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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hapter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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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以后,林洛开始躲着我。
这也给了我充足的时间去思考这件事。
——我喜欢她吗?
不知道。
那讨厌吗?
不讨厌。
如果是我讨厌的人,我不会让她有机会在我眼前一直晃。
既然不讨厌,那就是喜欢了。
但,我们都是女孩子。
女的和女的,可以吗?
“为什么不可以,”我望着顾辞,她的表情好像再说我是个傻子,“谈恋爱这种事,归根到底是为了开心,当然是怎么舒服怎么来了 ,你要是和女的在一块儿舒服就和女的在一块儿,要是和男的在一块儿舒服就和男的在一块儿,至于别人,你认识他们吗?既然不认识干嘛要搭理他们。”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我心里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厚脸皮如我都做不到完全无事老郑骂我的话,更何况是她那样的人。
如果我真的不管不顾去找她,那我就是真的混蛋了。
“那你去问问她啊,”顾辞喝了口水,“你在这愁的掉头发都不一定能想出来怎么办,不如去问问另一个当事人。”
“毕竟,人家小姑娘被你吓得这几天一直躲着你,你该给人个态度。”
我:……什么叫我把她吓的?
我没有告诉顾辞,林洛亲我的事,所以在顾辞的理解里,我现在和个流氓一样。
“阿黎,你把人小姑娘怎么了?”
我把她怎么了,明明是她把我怎么了才对吧。
我也只能这么想一想,但越想越气,干脆给了顾辞肩膀一下。
“哎哟!温黎你能不改改这个一言不合就动手的臭毛病!”
我没搭理她,径直走向后门。
“你去哪啊!?”
“哄小孩去!”
我很少去五楼,每次路过的时候都会浑身不适,胸口憋闷的很。
五楼只有两个教室,一个是理重班,另一个是文重班,我记得荣誉墙上有写林洛在理重。
不同于二楼的课间的喧嚣,五楼安静的让我觉得我的呼吸都是一种噪音。
我放轻脚步,走到理重班后门,透过玻璃往里面张望。
林洛坐在靠窗的第三排,边笑着和同桌说着什么,手上的笔边在卷子上写着。
正当我犹豫要不要把人叫出来的时候,她同桌回头瞥见了我,原本笑着的脸僵了一瞬,林洛回过头,表情也愣住了。
倏然,我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林洛小跑出了教室,把我拽上了天台。
前天下了一场秋雨,彻底送走了夏天的余热,她出来的着急,只穿着校服短袖,风一吹,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我垂眸,把外套罩在了她身上。
“我……”我们两个异口同声道。
“你先说。”她说。
我点了下头。
“林洛,如果你是男的,或者是其他人,那天我想都不用想,会直接把你摁在地上揍,”林洛的身体僵了一下,手攥紧了校服下摆,我轻吁了口气,“但你不是他们,你是林洛。”
你是林洛,所以我没有。
“我这个人混蛋得很,老师嘴里的麻烦精,家长用来吓唬自家孩子的反面教材,但这些天我想了很多,我想了很多理由去说服自己,但都在‘我其实不喜欢你’这一点上绊住了。”
我骗不过自己。
“我知道我不配,但事情就是那样,”我抬眸,对上了她迷茫的眼睛,“我喜欢你,林洛。”
林洛愣住了,我望着她,心快跳出了嗓子眼。
我希望听到肯定的回答,又害怕听到。
秋风乍起,吹落满地金黄,老天带走了我很多东西,好在,他还给我留了一点甜。
她说,她也喜欢我。
喜欢了很久了。
说完,她跑下了天台,一会儿又气喘吁吁地跑了上来,递给了我一张泛黄的便签。
“须知少年凌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
这放荡不羁的字体,除了我还能是谁。
纸条的右下角,规规整整的写着一串日期——2000年,六月二十一日夏至。
我记起来了,我们在三年前就已经见过了。
2000年,初一,13岁。
那天,我好像是参加一个作文比赛,得了第一名。
准备离场的时候,一个带着眼镜和口罩的小姑娘坐在座位上,垂着头,完全没有要走的意思。
我那个时候还没有这么混,但成绩也算不上突出,只有写的文字还算能上个台面。
我瞥了眼那个小姑娘的桌子,上面铺着一张奖状——第三名。
怪不得伤心,这次比赛共有十五个人参赛,第三名有五个。
我不是喜欢多管闲事的人,那天却不知道怎么了,从口袋里掏出便签,写下了这句龙飞凤舞的诗句,然后中二病十足的贴在了她的桌子上。
林洛和我说,那天她很害怕,因为她的爸妈对她的要求很高。
第二名都好过这个第三名。
三岁学画画,五岁学钢琴,十岁跆拳道,样样都必须要拔尖,课业之余繁杂的兴趣班让她喘不过气,更没有什么朋友能够倾诉。
她不是不想出去,只是不敢出去面对母亲失望的脸色和叹息。
我这句龙飞凤舞的话,让她莫名有了些底气。
我心里一阵酸涩,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
晚上,我翻出了被我扔在地下室里的作文本。
上面的字迹稚嫩规整,词句青涩却真诚,我先是笑,笑着笑着,就哭了。
我们早就有了交集,在我还勉强算个好孩子的时候。
我从来都没有怪过老郑,老郑并没有做错什么。
做错事的,是温旭。
只不过,我懦弱到不敢承认自己是贪污犯的女儿,所以把怨气转给了老郑。
我逼着自己去做我曾经鄙夷的一切——骂脏话,逃课逃学,最后打架。
我逼着自己对这个世界满是棱角,却忘了,世界压根没空搭理我。
盲目无礼的棱角,伤到的只有身边的人,最后反噬给到自己身上。
我把眼泪擦干,在纸上反复写着那句诗。
从最开始,因为久不动笔,整只手都无比僵硬不听使唤;到逐渐顺手。
最后终于过了自己心里坎儿,我写了三张纸。
我拿着那三张纸摔门而去,飞奔到了林洛家门前,把这三张纸递给了她。
说,从前的那张纸都泛黄了,给你写了新的。
林洛珍重地把我新写的字条收了起来,灯光下,她琥珀色的眼睛又浅了些,她静静地望着我,等着我的下一句。
“我当混蛋的时间太长了,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机会重新做回人。”
林洛轻笑了声,搂住了我的腰,刹那间,我嗅到了满怀清香。
她说,能够决定我是什么样的人,只有我自己。
像一块儿朽木,如果雕刻人愿意用心,也可以雕刻出惊艳绝伦的作品,何况,我在她眼里并不是朽木。
“能想出用‘须知少年凌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这样的诗句来鼓励我的人,就算是块儿朽木,又能腐朽到哪里。”
我一怔,借着昏黄的路灯,低头吻上了她湿润的双唇。
吻上了这世间第一的绝色。
第二天,顾辞在教室看到我的时候,惊讶地擦了擦眼睛,说:“太阳打西边出来了,阿黎,你今天居然没有迟到?”
“滚。”
“不是,”顾辞说,“你平常都是快放学了才来,今天什么情况,被老郑感化了?”
“爷想重新做人了,”我翻开一片空白的课本,忽然觉得这句话没有丝毫说服力,但说出口的话没有收回来的道理,“做混蛋久了,累了。”
顾辞拍了拍我的肩膀,点了点头:“你加油,人不是那么好做的。”
那天,从同学到老师,走进教室时都愣了下,我理解他们的震惊。
就连老郑,看到我规规矩矩地听完他的课,哈欠都没打一个的时候,也愣了一下。
但我没睡过去,并不是因为老郑讲的有多好,纯粹是因为这是我重新做人的第一天,听不听得懂另说,态度首先要摆正。
下课铃声响起的瞬间,支撑着我的那根柱子轰然坍塌,我刚闭上眼准备眯一会儿,桌子就被老郑敲了两下。
得,又得去办公室了。
不同于以往不假思索的破口大骂,这次老郑坐在椅子上沉思了许久,宛如一尊座山雕。
“你……”
“我没憋着什么乱七八糟的新点子,”我轻吁了口气,“老郑,我不想在混了。”
老郑怔在了椅子上,干裂的嘴张张合合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良久,我听见他长叹了一口气。
我本以为他会问我为什么突然转了性,但他没有说那些需要我瞎编乱造才能回答的话,只是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张成绩表递给了我。
让我看着办。
我看了看——林洛在最上面,我在倒数第十个。
嗯,挺好看的。
我把成绩单给林洛看的时候,林洛没有多浪费一秒,直接就找到了我的名字,好像找过了很多次了一样。
她问我,数学考30分,是认真地还是糊弄的。
我没好意思说那时我正了八经做的,侧过脸,瞥着脚底的落叶,说,那是我写着玩的。
我听见她哼笑了声,下一秒,鼻尖被她接捏住了:“让我看看,你鼻子长了没?”
我和她闹了一会儿,最后,林洛义正言辞地收起了成绩单,说:“数学英语我可以教你,文综你自己想办法,语文的成绩继续保持,期中考试我就不计较了,期末考试至少要往上走100名。”
我觉得她在逗我玩。
她说她是认真的,以我现在的名次,专业术语叫进步空间广袤,潜力巨大。
好吧,她长的好看,说什么都对。
林洛是个尽职尽责的好老师,理重班的课业和普通班比只重不轻,但每天晚上,她还是会耐心十足的给我打电话讲题讲到凌晨,从讲题到整理错题,事无巨细。
早上五点半夺命连环call给我叫起来,背单词,听听力。
我真的很累,但想到她一边忙着自己的事,一边还要管我这个不争气的女朋友,我的成绩要是还是一点水花也没有,就真的不像话了。
我自己都会瞧不起我自己。
好在,老天没给我看不起自己的机会。
林洛看着我486名的成绩单,开心的好像中了五百万的彩票一样。
“这么开心啊。”
“嗯,”林洛的眼睛弯成月牙,“我们阿黎辛苦了。”
我顿了一下。
“这个寒假也要好好加油哟!”
叔叔阿姨这个寒假去三亚过年,林洛以开学就要准备一轮复习为由,一整个假期我们都呆在我家。
期间老郑敲过我的门,说想带我一起回一趟老家,我侧身,林洛笑着和他打了声招呼。
老郑前一秒还僵着的脸,在看到她的瞬间绽开了一朵花,没有再提带我回老家的事,只顾着夸奖林洛同学乐于助人。
林洛确实很乐于助我,是个很负责的老师,身体力行的好“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