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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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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风沙集市,我已经耗尽精力,没法再走路。于是云拿着我的拐杖,背着我。没有了行李,祂的步伐的确是快多了,也稳多了。可能昨天,祂也是太累了吧。
“阿烬。”云再次问我,“你现在,还能使我怀孕吗。”
我又一次被祂逗笑了:“那我会立刻死在床上。”
云沉默不语。
我一遍一遍向祂重复:“出于爱意的孕育,我从来没有后悔过。我们的体质相比,我更适合作为母体。孩子对于灵气的渴求,对母体的吞吃,是超过你想象的,你瘦弱的身体根本没法承受。从前如此,现在也是。怀孕是能力也是责任。我们之前商量过的。”
我说了这些话,控制不住地呼吸急促,再也没力气。这对于我来说,已经太累了。我闻到云身上的咸味,像是下了雪的迷雾海。可是云。对于我们,和我们的孩子,我没有后悔过。
眼前不是去学校的路。
祂说要带我回学校看一看的。
“云,为什么……”
“你已经太累了。”
“晚上就要搭车离开。没有时间了。”
“你这么想去。”
“我想去。”我喃喃说道,“那是,我们相遇过的地方。”
战火纷飞,已经没有多少地方残存下来,可以供我凭吊往日时光。
我们搭上了城外村的公交车,去那里最好的学校,我最熟悉的地方,理学院。
我十八岁的时候,学校对于月桂来说,还是新鲜事物。月桂终其一生要学习的,是掌控并顺从自己内心的灵性,而不是外来的知识,因此学校是无意义的。月桂们的工作和使命,紧随着天赋代代相传。就像我和瞬明,我们都是与生俱来的匠人,我学会祂的手艺,就能完成我的使命。只不过,因为雪缄的缘故,我会比瞬明多几分灵气。换句话说,我会做和瞬明略有区别的匠活。这看起来超出了瞬明的遗传,事实上我一直认为,这是另一种遗传。
可是瞬明常常在城外村和月桂城中间来回穿梭,祂和贫民打交道,因此喜欢很多贫民更甚于一些月桂。最要紧的是,祂对于城外村日新月异的所谓“科技”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祂觉得,这是匠艺的一种方向。或许,雪缄赋予我的灵性,就会体现在这上面。
瞬明其实不能理解雪缄赋予我的灵性,因为祂的灵性和雪缄相比,就像是一片草芥之于汪洋大海,祂觉得自己活像井底之蛙。但是祂隐约觉得,我和祂不一样的地方,一定会体现在祂无法理解的新鲜事物上。
我的十八岁,可以入学的年纪,已经学会了祂大部分的手艺,尤其是铸剑。我年轻力壮,剑术也相当精湛。十四岁开始,我经常和瞬明跑城外村,学会了大部分城外村的语言。瞬明觉得我有自保能力,就坚持将我送进城外村的理学院。雪缄是强烈反对的,但是祂无权干涉瞬明关于我的任何决定。
就这样,瞬明扛着两个包裹,一个装着我的行李,一个装着满满的钱。我手里拿着的是一支笔,因为理学院有入学考试。这对于当时的我,灵性月桂来说,没什么难度。只要提前一夜,翻一翻参考书籍,我就能理解记忆书中每一个字句。比起月桂们晦涩难懂的书籍,这就太浅显直白了。
其实满分的试卷也没有让我顺利入学。从前没有月桂来城外村的理学院上学,因为这被视为对月桂的羞辱。贫民们生怕收我为学生,会触怒月桂,而得到月桂的降罪。
不过,那一袋子的钱,和瞬明腰间的佩剑,足以打破这里一切的“规矩”。在读的两年多时间,校长室是从来不许我进入的。入学那一天,我被拒之门外,瞬明进了校长室帮我说情。祂的说情方式是,用佩剑砍翻屋里的桌子,并且当场把佩剑赠给我。从此之后,我佩剑不离身。
那天,我就这样,扛着行李,佩了剑,住进宿舍。这里的一切都让我觉得陌生。我不喜欢和别人住一间,我们不同的身材,让我觉得我像个异类。瞬明花了钱,于是我单独住一间。
这之后,我就对贫民们格外推崇的“钱”有了概念。对于月桂来说,钱是一种格外的职责和负担,当钱超出自己使命需要的额度,就会招致灾祸,是苦中之苦。比如大先知雪缄,祂的钱,除了生活开支,剩下的,只够每天买一根火柴,几支蜡烛和一瓶灯油,以维持教堂里的长明灯。如果祂手上突然多出了钱,祂就知道,一定是什么东西要坏了,等着祂出钱修理,或是什么人要来向祂寻求帮助。而瞬明,如果祂的钱突然多出来,就意味着店铺里什么消耗品用光了,或是会迎来一位要求苛刻的客户,瞬明将为祂不计成本,挑选最好的原材料。
相比之下,贫民们的钱,真令我叹为观止。祂们可以把钱都存起来,摞成一堆花花绿绿,丑陋的废纸,更是久久地不动用,活活将这些东西变成一串无意义的数字。而祂们并不以此为负担,反而以此为乐,甚至是,以此为一生的使命。老天,我如果不是去了城外村,从未想过这种东西能成为一生的使命。谁会把吃苦当做使命啊?
无论如何,我还是要住下来。城外村是我隐隐向往的地方。我一直留存着那两块裹巾,车票票根,还有我攒起来不敢动用的,价值六块半裹巾的车票钱。十二岁到十八岁,六年时间,不知道我还能不能认得出我的小救主。
现在,我要告诉以前的泠烬,这些东西云并没有收下,而且后来,都在逆转之战中遗失了。不过,这些东西的留存并非没有意义。你和云在城外城重逢的一瞬间,甚至尚未听见对方的声音,你们就立刻认出了彼此。云是能感知灵性的贫民,或者说是,不小心出生在城外村的月桂。这些零碎物件,给了云一个常来见你的好由头。
我一边想着,云一边试图收拾这房间。这里已经太破败了。自从战火烧过,这里就荒废下来,只剩下空架子。我刚入学时挂在窗前的风铃已经不见了,叠进衣柜的衣服大概也已化作飞灰,更不用提我遗失在逆转之战中的佩剑。
云想要腾出一个座位,却无从下手。我等不及了,拐杖从手中一滑,重重跌坐在地上。祂惊慌地冲过来,把我抱上只剩下木板的床。我全身生疼,说不上哪里最痛。云摸了一下我的小腿,手上沾了暗红色的血。我扭头看了一眼,原来是床的钢架子,它上面的长钉子划伤了我。看来也不算太坏,起码我想躺下的地方,的确是一张床。
其实也不是很疼。因为我当即晕了过去。
入学之后,我的生活是很清闲的,这两年多,是我生命中一段珍贵的,值得怀念的安然时光。这里所谓“繁重的课业”,对于我来说是小菜一碟。我和瞬明真正感兴趣的,不是课本上这些定格之后几年不改的东西,而是城外村的一切。
学院的课我是从来不上的,所谓的点名签到,我不在意。只要能通过考试,就有分数可拿,不会被开除。所以我只有在期末考试之前,才会花上一天的时间读通一学期的书。平时,我把每天的上午花在各种实验室里,医学的也好,化学的也罢。实验室里有很多精密仪器,瓶瓶罐罐。我对于它们制造出来的东西很感兴趣,对于它们本身就更加感兴趣。我在实验室里,做的第一件事是观察显微镜下的发丝,第二件事就是偷偷拆解显微镜,绘出显微镜的全套图纸。我拿着图纸去和说明书比对,当然分毫不差。
我欣喜万分,立刻翻阅并确定了制造一台显微镜需要的所有材料。我当时对于材料没什么把握,因为显微镜是合金制作的。我当时不喜欢合金的物品,就从没用过心。后来年纪渐长,才慢慢接受这些东西。有的合金,的确硬度更好,韧性更佳,或者是更轻便,能做出来更精巧更符合用途的匠物。
不过,我在搜集材料期间,重新细致了解了实验室的注意事项,就打消了在学校里从冶炼合金开始,做一台显微镜的念头。学校里是没有高温熔炉的,酒精灯和喷枪不足以制作出这么大量的合金。我惯用的工具,无论如何不可能安置进来,更不用提后续铸模,打磨透镜等一系列复杂的工序。实验室的操作,需要极度的谨小慎微,符合规定。
虽然自制仪器的想法不可能实现,我还是喜欢拆解仪器再拼装,绘一绘图纸。实验室里的仪器,没有半点灵气,是纯机械生产,格外的精确。这勾起了我对机械批量生产的浓厚兴趣。的确,对于很多没必要附灵的东西,月桂们也会使用城外村工厂大批量生产的廉价物品。比如,瞬明就很少接到制作大门的活计,而城外村生产出的大门,牢靠耐用,在月桂城里倍受追捧。
每天中午,我离开实验室之后,就是完全的自由支配时间。我会去食堂吃免费的饭。好像不是免费的,因为瞬明每年都会往这里交钱,反正我不用交。祂的钱是有道理的,我的饭量对得起这些饭钱。一开始我吃得还不算多。后来,我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每天习剑,又出去闲游,甚至重新开始做匠活。运动量大起来,饭量也跟着水涨船高。曾经有一个晚上,我吃光一份餐就换一个窗口,如是吃到了大概十几样饭菜,因为空盘子空碗加起来有二十几只,堆在桌子上像一座小山,至今我也不能完全回忆起我那天都吃了什么。
这可不怪我贪婪。学校的饭菜毕竟是人工制作,是城外村里为数不多的有灵气的东西。
城外村的风沙,如果足够大,吹起来会寸步难行,所以学校会给学生们放风假。反正我不去上课,对我没什么影响。只不过有时候,实验室门口会刮起很大的风沙漩涡,一个接着一个,好像要把实验室连根拔起,卷到天涯海角。这样的话,如果我在实验室里,就会一直绘图,直到风沙停止。曾经的一个风季,我在实验室里被关了三天。实验室里的水是严禁学生喝的。在这种危急关头,我还是喝了。
如果我碰巧不在实验室里,就会去风沙比较小的地方闲游。理学院的背后,有一个小公园,公园里有一片大湖,澄澈如明镜,风沙从来不会侵袭这里。围墙高高,大门上了锁,锈迹斑斑,锁眼被堵死,没有人看守。我肆无忌惮地自己翻墙进来。
这里永远都是荒草丛生,破破烂烂的石子路,没头没尾,被杂草掩盖着看不见通向何方。其实用佩剑砍倒齐腰的荒草,随便开辟一条路,都可以走到湖畔。这片大湖,闻起来有淡淡的腥味,风吹起浪,雪白沫子哗啦啦拍打湖岸,一眼望不到边际。没有跨湖的大桥,只有一条浮在湖面的鲜红地毯,上面已经生了水草,随着湖延伸向天边。顺着这条地毯,只要脚步不停,就可以跨越这片湖。只要脚步一停,地毯就会变软,人落入湖中。
这是很累人的事,要有充足的精力才可以做到。总之,我没有一次能尝试成功。走得最远的一次,是在临近对岸几十米时停下了脚步,结果落入水中。当时是枯水季,我尝试着触了一下湖底以估算水深,大概正好和我的脖子齐平。至于湖心的水会有多深,我没法想象,看来淹死我是足够的。我只好游水上岸,衣服全都湿透了,裤腿里倒出来两条小鱼,佩剑上也挂了海草。
丰水季,我就不做这样的尝试,只安安静静地围着湖走圈。碧柳如烟,草丛刮着我的裤腿。这里没有呛人的风沙。微风习习,从湖面吹来凉意和水汽,芦苇微微摇摆。
湖在落潮时,岸边是一片黄沙,赤脚在黄沙里行走,湿润的沙砾钻进脚趾缝,偶尔能踩到贝类,抓到小鱼小虾。我是不敢经常这样走的。一天下着小雨,我提着鞋子,试图从岸边走进水里,恰逢涨潮。湖水有一人高,乘风向我大力拍过来,我立刻回头往岸上跑,难逃灭顶之灾。在水中,我眼前一黑,瞬间窒息,被水流推来搡去,只好凭着本能拼命游上岸。
我终于跑到放佩剑的长椅旁边,坐下大口大口喘息,甩了甩短发里的水,抹了把脸。这里没有别人,我脱下衣裤来拧水。雨还在下着,夕阳西下,天边的白云被镀上一层艳丽的鲜红。我呆坐良久。直到天幕完全变成深蓝色,我准备回寝室,这才发现,我的鞋子已经永远遗失在湖里。
在这之后,我因为恐惧,很久都不敢再靠近湖边。于是有了大把时间安心留在城外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