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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回忆碎片(一) ...

  •   人的念头往往只生在一息瞬间,世人善恶皆是千百年来所有选择的总和,盘古开天地,女娲造后人,伏羲创世神。

      也许连正真的神明都没有预想到由他们亲手创造的人间,在浩瀚的九重天下会怎样度过漫长的岁月,是走向文明或是堕入衰败,犹未可知。

      多少人一辈子求取无度,却不知枯荣有数,得失难量。

      历历过往,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思索再三,易初辞依然决定查探,不为别的,只凭一个“善”字他就值得被这样对待。

      “让我来吧。”此时此刻秦伊秋也知道劝不住清洛真人,她在自己的立场上退了一步,“真人,你不能再……”

      未说完的话语被易初辞如数九寒冬般冰冷的眼神喝退,他坚定地来到贾余弟弟的尸身跟前,准备施法。

      叶声虽然没有听到秦伊秋没来得及说完的下半句话,但是他敏锐地观察到易初辞的脸较刚才相比,显得苍白如纸,就像凡人大病初愈一般,连唇色都失去了光彩。

      “师尊,要不徒儿来替你吧。”叶声不放心地黏了上去。

      回忆碎片的探看法术在书斋第四百一十六排的第十四层书架上,寻常弟子一边在仲商馆学习一边去书斋课外充电,较为用功的领悟能力上佳的弟子,也得学上至少七年才能勘破前面的四百一十五排书籍。

      就以秦伊秋来说,她虽然是内门弟子,有更多的学习历练机会,但是能够读到这一层的书籍,与她自身的求知欲密不可分。

      参商真人座下的大弟子入门八年,很少有人见到她的真容,因为她有两大爱好:喜红装和迷书海。

      有事没事就把自己窝在书斋里,一待就是一天,参商真人也是对她极其放纵,以徒弟对书籍的领悟能力,不用上早课,大致翻阅一遍就能把所教的知识全部收入囊中。

      这样的记忆能力可是连她的师尊参商真人都自愧不如。

      真人便经常给她开小课,鼓捣一些毒针的用法和毒药的研制,终于有人能凭着强大的记忆力继承他毒王的衣钵了。

      虽然秦伊秋对制毒兴致缺缺,但是为了不扫师尊的兴,三下五除二便学会了,更多的时候她喜欢闷头在书海里头找不知名的野传古籍瞧瞧。

      所以,易初辞把叶声的话只当成玩笑:“胡闹,你何时学会勘探回忆碎片了,不若趁此机会在一旁学习此术。”他出言摒退叶声。

      到底是关心则乱,仅在须弥山待了三年的新弟子的确还不够资格触碰到此等法术,遥想当年,他也是浑浑噩噩待到了第十二个年头才有机会勘破其中奥秘,师尊也助了他不少力。

      他可从来不信什么一见钟情的故事,那所谓的钟情,钟的只是那张“脸”,那种人说好听点被称为浅薄寡闻之徒,说难听点就是见色起意。

      叶声觉得自己比较高级,在肮脏尘世摸爬滚打了十三载,他已经学会了如何把自己伪装得天真纯良、不谙世事,也练就了一身透过皮相见人本性的本领。

      但是遇见易初辞的那个冬天他还是扎扎实实地被美色误事了一回,鬼使神差地于母亲的坟前作别,跟随这个改变他一生的男人入了山门。

      曾几何时,他也见过许多皮相貌美,应了那句“美人如花隔云端”的长相,但是他们利用自己的云端之姿或臣服权贵或凭此上位,皆为谋利。

      云端之姿又如何?还不是媚俗得跌入泥沼。

      师尊的好看不一样,他读的书不多,不知如何形容,但是那句“美人在骨不在皮”说的是极对的。

      师尊吸引他的,不单单是他的容貌,或者他脱尘清涟的气质。

      说实话,第一眼他只注意到了易初辞的好看,比前几天给了他一只干净大肉包的姐姐还要好看,再然后这个漂亮的人说要带他回家。

      细想而言,他还挺好骗的,怎么就心甘情愿上了易初辞的当,一待就在他的身旁度过了十五个春秋。

      以至于骗他的人身陨那天,他还始终不愿相信,难道是谎言信久了便出不来了么。

      谁都劝不动清洛真人,他在自己的周围布下结界,闭眼念响咒文,好像特意为了让叶声听见:“念往追思,鬓染今霜,柳不吹绵,复生新芽,凭忆为桥,重游一遭……”

      咒文很长,叶声早已烂熟于心,他最不放心的是易初辞额上密集的汗珠,今天师尊的状态很差!

      可是他不能打扰进入回忆碎片里的人,碎片本就脆弱,外界的干扰会使那薄如蝉翼的碎片断裂消失,那么师尊此番进入就只能无功而返,白费力气。

      他能做的只有静静等待,他太弱小了,弱小得让师尊总是习惯了保护他,连给他长大的机会都没有。

      ……

      再次睁开眼的易初辞正站在一片荒地之上。

      日沉山峦之下好似再也爬不起来,一眼万里皆是片片惨淡的愁云,看不见天光的大地四处徘徊着一种末世即将到来的绝望,在滚滚沙尘肆虐的空气中有着一股呛人的烟火味,与另一股浓烈的香味交替出现。

      这个地方像是干涸了很久,土壤上的植物都被烧干了,高耸的山脉本应蕴藏着郁郁葱葱的生机,可如今只能看到荒山上盖了一层黄土,寸草不生。

      他怀疑自己是不是来错地方了,古籍中记载,乌娑族住在一片美丽富饶的沃土之上,族人世代修习法阵,能够令枯木逢春,天降甘霖,因为对外界的需求甚少,所以他们一直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

      虽然他们也算做修仙界的一员,但是这里的人个个快活似神仙,对真正的飞升入神并不渴求,衣食起居与凡人无异,除了寿命比凡人长一些,他们几乎就是过着人间男耕女织的生活。

      乌娑族人的历史并不长远,从起源到消失仅存活了二百多年,比任何一个小门小派还要短暂。

      不过,现在看来,那古籍的记载有误,乌娑族人没有真正的消失,只是因为什么别的原因躲藏起来了。

      到底是什么样的劫难让当年的他们选择了逃避,如今又选择为祸人间。

      易初辞被乱窜的思绪缠绕,终于在这座荒漠的尽头,看见了一群前行的人影,他们都身着朴素的麻布衣,看不清原先是什么颜色,已经被漫天飞扬的尘土染成了黄褐色。

      更奇怪的是,他们都没有脸,五官像被盖上了一层模糊的虚影,分不清谁是谁,只有两个人的脸是清晰可见的。

      回忆碎片里只会完整出现他记忆深刻的人或事,所以那一大群人连五官都辨不明。

      回忆碎片,它是一个片段式的回放,所以易初辞的出现对于碎片里的人和物来说没有任何干扰。

      等他走近才发觉,这两个唯二有脸有五官的人是两个孩子,相貌与贾余五分相似,才这么小就已经随队流浪。

      他们的对话随着肆虐的风暴飘进易初辞的耳朵。

      大孩子整了整小孩子的衣领,认真对他说道:“小幺,跟紧领队的大哥哥,别走岔了,听见没。”

      小孩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他的个子很矮,只好抓紧哥哥的裤腿:“那哥呢?”

      “哥要和小幺玩个游戏。”大孩子温柔地笑道,盯着弟弟的脸观察地很仔细。

      一听到玩游戏,小幺兴奋起来:“什么游戏,我要玩!”

      “一会儿哥哥会从另外一条路走,与领队哥哥的队伍汇合,等到了目的地,小幺能不能在茫茫人海中一眼找到哥哥?”

      “我肯定可以!”忽然想到哥哥就要离开自己一段时间他复又抓紧了他的裤子,“那哥哥能不能认出来我呢?”

      “这可不一定。”他用还算洁净的手擦干净小幺脸上的尘土,一副讨喜的面孔便露了出来,带着孩子特有的婴儿肥。

      “所以,哥哥要好好瞧瞧小幺,小幺也看看哥哥吧。”

      旁人赶路行色匆匆,没有人管这两个驻足停留的孩童,麻木地好像只知道前进这一个动作。

      哥哥从口袋中掏出一个包裹严实的布包塞到弟弟手上,“小幺,时间不多了,你必须赶上大队伍,这里面的石头是我从家里拿出来的,我们的家没了,但是你还在就行。石头可以送给你以后喜欢的女孩,别太早拿出来,不安全……”

      他絮絮叨叨说了许多叮嘱的话,也不知道弟弟听进去没有,仿佛只为求自己一个心安。

      说了良久,他突然闭嘴了,怔怔地望着表情懵懂的弟弟:“罢了,记不住就算了,到了安全的地方以后,要过得快快乐乐的,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见弟弟还在发呆,他大着嗓门又喊了一遍:“记住没?”

      “记,记住了。”他总觉得今天的哥哥很奇怪。

      “那还不快跟上队伍,游戏开始了!”他轻轻地往弟弟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催促他赶紧离开。

      确保小幺真的已经走远了,他才放心地跪坐在地上,低低地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小幺要做自己喜欢的事啊……”

      尘土吹散了他的最后一丝生气。

  • 作者有话要说:  做喜欢的事,爱喜欢的人。
    希望大家都可以这样活。
    也许这一点,师尊会比看似豁达的叶声先悟透。
    今天是圣诞节哦,祝仙女们圣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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