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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君子难长久 小人行其道2 ...

  •   绯绯听说要和他订亲,当即不依,可那是桐吾君的意思,她不同意也没办法。

      她有喜欢的人,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得恨不得把一颗心剖出去给他,他是澜歌儿,是她从小就玩笑非君不嫁的澜歌儿。狐族天生对情爱执着,尤其是火狐一族,往上倒好几辈,几乎个个都是情圣,不得,也都是痴男怨女。

      玉树精不同,老祖宗是水玉玲珑树,就是秀峨。它们是够格去大荒无界修为的“清流”,心思都在修为上,儿女情长的什么也不懂。怕不是不懂,是不屑。

      绯绯闷闷地提着花裙,涉水向玉树精的地方走去,水流打湿了她的裙摆,眼泪湿了她的衣襟,春风吹得稀碎,带着玉峰寒气,离玉树精的居住处近了,那河水也像是深了,腿沉得抬不起来。

      澜歌儿就坐在岸边,背后是雪雾蒙蒙、散着冷香的玉树,叶子是翠玉,花是白玉,果儿是黄玉,美则美矣,都是清清冷冷的,和树下的人一样。

      “澜歌儿,”绯绯不敢上岸,像是怕唐突了情郎的闺秀,带着渴求又不知所措的羞赧。澜歌儿是玉树妖里最出类拔萃的那一个,他们没有族长,但都听澜歌儿的话。那人像个清净的佛陀,细长身子菩萨面,一把墨黑的长发,随意披散在脑后,潇洒出尘。每一笔都是精雕细琢的浓烈色彩,怪就怪在三庭五眼凑在一起,有着叫人说不出的淡色,仿佛天塌下来都能无动于衷。

      “我知道你能听见,”绯绯的小绣鞋在水里蹭了蹭,想要踩住什么,可那水旋了个花儿,险些把她推到,“桐吾君把我说给那小子了。你……”

      风又吹了起来,玉树不动,下头的玉菩萨也不动。

      “那我自己找桐吾君说日子去咯?”绯绯的唇角垂得哆嗦,拿捏个没心没肺的笑腔出来,声音颤颤的,像河水里一颠一颠的叶子。

      “我不嫌你年纪大,真的!”绯绯吸了吸鼻子,眼睛弯弯的,也不知河水泛滥到了眼睛里,还是河水突然湍急了是因为多了那么些泪珠儿。绯绯年十六,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可那颗情种早在十六年前种下了,她生在玉树下,化形也在玉树下,她换牙是在玉树下,知道“春风玉露一相逢,便胜过人间无数”是什么意思的时候,也是在玉树下,那玉树,是澜歌儿。

      仿若初见,就是倾心一生。

      澜歌儿始终连眼皮也不掀一下,绯绯这回是真笑了,重新提起裙摆,挥挥手,“那就祝我的澜歌儿早日得偿所愿啦!”她飞快奔回来时的河岸,一直奔跑,跑进了昆仑之东的桃花林,她觉得今日那万里绯色都只剩下了哀愁的雪白,她找不到桐吾君,遇到了苦大仇深,正抱头叹气的少年——沧渊。

      绯绯身上落了一片翠玉叶子。她做什么,它都能瞧见。

      “我不和你好!”绯绯用妖术踢了一颗石子,迸了沧渊满头碎石,沧渊起身又急又恼,心疼自己的小发辫脏了,嘴里不住道:“你干什么,你干什么!”可他的手眼全在那精致的发辫儿上。

      “你去和桐吾君说,咱俩成不了!”绯绯是个爱憎分明的爽利人,在昆仑,怕是除了桐吾君,也就她一个人敢对沧渊发脾气了。

      “我说没用!”少年胸闷,闷的直砸树,“咱俩一块儿去行不行!”

      “你……你……”绯绯气得不知说什么好,一块儿去,这亲事都在火狐族里传开了,他俩再一块儿去找桐吾君,她还活不活了!“我好歹救过你,你不能这么坑我!”

      救他?沧渊抓住了这两个字,可他怎么没印象呢?幻境里的画面还在继续,少年的他气势汹汹,毫不怜香惜玉地呛声,“你也不能仗着自己是个女子,我不敢拿你怎么着,总往我跟前凑!”

      “我……呸!”绯绯气得大哭,“我那是往你跟前凑?要不是见你是个木头脑袋的男子,我会吃饱了撑着来找你?你看看满昆仑,有几个敢往你身边凑的!我……我就是想问问你们这种木头,何时发芽!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铁定心里有人了,成日春风满面,一个人刨泥都能刨出痴汉样,你……你都那样了,何苦害我,何苦诓我打小就跟你同盟!”

      “你胡说八道!你才有相好的,我没有,我只有我爹!”少年一拳打得树枝乱颤,看那桃花雨纷飞,惊艳了一秒,惊吓了十分,懊恼地跺脚,忙不迭地满地捡花,也不知是急的还是气的,竟然委屈的红了眼,凤眼一抹红线,勾勾绕绕地湿了,“花掉了,他会生气,气了就不理我,你走,你个烦人精,烦人精,讨人嫌!”

      绯绯愣了一刻,小嘴吧嗒了下,一扔裙摆,颠了一串无声的泪珠子,转头跑了。

      这门亲事,白韵清只是随口一说,两方都不愿意他也不是爱多事的人,有酒有月便是做不完的梦,何必扯那红尘三千烦恼丝?但白韵清还是管闲事了,这在过往不多见,可以说从未有过——他找来澜歌儿,两个人也不知说了什么,金线里有白韵清的画面都只剩一个糊影,声音更是没有,但澜歌儿喝了昆仑觞,白韵清扔给他的,他接过来就灌了。

      末了,澜歌儿话里有话地说:“多谢桐吾君,这酒,我还是吃不惯,沾惹不起的就不再碰了,见笑了。”

      白韵清和妖灵精怪的关系很奇怪,说不上多亲密,也谈不上疏远,没有架子,但人人有怕他的很,尽管他散漫的要命,比那陆压老道还散漫。沧渊不太敢细想那个人,心里密密匝匝的痛结了痂,恨也淡了,像是那团糊影,那不见的声音——他们之间像是断了联系,真的再无瓜葛了,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了。

      绯绯在族里等着,家里娇惯她,断是舍不得她再掉眼泪了,全族都在哄她。结果得来的是澜歌儿想去大荒无界——去了,就断红尘,再不回来了。

      那不行,玉树精没澜歌儿可不行!不就是躲着她吗!她走,她走!她哭着喊着要离开昆仑,她爹爹不舍她哭,便由着她。

      金线烧到这里,突然生了岔,沧渊一掀眼皮,就见绯绯死死抓住了澜歌儿,那净魂诀的余威将她也“净”了。金线呼呼地烧着,拉回了沧渊的注意力。

      绯绯下山,并没有走远,听说人的七情六欲最是健全,痴男怨女多不胜数,绯绯坐在赤水河边,看着结界,不知怎的,就是愈发向往对面那一头,她心想,也许见的多了,就不那么想了呢?于是她起身过了赤水河,脸上绽着妍丽的笑。不会不想的,十六年,每一天她都在想,那便做个了断吧。
      火狐族历来要过情关才能成大妖,她就做个大妖,实在不行,也跟去大荒无界好了。

      正是因为火狐族命里有“劫”,它们是为数不多可以过结界的妖族,扛过了这个劫,便是大妖,抗不过,就得立马回昆仑,决不可报复凡俗之人,他们是九州的无限可能,是法则要的重心。若犯了杀戒,无论哪一妖哪一灵,全族陪葬。这不是白韵清定的规矩,是能过赤水河的妖灵亲身走过的路。所以,许多妖灵最终回到昆仑,再也不出,而能成大妖者凤毛麟角。

      绯绯觉得自己爱慕澜歌儿十六年,这就是她可以俯视劫难的资本,她信心满满地过了结界,以不谙世事的心,用赤子的热忱,走进了太平境。

      妖灵精怪入太平境,月圆之夜会现原形,底子好的显半分,底子薄的就是本真模样,这是对它们的界限,免得做人久了,忘记自己是谁。

      绯绯被保护的太好了,她在月圆之夜想着“千里共婵娟”,心里孤独地甜腻着,兀自跟着大队人群里走着,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她第一次出昆仑境,心里分不清激动还是害怕,她因想到了走近澜歌儿的办法,只晓得自己好得意啊!

      可走着走着,她不安起来。人怎么都不笑不说话呢?为什么走的那么快,火烧屁股似的是急着去哪儿呢?她缩在斗篷里竖起耳朵听,却不想,有人惊呼一声:“她是什么人?穿的怎么那么好!”

      人群静止了,像是急涌的浪突然到了山崖绝壁,起了势,铆足了劲,准备回头吞灭陆地前那般转瞬的寂静。她被围了起来,浪潮在她四周虎视眈眈,她听见了危险的风声在呜咽,又像是野兽喉头里咕噜噜地鸣响,仿佛周围的不是人,而是抱团的魑魅魍魉,她害怕了,也不知谁在拉扯她,斗篷落地,她露出了一条蓬松软糯的红尾巴。

      妖族都深居昆仑,见过的都是好东西,也是被好东西喂养大的,身上自然处处都是宝。流民突然又安静了下来,比先前更静,静得天地间只有那圆圆的月儿挂在天上,皎洁着,空气却因这份安静,将那丝丝缕缕的、从一双双瞳仁反射出来的精光交织得更加紧密,仿佛人人都憋着口气,死了似的,独独那些眼睛活跃得像是狡狼豺狗,带着赤|裸裸的恶毒在绯绯身上逡巡。

      “……好漂亮。”人群的静默终于被一声弱弱的喟叹打破。于是一发不可收拾。

      “狐妖,名不虚传!”又有人大声叹道。

      绯绯仓惶地团起尾巴,两只小手背在身后,拼命拽着曳地的斗篷,可有人踩着,她拉不动。

      她傻傻的,小指头从尾巴上捻了几根火红的毛,小手捧着一吹,华美艳丽的狐裘便落在了她手中,可能是慌了,她拽下的毛多了点,尾巴尖儿火辣辣的疼,手中的狐裘重重一叠,把她压得一晃,可她还是扯出个娇甜的笑来,小心道:“你们冷吗?也穿上点儿吧?”
      绯绯是火狐族的宝儿,都宠着,这丫头甜的很,笑一笑就糊得人心口满抔是蜜,眼睛弯一弯就叫人吃了这辈子的糖,她就这样甜甜笑着,看没人接她的狐裘,以为是这些人不好意思拿。听说人境的书生都这样,清贵的很,无功不受禄,她红着脸抿着唇娇娇地道:“拿去吧,我很多的,这是我族人给我备的嫁妆,”说到这里,也不知想起了谁,一滴泪猝然而下,声音糯糯嗡嗡地道:“我哪里用得了这么多,怕是等用得上的时候,家人又该给我添新的了。”

      等澜歌儿愿意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她手中的许多衣裳怕都是“老人”们留下的念想了,或许……她根本等不到能用得上它们的那一天,那就给需要的人也好,他们看起来很想要,女子拿去当新衣,男子用不上,可以去换钱给心爱的人买胭脂,都好。

      “你还有什么?”人群里不知谁说了一句。

      “还问什么呀,这身子骨儿就是无价之宝啊!”

      “不要脸的东西,”立时有女子骂骂咧咧刚才说话的那人,“这种东西你也敢惦记?”

      “哟……”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弯弯绕绕的,像细针,扎的绯绯本能地一缩,但她的尾巴很快便被那声音的主人攥住,“骚气得衣裤都兜不住啦,就这么想露啊,招谁呢这是?”

      “……没,没有……啊!”绯绯小声惊呼,她回头看的时候,手中的狐裘被人一哄而抢,还、还有人抓她的手揉,澜歌儿还没摸过呢!绯绯生气了,瞪着一双漂亮的杏核眼,她的眼睛不上挑,少了媚态多了天真,她像新嫁娘的红盖头,又纯又艳,让人迫不及待地想掀开。

      见有人动手了,其余人也不再观望,七手八脚地围了上来,少不得毛手毛脚的,绯绯气得要动妖术,可……她动妖术,害得就是她一族!
      她忍,把自己缩成一团,哭得要断气了也不知道骂,可怜兮兮地抱紧自己,不住地问:“你们干什么呀,干什么呀!”

      突然,有只大手拉住了她的胳膊,挤开人群拖着她一直跑,一直跑,她一手紧捏着松散的衣襟,跑得风把眼睛都迷湿了,什么也看不清,只知道眼前是个细长的背影,于是眼睛更模糊了,她叫“澜歌儿”,小小声,因为自己都不信。她手脚被吓得发软,哪里跟得上那手长脚长的男人,没跑出多远,她踉跄跪倒,再也跟不上了。

      后面的人还在追,越来越近,绯绯挣脱男人的手,“你走吧,我没事的。”不是澜歌儿,她不能跟着走。她还要做大妖呢,她想好了,就找个木头疙瘩那样的凡人,那不是历劫,而是在修行,陪那陌生人走几十载,当一场再遇澜歌儿的修行。

      她没有腾云驾雾的妖法,体力差干不得重活,怎么陪一块木头走到成仙的那一步呢。
      听说修仙很苦的。人间苦乐参半,她就来练一练,斗一斗,不信赢不了。

      男子回头,满脸局促紧张,正是那名唤“六子”的男人。见人群追了上来,男人们笑得轻佻,女人们笑得睥睨,那六子一攥青布衫,站在了绯绯身前,俯身推手,作了个 “天揖”,声音疏朗周正道:“小生梓鹭,还请各位乡亲莫再为难这女子。”他做礼的动作标标准准,一看就颇有涵养,身上却是补丁摞着补丁,一双布鞋毛剌剌地“遍地开花”,许是还用墨补过色 ,扑面而来的穷酸落魄却盖不住那白皙修长的手指——是个不干农活的细皮嫩肉。

      人群立刻爆发哄笑,“吴六儿,你端个什么劲儿?现在是个什么日子,你拿几本破圣贤书和朽笔杆子,是能管饱肚子还是咋地?把那女子交出来,大家都好过!”

      “吴六儿”梓鹭向着人群半步,再行天揖,不疾不徐地争辩道:“你们拿她财物,为盗;对一女子多有冒犯,为色;对她口出恶言羞辱,是妄。犯下如此罪孽,谈何‘好过’?”

      人群哪里肯听?依旧不依不饶,但似乎没有人敢对这吴六儿动粗,眼中的厌恶和不屑却比比皆是。有人趁机绕到后面去拉扯绯绯,吴六儿似乎急了,对那莽夫半抬了拳,又愤然甩手不欲再讲“礼”,他擒住那汉子的手 ,使劲推搡着,“欺负一弱女子,有辱斯文,何以立身!”

      那糙汉莽夫愣了一下,噗嗤一笑,绞住吴六儿的手臂,冲他就是一口粘稠的唾沫,骂骂咧咧道:“狗书生,滚开,休得坏老子好事!”

      吴六儿被一口唾沫气得脸色青灰,手被绞得痛极,额间青筋直跳,仍梗着脖子道:“主公有令……”

      “呸!老子他妈千里迢迢到这里来图什么?!这一路真是忍够你们了!”汉子叫嚣着,正在这时,人群被挤开一条缝,来了五六人,有上前护着的,也有居高临下看着人群的,有人道:“如今八大郡除了我们,各个势头强盛,我们也算是领了主公之命而来,若要去那些强郡,没我们怀里的文牒可不行,自己看着办!”【注】

      这是东南国的人!沧渊突然反应过来,这一年,八大诸侯国还是听命于中央的八大郡,东南郡积贫积弱始终如一,年轻人纷纷出走谋生路原是由来已久!

      看来吕正德留了一手,将通关文牒交给了有识之士、品行端正的君子,也不至于让流民匪寇把队伍带歪了。沧渊突然生出了想知道吕正德走了哪条轮回道的心,只有一瞬,因为他知道过去的已无法改变。

      “梓鹭兄”,那先前呵斥了人群的男子,双手抱拳作了个“长揖”,颇为为难地看了眼抱腿蹲在地上的绯绯,其余人也上前行礼,那样子既能说明吴六儿在这群人中享有一定地位,又点到即止地表达了对绯绯应当立刻“处置”的意思。他们这一路,吃什么、住哪里到底还是那些平民出工出力,他们虽然是世家子弟,可世家早就不复了,否则也不会从东南郡出来。

      吴六儿略丰满的嘴唇拉平了,向那几个世家子弟三揖后也不说话,只后退一步用自己清瘦的背影把绯绯拢得严严实实,挡住了月光,也挡住了不怀好意的目光。“穷山恶水出刁民”,他低声说,“此地是轩南,为首者……”他一个摇头便知那姜今在各地有着怎样的名声,他们这般狼狈就是路过轩南时被层层盘剥、奴役,好不容易才逃脱出来,“她一个女儿家,跟在我们里头,想必是家里遭了难,就送她去前头的西辽吧,也算行了一善。”

      “吴六儿,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啊。”有村妇道。

      吴六儿吓得一哆嗦,立马看了看自己的手,忙不迭地缩进袖子里,面色如临大敌,“荒唐,荒唐!莫拿女子清誉开玩笑!”

      “噗嗤。”绯绯笑了,这吴六儿好生憨厚,带她逃命的时候都“接触”过了,这会儿才想起害怕,不是块木头是什么?绯绯不由的多看了两眼——吴六儿和澜歌儿身形像、性子也像,他们要去西辽,离昆仑近,说不定她帮他,他也能“帮”她。

  • 作者有话要说:
    沧渊和绯绯同岁,本章倒序,讲他们16那年的太平人境,当时没有八大诸侯国,只有八大郡,郡直属中央(参考汉初郡国并行,但郡国二者性质意义不同),文中的郡,类似西周的诸侯国,注意,只是设立它们的目的像,性质意义制度等是完全不同的,是殷骜时期的产物,为了实现让各个郡拱护中央,达成统一稳定的目的。后来人皇换班子,殷显为了巩固政权,分封诸侯国,这里的诸侯国参考春秋战国时期。
    *
    两代人皇过渡时期的混乱以及后来八国混战,殷显殷熠的南北割据——参考公元前9世纪,周厉王残酷统治导致“国人暴动”,诸侯各国原来一直服从周王,暴动以后中央政权对诸侯的控制力很弱——就是春秋末到战国的历史。文中前人皇殷骜领盒饭了,殷灿在昆仑“撒欢”,大帝国就崩盘咯,殷显在原基础上整了诸侯国出来,又让人给“八国困王”,然后八国闹独立(相当于正史里什么五霸七雄),最后好歹是让殷显阴险地捡漏了。
    *
    历史架空,和正史的时间线不同(本文参考时间线:先秦汉再春秋战国)。作者目的:表达先人对时局命运、社会发展的各种尝试,然而领导者性格经历格局不同,在不同大环境下就会有进步退步之分,但如果同一批人换个历史背景呢?谁知道啦……摊手.jpg
    毕竟路是人走出来的嘛,个人觉得那么多朝代灭亡就相当于走岔道了,跌沟里了,那就换个车夫架着文明的马车再闯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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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文明传承这一块,是因为三星堆来的想法,谁说三皇五帝之前没有高级文明存在过呢?也许被“埋葬”了,后来人重头再来一条路一条路的再试呗。(后文会来个文明大……不剧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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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吴六儿等人称吕正德为主公。主公这个称呼有点让我跳戏刘备(第一反应其实是打的稀烂的三国杀),但查证了一下,主公不是刘备专属哈,春秋战国就有,是家臣仆役对主人的称呼,一直到唐朝没下文了。按理说东南郡老百姓这会儿该叫吕正德大王,或者王,但是这几个读书人出身高贵自命不凡嘛,拿着通关文牒觉得就是吕正德的幕僚食客了,飘了。
    *
    最后,如有纰漏,欢迎指正,请包容。架空架空真是个好理由。
    *
    再啰嗦几个礼节:
    天揖:多用于长辈,表示尊重,我们六儿对着男女老少行大礼,看来曾也是个道德楷模啊。
    长揖:上古时开始流行,使用广泛,不分长幼尊卑都可用。但多数用于平辈之间。几个书生都是讲究人
    具体动作用法参考百度百科周揖礼,其他礼就不列举了,怕各位小可爱视疲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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