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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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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我之所以说有证据,还因为老师给我们留下了一封信。信的内容如下:
苾然(我的名字),若一(方女士的名字):
你们要为我感到开心,我虽将远行,却满怀欢悦。
有人说,生如逆旅,死即小别。照我说,生为相遇,死为重逢。
别人迫我借着的东西,我小心呵护,不敢毁坏,如今终于可以归还。
所以我既开心又轻松,死得其所。
我此生最珍贵之物都铺在床上,将它们同我一并火化,放到我上次同你讲的地方。
我名下一切财产,由信托打理,具体处置,遵循遗嘱。
我是真的深感幸福。
晓梦
二十九
老师一生最珍贵之物,说来简单。床上无非放着一件军服,一件灰白色旧旗袍,叠得整整齐齐,每个弯折都抹得平整极了。
旧旗袍是灰白色的,领口往下的位置,绣着几支红梅,非常素雅。老师一定很喜欢这件旗袍,因为保存得这么好,甚至心心念念要带上它远行。
军服也是旧的,上放着一张照片,用水晶盒子密封着的,虽然精心保存,但也泛了黄。相片里是一个年轻女人。那个女人衣着素雅,面容秀丽,眼神清澈。她下颌微抬,表情冷淡。
那冷淡的表情一度让我想到老师。当然了,我见过老师年轻时的相片,知道这并非老师。
这些她的宝物,都是生日那天,我和方女士陪着她,去听风轩取来的。
她那时满足地抱着这些宝物,走进小楼,冲我们道歉,也是道别。
三十
写到这里,我方才发现,回忆录中,我漏掉了一段经历。
我干脆就在这里交代,不再在前文中找时间轴填充进去。我是因回忆老师的信才想起来的,
因她郑重提到,“我上次同你讲的地方”。
我们按照老师的意愿把她的宝物同她一并火化后,我捧着骨灰盒,乘飞机直飞杭州。
她所说的地方,就是西湖边。
我前面说过,有一回老师突发奇想要去杭州。可是第二天却又退缩了,我因此陪她去了一趟金门,她望着对岸出了神。
后来过了一段时间,也就是我住进宁园以后,有天晚上,老师像个孩子压抑不住内心渴望似的,找到我对我说:“我还是想去看看那边是什么样子。”说完她看着我,像是怕我不同意似的,喃喃自语:“这样要是她问起我,我才能答上来。”
那时候她说的那边,可不止是杭州。
我岂能不满足她的愿望,和航空公司反复协调,甚至签了生死状,才让她在85岁高龄坐上飞机,如愿到了上海、南京、然后又去了杭州。
老师是杭州人,对故土有着情感,我是理解的,可要去上海、南京,也是她的要求。
她在外滩慢悠悠散步,对我们说和平饭店、交通银行那些老建筑的故事,欣赏黄浦江上夕阳西下的景色。她离开上海六十多年,上海早就不是她记忆里那个上海,但她还是兴致盎然告诉我们她在去杭州前,住在哪里,那时那里还是法租界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