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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第二章斑驳的记忆
      绝大多数时候,最终的现实和最初希望都是相反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也大。对于玉兰母子来说,城市里的生活并不如想象的那样美好。

      妻子和孩子的到来似乎丝毫没有使父亲感到高兴。刘志民后来曾经多次回想当时的情景:没错,就是这种感觉!只是,他一直都没有想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

      刘志民对于城市生活的记忆从此开始。其实,这也是他一生记忆的开始。他清楚地记得,刚到省城的那段日子,一家人挤住在父亲的单身宿舍里。母亲在床边上拉起一个布帘,算是隔出自己的一点私人空间。宿舍里一共有四个铺位,其他三个铺位住的都是单身汉,十分不便。不得不说,当年的企业领导人还是相当有人情味的。父亲单位的领导知道了这个情况之后,就安排一家人暂时住在单位的会议室里。白天,如果会议室有会,母子二人就先把屋子给腾出来,人家开完会以后再搬回去。

      如此这般,折腾了一阵。后来,父亲托人在万家屯租到了一间房子,一家人才从会议室里搬出来。

      万家屯的位置十分偏僻,连远郊都算不上,根本就是农村,租金自然十分便宜。搬过去之后,父亲每天很早就起床,坐通勤火车去上班。关于这一次从会议室里搬出来,母亲始终有一点后悔:当初如果一直赖在会议室不走,说不定父亲的单位会给解决一下住房问题。当时,她之所以没有反对这件事,是因为在万家屯,有一所学校同意接收刘志民的哥哥去借读。搬过去之后,一家人就可以不用再继续分开了。是呀,还有什么事能比一家人团聚在一起更重要呢?

      家人团聚了。可是,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没有解决,那就是吃饭的问题。那个时候,物质实在是贫乏得很,各种东西都要凭票定量供应。你光有钱还不行,买布要有布票、买油要有油票、买豆腐得有豆腐票……。粮食也不例外,一个人的户口在哪里,他的粮食关系就在哪里,到别的地方想买也买不到。刘志民一家四口,就只有父亲一个人的户口在城里,母亲和两个孩子都没有口粮。

      在刘志民的脑海里,上学之前的记忆并不算多,而在他有限的记忆场景中,和食物有关的,就占据了一大半。首先,他对自己在城里吃到的第一顿饭记忆深刻。饭菜由父亲从食堂打回来:主食是做成长条状的象他的小臂一样粗的玉米饼子和白米饭;菜用一个铝质的饭盒装着,里边有一多半都是菜汤,上面飘着几块肉,而那个时候他已经快一年没有吃到肉了。他清楚地记得住在万家屯的时候,母亲曾经带着他到秋收过后的田地里去捡拾别人遗漏的玉米,回来之后把捡到的玉米粒炒熟当作晚饭--那玉米粒很硬,嚼起来两腮累得酸酸的;他还记得同样是秋天,母亲和他去田地里挖人家收完漏下的红薯回来吃;他还记得家里过年,只是在年三十晚上吃一顿饺子,下一顿就又变成吃玉米糊糊--做糊糊用的玉米面还是好心的房东大婶送的。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他和几个小孩子一起到一个伙伴家里去玩。临近中午,那个伙伴端出一大盘子挂面条,拌上菜之后一阵狼吞虎咽。那一刻,刘志民觉得挂面条一定是天下最最好吃的东西。

      多年以后,刘志民早已经参加工作、成家立业了,生活条件和那个年代相比早就不可同日而语。可是,他依然对面条这种食物情有独钟:打卤面、炸酱面、炒面、凉拌面……,就是吃不够。

      每到休息日,刘志民的哥哥建国只好坐火车回到农村去背一点粮食回来吃。但是,建国也才十二岁,人小力薄。他背回来的粮食远远不够吃,所以就只好到处捡吃的。捡,当然也不够吃,就只能饿着点,也就有了刘志民小时候关于食物的那些深刻记忆。

      有时候,为了缓解饥饿,不得不采取一点"精神胜利法"。每当天色逐渐暗下来,为了省电,屋子里那盏昏黄的十五瓦白炽灯也会被关掉。母亲会借着黑暗,给刘志民讲起那些不知道是真或是假的故事。

      刘志民的母亲念过初中,在那个时候绝对算是有文化的,很会讲故事。最初的故事,大多带有一点迷信色彩,大致相当于后来网络上流行的玄幻一类。故事的主角儿通常是刘志民的姥姥、姥爷或者是其他什么熟悉的人。比如说,刘志民的姥爷睡觉睡到迷迷糊糊,如何被几个黄皮子精抬到大山里,如何如何玩了一夜,天亮之前又给抬回来;再比如说村里有几个人给死人守夜,大伙闲坐无聊,就开始打牌,正玩得酣畅,忽然觉得哪里不对劲儿,一踅摸,发现死人起来了,正站在某人的背后帮着看牌;又比如说某一年村里来了胡子,把刘志民的姥爷抓起来,关在一个小黑屋子里,红脸胡子端来一碗饺子,说:"你赶紧吃,不吃就打死你!",另外一个白脸胡子就说:"不许吃啊,你吃我就打死你!",在刘志民的姥爷左右为难的时候,一个老胡子给求情,让刘志民的姥爷给他们拉了好几天的磨……,等等诸如此类。

      这些故事的主角是都是真实存在的,就好象金庸的武侠小说一样,总是掺杂着一点真实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有着很强的带入感。再加上刘志民年纪又小,他有点分不清是真是假。有一回,母亲刚刚讲过黄仙儿。偏巧第二天,房东大叔不知道从哪里打到一只黄皮子(黄鼠狼),还把皮给剥了,挂在屋外的房檐底下风干着,说是晾干了可以治病。吓得刘志民一到晚上就不敢单独出去,连去个茅房都得拽着哥哥。

      后来,从万家屯搬到省城近郊之后,故事里所讲的内容,慢慢地从鬼怪黄仙变成了历史传奇。故事的蓝本,大都是一些当时的小人书。

      当时,刘志民家东边的邻居老闫头儿是摆小人书摊的。他每天都会用一个大木箱子装满小人书,登着三轮车到电影院门口去摆摊。他会在地上铺上一大块塑料布,再把小人书从箱子里拿出来,一排排整齐地摆放在塑料布上,然后用几根木杆压好,防止被风吹走。书摊摆好之后,就会有小孩子们陆陆续续地来挑选,挑好之后就会坐在旁边准备好的小木凳上安静地看书。一分钱看一本儿,老头儿的生意还不错。

      老闫头儿还有糊灯笼的手艺。每年进入腊月的时候,他就会把一年中积攒起来的一大堆玻璃碎片拿出来,把它们加工成灯笼载到集市上去卖。他用玻璃刀把那些碎玻璃拉成规整的长方形和梯形,再用彩色的纸条把它们糊在一起,装上底座和拎手,就成了玻璃灯笼。刚糊好的灯笼还不够漂亮,还需要在玻璃上画上画才可以。小孩子们对自己没见过的事物总是好奇的。刘志民看老闫头儿加工灯笼看得如醉如痴。于是,老闫头儿就教刘志民用各色油彩在灯笼上画花样--画向日葵、画孙悟空的"猴头"、或者干脆写个"福"字。熟练之后,刘志民就帮着老闫头画灯笼。作为奖赏,老闫头儿每年过年都会送给刘志民一个灯笼玩,他的那些小人书刘志民也可以随便借回家看。

      时间一长,母亲就干脆带着刘志民一起读小人书。小人书图文并茂,字又少,言简意赅,刘志民一边听一边看得津津有味。很多小人书都是成套的,除了四大名著之外,还有什么前汉演义系列、封神演义系列、隋唐演义系列……,几乎无所不包。没过多久,书里边的故事都被他当作娱乐项目记住了七七八八,其中有不少内容他都能够像说评书一样给说出来。这些知识储备在他上学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发挥了不小的作用,更为直接的作用是使他的语言和文字的组织能力要远远超过其他孩子。

      搬到近郊之后,家里的生活依旧艰难。刘志民一家都是脸皮薄嫩之人,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办法,刘志民的母亲是绝对不会去求人的。她和另外几个职工家属一起去找了父亲单位的领导之后,几个人被安排到建筑工地上去干临时工。干活的内容不固定,有时候是把用过的木板上的钉子起下来,再用锤子把钉子砸直,然后回收以备再用;有时候用刨锛(一种一头扁一头方的小锤子)把从建筑物上拆下来的红砖上的水泥砂浆敲掉,然后把红砖回收再利用……。工资是按照工作内容的不同,干一天给一块二毛五或者一块三毛七。有时候,也会计件算钱,多干多得。刘志民的母亲很能吃苦,她喜欢干记件,多赚钱。

      如此一来,生活上的拮据才稍稍缓解。母亲这时候才想起来,刘志民早就过了该上学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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