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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夜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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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冰上走。民间谚语中的时令与形容向来颇准。哪怕城里有热岛效应,依然逼得溪钟努力揣兜,还冻上了茫茫湖面。
特别是深冬的夜。
从地铁站走回住处,溪钟全程蹦蹦跳跳,试图制造点热量弥补流失的部分。一团团白气消散在寒风中,那是被冻出颜色的小液滴啊……
等到了住处,他更是急忙点上电暖气,哆哆嗦嗦的,不肯脱下羽绒服和帽子。
“小鹿,我可以……给你暖暖手?”
傅均行的手意外的温暖。
他虔诚地握住两只冰冰的手,为掌心中的手哈热气。
其实在路上的时候傅均行就想和小鹿揣一个兜儿,不然,也不至于到现在也没暖和过来。
溪钟发着呆,匆匆闭上眼,不敢开口,感觉自己一定是世界上脸最红的人。手上的温度是那么舒适,还有按摩,摩挲着手上的每一寸肌肤,轻柔而温暖,惬意极了。
匠人的手是灵活且敏锐的,可以感受到力度、方向、光滑程度,以及温度的细小差别。
“小鹿,今天的夜宵是什么呀?”
“您饿了?”
“想先问问……”
溪钟睁开眼,便对上傅均行笑眯眯的桃花眼。
“咳,有花生下酒,夜宵么,北新桥卤煮可以外卖过来,或者我下面条,虽然比不过崔哥的炸酱面,这打卤面,花个二十分钟,我可有这自信让您满意。”溪钟慢慢把手抽回来,小声地说着。
“想吃打卤面!原来是亲手给我做啊……那现在就迫不及待了!我饿啦!”估摸也是因为放假,傅均行表现得十分放飞自我,甚至还有点撒娇的意思。
顶不住啊。
“那……我去做一点,劳您等会儿。”
“我也帮忙做点什么呗!”傅均行可不想白吃。
“那您帮忙……看着电暖气,再把花生准备一下。”溪钟缓过劲儿,摘了帽子,把乱蓬蓬的头发理了理,指指角落的大盆,“盆里头是煮好的花生,用五香盐汤泡着呢。您捞出来装个盘,我去烧水煮面。”
厨房在另一间屋子。溪钟开门的时候瑟缩了一下,深吸口气,这才冲进干冷的空气中。
厨房在不生火的时候也凉得很。
一份鲜美的打卤面,必不可少的是咸香爽口,浓郁醇厚的卤子。这就需要五花肉、口蘑、冬笋、海米、鸡蛋、鹿角菜,以及泡发的干木耳、干贝、香菇、黄花菜,外加一些调料共同加持了。
厨房虽然拥挤了些,倒也有两口锅和一个菜板的位置。
溪钟先接了两锅水,一锅稍多,一锅少些,把火点起来。淡蓝色的火焰伴随着一闪一闪的火星猛然迸发,“噗”的一声过后,这才安静燃烧。
随后,他将早上去买的抻面拿出来放到旁边备用,先到菜板前面去做卤子。
五花肉和需要泡发的东西是溪钟早就准备好的——就算今天傅均行不来,他也准备来一碗夜宵。
水少的那锅加适量料酒,现切了冰冰凉的姜片,略过葱,直接撒上花椒大料,再把洗净化开的小块五花肉没入水中煮制,让肉汤不再寡淡,顺便去去腥气。
冷水下锅,好将杂质与血沫彻底去除。
溪钟的手指尖在凉水碗里迅速搅动着几朵泡发饱满的香菇、木耳和膨胀软嫩的干贝、海米、黄花菜。随后捞出将香菇木耳切丝,黄花菜切段,特别是要去除蒂柄,不然影响口感。
至于这泡干货的水要留着,稍稍静置后,再将饱含干货鲜香的清汤倒进卤汁中,物尽其用嘛。
溪钟的视线快速扫过眼前的锅碗瓢盆。等待的时候可以再把冬笋切片过水,调个淀粉,打散个鸡蛋备用。
以及口蘑也是传统老北京打卤面中非常重要的原料,用凉水反复涮洗掉沙土后,溪钟便用锅里的热汤去泡发。口蘑颇为娇嫩,洗尘时也不好用手去掰弄,因此涮洗才是比较好的办法。至于泡发这步,新鲜干净的本也没太大必要,不过是老方法中的仪式感。
溪钟做完系列工序,把手放在火边上烤着,等手稍稍暖和些,水也开了,正好撇去浮沫。
溪钟手中的汤勺沿着微微沸腾的水面迅速偏转,没几下就把表面的沫子撇得干净。
肉也不需要煮太烂熟,因为块头小,筷子能扎透后,差不多就捞出来切片,稍后还要煸炒,做成卤子。
溪钟井井有条地摆弄着大大小小的碗筷,纵使料那么足,种类那么多,每一步依然记得清清楚楚。
菜刀在菜板上叮叮当当,配合着锅里咕嘟咕嘟的水声,倒像是风铃一般清脆利落,格外和谐。
将肉汤中的调料捞走,肉汤保留备用,再捞出肉晾晾,切成肥瘦相间的厚片,重新起锅,煸炒肉片——
热油滋滋冒泡,淡粉色的肉片散发出的香味裹挟着花椒、大料、生姜的东方特色浓香。
溪钟用力吸着香气,虽然少了葱蒜的提味,少了点辛香,倒也差不太多。
木铲翻炒着食材,将各种绝妙的气味融为一体。再将各类汤汁与原料通通放到锅里搅拌炖煮,满满一锅之中,白色的口蘑与冬笋被咕嘟咕嘟的气泡顶得颤颤巍巍,竟有种果冻似的可爱弹性。
木耳、香菇、黄花菜,再淋上蚝油、酱油,翻炒一番,咸香的味道呼之欲出,让鼻子禁不住耸动,想要仔细闻闻看。
水汽熏得整个房间暖融融的。
旁边的水开了就可以下面,把筋道的面搅拌散开便煮着,时不时再搅拌搅拌,另一边继续做卤。
食材已然软烂,水分也蒸发不少。白糖提鲜后,尝尝这卤的咸味儿,少加些盐,便可以逐步将调好的芡汁儿加入锅里——这时候的卤倒像是豆腐脑上的卤子,不过还少了几样东西。
金黄色的蛋液在粘稠的气泡上拉出丝丝缕缕,像是一团漂浮的云朵,由橙黄变成浅黄与白色,颇为舒展地分布在卤子里。若是撒些葱花,颜色必然是极好的。
那便用鹿角菜吧。
鹿角菜又叫龙须菜,是一种分叉的,长得像鹿角的藻类,煮得久了还会化,胶质会让卤子更加粘稠绵密,稍来一些,也算是借个味儿。
这时候面条也差不多了,溪钟便连锅端下来放在架上,从柜子里掏出平底锅,倒上喷香的香油,油热后抓上一把花椒,信手撒进锅……
刺啦刺啦的爆裂响声充满了生活气息,似乎家家户户,从古至今,这种热闹的动静便萦绕在大街小巷,哪怕是帝王之家,都少不得这种蹿升到鼻尖、舌尖、耳边、眼前的烟火气。
喷香的气息引来了捞完花生,又在屋里打量半天风水,悄悄溜到溪钟床头看看,转头回来,闻到二锅头直咳咳,刚缓过来的傅均行。
花椒油散发着稍有些呛鼻的浓香。溪钟把花椒粒挑开,将亮晶晶的油倒在另一锅卤上。浓厚的卤子浇上喷香的油,稍稍拌拌,也就混好了卤子,可以做最后一步了!
“阿均,麻烦您拿两个锅架进屋,这两锅也都搬过去,随吃随添。”溪钟擦擦脑门子上的汗水,笑意盎然。
傅均行拿起门口那用四条木头钉成方框的架子。
“这个?”
“对,放桌边儿地上,我先把面端过去……”
“正好您端着,我来端卤!”
被热气蒸了半天的溪钟此时一点儿也不怕冷,穿过还算明亮的院子,钻进厚厚的帘子,把锅往架子上一搁,转身去拿碗筷。
等傅均行手里的卤来了,只需要各人挑些面,再加些卤便好。
“香得我又想吃一大锅啦!”
“您悠着点儿,可别吃到肚儿疼,最近的医院可不擅长治疗积食。”溪钟从橱柜里摸出两个髹了漆的白瓷酒杯,放在桌上。
两人盛了面条。雪白又筋道的抻面颇有弹性,热乎乎地落在白瓷碗里,水润清亮,令人食欲大增。
大勺舀着卤子,仿佛沉没其中,又缓缓挑起蜂蜜似的稠浆。
酱色的卤子里尽是丰富的食材,蓬勃的植物气息悄然绽放,诱人的肉质芬芳焦香绵软,多姿多彩的辛咸味儿如何不让人食指大动?
卤子沿着缝隙渗入面条,晶莹剔透,纯粹鲜美,这一口下去绝对滋润得很!
桌上的筷子是髹素漆的木筷,虽然朴素,倒也干净。
一大碟花生里,没有掺杂任何的花椒八角大料,就是纯粹饱满的花生。看来傅均行做事还挺认真。
两只小巧的酒杯里倒上了半杯二锅头,酒液澄澈,略略有些刺鼻的辛辣让人格外清醒,偏偏暖洋洋的,叫人有些熏熏然。
“据说以前还有卖‘半空儿’花生的,其实就是便宜的不饱满的花生,够解馋用的。”溪钟拈起一颗湿漉漉的花生,指尖稍稍使力,“咔”的一声,饱满的红仁儿便迫不及待地破壳而出。
“溪钟老师不仅仅会做漆,也是货真价实的美食家!”傅均行夸道,“刚才我已经尝了两颗,花生特别香特别入味!”
“您爱吃就行。这……嗯,这酒您能喝吗?”
“试试呗,冬天挺驱寒的不是。”傅均行端起酒杯,心情格外愉悦,“来,干杯!哎,别一口闷,咂么个味道就好。”
瓷杯“叮”的一响,清脆透彻,漾起清澈的涟漪。
嘴边的酒涌入喉咙,带着灼烧般的痛楚与痛快,一股脑儿淌入胃里,瞬间让人自内而外地暖和起来。
傅均行龇牙咧嘴地伸着舌头,辣,真是辣!
溪钟倒还好,咂吧咂吧酒香,颇有社会人的味道——师父用筷子尖让他尝酒。老一辈总是有点坏心思,哼。
挑几根带着卤的面,按捺不住花椒油的香气,往嘴里送就对了!
筋道的面稍稍多煮了会儿,表面化开的面浆混合着淳浓鲜咸的卤子,那吮吸似的口感偏偏不黏腻,恰到好处的滋味抚慰着被酒灼烧的舌头,美妙极了。
和小鹿每天学习一个胖三斤的秘诀。
傅均行仔细品味着加餐——明明还没到深夜呢。
溪钟埋头吃了两口,心里想着事儿,没觉出什么味儿,到底开口了。
“阿均最近……都很忙吗?”
“刚刚放假,不过还是约了师兄补课,明年有很重要的事……”傅均行长叹口气,“除了学校,师门,我爸还问我要不要出国读研。毕竟有些专业在国内似乎并不吃香,而且学历要求还越来越高……虽然我是不那么在意啦。”
溪钟一怔,出国?那岂不是很长时间都见不到他了?
“其实我估计吧,我爸是想把我送出国,顺便帮忙淘流失海外的精致艺术品……”傅均行颇有些哭笑不得地摇摇头,干脆角色扮演,把宝友老父亲扮演得惟妙惟肖。
“毕竟你有天眼,肯定知道这些藏品的价值吧!总比你爸我辛苦淘宝来得好!”
“爸你这样会害我天眼被收的……”
“哎呀又不靠这个赚钱,就是爱好嘛,当孝敬为父,不好啊?”
溪钟忽然伸出手,抓住傅均行的衣袖,圆溜溜的眼睛十分招人怜爱,脸上还泛着可疑的红。
“能不能……不要走?”
“叔叔要是喜欢,到我们店里,童叟无欺,还打折!”
“不仅是因为这个,还有……还有很重要的事!”
溪钟磕磕巴巴地说着,忽而举起杯子,将自己那半杯二锅头一饮而尽,严肃认真地看向愣神的傅均行。
“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