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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珠兰 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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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亲王世子,一个多么显赫的头衔,我却并不稀罕。
没有人会知道那显赫背后包涵了多少孤独,隐藏了多少变数,寂寞,沁入骨髓,尽管我只有十四岁。或许,生在皇家的人从一开始就不该奢望被爱,这是额娘曾告诫我的。
我还记得那天是个阴雨绵绵的日子,事实上,去额娘身边时总是阴雨绵绵的,说不出的压抑。额娘也曾是个美丽温柔的女子,这一点从我身上就能得到印证,我的脸,每一处棱角都结合了额娘的美丽与阿玛的英俊。完美,用来形容我这个人会很夸张,用来形容我的脸却并不过分,饶是如此我也听厌了来王府走动的人夸张的赞叹,尤其是阿玛,他总是蹙眉不悦道,“男孩子光看长相有什么用?不必把他宠坏了。”
然而额娘的美貌没有给她带来长久的运气,听下人说她刚进府时也颇受恩宠,直到崇德元年间随着皇宫里的一位格格被软禁,她的恩宠似乎就走到尽头了。很多年以后,我都没能明白这两件事到底有什么必然的联系,皇宫里的确少有格格被软禁,若不就是阿哥,若不就是妃子,只是这跟额娘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呢?
这些年,额娘变得愈发的冷淡,只有我去看她时,脸上才会露出一点淡淡的表情。可是我越来越不愿去她那里了,很累,甚至我就在想阿玛的疏远是否就因为她是那样寡淡的女子?
那一天,下着小雨,我一路小跑着进她房间时发现她痴痴地伫在窗前,窗外细细的雨丝连绵不绝的形成一道帘幕,那一刻,她清瘦的身影仿佛与天地融为一体了。我一叫她她就回头,轻轻叹了一声,“你来了。”
“娘,关起窗子吧,有点冷。”我出声要求。
她默默地合上窗子,神情痴痴的,彼此都不再说话。好一会儿她才缓缓地开口,“珠兰,你可要记住千万不要轻易地爱上一个人。”
“嗯?”
她淡淡笑了,眉间却锁着深深的哀伤,“爱新觉罗家的人,情字一旦溶入骨血便要赔上一生。”
那一年我才七岁,只是懵懂地答应了一声,却想不到那是额娘留给我最后的一句话。
她自尽于那一年的深秋。
葬礼那晚,我看到了让我不解的一幕,多年不来看她的阿玛,走进了她房间,站在窗前痴痴地发呆。谈不上是欢喜还是恼怒,我这样的小孩,生在王侯家,到了这个年纪,很多事不懂也半懂了,我只知道额娘爱着阿玛,尽管她不说,可是我都不敢肯定此刻阿玛痴痴想着的是不是她。
我就开口叫了他。
阿玛回头见了是我几步走来抱起我就要往外。
“站一会吧,”我低低要求,“外面很闹,就在娘这里呆一会吧。”
阿玛顿了一下,把我抱到那扇窗前,彼此没再说话。不知为什么,那一刻我觉的阿玛是难过的,他不舍。
往后阿玛还是少过问我,他要处理家国天下事,少顾忌孩子也正常,随着年岁增长我也在习字练骑射了,似乎练得还不错,可是阿玛都不知道。我开始慢慢去思索额娘的话。爱新觉罗家的人,情字一旦溶入骨血便要赔上一生。那一年,那个被软禁在皇宫的格格放出来了,我开始理解很多很多的事,包括额娘得宠又失宠的原因。渐渐的,我开始怨恨自己的容貌。
有一天练习骑射时,我顺手就把箭给了陪练的人,自己骑马到了靶子处看,箭羽嗖嗖飞来时,我一夹马肚子,偏头,脸上就被锋利的箭尖划伤了,好长一条口子,并不深。下人都吓坏了,张罗着带我回府,我笑,心里有凉凉的快意。
那一天我如愿见到阿玛,那个应该是我最亲近却少跟我见面的男人,总是那么骄傲那么高高在上的样子,他蹙着眉不高兴地问我,“怎么就这么不小心?”伸手在我缠了绷带的脸上抚摸。
“阿玛不是说过男人不靠皮相吗?这点小伤有什么了不得的?”
他眯起眼道:“珠兰你这话蹊跷啊。”
“呵呵,呵。”我笑,觉的自己一点也不像豫亲王的世子,竟把自己弄到这么狼狈;我呵呵地傻笑,一点都不像九岁的孩子。
“傻笑什么?”阿玛不高兴了。
我就紧紧咬住唇不说话。
等了一会得不到我回答,阿玛道,“就是这样认真的性子,跟你娘一样!早晚是要吃亏,看看多尼,年纪还比你小些,做事就是比你讨喜,世子的头衔还能护你一辈子?男孩子自己要多替自己打算,不要动不动就使性子。”
很久以后我才理解阿玛的话,因为我不知道一个从小失去额娘又见不到阿玛的人该怎么敛性,我不知道长着一张酷似阿玛情人的脸的男孩子该怎么为自己打算。直到康熙四年,我仍是茕茕独立,而那时早已承袭豫亲王头衔的弟弟多尼膝下七子。那个时候我才明白性格对一个男人会多么致命,那个时候,我才惊觉阿玛这一生仿若一场戏,而看戏的人,恰恰是承了他所有倔强性格的自己……
那一年我九岁。
顺治二年四月,历史上的惨案“扬州十日”就在阿玛的坚持下发生了,那是我到了康熙年间仍不愿回首的事情,屠城,对城里的官员百姓牲畜一切活物进行捕杀,满城的腥风血雨,史册上的记载是明史可法拒降,豫亲王多铎便主持清兵开始了这场屠杀,实际的原因,或许只有经历过这件事的人才知道吧。史可法最小的女儿,像极了那位曾被禁在宫中又放出来的格格,那位格格,现在在哪里没有人知道,只是阿玛看到史可法的女儿那一刻就疯狂。
屠城——因史可法的拒降?真是笑话!好吧,就让这个笑话这么持续下去吧,都不再重要,因为那个年轻的姑娘也在这一次的屠杀中殒命。
那一年,我十一岁。我开始恨战争,我把生命的重心转到习文写字上。一个男孩子,不愿意为家国天下征战又过早地得了警告要远离爱情,那么他也只能选择写写字念念书了。那时节,阿玛反而对我纵容了起来,自那位格格失踪以后他就对很多事持不关心的态度,却对叔叔多尔衮诸多排斥,甚至曾过继给叔叔的我的多尔博弟弟他也不再管,却独独对我纵容起来。我要习文练字他准,我没有征战沙场的决心他也不恼。闲下来的时候还会来看看我,看我写的字读的文章,有时候就是在我身边发呆,我一叫他他就一怔的样子,我渐渐就学会了缄口,看着阿玛陪在我身边发呆的样子心里竟漫过一丝幸福的感觉。
那一年,我十一岁,还不知道阿玛在时纵能保住一个无军功的儿子,阿玛一走,我就再无立足之地。可是,我不曾后悔过。
顺治五年肃亲王打了胜仗归师,却在几个月后下狱自尽而死。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阿玛跟叔叔有了那么激烈的争执。从前阿玛也不愿跟叔叔见面或是共谋事,尽管身处一个朝堂,阿玛更多时候是请战离开京城,而这一次,他跟叔叔有了激烈的争吵,就在我的家里。我躲在屏风后,不及跑出去,缩起了身子听他们的争吵。
叔叔说,“已经这么多年了,你还坚持有意义吗?”
“我最悔的就是那一年没有这么坚持过!”
“你怎么不明白,她是她,豪格是豪格,纵虎归山,后患无穷。”
“我从来没有哪一时像现在这么明白了!”
叔叔怒道,“豪格必杀!你此时再为她做再多的事她也不会看到。”
沉默,良久,阿玛说,“那么,我就无话可说了,从此后,我们便恩义两断。”
叔叔叹气,“多铎,总有一天你会理解我,我所做的一切只有为了你好。”
那一年,我十四岁。
很久以后,我才理解了叔叔的那一声叹息,的确,他在他的立场上所做的一切只有为了阿玛好,只是,爱新觉罗家的人,情字一旦溶入骨血便真要赔上一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