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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第三十四章 了解 ...

  •   等程耀轩对我发火了,我才意识到说话过分了。这是直接干预到经理的私生活,放在以前,这种话我一定只敢放在心里,而不会实际问出来的。

      只是程耀轩从来没这样对我发过火,所以我有恃无恐地以为他不会对我发火?因为他刚才说了我可以畅所欲言,所以我不计后果地跟他这么说话?果然是老板,以后得注意,得了鸡毛千万不能当令箭。老板的心情直接关系到你的前途命运,一刻也不能放松。
      我于是赶紧识趣地闭上嘴巴。

      程耀轩也没再说话,他看着我,眼神有些复杂。我却突然又觉得心里不踏实了。这是怎么了?虽然说我这么跟他直说确实有些过分,但是客观来讲,我说的应该很有道理才是?程耀轩他自己也一定明白,可是为什么他要这么看着我?为什么我自己心里也有些闷闷的?

      “我说过了,丁叔丁婶只是把我当他们对儿子的感情的寄托,小荞也只是把我当哥哥看。我们见过几次面,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都还只是个三四岁的小姑娘,我大她八岁,怎么可能……”

      程耀轩好不容易又开口说话了,可说到这里突然又住口不说了。

      我于是只好接着说下去,希望能给我们大龄未婚经理一点自信,以弥补刚才犯的错误,调节一下这怪异的气氛。
      “经理,您这说法可就有问题了。现在崇尚自由恋爱,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差距,就连……哎,这个扯远了,想想看,现在82岁和28岁都可以,更何况只是差八岁?您是不知道,您这个年龄可讨现在的年轻女孩喜欢了,正好又成熟又有男儿味,又有安全感,公司不知道多少年轻女孩偷偷暗恋您呢。而且您看您还一表人才,事业有成。我敢肯定,丁叔丁婶一定想过让你给他们当女婿,而且小荞也一定会喜欢您的。您若是……”

      “那你喜欢吗?”程耀轩突然插嘴打断我。
      “这个……”
      我愣住了,我承认我是被他雷到了。我发誓我只是想告诉他,他不用到处去帮小荞物色男朋友,他自己就够标准了。只是没想到这炮弹怎么扔到我这里来了呢?我喜不喜欢,这个有关系吗?
      “呃……我……只是……说一般的……呃,年轻女孩。我早就过了年轻的说法了吧。”我慢慢地一字一句地说。

      “那你有多老?”程耀轩说。
      “嗯,很老啦!像活了一个多世纪了。”我装模作样地说。但事实上,我知道我并不是装模作样。有首歌叫《七天七世纪》,那我这何止七个世纪。

      “我这个真正老的人都没叫老,你到反倒在我面前哭老了。”程耀轩摇摇头。
      “那经理都知道自己老了,为什么还不找女朋友呢?”我有些好奇他与传说中的初恋女友的故事,于是趁着这个机会问。

      “这不正在找吗?”程耀轩说,“我刚才都问你了,你喜不喜欢我,结果得出的结果相当令人伤心啊,有人宁愿老去都不愿喜欢我。你看,我这上哪儿找女朋友去?”

      “经理,看不上您那是那人没眼光,您不用跟她一般见识。事实是,您根本就不用找,只要您招招手,勾勾手指,绝对一大堆又年轻又漂亮的女孩就蜂拥而至了。”
      于是程耀轩勾了勾手指。
      我撇撇嘴,不理会他的动作。

      程耀轩叹一口气,放下手指,“你看,我勾了手指,结果也没看到一个女孩过来。”
      我忍不住笑了。
      程耀轩也笑了。
      刚才的小不愉快在这笑声中冰消瓦解了。

      就是这样,在我无聊的住院时间里,就是和程耀轩闲聊,倒也不寂寞。从最开始的不聊私生活,到渐渐也能玩笑各自的私生活。
      他知道我小学跳舞拿过全国少儿舞蹈比赛的奖,我知道他小学就会学梁朝伟对这树洞讲心事;
      他知道我中学有很多男生写情书,我知道他中学有暗恋的女孩;
      他知道我大学带着校篮球队风风火火地参赛,我也知道他大学和同学写的商业计划书大赛拿了一等奖,然后后来就成立了现在的公司;
      他知道我前男友现在在美国,我知道他和前女友分手了。

      只是我不告诉他我爱的人正和别人幸福的生活,他也没告诉我他的前女友是个怎样的女孩;
      我不告诉他我心里还有谁,他自然也不会告诉我他心里是否还有记忆中的那个白裙子。
      我渐渐忘了我来这里是陪他出差,他也没有跟我说公司的事情怎么样了。

      不过期间张明翔和蒂娜来过一次,估计是Jalyn的合同已经签订好了。然后程耀轩也没有再去过公司。我们在屋里聊天,或是各自看书,有时候出去外面走走晒晒太阳。日子简单又宁静。
      我时常想,如果我有幸可以活到老去,那么可以在这样的太阳底下,晒着太阳,可以和那个爱了一辈子的人一起,聊聊天,一起数数叶子,然后还可以看着小孩在旁边玩耍,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程耀轩告诉我,要多看看外面的蓝天,不要把自己关在一个狭小的空间,没病也憋出病来了。
      他说的很对,我也想着试着打开心窗,去接受更多的东西。

      但有时候程耀轩会接到电话,然后出去很长时间。我也不会去想他去干什么了。他不像我,他从小就在这里生活,朋友当然会很多,有那个和他拥抱的女孩,还有那个神秘的方小姐。

      其实这个方小姐我是见过一次的,只是我不会告诉程耀轩,他也不知道。事实上,即使我们见过面,我仍然不知道她是谁。

      方小姐过来找我时,程耀轩去了公司,我正躺在床上翻看书着。听到敲门说,我头也没抬,说了一个“请进”,然后继续看书。我没有指望除了程耀轩和Karl,有谁会听得懂我说的话。而现在这个时间,显然不可能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

      一个温婉好听的声音说,“你好!”
      我抬起头看她,这一看,我就忍不住再去朝镜子瞅一眼。如此的天壤之别。眼前的女子精雕细琢,唇红齿白,仪态大方,风华气质油然而生。我心里所想到的词,除了“雍容华贵”不出其二。
      而镜子里的人,虽然不至于蓬头垢面,但脸色苍白,双眼无神。我所想到的修饰词,竟然是“气息奄奄”。
      人生最可怜的事情莫过于,在镜子中看到一个沮丧的影子。

      对面是朝气蓬勃,而我这里,只能是日薄西山。如此的反差对比,让我突生自怜,甚至连抬起头看她的勇气都没有。
      然后她说,“是叶初蕊小姐吗?”
      我点点头,“请问您是?”

      “我姓方。”
      无需第二句,我便知道了,方小姐,Karl说过的那个方小姐。这年头,美女都不让人活了!长得好看也就算了,连才华也如此卓尔。可是,她来找我什么事?

      我放下书,拢拢头发,坐正身子,然后招呼她坐下。
      “方小姐您好!Jalyn的事,多亏您帮忙。”
      方小姐就近坐在一张凳子上,保持着温文和蔼的微笑,“哪里?耀轩的事,也就是我的事,你不用跟我道谢。”

      呃……我有些口结了。她直呼经理“耀轩”,如此亲密的关系?她……到底是谁?
      “不管怎样,还是要谢谢方小姐。不知方小姐找我有什么事?”
      “听耀轩说叶小姐生病了,探望一下。”
      “谢谢关心。”
      我们素不相识,怎么会想到要来看望我?再说,要来也应该和经理一起来才对吧。

      “叶小姐在疑惑什么?”
      “方小姐真聪明。我是在想,我们之前认识吗?”
      “不认识,但是我和耀轩很早就认识了。所以他身边的人,我也顺便关心一下。他今天忙,所以我就自己过来了。叶小姐是耀轩的助理?”

      “嗯。”真是明知故问。
      “叶小姐喜欢耀轩吗?”

      这是什么问题?为什么大家都要来怀疑我的职业操守?喜欢工作,但不喜欢老板,从我决定做秘书助理这份工作时,我就警告过自己。为什么这个来历不明的方小姐也来问我这个问题。
      “嗯,我喜欢这份工作,所以很尊重程总,也很珍惜他给我这个机会。”

      “这个机会确实很难得。叶小姐是个聪明人,希望你能真的好好珍惜。好了,时间不早了,我也该走了。下次再见。”她到最后都一直保持着这么优雅的微笑。

      下次再见?
      方小姐,到底是谁?从头到尾都没有告诉我她是谁。但是从头到尾都在告诉我,她的身份地位,告诉我她与程耀轩关系非比一般,告诉我我不要对程耀轩有非分的想法。但她这个担心显然是多余的,她与程耀轩什么关系,和我又有什么关系?我对程耀轩,又怎么可能会有什么非分之想?

      Karl依旧每天都会过来,带着他背诵的段落过来和我说话。他的汉语很明显能看到进步,他本来就学的不错,需要的只是一个练习的机会。
      我并没有跟Karl学德语,因为马克吐温说过,“一个聪明的人学英语需要30个小时,学法语需要30天,而学德语则需要30年”。我想,一个更聪明的人就是什么语言也不要学。

      所以我当着那个最聪明的人,教着这个最傻的人学汉语。我一直想知道,如果马克吐温加上汉语,他界定为学汉语需要多长时间?哦,会不会是30纪呢?

      Karl其实一点都不傻,他只是很可爱。这是我对他的定义。
      他让我给他讲中国,讲中国的学校,中国的生活,中国的风景,还让我给他讲我的故事。当然,我只会告诉他我能告诉他的。
      有时候我还会给他出一些我们中文系同学编的汉语托福题,或是汉语四六级,然后他选得愣呵呵的,接着我们一起呵呵直笑。
      有时候我们会再聊到英语,然后把汉语和英语结合起来笑。我问他英语里的“how are you?”怎么翻译,然后再问“How old are you?”怎么翻译。然后我还给他讲那个“I’m sorry. I’m sorry, too. I’m sorry three. What are you sorry for? I’m sorry five.”的笑话。

      这个笑话的原文是说,有个人刚学外语,在街上走时,不小心踩了一个老外的脚。那人急忙说:“I'm sorry.” 老外也礼貌的说了句:“I'm sorry too.” 那人一听,急忙说了句:“I'm sorry three.” 老外一听傻了,问:“What are you sorry for?” 那人无奈的说:“I'm sorry five.”

      他听了连连发笑,“那个人太可爱了。”
      我想,Karl你就是那么一个可爱的人啊。这样想着,我就会和他一起笑。

      是的,和Karl在一起,总是很容易就让人开怀大笑。看着他我总会想起一个童话般的世界,那个世界里,只有王子和公主,只有天真美好的童年,那里的阳光永远灿烂,那里的白云永远悠然,那里总是山明水净,没有感情的纠葛,没有生活的无奈,更不会有工作的纷争。那是我童年的净土。程耀轩说得对,在现实里呆烦了,回去看看简单的童话世界,很好。

      最后那一次是Karl刚走,程耀轩就回来了。
      他问,“你最近看起来心情很不错。”
      我笑着说,“嗯,Karl真的很逗,和他说话总是会让人不知不觉就轻松起来。”

      程耀轩半晌没再说话,然后伸手帮我把点滴的速度调快了些,“这瓶点滴滴完,我们就可以出院了。”

      出院那天倒是很简单,换了一身衣服,其余所有的一切全部都扔掉了。程耀轩说,在医院里放过的东西,不用带回家去。
      我心想,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被扔掉了?

      还好程耀轩没有意识到我也是在医院里呆过的,于是我很荣幸地被他带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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