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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发牢骚 ...

  •   景行凝神听了片刻,只听庄里某处动静不小人声嘈杂,一时难以分辨发生何事。
      “应该只是发生了什么意外,并非有敌袭或刺客,否则那些庄民掀不起风浪。”景行说着松开叶颜的手腕。
      “咱们还是先回孟府吧。”叶颜仍有些惴惴,她这“该死的魅力”岂止招烂桃花,还总招灾引祸不自知呢!害她如今稍有风吹草动就疑窦丛生,简直要得被害妄想症的节奏。
      “别急,你仔细着脚下。”景行真怕这小姑娘又表演平地摔,提醒不够,又抬起胳膊递过去让叶颜搭着。
      “你说这大晚上的,发生什么意外能闹出这么大动静?”叶颜脚下飞快,嘴也没闲着,“难道庄里进了贼,庄民在捉贼?”
      “怎么可能,这可是小侯爷的庄子,哪个小毛贼胆敢来此造次,嫌命太长了么?”景行好笑着道,“再说了,庄子四周定有小侯爷的侍卫与天眼阁的暗卫警戒,莫说小毛贼,哪怕武艺超群的刺客都进不来,你就安心吧。”
      叶颜下意识点点头:“嗯,有道理。”脚步略微放缓了些,“所以守卫重重的庄子里会发生什么意外呢?”
      “不如我陪你去一探究竟,满足你的好奇心?”景行笑着打趣。
      “我不好奇,一点儿也不好奇!”叶颜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话虽如此,可她依旧暗自琢磨着。
      “啊!”叶颜倏地顿足,有点贼头贼脑的四下一张望,然后凑近景行,压低音量,“你说有没有可能是……一对…野鸳鸯那啥,被正主抓了个正着,然后闹起来了?”
      “咳,我觉得你可能咸萝卜吃多了。”以免这小姑娘继续发挥她那异于常人的想象力,景行不得不强调,“无论庄里人平日有啥歪心思、品行有多不端,都不至于傻到此时犯浑,小侯爷在呢!”
      “哦,言之有理……所以到底会发生什么意外呢……”
      景行无奈摇摇头,由着小姑娘自个儿瞎嘀咕去。
      终于回到孟府,只见小侯爷正一脸焦急站在大门口四下张望,叶颜与景行不约而同,一个把手从男子胳膊上移开,一个把给小姑娘搭手的胳膊放下,且不动声色拉开少许距离。
      “阿颜,你可算回来了!”小侯爷一见到叶颜当即快步迎上去,上下打量一番,确定人没事,还不怎么放心地问,“你没事吧?”
      这会儿叶颜彻底安心了,笑着说:“我没事,有景行在呢。”
      小侯爷这才睨向一旁的景行,眼神里带有明显的责怪之意:瞧你干出的好事!
      老神在在的景行视若无睹,倒是叶颜生怕这两人又闹起来,连忙打岔:“庄里发生什么事了?”
      “还不知道,我已经派人去查看了。”小侯爷一边回话一边牵着叶颜往府里走,“想来并非什么要紧事,否则早有人来通禀了。”
      “倒是某人……”小侯爷哼了一声,“自个儿应下的亲事,又无缘无故反悔,这不摆明了不把叶夫人放眼里、不把叶家放眼里吗?就算不给个说法,好歹提前打个招呼赔个礼吧?这不是给我…家阿颜找事吗?”
      某人置若罔闻,吱都没吱一声。
      身为某人义妹的叶颜只好挺身而出为她义兄鸣不平:“叶夫人那叫说亲吗?往轻了说那叫强人所难,往重了说叫威逼胁迫!叶夫人有提前跟我或你这位小侯爷打招呼吗?你不护着自己人,反倒帮起外人来了,像话吗?!”
      某人终于有反应了,一本正经说道:“嗯,家妹言之有理。”
      小侯爷又被一唱一和的兄妹俩气得不行,索性站定脚步,抬手指着某人:“你问问他,当初我有没有好言相劝过,他还嫌我多管闲事来着!结果闹到这地步,我这小侯爷若不出面给叶家人赔个礼,某人恐怕无法继续留在叶府里,你说我这回该不该管?”
      叶颜一听这话连连点头:“该管,该管,确实该管。”
      “为了替某人收拾烂摊子,我堂堂小侯爷要去给人赔礼道歉,我发两句牢骚过分吗?”
      “不过分,不过分,一点儿都不过分。”想了想,叶颜又说,“还有什么牢骚,你尽管冲我发,毕竟某人是受我连累的。”
      这让小侯爷还怎么发牢骚?
      小侯爷噎了好半晌才缓过气,不能冲未婚妻发牢骚,只好把矛头重新对准景行:“我们小两口在这打情骂俏,你这大舅哥怎么还不回避?”
      秒懂的景行:啧,幼稚。
      不明所以的叶颜:小侯爷总能这么出人意料,教人啼笑皆非。
      就在此时,被小侯爷派去查看情况的桑珏回来了,说是今日庄民捕获的一头野猪没关严实从猪圈里跑了出来,在院里一通横冲直撞,还伤到了人。
      “那人伤势如何?”
      小侯爷话音未落,就见一人跌跌撞撞冲进来,“噗通”一下跪在小侯爷跟前,一边磕头一边带着哭腔哀求:“小侯爷,求您救救家弟吧,求您救救家弟吧……”
      叶颜认得这女子,是聂子儒的姐姐,叫聂婉竹,叶颜对这对敦善知礼的姐弟颇有好感。
      此刻聂婉竹发髻凌乱,双手与衣裳上皆染有鲜血,又情急至此,可见聂子儒定然伤势极重,不容耽搁。
      叶颜赶紧一把扯住慌乱到只顾着磕头求人的聂婉竹,让她赶紧说说聂子儒的伤势。
      关心则乱,聂婉竹急得口齿不清,磕磕绊绊,费了老大劲才讲清情况。
      总之就是聂子儒的大腿外侧被野猪的獠牙刺伤,血流不止,伤口之大必须尽快进行缝合手术。
      由于古代医疗水平低,缝合手术已称得上一门高精尖的技术,再加之古代人思想迂腐,绝活通常只传亲属或徒弟,因此并非每个大夫郎中都能为伤者缝合伤口。
      而会缝合术的大夫,要么被招揽去当军医了,要么被各大医馆拉拢去了,所以聂子儒必须连夜进城去大医馆医治。
      然而此地离城颇远,庄里又只有牛车,赶到城里需要几个时辰,还必须等到天亮城门才能通行,聂子儒那伤可耽搁不起!
      于是齐管事提醒聂婉竹:小侯爷有良驹,且可自由进出城门。
      聂婉竹这才急匆匆跑来跪求小侯爷。
      小侯爷听完手一挥,表示无须担忧,有叶小姐在呢!
      叶小姐:不要随便给我立flag啊!好歹先看看人伤成什么样再说吧!
      被赶鸭子上架的三脚猫叶大夫只好先去查看聂子儒的伤势,一看之下也吓了一跳,这些人连止血都不会,只用块布包住伤口了事。
      叶颜连忙为聂子儒做了个束带止血,然后吩咐人准备针线、竹镊、白酒、止血药等。
      由于缝合伤口期间没有麻醉药,聂子儒疼痛难忍,景行果断出手把人打晕了。
      尽管叶颜对于自己的缝合技术有信心,血也渐渐止住了,可伤口急需药物消炎以及后续治疗,最终她决定连夜带聂子儒回城。
      许是酒后吹了一阵风本就有些头疼,又忙活了一阵再被马车一颠簸,返城途中叶颜又晕马车了。
      小侯爷见状心疼不已,自责地道:“早知如此,我还不如安排人直接送那小子去城里医治,平白连累你跟着遭罪。”
      叶颜白了小侯爷一眼:“人那伤势耽搁得起吗?”心里本就攒着不快,她说话也不由夹枪带棒起来,“想来也是,你们这些贵族怎会关心平民百姓的死活。”
      “我又不通医理,哪瞧得出人伤势严不严重。”小侯爷只觉太冤了,“还有,我的意思是早知要连夜回城,不如直接带人回城医治,又没说放任那小子不管,何来不关心平民百姓死活一说?”
      激动之下,叶颜腾地坐起身,起得太急,眼前直冒金星,小侯爷见状赶紧扶住叶颜,连忙安抚:“怪我说错话,你别动气。”
      “这就不是说错话的事!”
      叶颜本就对这个世界的阶级制度有诸多不满,此次农庄之行更让她直观的了解到底层百姓的生活有多艰难,一国之都附近的百姓尚且如此,那些小城镇乡下的百姓呢?
      虽然她没那么愤世嫉俗,但有些话实在不吐不快。
      “小侯爷,我问你,凭什么冠着贵族头衔的闲人可以享受锦衣玉食、妻妾成群、奴仆环伺的优渥生活,而那些凭借双手努力生存的平民百姓、商贾小贩反倒被人瞧不起?没有农民辛苦劳作,没有商贩跑腿经营,你们这些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族何来的锦衣玉食?”
      说是问小侯爷,但叶颜根本没给他开口的机会,径直说下去:“商人是‘下等人’,被你们这些贵族轻视,导致许多有经商头脑的人望而却步,大大限制了国家的经济发展。”
      听到这里,小侯爷还以为叶颜是因为他说经商对名声有损而忿忿不平,然而叶颜依旧没给他开口解释的机会。
      “农民是‘下等人’,朝廷对农民诸多管制,不提倡农民接受教育,好让那些人一辈子当愚民,看不清贵权统治下的丑恶弊端。”
      “奴籍是‘下等人’,贵族把奴仆当作牲口一样使唤,将那些人的尊严践踏在足下,生杀予夺,最可恶的是,奴籍还要被他们的后人代代继承!”
      “这样下去迟早会出事的,当民愤累积到某个临界点,便是这些‘下等人’暴起反抗之时!届时无论是贵族镇压住‘下等人’,还是‘下等人’推翻贵族统治,对于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人类来说,都是两败俱伤的结果!”
      一口气说完积压在心底的话,叶颜顿觉通体舒畅不少,冲她眼前的贵族挑挑眉,示意小侯爷可以发言了。
      这番话可谓惊世骇俗,传出去绝对可以下狱吃牢饭的那种!
      不过小侯爷对叶颜时不时惊世骇俗一下的壮举早已习以为常,见解不合的情况时常有,但他通常会让着叶颜,以免起口舌之争——他只想和叶颜谈情说爱卿卿我我,就是这么俗。
      但看叶颜那“今日若不辩出个是非黑白誓不罢休”的架势,小侯爷只得端正神色以示郑重,免得平添叶颜不快。
      “阿颜,你可知贵族为何有高门与寒门之分?”小侯爷问。
      叶颜摇摇头表示不知。
      小侯爷:“并非每个贵族皆可享有锦衣玉食、奴仆成群的优渥生活,那些寒门空有贵族头衔,家中无人在仕、无人从戎、不曾为朝廷效过力的,自然享用不到高门的待遇。而高门之所以有种种特权,并非平白得来的。”
      “哪位官员不得鸡鸣而起上朝议事,再去司府衙门当值?有些官员放值回到家中还须处理公文,忙到月上中天,这些人难道不辛苦吗?而武将兵卒更加不易,日常操练、研习兵法,哪有暴.乱便去哪维护治安,哪有匪患便去哪剿匪,哪个小国骚扰边陲百姓便去哪平乱,非但比农民辛苦,还有性命之忧。”
      “这些文官将士的家人得以享乐,那也是他们在外辛苦挣来的,你一句‘闲人’便把这些肱股之臣的功绩全抹杀了?”
      叶颜张了张嘴,最终没说什么。
      小侯爷又道:“譬如我,自小生活优渥,那是我父亲为圣上九死一生兢兢业业挣来的。我父亲自小生活优渥,也是我祖父为先帝出生入死兢兢业业挣来的。一旦国难当头、百姓遭灾,还不是你所谓的贵族护国佑民?没有你所谓的贵族维持着朝廷的稳定,百姓能过上安居的日子?倘若打起仗来,我不也要上战场厮杀拼命?”
      “国家好比一艘大船,百姓是载船的水,帝王是掌舵者,而朝中官员、军中将士则是船上的船工、水师等,各司其职罢了。”
      小侯爷牵起叶颜的手,温声道:“不过如你所言,贵族制与奴隶制确有弊病,只是目前并非变政的好时机。可在百年前那场大乱中留存至今的贵族势力哪个不是根深蒂固,朝廷还要仰仗他们的支持,哪能说削权就削权?何况眼前的安定无法长久,各国必须抓紧时间休生养息、扩充国力,才不至于最终被列国吞并瓜分。”
      “朝廷不鼓励经商,正是担心人都跑去经商挣钱,届时谁还愿当小官小卒?辛苦不说,来钱又少。朝廷也并非不希望农民读书习字,而是一个国家的发展根本在于农耕。倘若百姓都不种地了,跑去经商,去当手艺人,去读书争功名,全国上下那么多张嘴吃什么?让士兵饿着肚子保家卫国吗?”
      叶颜怔愣好半晌,最终冒出一句话:“原来你这么能言善辩!”她那些话是在心里憋了许久一股脑说出来的,而孟瑾年所言全凭临场发挥,思维之灵敏,思路之清晰,足见他的应对能力之高。
      小侯爷好笑到:“你真当贵族子弟只顾着享乐了?我四岁开始读书习字,六岁入学,如无例外,每日需学习五个时辰以上,每月还要应付两回课考,其他贵族子弟大多也是如此,并不轻松的。”
      不可否认,小侯爷所言更符合古代国家的发展需求,农耕社会自是要大力发展农事生产,古代的粮食产量远不及现代高,也没有各种机械,不靠人力靠什么?
      贵族也没有叶颜以为的那么不堪,这就好比现代的公务员也有贪赃舞弊的,教授生养出的孩子也有考试不及格的,归根究底还是人性所致、利益所趋等原因,三言两语无法蔽之。
      绝大多数官员和将士还是克忠职守为国为民的,贵族子弟大多也自小用功苦读,只为将来能接替父辈报效朝廷。
      至于贵族制和奴隶制的弊病,叶颜的话同样有道理,只不过以当前的局势,确实不是变法的好时机。
      历史上哪一次大改革,朝堂不得经历一番动荡或腥风血雨,一个搞不好,还会把国家作没了,当然是选择先安内固邦,稳中求进。
      只能说,叶颜的所见所闻有限,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不够深入,自然无法站到小侯爷、顾长卿这等上位者的高度去思考问题。
      不过经小侯爷这么一分析,叶颜也自知有些牖中窥日了。
      “好吧,看来你以往都在让着我。”
      “非也非也,”小侯爷笑道,“阿颜的论辩能力也非常人可及。”
      有人说小侯爷最擅长扮猪吃老虎,事实上小侯爷只是深谙一个道理:刚硬易折,月满则亏。
      无关紧要的事,何必非要争个输赢或辩个黑白?圆滑的示弱、适当的退让能让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有何不可?
      “要不要睡一会?”小侯爷用手探了探叶颜的额头,又摸摸自己的额头,皱起眉,“有些发烫,莫不是落水着凉了?”
      叶颜瞪着“罪魁祸首”,幽幽地问:“怪谁?”
      “怪我,怪我,都是我的错!”小侯爷说着抓起叶颜的手轻轻打在他脸上,谄笑着道,“任你打骂,如何?”
      “没脸没皮!”叶颜憋住笑意小声嘟哝一句,抽回手作势要打,见孟瑾年配合地闭上双眼,终是忍不住笑起来。
      那对桃花眼一合上,孟瑾年的脸部轮廓顿显刚硬,有种锋利之感。
      初见孟瑾年时,他脸上还有些许尚未褪尽的少年感,如今添了几分成熟男性的沉稳。
      忽略掉年龄差,总体来说,她对孟瑾年还是比较满意的。
      叶颜唇角的笑意又深了几分,手轻轻落在孟瑾年脸上。
      小侯爷蓦地睁开双眼,目之所及是所爱之人温柔的眉眼,他心里某处一下子就陷落了,呼吸都停滞了一瞬。
      “阿颜……”小侯爷轻声呢喃,眸中盛满依恋,毫不避讳地展示他的爱意,以及某种热切的渴望。
      叶颜如梦初醒般倏地收回手,端正身姿,垂下眼帘。
      她的确喜欢孟瑾年没错,可情爱还不至于让她变得盲目,影响她的判断力。
      恰恰相反,正因为真心喜欢,才让她愈加慎重。
      有些疑团还未解开,有些事还未考虑好,所以她目前无法回应孟瑾年。
      试问一段没有感情相敬如宾的婚姻和一段原本因爱结合却被各种矛盾磨成怨偶的婚姻,哪一种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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