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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金兰之义 ...

  •   城市雾霾的严重已经到达了很难用肉眼看清楚星空的程度,只有一颗月亮,带着雾蒙蒙的光晕,孤零零地挂在天上。
      地面车水马龙,无数闪烁的橘红色的车尾灯与写字楼窗口透出的冷白光交相辉映,而嘉华出版社的大楼是比这一切还要璀璨的存在。
      银质的立体边框像是被人画上去的,流线型的跑灯自楼顶徐徐坠落,一丛一丛,华丽绚烂宛如流星。大片大片的落地窗鳞次栉比排列整齐,衬得楼上楼下的人们都渺小如蝼蚁。江小白曾说这里像童话中的水晶棺材,可孟之澜却觉得这像一枚硕大的一号电池。
      无数追求梦想的人,幻化成电路板上细小的微型的各色符号,汇聚成电流,供能给整个城市。
      对于他的到来,金国胜没有丝毫的意外,作为亲口教导过他“办公室内禁止吃食物”这条金科玉律的领路人,竟然为他打破了规矩,在这干净整洁的董事长办公桌上,摆满了杯盘碗盏。
      开门的一瞬间,金国胜张开怀抱,笑容满面地迎了上去,他的大掌轻轻抚慰在他的后背,嘴里带着怜爱和嗔怪,“阿澜,你瘦了。”
      孟之澜喜欢吃鱼,鲜炖的,红烧的,清蒸的,生腌的,各种各样都喜欢吃,早些年做穷学生的时候想吃要攒很久,吃整条自然是吃不起,幸好,学校附近有家酸菜鱼店能让他好好解解馋,三四十块钱,酸菜比鱼多,鱼肉片寥寥,米饭不要钱,就着酸菜鱼的菜汤也能吃上两大碗。
      他和金国胜就相识在这家小餐馆里。彼时的金国胜还是体制内的小职员,人到中年,混成个小组长就已经是祖坟冒青烟。咯吱窝里夹着个扁平的小皮包,走进店门如同做贼,畏畏缩缩捉襟见肘的模样,于此时面前的嘉华董事长判若两人。
      店面不大,却挤满了人,要想坐下吃上一顿,得拼桌。金国胜眼尖,一眼就看到了贴墙坐着的孟之澜,短短的寸头,白背心,蓝裤子,那裤子看上去像是某个时代的高中校服淘换下来的,土里土气,穿在少年身上有着不合时宜的旷荡。
      拼桌,是每个小店里约定俗成的规矩,是独属于陌生人之间的默契。尽管他一直都知道这一点,但面对面坐个陌生人,还是会让孟之澜感觉浑身都不舒服,而这种不舒服的外化就是从匀速吃饭直接快进到大口吞咽——赶紧吃饱,然后迅速离开。
      金国胜从桌角抽了一张纸巾揩了揩额角的汗,等候上菜的时候,他慢悠悠地打量着对面狼吞虎咽的少年,因为酸菜鱼里加了许多的青花椒和小米辣,少年的脸被辣得通红,鼻尖上沁出了汗。
      金国胜打量了片刻,低头从背包里翻找出来一把小小的折扇,巴掌大的扇面,展开,连同扇骨上印绘着些西方宫廷的图画,动辄生香。
      这物件一看就是金贵的,平日里不知道主人有多么爱惜,可是现在它就这么被展开,上下摆动之间,带出薄荷味的凉风。
      金国胜伸长了手臂,将扇叶凑近孟之澜的脸颊,轻轻挥动,这让原本只是脸红的孟之澜更是红到了耳朵根,他鼓着腮帮子艰难地咽下一口大米饭,摆着手说他不需要。
      纸扇翻转,记忆中的画面成了秋日落叶。金国胜辞职下海那天,T大的梧桐树叶落了厚厚一地,踩上去咯吱作响。孟之澜抱着书从图书馆走出来,看到倚靠在车身旁的金国胜,不明所以。
      金国胜说自己厌倦了每个月领死工资,想试试不一样的生活。
      孟之澜问他,什么是不一样的生活?
      一片落叶飘落眼前,金国胜看着眼前新竹拔节一样的少年问,你将来想做什么?
      孟之澜笑起来,你问我啊,哈哈,那你不如这样,你开家书店,我做你的图书管理员,有人买书我就推荐,没人买书我就瞎看。
      金黄色的落叶拨弄快了时间,从一篇篇的稿子,一家家杂志社,再到最后只投向那一家;从毕业到工作,从职员转到部门,最后有了自己的独立办公室,再到,亲眼看着嘉华出版社的大楼从T市的黄金地段拔地而起,宛如一条巨蟒冲天。
      鲜红的绸缎上缀着硕大的绣球,剪彩的时候,金国胜站在他身边,笑容满面。
      金色的剪刀从手中传递,被灼热的烈阳都烤出了温度,暖黄色的光晕照得人眼眶微微疼痛,孟之澜抖动了一下眼皮,看清楚了对面金国胜递来的筷子。
      “咱们有多久没有这么好好地坐下来吃一顿饭了?”金国胜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来,顺手将他喝惯了的芝华士从玻璃冰桶里取出来,为孟之澜斟上一杯。“早年间还有几次集体聚餐,现在我老了也不愿意掺和这些,你们年轻人看到我来,吃得拘谨。”他说话的时候,语速放得很慢,脸上始终笑眯眯地。“刚开公司那会儿,你几乎天天找我汇报这个那个,吵得我头痛,现在,几个月都见不到你人影,咱俩是没什么话可说的了?呵呵。”
      孟之澜坐在椅子上,看着金国胜,水晶吊灯折射出的金色旋光为他的脸庞镀上了一层名贵的薄膜,这么多年过去,他可谓是事业有成,再也不是当初的那个与他拼桌而食的小职员了。
      “你来公司多少年了,阿澜?”金国胜将手中的酒杯抬高一些,示意他去碰杯。孟之澜将酒杯举得略高一些,“十二年了。”二者相碰时,几乎两个杯沿齐平。
      “唔,十二年了。”金国胜浅浅点了点头,“十二是个好数字,十二意味着圆满,一整轮的生肖,咱们开业的那年我记得是……是马年吧?你当时还说了个,马到成功?”
      “是啊,马拉大车走了一圈,又回来了。”孟之澜说,“也是新的开始。”
      金国胜在座位上坐直了身子,“阿澜,你就没什么要和我说的吗?”
      孟之澜将酒杯凑到唇边轻轻抿了一口,琥珀色的液体像是包裹着火苗的冰,入口先是冷冽,紧接着在喉咙里点一把火,把整个肺腑都灼烧起来。
      “早些年间我读各种史册的时候常常惋惜于‘帝王霸业’和‘手足相残’,这世间有太多的‘共患难’却不能‘同享福’的示例,远在汉高祖,近在明太祖,无一不是落魄兄弟,帝王手刃,那个时候,我并不懂。”孟之澜轻笑一声,“想来,我是自我代入成了芒砀兄弟凤阳草寇。”
      金国胜眯起眼睛,双手交叉在胸前,微笑道,“我就喜欢听你说话,你一说起来,像散文,像诗歌,令人回味无穷。”
      “这种所谓的江湖义气,在进这扇门前都仍在我胸中流淌,”孟之澜眼神瞥过门口,摇摇头,“可是在进门的那一瞬间,我就什么都想明白了——一直以来,我代入的是兄弟草莽,你代入的是千古帝王。”
      金国胜的笑容消失了。
      “阿澜,既然你提到了汉高祖,不如我们就聊聊他吧?”金国胜狡黠地眨了眨眼睛,这个动作不仅不会令人觉得可爱,反而带出了一种特有的阴险残忍。他说,“高祖发迹得太晚,可以作为顶梁柱的孩子又太小太弱,若是你,你该怎么办?”他看了一眼孟之澜,没有停顿,继续说,“若是留着兄弟们,哪天高祖死了,叔伯大爷们哪一个都能指点管教,这孩子听是不听?听了,这天下可还是高祖的天下?不听,小儿尚有多少根基,焉能对抗世家?就算兄弟们对这天下忠心,一世不乱,那么二世呢?二世顺从,那么三世呢?若成门阀,又有谁能撬动?儿子再不成器,那也是自家孩子,兄弟一场,到底该不该偏私,谁又说得清呢?”
      “可是,”孟之澜说,“可是,万一呢?总有兄弟是什么都不图,实心与你共创伟业的,大不了,大不了什么都不要,回乡归隐做庶人……”
      “呵呵呵,年轻人,你在想什么呢?”金国胜歪着头笑,眼睛却定定地死死盯住孟之澜的脸,“吃糠咽菜血雨腥风刀山火海里都过来了,让你放下一切去做回普通人,你乐意吗?若是终点所获与出发时一样多,那出发的意义又是什么?譬如你,孟之澜,你愿意放下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陷入滚滚洪流中与那些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们一起去找工作吗?为了一份三五千元的工资与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在独木桥上争个头破血流吗?你敢吗?”
      “咔嚓”清脆的声响,琥珀色与血红色交融,掌心传来一阵冰冷的刺痛,是孟之澜不知不觉中握碎了手中的酒杯。
      冰凉与疼痛短暂又迅速地清醒了他的大脑,孟之澜轻轻笑起来,“我早就不是嘉华的人了。”他这句话里,带着浓浓的挑衅意味,炸药味弥漫在房间里,与空气中挥发的酒精味道龙争虎斗。
      “不,你还是,并且会一直是,永远是。”金国胜笑眯眯地轻轻解下自己脖子上的领带,然后不紧不慢地牵过孟之澜的指尖,展开他受伤的手掌,轻轻擦拭着那深深的伤口。
      孟之澜迅速抽回手,他看着金国胜,问出了那个来时就酝酿已久的问题,“北渚有橘,是你安排的,对不对?”
      “是啊,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嘛……哦对了,你还不知道,”金国胜仿佛刚刚想起来什么似的,“其实我在很早很早以前就安排好了,对,就是前几年,你提出的举办的那个什么‘写作大神进校园’,当时那个作协的人哦,是我高中同学,他在读书见面会上推荐给你的那个王然然嘛,其实是我早就看好的呀!”
      “哈哈哈你看看你现在的脸色,哈哈哈,”金国胜举起手边的酒杯,玻璃镜面上反射出孟之澜的脸,“你看看你,怎么和个毛头小子一样,一把年纪啦,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可比你沉得住气。”
      孟之澜只感觉自己流血的那只手冰凉,仿佛血液都凝结住了一般,他看着面前自己认识了十多年的金国胜,觉得仿佛从未认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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