上的白昼都不会在同一时刻,何况真相这种无聊的东西,千人千种。
早起精力旺盛的伊尔在苹果树下的猫草丛中扑蝴蝶,女巫小姐穿了件休闲的橘色衬衫,门襟敞开,露出领口白色的背心,黑色裤脚被草丛中的露水打湿。
她抱着吉他坐到庭院中,手放在眼帘前眯眼眺望初日。
晨风突起,是大小姐的错觉,她仿佛又看到了初见的女巫小姐。
人和人的初见很大程度上能够决定之后的关系,她对女巫小姐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她至今都没有想明白。
瞿清蝉只记得,夜色般美丽、神秘,奇珍一般。
总之,一定是错觉。
这个女巫美丽不美丽且不提,这么厚脸皮的女巫,倒确如奇珍一般罕见。
危机四伏啊,她要尽快让她走了。
大小姐稍稍出神的这一瞬,回头再看草地上已经不见人影了。
方才她还赞叹的人,抛下她的老吉他,抱着伊尔怕到了苹果树上。
七月苹果树的花刚落没多久,白色的残花挂在枝头。
女巫小姐蹲在苹果树的枝干上,绿叶掩映,她单手将伊尔放在肩头,像是早知道大小姐醒来站在窗前,笑眯眯地扒开枝叶,仰头看向她。
“我在树下看到树上结了果子,还以为是错觉,爬上来一看,竟然有个小小的果子!”
大小姐情不自禁牵动唇角,七月都快结束了,结果子多正常。
大概猜到她想什么,女巫小姐笑了一下。
“大小姐的庭院太金贵,恍惚觉得,果树也应该四时开花争奇斗艳才能讨你开心。”
什么都不愁的日子过久了,女巫小姐要做的能做的和花树也差不多,就是想,讨她开心。
女巫小姐站在树上,抬起手臂引来一只乌鸦。它盘桓在大小姐的窗前,黑色羽毛抖落好几根,有一根落在窗台上。
大小姐随手把桌上的果盘放到窗台窗外,乌鸦叼走了一颗草莓,飞到伊尔那里凑近她嘚瑟地抖了抖翅膀。
小黑猫伊尔跳起来伸出爪子,勾得乌鸦翅膀上的黑羽簌簌往下落。
讨到了便宜,脚下却踩空了,伊尔认命地掉进了草丛中,乌鸦嘎嘎地叫着,却跑到大小姐倚着的窗台边缘,小脑袋蹭着大小姐的手背。
瞿清蝉好奇地摸了摸,它的小脑袋看向果盘,又看向在树上坐下的主人。
“你看我有什么用,我又没有果子。”
女巫小姐养的猫和召来的乌鸦都成精了吧!
她将草莓放在掌心给乌鸦,它低头蹭着大小姐掌心,一下叼起来,向下俯冲,砸到了伊尔脚边。
“猫猫可以吃水果吗?”
“伊尔不挑食。”
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院中的吴伯指着墙边的蔷薇丛笑道:“草莓是蔷薇科的植物吧。”
女巫小姐三两下从树上下来,抱起她的吉他问道:“开饭了?”
吴伯:“是,两位小姐可以吃饭了。”
术遐迩仰头看向大小姐的窗前,她已经走开了,应该是换衣服去了。
白色纱帘飘飘扬扬,墙脚的蔷薇正在风中摇曳,她想起一首听过的诗,喃喃着说:“苹果好像也是蔷薇科的植物啊!”
吴伯微斜着脑袋微笑,虽不解其意,但也没有再问。
女巫小姐想到的那句诗是什么?
【Like a dream ,In a sleep,Is a rose,In the wind.】
睡中之梦,风中之花,蔷薇颠倒,睡梦生涯。
爱尔兰诗人詹姆斯 斯蒂芬斯的《风中蔷薇花》,翻译是郭沫若,讲了一个少女的飘忽心绪。
用在这儿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啊哈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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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蔷薇科与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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