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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云台寺晴雪归故人 ...

  •   第二天下午,天气晴好,犹如一切阴霾已经过去,未来清澈湛蓝。国际机场里人来人往,一辆骚红色的跑车停在了临时下客的地方。

      开车的女人红着眼睛,一路克制而来的眼泪终于崩溃,副驾上的年轻男人探过身子和她拥抱了一下,“妈,车卖了吧,以后用不上了,占地方。”不等女人说什么,他推开车门,连只行李箱都没有,背着一只黑色的背包,拉起了帽子遮住自己的脸,“走了,过几年再回来。不会忘了给你们打电话的。”

      这个年轻的男人身材高挑,一身黑色走近了机场大厅,明明那么多路人摩肩接踵,可他的身影却被孤独笼罩着。

      车窗降了下来,女人看着那远去的背影,拿出手机发送了一条语音,录音过去了十来秒她一个字也说不出口,撤回了空白的语音,她打了一行字。“我们爱你。对不起。”
      对不起的太多,尤其对不起让你遇见了我们这对失败的父母,但我们真的很爱你。

      人来人往里有一对特别出众,两个高高大大的男人,一个只着单薄西装的男人怀里抱着个孩子,另一个更高的男子手里提着好几件羽绒服,一个劲儿地对着抱孩子的帅气男人说:“不穿外套就往里面再走走,这离着入口近,别骚包。”莫说这二人方方面面出挑,抱着的孩子也可爱,季路言的那张脸海城谁人不知?可说这年头有钱人就是不一般,同性的世纪婚礼才结束没多久,孩子都一岁了,而那些不孕不育的医院还门庭若市地从不缺生意,这人啊,比不得。
      季路言抱着季澜歌眼巴巴地往入口处张望,忽然眼睛一亮,三步并作两步地就迎了上去,来人是个一身黑的男人,方才从骚红色的跑车上下来。

      苏河洲跟班儿似的跟上,结果瞬间就见到自己媳妇儿带着自己的儿子奔别的男人怀里去了。这一回,他劝自己不较劲——季路言抱着的人是杜风朗。苏河洲心里也不知该什么滋味,想自己还曾拿杜风朗当做过情敌,对人家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如果不是今年七月又遇到那路住持,谁能想到,杜风朗和那八竿子打不着的赵喻飞才是一对呢?万年……不可思议。

      “杜风朗,别走了行不行啊?”季路言拽着人不撒手,苏河洲接过孩子。不知是不是有家有室感情多少充沛了些,或是因为在医院见到杜风朗的时候,真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要失去这个发小了,现在想来还心有余悸,以至季路言激动得声音哽咽。

      “得走啊。”摘掉帽子,杜风朗露出那张和雪一样白的脸,他用力地抱了抱季路言,“我从没有真正地走出过自己的世界,趁着还能动,想去远一点的地方看看。”

      “你不是不敢坐飞机的吗?”

      “没什么不敢的了。”

      “去迈阿密那么远的地方做什么?”季路言抓着人不肯松手,“海城双龙没了你,我怎么……”

      “有河洲在,你也别想着浪了。”杜风朗浅浅一笑,墨镜后的琥珀瞳里聚起了水汽。

      “那也别去那么远的地方啊,不就是想找个不下雪的地方么,三亚呗,你家在那有酒店,回头我和河洲带孩子上你那亲子游,我们还能一块儿呢。”

      为什么一定要去迈阿密呢?大概是住院期间和隔壁的病友聊天的时候就萌生了念头了吧,那样浪漫的人生令人羡慕,那样的故事结局引人入胜,他在此间糊涂地过了三十年,此后想要给自己的人生也留下一个故事,让自己可以刻在墓碑上的故事。

      “又不是不回来了。”杜风朗笑着说,尽管他的笑容依旧如昨,灿烂又乖巧,迷人又神秘,但怎么也掩饰不住他那过于苍白的面色,仿佛他的身心都空了,眼下不过是在勉强一副躯壳去找些事做,或是远离海城。

      “走了。”他看向苏河洲,“祝你们幸福。”他的目光回到了苏河洲怀里一直望着自己发愣的孩子身上,瞳孔微微一缩,很快又笑了起来,伸手在孩子眼前晃了晃,“澜歌儿很可爱,我这个干爹没什么像样的见面礼,送你一个小秘密吧,如果你记得住——到你读小学三年级那年,你学校里会有一个滇城来的小姑娘,叶笛吹得很好听,就是脾气有点烈,但你肯定会愿意让着她。”

      苏河洲的戒指突然又亮了起来,杜风朗只当没看见,他往海关通道走去,背对着人挥挥手。

      四十七步,四十六步,四十五步……过了海关,离开海城,他还会再回来吗?或许吧,如果杜冲和祝瑶需要。现在,他将飞跃此间的沧海,到它的东岸,看一看过去没有看过的风景。宇宙很大,星辰很多,他失败的人生该在一个没人看见的地方开始,还能……重新开始吗?他不知道,但不踏出这一步,什么又是可知的呢?
      赵喻飞不会再有嗔念之毒,但他自己身上的……还好,他一厢情愿的“使命”也终于可以结束了。

      三步,两步……

      嗯?

      谁抓住了他的背包?

      杜风朗回头,看见一个胡子拉碴的高大男人,怀里抱着一个白布包,打结的地方还插着一只皱巴巴的红玫瑰。“别走,”那个憔悴的男人说,“小朗,求你……求你别走。”

      杜风朗忙别过头。背包带子从肩膀上滑落,在二人之间晃荡,不知是走是留。是赵喻飞,不,是景星,这个人从头到尾就是景星,他的第三世是第二世的延续——永生不灭万寿无疆的景星。
      还有一个小时四十分,过了海关,安检,走到尽头的登机口和海城的每一分钟道别,预计的时间已经很仓促了。“要迟到了。”杜风朗说。不可能装作不认识,也无法当做认识。

      “哎哎哎,小伙子呀,走快点不要堵路啦。”
      “赶着进去呐,要说话挪挪开好吧。”
      过道后面已经有旅客着急进那狭窄的入口了,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也看向了这边,走了过来。

      “别走。”沧渊一手端着盒子,一手死抓住背包带,直接跪下了!

      “噢哟,这里怎么来了个流浪汉啊,什么人都往这里走呀,晦气哎。”
      “神经病吧?这个傻大个儿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啊,”有个小伙子拍了拍杜风朗的胳膊,“哎,帅哥,要帮忙不?”

      除了这个见义勇为的小伙儿,杜风朗身后的其他人呼啦一下都散了,“神经病杀人不犯法的,天啊!”
      “神经病哦?真像哎,那个小伙子也是倒霉,吓傻了吧?”

      工作人员带着负责机场特警冲了过来,一众人神情戒备,地服工作人员态度良好地先开口问:“这位先生,请出示您的登机牌和证件。”沧渊一个都没有,杜风朗忙把自己的递过去,工作人员立刻示意让他先进,然而他哪里走得了,沧渊手腕一绕,把他外衣直接搅在了自己手腕里,仿佛打了个死结,那“你要走就带我走”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请这位先生出示您的证件和登机牌,”地服又看向沧渊,同时回首冲同事和特警点头。眼看特警持枪带犬的奔了过来,训练有素的警犬却一脚急刹,杜风朗趁机猛推沧渊一把,“赶紧走吧。”他拉开背包拉链,取出手机钱夹就要走。

      “你们看那个跪在地上的男人好可怜啊,那个要走的小伙子一看就是有钱人,哎,你们说是不是那个男人欠高利贷了,走投无路找朋友借钱啊。”围观的旅客越来越多,人群里有人说道。

      “对,他欠我钱!”沧渊大喝一声,说什么都不能让杜风朗就这么走了,扔给他一个不明不白的结局算什么?!他有错,那杜风朗呢?这人好歹毒啊,好端端地站在这里,那他怀里抱着的是谁的骨灰!
      骗他,总是骗他,这下好,骗得好!骗的他可以理直气壮地撒泼!杜风朗你不能走,你差点要了我的命,你不能走!

      特警扔下警犬来了,谁知还没跑到跟前就听见那可疑人员撕心裂肺地哭喊:“你包也不要了,人也不要了吗!你不要我了吗?你不要我你把我装这盒子里再走!”只见这猛然间抱着别人大腿的大老爷们儿,突然一松手,把白布包往地上一顿,扯开绳结,露出一只四四方方的小黑匣子——骨灰盒!

      机场彻底骚乱。

      杜风朗想走也走不成,他得配合去机场公安局去说明情况,何况,他不想走了。那倒霉孩子……不是孩子了,那蠢货又哭了,哭得那样可怜。这蠢家伙的记忆停留哪一处?能适应这个世界吗?回家了吗?被带走和人起冲突了又该自己倒霉了该怎么办?
      恩恩怨怨,爱恨情仇本能地退后,他担心这个男人,从他叫阿风的时候开始。

      杜风朗全都想起来了,从死里逃生的那一刻开始——

      那个时候的赵喻飞其实就已经回到了“沧渊”身上了吧,说来可笑,万年前的后来,那蠢货一直这样自称,拿号当姓名。不怪那蠢东西,都是他,无论是不是为了景星的安危着想,“景星”这个名字是他独享的,是他们彼此之间的秘密,他啊,就是靠着这个秘密在后来撑了一关又一关。

      赵喻飞在酒店里那样残忍地对待杜风朗,是因为“沧渊君”的嗔毒作祟,所以,还是不怪他,他想用自己的心头血召唤结魂珠开启乾坤时空法门,是想要回到过去,去阻止那个罪恶的白韵清。不管万年前的自己有多大的罪,至少对景星,他的确犯下过弥天大错,所有的恶果无非是他咎由自取,所以,还是怨不得那蠢东西。

      他投胎到杜风朗身上,杜风朗是白韵清也不是,不过是体内有白韵清所有的灵魂碎片,但那都是再也无法修复的碎片了,只因当年散尽神力,再换了命,那些碎片是无论如何也没有本事再集合了,不然,他体内的贪痴之毒怎么能一直无法解除呢?他这短暂的人间一生,变得好脏,死了倒也好,反正他所有的灵魂碎片都在那心头血里,为自己唯一至爱过的人,解除了最后的毒咒,那么就当做白韵清从未来过这个宇宙就好了。
      唯独是对不住杜冲祝瑶夫妻俩,还有季路言。其实杜冲此生无子,倒是因为有了杜风朗这么个儿子,受了不少气。是,元会泯灭的那个时候,结魂珠的余威只剩下一次召唤时空法门的能力,其余的能力就是帮助景星聚魂重生,而当景星重生之时,他也会跟着“重生”,只是他什么也没有了,只能投胎,投胎的路走的还慢。

      说到底,杜风朗也是这个世界上本就不该有的存在。和被医生说终生难孕的路雯最后生下的赵喻飞不同——那些先元神灵好心,了却了他最后的遗憾。他最后的遗憾,是想让这个缺疼少爱的蠢东西,过正常人完整的一生,人间百年,每一次都会遇到一对爱他的父母,无忧无虑甚至无法无天地长大,自信蓬勃地成人,光芒万丈地结束,然后再一次进入一个新的循环。
      不死不灭太痛苦了,看着身边的至亲好友一个个离去痛苦,把自己生生熬成一个局外人痛苦。

      然而陆压那老东西非要多管闲事,在他将死的时候把手中的菩提子里的一颗给了他,那是一颗金色的菩提子,据说是新元会的千瓣莲所生。是新的灵珠吗?新的灵珠也不怎么样啊,还是让他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月,这一个月里他是清醒的,人却沉睡着,连同意识也回到了从前,从遇见了阿风开始,到捡到了小灾星,爱上景星,送走景星。然后他的意识仿佛“站”再了两个平行空间之上,快速地看到了两个殊方同致的故事,它们的结尾基本是一样的,那可怜的倒霉蛋儿还在故事里禹禹独行,苦苦挣扎,他就已经看完了自己亲历过的元会,以及自己并没有亲历却仿佛置身其中的元会。都是真实的,但都已经过去,没有必要再去计较了。
      ……因为,在他意识所站在的那个时空里,他们终于同那个元会死在一起了。牵着手,依旧难免遗憾,遗憾于不能再拥抱。

      白韵清从未怨过景星。杜风朗也不恨赵喻飞。

      当杜风朗带着所有觉醒的灵魂碎片离开医院时,他做了两件事:第一,去城郊墓园,那里有一个只属于他的秘密。

      杜风朗在吻了赵喻飞的那年那天,灵魂碎片就几乎觉醒过一次,他有那个元会的记忆,但仅从捡到小灾星开始,也知道自己体内有恶毒的诅咒,但他的记忆太差了,很快就都会忘记,所以他写下了日记,唯独没有记录他们之间的爱恨别离,他告诉自己,只需要记得远远守望就好,这一生的意义就是如此。当然,那个时候他就知道自己肯定会死,或许老死,或许横死,他想要体面些,于是拉着季路言选了块风水宝地,被对方当做他年少无畏标新立异。无所谓,他付完钱的时候想,什么都无所谓,或许他过段日子都不会记得给自己买了墓地。
      从此以后,一本只属于杜风朗和赵喻飞的日记被他埋葬在墓园,代替他的尸骨。再后来,他真的忘了墓园,海城双龙醉生梦死,哪有那闲工夫去当孤魂野鬼?

      出院后,他找到了这本日记,很久了,内容却仿佛是崭新的,他用了很久才看完,他确定自己的记忆没问题了,不会再忘了,可写完的日记本就像一个故事已经完结,总回味是会让人在难过里溺死的。于是在他下定决心离开海城的那一天,他把日记给了陆压那老头儿,用自己红尘儿女痴情,恶心一下那老东西,再麻烦他把这本日记烧了,在变成许愿池的云泽海边儿上烧了。还不忘故作轻松地打趣那老东西,莫教人抓住了罚款。

      他要离开海城,所以第二件事就是去见一见自己在这个城市里放不下的所有人,所有人,包括那些回来的故人,对于再也不会回来的故人们,他自是在云台寺里请了一盏长明灯,聊表心意。他见了自己的父母,说来可笑,在那个荒唐的元会里,他有一对“荒唐”的父母,在这个万年后的世界里,“荒唐”的父母似乎和他很有缘,但无所谓,他爱他们,是他们给他一个家,遮风避雨衣食无忧三十年。也见了季路言,拿出从陆压老头儿那顺来的一茶壶香灰,说找个骨灰盒,把“杜风朗”埋了。

      季路言让陆压和赵喻飞坑过,搞了一出劳什子系统穿越,在虚虚实实的故事里,见证了自己的前世孽缘,所以季路言信这些,也信任他这个“发小”,不管这人办事靠不靠谱,演技是靠谱的那便行了。据说先前他在医院昏迷的时候,季路言就和那糟老头子遇到过,那老头告诉他,今年下第一场雪的时候,上墓园埋骨灰。季路言说他当时怀疑那老头子又没憋好屁,当然,只是心里想,一场“快穿”把他治得服服帖帖,对那糟老头子言听计从,奉为真神。可不就是真神?杜风朗失笑,那老头儿深藏不露能藏着千瓣莲的灵珠又浪了个新元会,万年来顶着那张老皮一点也没变过,还活得颇为滋润潇洒,这就是神了,此间也有神,在你身边,在你不知道的地方。
      这不,七月末的事,一个月后真就有杜风朗的“骨灰”送到季路言手上了。

      海城初雪的那天,他在云台寺和老头儿道别,也是委托那老家伙去乱焚烧污染环境的那天。阳光突然隐去,日记本孤零零地在桌上翻,翻到最后一页是老头儿设下的幻境,他从那里看到了墓园的一切。

      赵喻飞在墓碑前醒来,季路言他们上山,一切巧得都不知谁是编剧了,直到看见那蠢东西跪在雪地里嚎啕大哭,哎,伤脑筋,这人高马大的男人是水做的吗?多少年了,眼泪也不见底,越哭还越来劲儿了,当初真不该让他日日夜夜里在八功泉里泡着,泡坏了。
      他的心脏会疼,是刺伤,也是情伤。他没办法再看下去,先一步离开了云台寺。这个人间永不缺精彩的地方。

      他得走了,医院里有个病友让他最终下定这个决心。爱一个人和离开一个人不冲突,有些爱需要换一个地方才有勇气继续罢了。他想去那个病友口中所说的迈阿密,阳光、音乐、大海、来去匆匆的旅人,慵懒的六指猫,海明威的故居,周而复始的小火车。
      那个时候,他会看看今天的太阳灿烂吗,灿烂的话再松手放它越过大洋去海城,叫醒他的爱人起床。《同归吟》会在加勒比海的海风里欢快沸腾变成另一支曲子吗?要好多鼓点,像雀跃的心,有热情的卡利普索乐队演奏的异域历史、同样的难以忘怀。六指猫是许多人眼中的畸形,不太讨喜,却因为一个名人的善意,一个和煦的无后,便成了万千人心中的宠儿,景星没有因为白韵清变作世界的宠儿,很抱歉,但白韵清因为景星热爱上这个世界,贪恋了匆匆红尘。他是旅人,是红尘里的过客也是逃亡者,坐上周而复始的小火车,在突然而至的暴雨里大喊一声,忘不掉,万年,万万年,忘不掉。
      他就是个死心眼的混蛋,忘不掉,又再也没有勇气去面对。怕疼,更怕看到那蠢东西疼。

      然而他没想到,就要去到那个终年阳光的地方了,最不敢见的人出现了。

      沧渊也没想到,他以为自己这一次真的彻彻底底错过他的爱人,这辈子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机会亲口告诉对方的时候,他见到了活生生的人,他的今生爱人,三生唯一的爱人,那个让他想要把自己化作骨灰一同埋在小盒子里的“坏人。”

      一切怀疑要从墓园里说起。

      墓园这种地方饶是新人旧人激动的激动,悲伤的悲伤,但季路言这个人太容易坏事,唯独这一次做了一回“好事”——此人臭美令人发指,独领风骚上下五千年。煞白的脸八成是脸上刮了腻子,大冷天穿一身保暖的黑棉衣不好?剪裁考究的黑西装再低调也掩盖不住那骚包的暗纹,黑衬衣领子系得再严实也暴露了那原本就是一件下流的花衬衣,以及……脖子上新鲜的吻痕。
      沧渊冷嗤,当他还是那个不开窍的赵喻飞吗?哪个要上坟的人头天晚上还能吭哧吭哧地啃脖子?他卖力并精通这档子事儿的时候,这个世界上压根儿就没有季路言这号东西!老大一男人不学好,成天把自己捯饬成孔雀妖似的,就是那苏珞显灵也没他这么、这么伤风败俗,来墓园的路上还要干一次,不,凭经验来说,这不要脸的东西怕是在狭小的空间里让人干了好几次——皮带扣都歪了,怪不得走一路都要让苏河洲那个混球扶着,呵,活该年轻的时候到处浪,肾不行了。

      当意识到季路言有鬼的时候,沧渊愈发觉得苏河洲也不是好鸟,凶他?骂他?戴着的戒指还是他给的呢,没他的话,这两个狼狈为奸的、的……奸夫淫夫哪儿能日日肉搏?呸,灵鹿也不是省油的灯,他的庚辰那么可怜都变成又聋又哑的小丫头了,那奇女子居然上下其手又摸又抱的,庚辰也是贼心不死,好不享受!
      一丘之貉,没一个安了好心!所以他抱着的这个骨灰盒肯定有问题。

      即便有问题,他也不敢开。万一是真的呢?他现在就是个无赖,走投无路了逮谁咬谁,可如果这个骨灰盒是真的呢?是不是他发完疯,就连这点儿灰都会让风给带走了?看他活得这么糟糕,白韵清会被气得诈尸还魂吗!灰飞烟灭了啊,碎魂都灰飞烟灭了,不会再回来了……

      他走了几十公里才到季家,来过无数次的大门上贴着的“喜”字还没揭,才让他想起季路言早不住这里了,成家了,搬走了。那个“喜”字好简陋,没有奢侈的香,没有华丽的光彩,不会召唤吉光祥云,更不会得到万千生灵的由衷祝福,但这个字真好看,他也有过,属于他们的“喜”。他拍了拍怀里的盒子,得理不饶人无赖做到底,道:“你起来,我想要一个比这气派的。”
      没人理他,连冬风里的细雪都不理他,轻轻一吻红色的“喜”字,像一群烦人的梦蝶,闹哄哄地去说闲扯淡了。

      跑车炸街的声音近了,他忙躲起来。白韵清啊,你看到你付出所有养出来个什么样的人吗?像只不敢在光明下行走的老鼠臭虫,总爱躲藏,我还是像小时候那样爱回避这个世界,你气不气?气就起来骂我吧,蠢东西,不中用,废物,滚……随便骂我哪一个。

      季路言和苏河洲从跑车上下来,抱着小孩,那小孩是他们的孩子吧?是不是在看他?怎么,故人啊?是故人的话能不能帮我给那个人捎句话,说我很想他,下雪了,很冷,我很想很想他。
      那对狗男男,让人羡慕嫉妒的一对爱人抱着孩子进了季家老宅,趁他们下车的同时,他从车尾垫了一下车门,车没自动锁上他们就进门了,哈,他是个卑鄙小人,如今用这些“手段”很是熟稔,查导航,算油箱余量和行驶公里数,推算出了季路言的新房在镜湖庄园。离得不远,价格够贵,是那骚孔雀的做派。

      他赶紧下了车,果然听见了季路言耀武扬威地在门口嚷嚷:“要不是我还要紧孩子,苏河洲你是不是能连咱儿子都忘在他爷爷奶奶家?得亏半道上想起没拿咱福球儿的宝贝,你知不知道那个小狐狸玩具他从小不抱着就一直不安生?去,再切一碗苹果片带路上,海城第一刀,拿出你的职业精神去切!”

      小狐狸的玩具啊,这孩子果然随季路言,喜欢的东西都是莫名其妙的,他曾经也有一只白色的像小狐狸似的宝贝,不抱着就会不安生,弄丢了,怎么没人帮他找找呢?

      两条腿到底跑不过四个轱辘,到镜湖庄园的时候一辆豪华商务车和他擦肩而过,应该是季路言的车,SHZ666这样的车牌也只有季路言的脑子能弄出来,比起过去不是六个六就是六个八的车牌而言,并不低调到哪里去。所以说这个世界上的傻瓜不止他一个,喜欢炫耀自己幸福的人有很多。真羡慕,羡慕季路言,羡慕二十岁以前的自己。

      带孩子出门就不会走太远,要找尾号666的车也许会要费一番功夫,但要找一辆车身贴着卡通造型全家福、像一辆移动广告车似的豪车却很容易。一家高级餐厅门口,落地玻璃窗,能看见幸福的一家三口,那小孩又在回头看他,别看了,出卖了我,你那对不是东西的爹和爸就该赶我走了,我不能走,你那个花枝招展的爹是我能找到杜风朗的唯一机会了。

      他在镜湖庄园的一幢豪宅外蹲守了一夜,看来豪宅的安保系统也不怎么样,监控也有死角,这算是在可怜他吗?夜里很冷,他躲在灯火温馨的窗下,假装屋内的温暖能够施舍给他,笑语晏晏的人间烟火很美,一个家,有相爱的人,有对未来的希望。本来他也有这一切的,而现在……
      雪有见大的势头,他把自己抱作一团蹲坐在别人家的灯火下,把骨灰盒紧紧藏在怀里,用借来的温暖守护着碰不到的念想。

      骨灰是假的,也是真的。
      因为杜风朗还活着,却要永远离开他了。

      不行。说什么也不行。他还有好多话没有说,就是死刑也该有个上诉的机会!

      来机场派出所领人的,除了浩浩荡荡的亲友团,有一个老和尚最为特别。

      云台寺的小香堂里,杜风朗捧着那本还存在于世的日记本。门外低缓平整的石阶向山下蜿蜒,冬日的云台山没有火红的枫叶,也没有春桃或是夏日的梧桐树荫,只有错落有致的白色,和遒劲的枯枝自成风景。没有往兰渚殿的石阶那样新奇美妙,沧渊觉得这一路像他过去的一生,错过了一年四季所有的美好,只留下了遗憾,以及令人遗憾的爱人流过的眼泪化作了永不消融的寒雪。

      这是一个晴雪天,世界像是被万顷月光覆盖的平静,落在头发上,像难消的悲愁凄楚,却让人生出妄想——如果能在这里和所爱之人白头,也许就是一辈子,真正的一辈子,生老病死共白头的一辈子,不离不弃的一辈子。

      就要走到石阶的尽头了,陆压老道突然驻足。

  • 作者有话要说:  嗯,鱼缸儿的惯用伎俩在这里会交代一点下一本的前奏。没错,下一本文的主角之一和杜风朗做过病友,给杜风朗讲过迈阿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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