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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第六十三章 ...


  •   第六十三章

      宋之瀚给季承拉开车门,等人坐好,又关上,自己才绕回驾驶室。待要帮人家系安全带,季承已经自己拖过来系好了。

      他讪讪地收回手,若无其事地握回方向盘,故作淡定,目视前方。其实,刚才一系列动作他做得无比生疏且局促。以前,短暂和季承在一起的时光,他有心无力,大多时候都是季承陪他公交出行,有情饮水饱。后来,等他习惯了自己开车,却没了能够坐在副驾驶的人。

      看似平心静气,实际下意识的本能泄露了他心底的苦涩,顾此失彼。车沿着开往季承租住民宅的方向行驶了半天,他才欲盖弥彰地问了一句:“你现在住在什么地方?”

      季承头偏向窗外,看不到表情,低声说了一个小区的名字。

      宋之瀚装模作样地点了导航。

      午夜的旧城区,马路上空旷到令人心慌。若是按他所愿,恨不得龟速前行,就这样开到地老天荒,他便能将人拘在身边,不再错过余生的一分一秒。可惜,这不过是他穷途末路中的妄念而已。

      季承明天早上还要正常上班,他在楼下等过,七点出门。今天下班原本就晚,又折腾了半天,满打满算睡不上几个小时。他心疼,舍不得,却又无可奈何,只能在安全的前提下把车开得快一点儿,再快一点儿。

      “你,自己住吗?”宋之瀚明知故问。他们有太多不可触碰的过往,不敢轻易开启的话题,但他不甘心就这样沉默下去,哪怕听季承多讲一个字也好。这个声音,他朝思暮想了太多年,却在梦里都不曾奢求相见。

      “哦,不是。”季承转过头来,坦坦荡荡:“我有一个合租的室友,是小时候在福利院认识的,中间断了联系很久,去年才偶然碰到。”

      “你,”宋之瀚抿了抿干涉的嘴唇,“你们,挺有缘。”他原本想问出口的是季承为什么不住在家里,话到嘴边又临时咽了回去,仓促地转了个突兀的话题。

      他想到无数种可能性,每一种都令他不寒而栗。宋之瀚明白,不可以再躲再退再逃避责任。但他自私地想要再等等,他太贪恋初遇的这个夜晚,做梦也预想不到的宁静。

      听到他的形容,季承有点儿出神,他回忆起与方晴在福利院旧址相遇时的荒唐。那夜,他喝了酒,从酒吧请假,鬼使神差地就去了福利院旧址。而方晴则是故地重游物是人非,连个人影都没找到,不死心,任性地在门口从清晨坐到深夜,还真等来个熟人。

      两个小朋友在福利院玩到一起的时候不过五六岁,后来,方晴被领养,便断了联系。但彼此印象深刻,都留着当年的照片。他们俩均是天上有地下无的长相,从小漂亮到大,这些年轮廓还在,一点儿都没长残。甫一见面,熟悉感扑面而来,几个来回就确认了身份。

      方晴兴奋地围着他不停叽叽喳喳,执意送他回家。季承推辞不掉,只好让他把自己送回了酒吧的员工宿舍。当时,时间太晚,来不及掰扯太多,互相留了联系方式,匆匆告别。

      谁知道,第二天,方晴就又来找他,开门见山:“我是同性恋,喜欢男人,不过我把你当发小当朋友,不会惦记的,你跟我出去租房子住吧。”

      弯得跟曲别针似的小朋友打出直得不能再直的球,直接把季承整懵了。他记得,小时候的方晴腼腆又害羞,真不知到这些年是吃什么长大的。他理解人家的好意,但顾虑太多,还是拒绝了。方晴也不生气,隔三差五地找他,一晚上一晚上地蹲在酒吧,就为了跟他说上两句话。再后来,熟悉得好像回到小时候,方晴又为了给他减轻负担,换了老旧的民宅,季承实在不好意思不领情,况且,他打从心底并不愿意住在宿舍。

      于是,两个小青年,愉快地“同居”了。

      季承搬过去的第一个晚上,方晴在家里点了一桌子外卖庆祝。

      “季承,你胆子挺肥啊,敢和同性恋住一个屋檐下,是不是对自己的美色有什么误解,不怕我强迫你吗?”漂亮的青年端着酒杯,故作垂涎欲滴状。

      彼时两人已经摸透了对方脾性,季承对于方晴的古灵精怪习以为常。

      难得一日松弛,季承喝了不少酒,闻言,他表情严肃道:“小朋友,哥哥有个秘密要告诉你,我可能,也喜欢男人。”

      “啊?”方晴瞪大了他那双顾盼生姿的桃花眼,诧异道:“什么叫可能啊?”

      季承又灌了一整杯红酒,呛得眼中水雾弥漫,他缓了口气,慢慢道:“我没喜欢过别人,所以,不确定啊。”

      方晴待要再问,季承已经睡倒在了桌子上。第二天起床,季承按时上班,午休打开手机,发现好奇宝宝的无数个未接来电。

      季承回过去,方晴秒接,“昨晚你说你和男人谈过恋爱,赶紧的,怎么回事,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季承万分无奈,哄他,“晚上,回去再说,乖哈,我忙。”

      后来,躲了几番,实在躲不过去。季承挑挑拣拣拼拼凑凑了一个平淡无奇的故事,堪堪过关。他看得出来,方晴没信,但也善解人意地不再追问。

      沈之若便是在这个时间段出现,恰巧买了他打工的酒吧。其实,那份刻意很明显,但当事人非说是巧合,他也只能配合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尽量当好一座懂事的鹊桥。

      酒吧易主的那个晚上,他问方晴:“我需要辞职吗?你想怎么做都按照自己的意愿,千万别顾忌我,在哪打工都差不多,我换一家就好了。”

      方晴歪着脑袋,噗嗤笑了,“干嘛要辞职,有人送我酒吧,涨你工资,渣男的钱不花白不花,你怎么这么傻啊。”

      季承摇了摇头,“别逞强,你不是这么想的。”

      方晴转移话题,“季承,我给你讲讲我被领养后的故事吧。”

      说是问句,实际并不需要回答,季承刚张了张嘴,一个“好”字还没落地,方晴小可爱就打开了话匣子,一泻千里,开启了他惊天地泣鬼神的叙述。一整出狗血的豪门恩怨,被他说得跟文化馆里的闹剧似的。

      “当时领养我的是我的亲生父母,”他挠了挠脑袋,有些为难道:“这么说好像容易误解。我换个说法哈,男的是沈之若他爸,他以为我是他跟小三的儿子,他是我亲爹。于是,想趁大老婆,也就是沈之若他妈刚死的当口,用领养的办法把我神不知鬼不觉地带回去。但实际上,他亲儿子早死了,我是小三找来的冒牌货。这小三心机挺深,用之前存的亲儿子头发,伙同我那便宜爹的助理整出了份亲子鉴定。”

      方晴表情放松,语调轻快,仿佛根本不觉得自己说出的话多么惊世骇俗。幸亏季承是经过事儿的人,不然还不得被吓个七荤八素。

      小朋友倾诉欲旺盛,一旦开了个头,便停不下来。他也不管季承的反应,自顾自悠闲道:“在那个家里,沈之若就是我的便宜哥哥。他那人看着冷淡,但其实心挺软的,对我不错。我好像天生就是个弯的,他长那么好看,我就喜欢上了,勾搭了好久他才不情不愿地搭理我。后来,就是俗气的豪门争权什么的。他爸能力不行,还总想着继承王位,后来跟他爷爷闹翻了,把老爷子直接气成脑淤血,还趁机联合那些不怀好意的兄弟姐妹搞破坏。这么说吧,就是一帮狼心狗肺蓄谋夺权的,欺负那个傻子和ICU里的爷爷。我那个假妈这些年也进不了门,憋了一肚子火,就想趁机推我上位。我那便宜老爸也知道自己口碑实在太差,既然老爷子要搞隔辈移交,扶持我当傀儡争一争,比他冲在前面要好看一些。”

      讲到这儿,他翻了个白眼,话锋一转:“我本来就没那个心思,谈恋爱还谈不过来呢。结果那个傻子以为我骗他利用他,直接把我踹了。后来我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来了一招釜底抽薪,在投票我和沈之若谁更适合接班的董事会上直接扔了报告,说我根本没沈家一丁点儿的血缘,把他们全都给砸懵B了。”

      “后来呢?”方晴停在这里,季承忍不住追问。

      “后来?”他眨巴着灵动的眼珠子,不屑道:“后来我扬长而去呗,渣男后悔莫及,死缠烂打,你不都看见了吗?”方晴没心没肺地吐舌头,哼唧道:“你别看他现在人模狗样给自己装得跟个平易近人的暖男似的,其实以前都是我倒贴,人家爱答不理,面瘫脸,冷酷着呢。所以啊,现在活该,你可千万别可怜他。”

      季承摇头失笑,这个嘴硬心软的家伙,说得轻描淡写,但过程中的艰险与委屈怎么可能如他说的那般随意。现在,天天嘴上把人家贬的一文不值,隔三差五就借口找他溜去酒吧,根本就是被人家吃定了,还不承认罢了。

      “季承,到了。”车停了半天,发现季承走神,宋之瀚等了一会儿才开口。

      “不好意思。”季承低头苦笑,方晴的出现是他晦暗的人生中难得的光亮,以至于陷入回忆,一时不愿面对现实。“谢谢你。”他收敛了情绪,认真道。

      “你,”疏离而客气的话语扎得他心尖剧痛,宋之瀚有些不知所措,“你,不用跟我客气。”

      “嗯。”季承没有反驳,他等了几秒,想问点什么,却欲言又止,最后无声叹了口气,“那我走了,你早点回去吧。”

      “我送你。”宋之瀚跟着下了车,明明有千言万语,竟一路不知从何说起。到现在这一刻,又被堵在喉口,只凭着本能从心口挤出一句,“我,还能来找你吗?”

      季承停顿了须臾,掩下眸中了然而无畏的目光,背对着他,缓慢地点了点头。随后迈步,消失在漆黑一片的楼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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