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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   第十章 变

      时光倏然流逝,偏又无声无感。刘志民内心萦绕着的困惑和失落感被光阴之水冲染着,似乎只一瞬,就淡去了。

      不知道从何时起,街上多了不少戴着夸张黑色墨镜的年轻人。刘志民实在搞不懂这种眼镜和青蛙有什么关系,以致于人们都管它叫"xx镜"。花格子衬衫、裤腿放到很大的喇叭筒裤子,再配上夸张的墨镜,成了街头时髦青年的标配。他们时常拎着四喇叭录音机到处招摇。那些录音机里大声播放的歌曲和刘志民之前从收音机里听到的歌曲风格迥异;既不是"边疆的泉水清又纯",也不是"年轻的朋友来相会",而是"成吉思汗"和"又见炊烟"。时髦青年们还肆无忌惮地跳那种胯部摆来摆去的"摇摆舞",丝毫不在意那些老土的叔叔阿姨们指指点点地说他们有伤风化,更不在乎人们把他们称作"二溜子"。

      刘志民还不懂何为"有伤风化"。他只是觉得这种舞确实很难看,一点美感都没有。

      每天早晨,刘志民的父亲总是习惯性地打开他的小"半导体",一边听着新闻一边收拾东西准备上班。他并不是多么关心时事,这只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有个声音在耳边叨咕着而已。

      近来,每天早晨六点半的"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里提到的频率最高的一个词叫作"开放"。据说,不少南方城市早就"开放"了。刘志民当然不明白什么是"开放"。不过他想:这个"开放"一定非常重要,才会在电台里没完没了地讲。既然"开放"能让大家过上好日子,那就快点"开放"吧!

      北方的城市总要比南方要保守一些,但是潮流毕竟不可阻挡。人们的生活正在一点一点地发生着改变。

      刘志民记得,当初在万家屯的时候,全村只有生产队集体购买的一台很小的黑白电视机。每天晚上,村民们只能聚集到生产队的大空屋子里,坐在长条板凳上看节目。等到他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周围一些生活条件好的家庭已经可以自己购买电视机了。那些黑白电视机有十二寸的,也有十四寸的;尺寸越大也就代表着那个家庭的实力越大。极少数实力更强的家庭会直接购买彩色电视机。屯子里住着的一位中学校长家里就直接买了一台彩色电视机。

      每天晚上,那些购买了电视机的家庭的院子里都会热闹非凡。周围的街坊邻居全都聚集过来看节目。小孩们先看《铁臂阿童木》,然后,大人们看《血疑》。

      刘志民家的房东老于头家里也添置了一台十二寸的黑白电视机。刚买来时,电视台正在播放《蹉跎岁月》。刘志民去房东家玩的时候顺便看过几眼。他本来就木,对成年人的世界更是弄不懂,对故事情节也就没什么兴趣。倒是关牧村的那首《一支难忘的歌》,唱得婉转悠扬,让他印象十分深刻。

      再后来,电视上又开始播放《霍元甲》、《射雕英雄传》、《上海滩》等港台剧。

      刘志民不像其他孩子一样,经常在晚上跑到别人家里去看电视。所以,他根本不知道班上那帮淘气的男生儿整天叨咕的"一九八四年,我学会了迷踪拳,打死了霍元甲,踢死了赵倩男"究竟是什么鬼咒语;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忽然一下子全都变成了"武林高手"。

      一到下课,男生们就开始使出路"武功",张牙舞爪地互相"打斗",嘴里边还自带配音。

      "看我的迷踪拳!嚯!嚯!嚯!嚯!"

      "哈!嘿哈!降龙十八掌!"

      "呵呵,九阴白骨爪!"

      金老师怕出问题。她三令五申:严禁本班学生在学校"比武打斗";一旦抓住,严惩不怠。

      老鼠躲猫的把戏孩子们都会。老师禁止的事情是一定要偷着做的;越是偷着玩,也就越有乐趣。孩子们当着老师的面全都老老实实,一旦离开老师的视线,马上又开始胡作非为。

      这一天,金老师又去区里学习了,由那位整天笑眯眯的杨老师代课。学生们欢天喜地。

      下课的时候,于胜利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只"树狗子"。这是校园里的杨树上生长的一种不知道什么东西的幼虫,有半拃多长、拇指粗细;虫子的头上顶着一根角,碧绿碧绿的,光溜溜的还不长毛。这种东西一直是淘气男生吓唬女生的绝佳道具。个别"假小子"被吓到之后就会到处追打那个捣蛋的男生,围观的人就开始起哄。大多数女孩儿被吓到之后则是尖叫一声,远远地躲开。

      于胜利用一根小树枝挑着那只"树狗子"悄悄地接近几个正在跳皮筋的女生,冷不防一下子伸到杨玉红面前,差点挨到杨玉红脸上。杨玉红定睛一看,吓得尖叫一声,躲到一边。于胜利继续往其余几个女孩儿跟前凑,那几个小姑娘也纷纷尖叫着回头就跑。 上课铃响过,孩子们"噼里扑咙"地回到教室。杨老师还在办公室里,暂时没有过来。猛然,教室里又是一声尖叫。大伙齐刷刷地扭头看,只见米春红正吓得花容失色,眼睛紧盯着书桌。原来,她刚才一边说话一边打开文具盒,伸手想要往外拿笔。忽然,她的手指触到一个凉凉的、肉肉的东西。她定神一看,正是那只大"树狗子"。

      小姑娘可吓坏了。周围的男生一阵坏笑。

      "于…于胜利,快把它拿走!"

      于胜利是米春红的同桌。此时,他正洋洋得意地看热闹。

      米春红的身子极力往后靠,想要远离这个让她心惊肉跳的东西。她的眼睛望向刘志民。

      由于座位的调整,刘志民和丛艳艳跟米春红和于胜利是邻桌。刘志民对米春红是有求必应的。他二话不说,马上从作业本上撕下一张纸来,用那张纸垫着,捏起那只虫子扔出窗外。于胜利不满地盯着刘志民,刚要说话,杨老师走了进来。

      班长:"起立!"

      "老--师--好!"

      杨老师:"请坐。"

      ……

      下课之后,刘志民刚一出教室,于胜利就跳到刘志民跟前:"哼,刘志民,你竟敢勾结金兵,帮助那个女魔头,今天我要为民除害!九阴白骨爪!嘿!哈!"说着,他挥舞双臂冲着刘志民上下左右一顿招呼。刘志民左躲右躲,连连后退,一直退到墙根。无处可退之后,他只好用两只胳膊胡乱招架。

      "看爪!"于胜利用手来捏刘志民的脖子。刘志民本能地抓住他的手往外挣。可是,他太瘦了,没有于胜利的力气大。据事后有同学说,刘志民一度被掐得直翻白眼。

      幸好杨老师及时看见,把于胜利拉开了。刘志民记不清当时的具体情况了,反正他觉得十分难受。

      第二天,金老师跟大家了解事情的经过。吴海军十分殷勤地跟金老师报告:"老师,我知道。就是他那招叫吧,叫锁喉……就是旁边货站广场那儿就有教的,于胜利就是在那儿学的。"

      差一点就出了大事,这还了得!于胜利的家长被"请"到了学校。

      其实,于胜利就是刘志民家房东的儿子。

      房东老于头儿是个山东人,大约五十多岁。老于头儿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就想要生个儿子。他的媳妇一连生了三个姑娘之后,到底生了一个男孩儿才不生了。据说,那三个女孩原本学习都很不错,可是全都连小学都没有读完,家里就不让念了。按照老于头的说法,闺女是早晚要嫁人的,嫁出去就是人家的人了,读那么多书有啥用?所以,他的三个闺女都是早早辍学在家干活。即使这样,老于头还不满意,动不动就要骂这个一顿、打那个几下。

      对于这个小儿子于胜利,老于头早早就许下愿: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他好好念书。可是,这个于胜利偏偏极其不争气,整天什么坏事都干,就是不学习,任凭老于头怎么管都没用。

      同在一个班级,同样的老师教,刘志民是一百一百地往回考;于胜利一考试就是几分、十几分,就差考零蛋了。老于头既嫉妒,又抬不起头。

      这回,于胜利又惹了祸。虽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可是把校长和老师们都吓得不轻。

      老于头被金老师请到学校,在教研室谈了好半天,估计是被"谆谆教导"了一番。

      当天回家之后,于胜利就吃了一顿"笤帚疙瘩炖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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