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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回 ...

  •   第三回

      入京城,从东长安街转入,到了灯市口附近,那处街角有一间小饭馆,今日也早早便开始营业,从早市到午晚饭市都未间断,早些时候店门口向着外面街道涌出夹着馒头香的蒸汽,晚些时候又成了大锅炒菜的火气,若是需要住店过夜,楼上还有几间客房。这店的老板和老板娘原不是本地人,他们来自更北边的地方,早些年为避战乱南迁入京,在此安家立业,时至今日已融入了这座皇城帝都,只是开口说起话来还带着家乡独特的腔调。两位操着带口音的官话招呼着,店里来客从事各行各业,或许也与他夫妻二人一般来自五湖四海。如此热闹景象,与其他京城内的大小店铺别无二致,只是这店里,在桌椅之间往来穿梭跑堂的是个穿道袍的儒生。
      新科探花陈谦明,一台才子佳人的闹剧唱罢,回到了现实的平凡人世,在这间小饭馆当起了小二。

      那日走出济州府的典当铺,他怀里揣着剩下的二十两银子,乘船顺着大运河北上,不到十日便再次回到京城,回到了当初应考期间投宿的客舍,那掌柜的说,确实有学官前来找过他,就在揭皇榜后的第二天,没有当日他们寻状元去游街一般吹吹打打的阵仗,只是两位学官来问了一句他可在,知道他已退房离京了,也没再说什么便告辞了。陈谦明听了掌柜的话,心中咯噔了一声,忙问是否与授职有关,那掌柜却安慰起了他,说应该不是,劝他不必着急,又说他还没有听说他们这一届有谁当上了官呢。陈谦明叹了口气,那日皇榜上确实也写着“从长计议”,怕是因为他们这是科考重开的头一届,上面的那些大人们想要稳妥安排也是应当。他自己,既然十年寒窗为科考,自然也有建功立业、报效国家之志,至于官职利禄,有就成,并不算太过着急,只是现在身上负债容不得他不着急了。
      陈谦明告辞要走,那掌柜问他要不要住下,他连连婉拒,当时他是为了有一个舒适的环境备考才咬咬牙在这家店住下,如今的他可消受不起。他一边走出客舍心中还不住庆幸,当日出发去往济州府前自己还不忘先把客房退了,付清了房钱。
      眼下无官无职,居无定所,身上还背着巨债,他看着京城繁华的街道,只觉得前路茫茫。

      他想到或许可以在等待授职期间担任塾师,多少能填补一下这一百四十两的大坑。他顺着路人指路,拜访了城内十数间私塾,发现这京城中的塾师一职难求,他跑了这一圈竟也没有谋得一个职位。再向人打听才知,在这京城中当塾师,那月钱可要比他早年在老家教书时多得多,尤其是今年科考重开,便又有了专门教导准备科考的考生,他们甚至都要论时辰收费。可是这钱当然不是人人想赚便能赚的,京城中最不缺的便是这落魄秀才,早些年他们科考失意后继续留在了京城,在私塾中教书维持生计,同时准备来年再战,怎知后来会遭逢乱世,科考取消,他们更是无从翻身跃龙门。今年科考重开,他们中大概还有人再次应试,可是更多的怕已不再年轻,早已觉得上榜无望了。
      如此一来京中塾师之位早已满了,也容不下新科应届的落魄秀才了。陈谦明下了决心,对一位塾主厚着脸皮搬出自己新科探花的名头,这时候却从学堂内跳出来一位中年塾师,冲着他问道:“好一个新科探花,你小子考一回便中了吧?”
      “呃,正是。”这分明是好事,陈谦明说起来,也不知为何有些不好意思,没了底气。
      “也是也是,上一回科考,还是战乱前,那时你不过是毛头小儿。”塾师说着捋了捋自己的胡须。
      他也没有说错……
      那塾师抬手指着学堂内说道:“你只考过一回,能教里面那些学生什么?你可比得上一心钻研科举考题的我?”
      实在是说得好有道理,陈谦明无言以对,向着那塾师、塾主拱手一礼,便低着头走了。

      他知道也有些备考书生会替人在公堂上当讼师,也能赚取不少酬劳,可就凭他这软性子、这笨嘴皮,还是算了。
      于是乎,他便在这灯市口的小饭馆中跑起了堂。过去读书之余,他多少也帮母亲分担些粗活,他倒也不至于手无缚鸡之力,跑趟这差事还是能应付。就是他当初从家乡到京城来一心是为了赶考,行囊中只有儒生日常穿着的样式,不适合跑堂如此活计,也只能暂且将就。他摘了腰间麻带,脱下素衣,换了一身深青色道袍,以襻膊将宽袖收起,迈起大步踢着宽大的道袍衣尾,在饭馆厅堂里的方桌条凳间穿行,招呼着客人。平日里习惯了矜持克制,说起话来都是低声细语,如今要他大声吆喝,他一开始真真不习惯,放开嗓子叫唤了没两声,便把嗓子扯哑了,过了好几天才又好起来。
      他发现有些顾客就爱听着店家小二吆喝,图个热闹,有些则会嫌弃太过吵吵,还有一些就更为稀奇,不愿与店家多说一句。
      他开始在小饭馆打工的第二日,那日午后,客人不多,来的都是为吃茶闲聊的,他得了空便拿起抹布到了门外,想要擦擦这门面。门侧一直摆着一张小矮几和板凳,老板有时候会坐在这面前嗑嗑瓜子,今日老板没坐在这儿,矮几上却有一只茶杯,伶伶仃仃倒扣着。他揭起一看,发现这里头有一颗碎银,底下压着一张纸条。纸皱巴巴的,字也歪歪扭扭的,他看了好一会儿才辨出上面写的是:
      肉馄饨一碗,稍后自取。
      他便把这碎银收起,回店里交给老板娘,又拿着字条走进了厨房,再出来时已端着一大碗冒着腾腾热气的馄饨。他站在门口许久,都没有等到那顾客来,便把馄饨放在方几上,回到转身忙别的去了。过了一会儿再回来,他发现拿完馄饨已经被取走了。他又再走开一阵,再回来,那大碗又回到了方几上,里面的馄饨连带肉汤都已经吃得干干净净,筷子整齐放在碗上。那只原本倒扣着的茶杯,现在被摆正了,向着他大张着杯口。他想了想,便提来了茶壶,把茶杯斟满。果不其然,他离开一下子的功夫,再回来,茶水也喝干净了,茶杯又重新倒扣在方几上,杯底上还放着一文铜钱。
      若非指定好茶叶,饭馆里茶水是不收钱的,老板娘却让陈谦明自己收下这一文茶钱,大概也是猜到他这样一个儒生却到这饭馆来兢兢业业跑堂,一定是有难言之隐。
      那次之后,这位不见人影的神秘客人不时会再来帮衬一下,从不会在早晨来,在午后甚至到傍晚才可能会“出现”,渐渐地陈谦明也不自觉地习惯了时不时抽空看一眼门外的方几上是不是有他留下的纸条和饭钱。
      有一次,那时陈谦明在饭馆打工已有八九天,那位客人又来光顾。这次揭开茶杯一看,里面竟然是整整一两的小银锭。这可以在这家小店里点上小半桌菜了,但那纸条上龙飞凤舞的字迹却没有多点,还是只有一样,这次是一碗汤饼。
      陈谦明端来汤饼,也倒好了茶水,从老板娘那儿取来满满一把找还的碎银,站在门前许久,却还是等不到那位客人。他听见老板在厨房里头“小陈”“小陈”地叫唤,便立即应了一声,转身回屋帮忙。
      在里头忙活了半天,终于得了空隙,他又连忙跑到门外,手心里依然紧紧拽着那把碎银。他见店里客人不多,便理了理衣袍,一屁股坐在了门槛上。那位客人每次吃完都会把碗筷整齐放回方几上,这次也必定不会例外,他就不相信如此蹲守在门前都不能碰上那客人来换碗筷。
      可是,他确实没有等到。他看着照射在街道石板上的阳关慢慢变得柔和昏黄,不觉已是傍晚,那神秘客人和被他拿去的碗筷还是不见踪影。他起了身,仔细拍干净衣袍上沾的灰尘,便又回到店里,帮着老板、老板娘张罗晚市。那天晚上直到打烊,方几上还是空空如也,陈谦明只能告诉老板娘,那碗筷怕是丢了,然后把备好的找还碎银放回钱箱。
      他百思不得其解,这位客人到底为何从不露面?他是不肯见老板与老板娘,还是不肯见他呢?那么会是他相识之人吗?他可不记得自己在这京城中还与谁相识,
      没想到第二天一早,他帮老板搬开门板的时候,就看见那只大瓷碗就放在门前台阶上,而筷子还是整整齐齐放在碗上,不沾上地面一点灰尘。就是这碗里剩下的汤渍过了这半天都干了。
      陈谦明一边把碗筷拿到厨房去洗洗,一边想着,这是铁了心不见人了,以后他就识趣些,别总想着逮住这位出手阔绰又礼貌的客人。
      那天午后,他拿来一只碗,把昨日就该找还的碎银通通放在里头,反扣在那方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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