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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康斯坦丁并没有像迪克想得那般恢复人样。事实上,虽然迪克把自己的床让给了他,康斯坦丁半句话也没和他多说。第二天一早,迪克刷着牙,满嘴泡沫。他推开房门,床上空荡荡的,晾晒的衣服也凭空消失。照常漱口,洗脸,刮胡子,迪克的手伸到平时存放零钱的罐子里,打算拿一些钱买早餐——罐子空了。

      康斯坦丁揣着从迪克家摸来的钱,就近找了个酒吧坐下,点了最便宜的酒,在吧台上昏昏沉沉从早上喝到晚上。他的胃里像地狱的火炉在燃烧,但值得。一杯酒入肚之后,他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喝下一杯酒。现在他只会做这个了。

      他又想起了姬特,聪明的女孩子。想着想着康斯坦丁阴沉沉地笑了,她在深陷麻烦之前及时抽身,干得漂亮。酒精麻痹了他的视觉和听觉,所以直到足以掀翻屋顶的尖叫才让他从幻想和记忆中回过神来。有人在酒吧附近打劫,但可惜歹徒运气很差,遇到了穿蓝黑色紧身衣的义警。

      穿紧身衣的家伙,康斯坦丁模模糊糊地想,维护正义在他们手下像打怪升级那么简单。

      夜翼早就发现了康斯坦丁的踪迹。收拾完坏蛋,他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进了酒吧。

      “康斯坦丁,你怎么在这里,是不是遇到了麻烦?”

      连一句有气无力的滚蛋都懒得讲。康斯坦丁当这个穿深V玩杂耍的家伙不存在,将杯中物一饮而尽。

      “我是夜翼,布鲁德海文的义警。”夜翼并没有察觉自己不受欢迎,直愣愣地自我介绍,“饮酒过度会伤害你的肝脏。”

      “你们……”康斯坦丁转头问酒保,“这是哪里?”“布鲁德海文。”酒保回答。“基督啊,我怎么到这里来了……你们布鲁德海文的人都这么爱管闲事?”

      “别这么讨人嫌,约翰。我知道你是个好人。”

      “你认识我……当然,我可是大名鼎鼎的康斯坦丁。我猜猜,下一句是不是就是,滚出我的布鲁德海文?你们这些穿紧身衣戴披风的家伙。”

      “我可没有披风,披风不是我的风格。”夜翼试探地说,“你不喜欢超级英雄。”

      “你的判断没错。但别问我为什么,我可没什么高见,单纯看着不爽。我没有为讨厌的东西花时间起草宣言和成立俱乐部的习惯。”

      “好吧,那么约翰,你为什么要来布鲁德海文?地狱之门在这里打开了?但我最近没见过比抢劫更严重的罪行。”

      “把你的好奇心收一收,年轻人。这不是你该好奇的。”

      “喂,别以为我什么也不知道。我认识一个鬼魂,他叫波士顿。”波士顿替布鲁斯监视一些人,夜翼想起了波士顿,波士顿是个肤色比尸体还白,穿着猩红披风的鬼魂,附身的时候像灵魂出窍。波士顿很活泼,但灵魂依然冷冰冰的。

      康斯坦丁没理会他,喝光了酒,趴在吧台上小睡。夜翼算了算康斯坦丁从他家里拿走的零钱,点了一杯曼哈顿。“算他账上。”夜翼指了指康斯坦丁,对酒保说。

      十五分钟后,康斯坦丁醒了:“你他妈的还没走?……行,我告诉你,我来这里是坐飞机不小心来了这里,我本来打算去纽约的……和地狱啊魔王啊那些乌七八糟的事情一点关系都没有,纯属我的私事。”

      “私事……嗯,你的朋友去世了?哦我很抱歉……”

      “不是。姬特和我分手了。伦敦里到处都有关于她的记忆,我只是想找个陌生城市散散心。”

      迪克前一天的照料让康斯坦丁稍微恢复了点活力,他喝着劣质但至少不是打火机燃料的酒,打开了话匣子:“你小子不知道我做过什么。我和地狱三魔王签订了契约,引诱天使堕落,指使恶魔挖了那天使的心脏。我逃过了死神,逃过了地狱和天堂,妈的我可能是古往今来为了自己的命最不要命的人。”

      但我还是希望有个人能陪着我。康斯坦丁没说出口。这该死的人类的群居动物的本能,他多想有一个不会离他而去的伴侣,或者朋友,一个就行。

      “忘记一段感情最快的方式是投入到另一段感情。你要不要试试?”

      “你懂什么。”康斯坦丁突然生起气来,像一只炸毛的猫,脸上的杂乱的胡须和长发随着他说话的动作抖动跳跃,“就拿生日说吧。和姬特在一起之前,我的生日就是噩梦。只有我死翘翘的傻逼朋友们围在我身边,垃圾桶里的衣服报纸和钞票站起来追杀我追杀了五条街,然后才到最精彩的部分:我毁了一个姑娘。你是不是好奇地狱是什么样的?我可见得太多了,你这样的小朋友过一天我的生活就铁定崩溃。”

      “是我活该。”沉默了一会儿,他补充。他不会为自己刚才的口不择言道歉,但会懊悔给一个孩子透露太多。

      “别生气,约翰,我只是……算了。”夜翼把嘴边的“调情”压了下去,心中懊恼,他真是智障了才觉得和这个愤世嫉俗的疯子聊聊天很有趣。

      “可别叫我约翰,亲爱的,叫我康斯坦丁,这是为你好。我没认真算过比例,但明显叫我约翰的人的死亡率比叫我康斯坦丁的人的死亡率要高得多。”

      “我见过你,康斯坦丁。”夜翼鼓起勇气,压低声音,凑到康斯坦丁耳朵边,把他辛辛苦苦憋了两天的秘密说出来,“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我还是蝙蝠侠的罗宾。”

      他那时候还是个孩子,跟随蝙蝠侠的任务很辛苦,但并不怎么难。夜巡,对他来说是一场场有趣刺激的冒险,就连打斗的伤痛都饱含快感。拯救他人,每次紧要关头都抱着毫无保留自我牺牲的欲望,简直是情感层面的飞机杯——每次化险为夷的瞬间,喷涌的正面情绪几乎将他淹没。

      但是,他遇到了康斯坦丁。只看一眼他衣服上的破洞和脸上的伤口就知道他过得有多么糟糕,更别说他的眼睛。机灵,但优柔寡断,毫不坚定。他是夜翼见过最特别的一个“超级英雄”。

      如果让康斯坦丁记住他精彩的人生中的每一个小细节,他的脑袋会爆炸,但是“我记得那只大蝙蝠和他花里胡哨的小跟班,”康斯坦丁龇牙咧开一个邪恶的笑,“所以你为什么离开蝙蝠侠,因为他想让你口而你拒绝了?”

      夜翼的眼睛眯起来:“你说这种话之前要做好挨揍的准备。”

      “什么啊,别乱来。”康斯坦丁举杯示意一片狼藉的四周,“这么多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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