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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   第十一章 青葱岁月旧时音

      于胜利用"九阴白骨爪"掐刘志民的脖子这件事闹得老于头着实没有面子。自己的孩子学习差不说,还净惹事。老于头越想越气。回来之后,他特意向刘志民的母亲表示了歉意。

      刘志民的母亲说:"都是孩子,不懂事,下手也没个轻重,过去就过去了。"

      一切似乎又恢复了平静。

      可是没过多久,麻烦就来了。到了月末,老于头突然提出:原来谈好的房租太便宜了,从下个月开始,房租要涨价。刘志民家租住的是老于头家搭建的一个小仓房。双方最初讲好的租金是每个月5块钱。现在老于头要求涨到一个月15块钱,直接涨了两倍。

      那间仓房又小又破。屋里靠着窗户是一铺小炕,炕的一头用薄木板隔出一个小空间用来做饭;靠北墙放着刘志民父亲的工具箱子,其它东西没有地方放,只好摞放在工具箱子上,剩下的空间勉强能转开身;小仓房的东山墙严重向外倾斜,用一根粗木头支撑着,刘志民经常担心它会突然倒掉。

      刚刚搬过来的那年秋天,气温刚开始下降的一天晚上,一家人关灯睡觉。刘志民忽然感觉到有一样东西"啪"地掉在他的脖子上。他用手一摸,摸到一个软了咕囔、肉了咕叽的东西,吓得他一激灵,本能地把那个东西甩到地上。他紧跟着坐起来,开灯一看,被他甩到地上的是一条手指粗细的"贴树皮"(一种柳树上生长的灰色毛毛虫)。他正看着呢,又有一条"贴树皮""啪嗒"一下掉到炕沿上。这下全家都起来了,往天棚上一看,上边还爬着十多条。原来,这间屋子封闭不严实。天气转凉,这些虫子就从缝隙里钻进来取暖。处理完这些恶心的虫子,全家人一宿都没睡好觉。第二天,大哥建国到村外拉来一些黄土,拌上麦秸,把仓房的外墙整个抹了一层,这才没事了。

      刘志民上小学的时候,钱是很实在的,两毛钱就能到饭店吃一顿饭。这么个破仓房居然要租十五块钱,实在是太多了。可是,老于头的态度十分坚决,怎么商量都不行,不同意就撵人。

      如果搬走,一时半会也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刘志民的父亲只好求老于头宽限几天。老于头放话儿:如果不同意,必须立时就搬走。

      那几天晚上,只要天一黑,老于头也不进屋睡觉,一个人坐在院子里边"嗞啦嗞啦"地磨一把杀猪刀。他每磨几下,就用手指刮刮刀刃,试一试锋利程度;一边试一边还用浓重的山东口音叨咕:"我就不信撵不走!"。

      老于头这么一闹腾,刘志民全家都不敢睡觉。山东人的倔脾气谁都知道,这还真不是地域黑,谁知道这个老于头会闹出什么事情呢?

      刘志民的父母都出去好言商量,左右的邻居也都出来解劝。就这样,老于头每天都要闹到后半夜才能消停。最后实在没办法,刘志民家里只好答应了。

      刘志民的母亲跟父亲一商量:十五块钱实在是太贵了,得赶紧找房子。恰好,有熟人给牵线,说是在纺织厂后身有一处房子要卖。房主急着用钱,要价一千一百块,实在是便宜。

      看过房子之后,刘志民的母亲一琢磨:这几年省吃俭用的一点积蓄再加上建国打工攒下的钱,一共才七百多块,还远远不够。可是,房子也确实不错,要价也很便宜。机会难得,再说总是租房子也不是回事。于是,在母亲的央求下,刘志民的父亲到单位里提前预支了一年的工资。当时的国企还是很人性化的。如果职工有实在解决不了的困难,可以和单位商量预支一部分工资,等以后开工资的时候再一点一点地扣回来。

      就这样,刘志民一家凑足了一千一百元,买下了那所房子。

      一家人把房子简单收拾了一下。选了一个周末,父亲雇了一辆大马车,拉上那些破烂家当,来到他们的新家。

      房子位于纺织厂后身的一个村屯之中,但是相比老于头住那个屯子,距离市中心近了不是一点半点。

      自从刘志民一家来到省城之后,这已经是第三次搬家了。和前两次不同的是,这一次是搬到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家。还没进院儿,刘志民远远地就看到从屋子里冒出的淡淡青烟,那是提前赶到的母亲在生火做饭。走近了看,这是一个单独的院落;房子的墙是用土坯和一部分碎砖垒起来的,屋顶上铺着厚厚的油毡;漆成蓝色的木头门窗格外养眼;一间宽敞的正房旁边带着一个小厨房;再旁边是一间仓房,如果稍微收拾一下,住人也没有问题。

      说实话,这处房子虽然也很破,但是和以前租的房子相比,简直强得太多了。

      母亲让建国和刘志民把仓房收拾一下搬进去住。两个孩子都不小了,应该有一点自己的空间。刘志民注意到这间仓房的山墙竟然也有一点向外倾斜,而且还没有东西支着。刘志民非常担心它会突然倒掉。不过,他看见哥哥建国视若不见的样子,也只好硬着头皮住进去。住进去之后,他每天都会担心那面墙,一直过了好长时间才慢慢习惯。

      搬了新家,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刘志民一家这才算在这座城市里真正立住了脚。那段时间,就连一直十分木讷的刘志民都能看出来,父亲和母亲心情都比较不错。他们互相小心着避免吵架,关系暂时趋于缓和。于是,两个孩子也都高高兴兴。看吧,这就是和谐的重要性。

      一家人沉浸在喜悦之中。没过几天,父亲又买回一台红灯754双波段收音机。在那个电视机还没有完全普及的年代,收音机也勉强算是家里的"大件"。之所以说勉强,是因为在当时的城市里,没有电视机的家庭已经并不太多,就连收录机都开始逐渐普及了。但是,在刘志民的家里,如果不算父亲的那台袖珍半导体,这台红灯754就是当时家里唯一的一件"家用电器"。

      新鲜了没几天,父亲就嫌这台收音机太大,不能随身携带,就又去听他的那台小半导体去了。母亲和建国忙于工作,也不怎么听收音机。于是,这台红灯754就成了刘志民的专属收音机。它一直伴随刘志民度过了十多年的青春时光。直到结婚成家,买了二十四寸超平大彩电之后,他又把它珍藏了一段时间,才恋恋不舍地把它送给了一个收费品的老头。之所以是"送"而不是"卖",是因为连收废品的人也不愿意要这个古董了。

      这台收音机无论是音质还是灵敏度都绝对称得上是上品。刘志民后来又买过几台收音机想要怀旧一下,可是没有一台能够比得上那台红灯754;再加上电磁环境的变化,传统广播逐渐被调频广播替代,刘志民就很少再听了。再后来,刘志民无意中发现网络上经常有人叫卖上个世纪的怀旧物品。他好奇地搜了一下,发现这种老古董收音机居然还卖得挺贵。他将搜到的结果逐一点开查看,图片上的每一台红灯754仿佛都历尽了沧桑,既陌生又熟悉。但是,它们都不是曾经属于他的那一台红灯754。他本来也没抱什么希望找到它。失去的青春时光怎么可能再找回来呢?

      当时的广播节目是十分丰富的,并且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广告和老年人保健课。刘志民每天都会用它来听评书、听广播剧、听歌曲、听相声、听电影录音剪辑,过年的时候就用它听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反正只要一有时间,他就打开收音机听。除了看书之外,这台收音机几乎占据了他所有的闲暇时间。

      作为经历过华语乐坛黄金时代的人,刘志民酷爱听歌。他的家里没有录音机,不能听磁带。多少个日夜里,他抱着那台红灯754,从最初的"小螺号"、"采红菱"听到后来的"信天游"、"水中花";从最初的"朱逢博"、"郑绪岚"听到后来的"姜育恒"、"张学友"……

      不知道是不是那台红灯754的功劳,没过多久,刘志民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和模仿力变得超强。不少歌曲或者节目,他只要听过一两遍就能够准确模仿出来。

      他时常会在自己的脑内剧场里暗自演绎那些精彩的节目,并且为之兴奋不已。他无声地积累着那些才艺,静静地等待着展露它们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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