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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来客 ...

  •   溪钟的确是厨艺大师,也是年年做这些做熟了的。
      他和面的手法十分娴熟,把玉米面和豆面
      儿按比例混合,等飘起来雪霰似的蒙蒙粉尘落定,再缓缓倒入温水,让清澈细流在粉末上肆意流淌,沾染上黄澄澄的粉末。此时还要拿筷子嗒嗒搅拌,让二者混合成面疙瘩。
      这么多面该配这么多水,一点点拌匀成团,再和上打起泡的鸡蛋盐水,差不多了就可以上手,把面团捞出来继续揉。
      圆滚滚的面团稍稍有些温热,被那双有力的手按出一个个印儿,又膨胀回去,充分地,均匀地混合着原料。
      傅均行看着那双手直咽口水,默念着清心寡欲。
      稍稍饧个十来分钟,再和上大把的榆钱儿,黄中嫩绿的色泽像极了春天树梢的嫩芽。
      溪钟点火热了大锅,在锅底倒些水,往锅壁上刷些油,将揪成拳头大小,再压成巴掌那么大的面饼子小心贴上去,便能听见滋滋的声响。
      玉米面的香气很快便冒了出来。
      不同于大米饭、蒸馍馍那种稻田、麦田的广阔的金色气息,这玉米面倒像是在墙头挂了许久的玉米棒子,阳光似的玉米粒儿掺着白的红的黑的,饱满的颗粒显得微微发干,更衬托出埋藏其中的,那甘甜的,“春味儿”的滋养。
      蒸腾的水汽滋润着贴饼子的表面,滚烫的油面渗透着食物的芬芳,水灵的榆钱儿也不支棱了,软软地点缀着逐渐发白的面饼。
      “等水烧干了,这饼子也就熟了。油面儿干脆,蒸面儿蓬松,也不那么显硬。这棒子面儿细致,口感没那么硌,老爷子也不嫌弃。”溪钟整饬起台面上的锅碗瓢盆,看向咽口水的傅均行,还以为他是馋这锅里的。
      “除了榆钱儿,我记得春天还有香椿。”傅均行接茬道,顺便帮着归置锅碗瓢盆。
      “您可说到点儿了!四月谷雨打香椿,回头就用兜柿子的钩子去打,把一盆新鲜的香椿尖洗干净,可以做香椿拌豆腐、香椿摊鸡蛋、油炸香椿鱼……”
      “溪钟老师又馋我了!那我四月过来,可得劳驾您!”
      溪钟举起木铲,稍翻了翻贴饼子,连连点头,“您忒客气,镚子儿不值的‘野菜’,可比千金难买的食材更有春味儿,正适合招待您!这一波先给我师父送去,老爷子从树上冒绿芽儿就开始惦记呢!”
      “看来老爷子也是性情中人呀。”傅均行一抿嘴,帮忙递了盘子,眼巴巴地看着饼子出锅,以及一小块热乎乎的饼渣被递到嘴边。
      “您尝尝咸淡。”
      清淡,醇厚。
      玉米面独有的粗颗粒被水汽浸得饱满,蒸出独具一格的丰润口感。榆钱儿是春风一缕,万物回暖,皆似初生,沁人心脾。
      “这可忒美了!”傅均行感叹不已。

      陈老爷子左手举着大茶缸子,酽茶香气逼人,右手举着青黄的贴饼子,左一口,右一口,吃得是津津有味。
      老爷子八十多岁,耳不聋眼不花,牙口也好,吃嘛嘛香,当真是莫大的福气。
      “谷雨时的香椿,要顶尖儿的!”
      鸡皮鹤发的老爷子,脸上倒显出几分气色。冬日里总是难挨,到了春天,又是新的一年啰。
      “小傅,你……好好待溪钟。”陈老爷子细嚼慢咽了嘴里的贴饼子,稍显浑浊的眼中隐隐约约泛着玩味的光彩。
      傅均行一凛,心中顿时有所预感,知道他意有所指,便微微一笑道:“谨遵老爷子教诲。”
      陈翰珪斜眼看着他,“知道就好,头上三尺有神明,您祖师爷也盯着呢。”
      “是是是,老爷子您甭担心,我一定不辜负您信任,以无上天尊祖师爷的名号起誓——”
      溪钟在旁边心里打鼓,有些冒汗,傅均行倒应答如流,从容得像是他熟读的佶屈聱牙的经文。
      “小鹿刚刚警觉的样子特别可爱。”
      回去的路上,傅均行不由拍了拍溪钟的肩膀。
      “您知道我师父……”溪钟讷讷道。
      “不论是不是知道,我都会对小鹿很好很好。当然,如果我哪里做得不合适,也要告诉我哦。”
      看傅均行满脸宠溺的神色,溪钟不由得打个激灵,舌头有些打结。
      “慢,慢慢来就好……”
      他什么都好,就是好容易露出可爱的神情。危险危险要冷静!傅均行深吸一口气,不闹了不闹了,再说下去,小鹿就该变成红果果了。
      俩人回去之后,把剩下的贴饼子留了几张,又各自吃下半张,拍着肚子心满意足。
      溪钟闲不下来,又去了趟厨房,举着两样东西回来,“这刀有些钝了,我去磨磨,您自便,休息休息也成。”
      “怎么,这刀您还要自己磨?”看着溪钟手里的菜刀和塑料袋中两块长条状的磨刀石,傅均行疑惑道,“买一把新的不就好了。”
      溪钟提起手里的磨刀石,那被水洗得发光、发乌的表面,那沉甸甸的感受,轻声解释道:“也算是习惯。我师父继承了那个年代的习惯,各种手艺活都会点儿,旧东西喜欢缝缝补补的。当初碰见我那天,是他手不太好用了,想让人帮忙磨刀,但是和那人的价钱没谈拢,是连哥做的和事佬。后来他教了连哥,也教了我这手艺。多会一门手艺,总是多个吃口饭的机会。”
      磨剪子磨刀的职业,或许有一天会消亡吧。
      但也许,还会在现代社会崩塌,回归原始的一天成为能活命的技艺。
      “那好,您磨着,我呢,借您风水宝地,画几张符试试。”
      天气尚好。
      溪钟坐在院里的小板凳上,将长条状的青色磨刀石浸了水,又搬出砖块和木台儿搭了,仔细看这钝刀,考虑好如何打磨。
      准备完毕,先请出粗磨刀石稳稳架好,手指牢牢握住刀背,按压住刀刃侧面的位置,保持夹角,再纵向反复推拉刀刃。
      若是觉得刀面发烫,就该浇些水上去,就这样嚓嚓地持续十余分钟,将大面磨得差不多,才可以用细磨刀石横磨,让表面更光滑。
      除开傅均行在屋里边画符边看他的目光,溪钟忽而感受到另一道目光——来自小院的门口。
      有些像是那时傅均行的热切,又没有那么烫人,而是种持续的温柔的光芒。
      溪钟停下手里的刀,抬头看去。
      门口的确有个人,不知怎的,明明是陌生人,似乎还有些熟悉。
      那男人站在门口,在阳光下稍显得灰暗。
      他左脸上有道暗粉色的刀疤,从太阳穴几乎一直绵延到唇角,方正的脸颇为粗糙,色彩不大均匀,还有被阳光晒黑的痕迹,灰白的头发干枯打卷儿,乱蓬蓬的,但还算干净。他身上穿着破破旧旧的,略显肥大的蓝色灯芯绒夹克,背着个军绿色的迷彩挎包,右手里头拿着个“小板砖”诺基亚,左手拄着根儿半人高的木头棍儿——看这光滑的样子与底下浸过水染了锈的痕迹,应该是从老式墩布上拆下来的,他脚下则踩着双胶底儿的军鞋,和军训时穿的一样,只是旧上不少。
      这个人从头到脚,尽是年代感的沧桑。
      察觉到溪钟的视线,那人咧开嘴笑了,雪白的门牙缺了小半颗,口中也没发出什么声响,只用枯瘦的手指指向嗓子,摆摆手,又抱抱拳,摇了摇手机,一瘸一拐地向溪钟走去。
      溪钟连忙放下刀,站起身,在裤子上随意抹抹水痕,偷眼瞧向傅均行。
      傅均行半眯着眼睛,神情颇为高深,并没太多表现,只是隔着窗户,向溪钟点点头。
      这个中年人来到溪钟面前哈哈腰,低头在手机上打起字来。
      溪钟留意到他的手很瘦,但伤口与茧子都很多,密密麻麻的痕迹有些吓人。那张微微低下的面孔颇为憨厚,眉宇之间隐隐透着书生似的秀气。
      这个人的身上似乎有奇怪的反差,却并不让人感到难受。可他能看出来的,也只是这个人没有恶意。
      男人的诺基亚响了几声,小屏幕上出现了一行字。
      “想买您漆器,您开价。”
      溪钟一愣,他还真没想过会有人亲自过来,想要买他的东西。
      “我卖的……都在宝钞胡同的店,我这边只是做……”溪钟小心解释道。
      男人低下头删掉刚刚的短信,继续打字。
      “我早年路过这里,喜欢您的东西,一直没好意思进来买。如果您卖,我好好珍藏。”
      珍藏……么?
      的确,对于做艺术的溪钟来说,买家能珍藏自己的作品,是他最希望的作品的归宿,哪怕对方只能花最少的钱,带走他的作品,小心使用也好,供在坛上也罢,也比那一掷千金,买回一堆宝贝扔到仓库里不管不顾的富豪好上太多。
      “您……”
      听出溪钟的声音里有些疑虑,男人立刻低头补充了一句话。
      “我是粗人,但我不是那种大老粗。”
      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加强了这种奇特的反差。
      他的模样是这样的“粗”,连他自己也承认是粗人,偏偏在这个年代,还对漆器有所钟爱。
      溪钟不忍拂他兴致,这边也的确有些没有托付给叶老板的作品,便引着他去阴房旁的展示架旁。
      “您想要什么呢?这边也有一些。”
      刚刚完成的雕漆牡丹、彩绘屏风、茶碗茶碟之类,还有大大小小的小摆件,当真可以说是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接,丝毫不比臻荣货架上的商品差。
      倒也不是溪钟藏私,只是商业化与艺术化之间,总是有些距离。
      而且总要有囤货才踏实嘛。
      男人突然指向了一个百宝嵌雕龙镯子,张着嘴,发出沙哑的气儿声,眼睛里也闪烁起光芒。
      溪钟一怔,暗自感叹这位眼光独到。
      这是他留给那位故人的“传家宝”,只可惜,那位故人已经看不到了。
      生于龙年的,善良活泼,师父和他都深深挂念着的小龙人啊。
      溪钟曾想着永远把它留下,念想也好,等待也好,陈老爷子则劝他:物件是活的,总要有主才是有灵魂,你不能守它一辈子,它也会有新主人。
      他原本打算再过几年,在臻荣的店庆中发布这件作品的,为这些亲手制作的宝贝寻一个爱惜他们的买主——
      这个镯子的归宿,会是这位来历不明的过客么?
      他禁不住向外看去,想要向傅均行求一个安心。
      傅均行拿着符来到院子里,的确有意窥伺一番这个男人的事情,却在准备开眼的时候瞥见那男人的目光,忽而放弃了。
      傅均行点点头,掌心向下,做手势让他放心。
      溪钟便拿下那个手镯,小心地吹了吹表面微乎其微的灰尘,递给男人。
      男人感激地哈下腰,把手在身上蹭了蹭,用腰顶着拐杖,以那双布满老茧的手小心接过,仔细摩挲着龙形上的各色宝石。
      蓝宝石、绿松石、红珊瑚、螺钿……自两粒精巧的猫眼石龙睛开始,细小的彩色以极高的精度穿梭在金色龙鳞之间,沿着镯子弯曲的趋势,以各种形态舒展开来,首尾相扣,极尽华美而不显冗余。按潮流的形容来说,大概是轻奢。
      灵动的龙形,百宝嵌的斑斓,以及内里镯子的和田玉胎,都让这镯子值得成为传家宝。
      溪钟曾许诺,不,是那位故人的“戏言”,他认真地当了真。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2章 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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