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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第六十九章 ...

  •   第六十九章 前尘往事 林轩视角(上)

      林轩作为一个从小和奶奶相依为命的穷人家孩子,做梦也想不到,只不过年少无知添了一份表格而已,天上的大馅饼居然就砸到了他的脑袋上。

      那所国际学校,别说了不了解,以他的社交范围,听说都没听说过。原本还有些犹豫的傻小子,在一众同学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压力下,再加上老师的啧啧赞叹殷殷嘱托,好像他要是说出个不字,简直就是全世界最不知的好歹的人。于是,他稀里糊涂入了学。不到一天,就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这种地方,哪是他这种比普通人还要穷上十分的底层人士敢肖想的地方?

      他又不敢跟奶奶说,也无人可说,只好忍着挨着。好在,那帮总愿意欺负他的富二代不是每天都上学,也不是时时刻刻都能想起他。

      当然,学校里大部分学生还是跟电视里演的贵族差不多,有礼貌但冷漠。不过,林轩能接触到的恐怕只是些上流社会里的群众演员,主角是离了十万八千里远的。这里说的是阶级地位和心理距离,其实,男主角就跟他一个班。哪怕这所学校是有高中部的,每一个年纪也都有风云人物,但据说自从盛星竹入校那一天开始,男一号这个位置,便没人再敢叫号。

      在林轩的印象中,盛星竹最大的特点就是好看,其次是学习好多才多艺。再多的,他也没机会了解。虽然名义上是一个班级,但是他们的课程和大学类似,分主修辅修选修,大班课小班课,同一个班级一起上课的机会也不多。盛星竹身边永远环绕着里三层外三层的跟班,林轩这种社恐,躲避还来不及,从来没想过套近乎。

      所以,当他莫名其妙与盛星竹产生了第一次交集,除了一脸懵B,他来不及给出任何反应。本来,被捉弄着剃光了头发,就够憋屈的了。也不知盛星竹赶了那股他不理解的风潮,居然隔两天也给自己弄了个锃亮。于是乎,他又被按上东施效颦的帽子。敢情,这东施还会未卜先知怎么着?

      饶是林轩心再大斗争经验再丰富,也禁不住郁闷地在后院找个没人的角落,用脚尖使劲刨泥坑泄愤。

      所以,当盛星竹一脸正气凛然地递给他生发剂的那一刻,林轩是没反应过来的。人家随后郑重地劝告,才把他从神游的状态扯回现实。

      盛星竹一脸严肃:“别感动,别有非分之想,我对男生没兴趣。”

      当时的林轩嘴上没敢反驳,偷偷在心里嗤之以鼻,这是得有多自恋啊。后来,当他知道,盛星竹一天平均要收到各种口头纸面等各种形式的表白不下好几十,倒是能够理解这种未雨绸缪,被烦怕了的行为了。

      不过,多年后,他仍旧要嗤之以鼻。不是对男生没兴趣吗,被掰弯的到底是谁?

      坚持到高中毕业,林轩作为整所学校为数不多的考国内大学的学生,成绩还不错,到底没辜负这些年忍辱负重。但他跟盛星竹再未有过交集,至于秦添,也仅限于远远地见过几回,听班里女同学下课无聊八卦。

      当时,他还记得盛星竹说过的不喜欢男生,无聊地为这位大帅哥默哀三分钟。

      转头几年过去,他在大学里做兼职,再遇到盛星竹,居然秦添已经成为了他的男友。当然,这比起林轩自己给他当助理来说,也算不上魔幻。

      那是一部偶像剧的拍摄现场,林轩近距离地看到盛星竹当时的助理类似骚扰地摸了他,导致少爷当场翻脸。但最后,向公司提出换助理的时候,盛星竹给出的理由,是自己毛病多,那人伺候不了。

      林轩懵懵懂懂从临时被抓去救场,到隔了好几个月,迷糊少爷才发现是老同学重逢,继而就这么稀里糊涂留在了盛星竹身边,仔细想想,还真是个只能用玄学解释的事情。

      跟盛星竹离得近了,林轩才发现,这的确是个神仙。不过不是当年以为高不可攀的神仙,而是个不怎么识人间烟火的二在神仙。他不可避免地也跟秦添熟了起来,两个人在共同为神仙收拾各种烂摊子的生活中,很快建立了牢固的革命友谊。

      林轩不是个多嘴的人,但也曾经许多次忍不住为秦添鸣不平。比起他对盛星竹的无微不至宠上天,盛少爷连句好听的话都不说,连林轩这种迟钝的单身狗也看不下去。

      盛星竹的回复永远是一个白眼或者一个吐舌头的鬼脸,避重就轻。只在一次酒局过后,呢喃着说起过似是而非的话,“这样也好,我护不住他……”

      林轩一直是个说好听点儿思想较为单纯,说难听就是比较轴的人,比起在盛星竹身边听到的各种纷纷扰扰,他更相信自己的眼睛。所以,他一直认为,秦添和盛星竹之间,只会是后者亏欠前者。以至于,当秦添不辞而别的时候,林轩几乎比盛星竹还要震惊,还要无法接受。

      只是,血淋淋的意外接踵而至,致命打击接二连三,那几年,也就没有心思去追究谁对谁错,谁爱谁不爱。

      当时,陪他在冰冷的手术室外等着,最终在手术单上签字的是不满二十岁的少年——殷旭辉。林轩至今仍记得,少年无数次神神叨叨地在走廊来回徘徊,嘴里不停念叨“没事,我哥一定没事。”后来想起来,觉得有些幼稚,但那个情形下,林轩不得不承认,他有被安慰到。

      从小粉丝到弟弟的身份变化,林轩接受无能,人家倒是坦坦荡荡。“我哥早就知道。”殷旭辉在病房里,仰着脑袋傲娇道。彼时的盛星竹尚说不出话来,但看弟弟宠爱的眼神,不掺假。

      从这一天起,小辉便走到人前,作为盛星竹的弟弟,而不是殷慕庭的儿子。

      他的妈妈是殷教授当年女友的妹妹,她明白殷慕庭对自己没什么感情,有了儿子便很知足。母子被送到英国相依为命,殷慕庭最多一年去一回。孩子被妈妈教导得很好,三观清楚,活得通透。妈妈从小就告诉他,他有一个很出色很出色的哥哥,但哥哥的东西他不可以惦记,也不要听爸爸灌输的仇恨思想。小少年活在对哥哥的仰慕幻想中,以至于不顾父亲的警告,在盛星竹到英国交流的时候,偷偷去礼堂,占了前排的座位,单纯地只想当个观众。

      他完全不曾想到,哥哥太敏感太聪明,他莽撞地一次露面,便让哥哥顺藤摸瓜,察觉到了天大的秘密,从而几乎改变了哥哥的人生轨迹。等他知道的时候,再后悔懊恼,早已来不及。

      因此,他一直觉得自己对不起哥哥。

      他叱责父亲,“都是你的儿子,你为什么对哥哥这么坏!”

      以儒雅清高铸成的学者殷慕庭不屑:“他不跟我姓。”

      殷旭辉跳脚:“哥哥早就知道了,还一直帮你隐瞒,甚至自己装不争气装堕落。爸,哥哥是在保护你啊,你有没有心?”

      “闭嘴!”人前人后做了二十多年好丈夫孝顺女婿的殷教授,压抑太久,对待他承认的亲人反而没有顾忌,殷慕庭不耐烦道:“被你妈教了一堆妇人之仁,有什么用?”

      “我是没用,也没出息,所以,你可千万别指望我。”

      殷慕庭暴怒:“我不指望你指望谁,我抢来这些给谁?”

      “你可以捐了啊。”

      “你个小兔崽子,鼠目寸光。”

      “你给我也行,反正你只要给我,我就给我哥。”

      “我先揍死你!”

      林轩发誓,自己绝没有趴墙根听人家父子吵架的本意。奈何,俩人吵得太过于投入,声音越来越大,隔着一整个走廊,他想装听不到都不行。

      不大一会儿,殷旭辉小跑着回来,一脸懊丧:“我哥醒没?”

      “没有。”

      “还好,还好,”殷旭辉拍着心口,顿了顿,小心翼翼地试探,“等我哥醒了,你能不能把姓殷的刚才说的话美化美化,别让他堵心。”

      那时候,不敢信任任何人,守着盛星竹寸步不离的林轩被少年眼中灼灼闪耀的光芒刺痛了,无奈地拍了他后脑勺一下,佯嗔道:“没大没小,你不姓殷?”

      两相比较,林轩更难不迁怒秦添了。

      患难见人品,以前权当他眼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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