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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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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来的时候,江玥下了一个决心——她要最大密度地体验生活。既然他总是说她不知道爱情的真相,那么她就亲身去试一试,试过了,便会有底气说我也知道吧。
此后一段时间,江玥像突然变了一个人,她留意关注校园来来往往的男生,倘若有人约她,她想也不想地就答应下来。若是遇到稍有好感的男生,她还会主动与他搭讪。她像猎人搜寻猎物,像农夫挑选种子一般,寻找着任何可能的恋爱对象。她轻率、冲动,对她即将开始的第一场恋爱抱持着尽管放马过来的态度。
也是从这个秋天开始,江玥患上失眠。她总感到夜的黑暗里,有许多股力量要将她撕扯吞没。她在书桌柜子底下藏一瓶白兰地,夜深人静时,喝一口。她的酒量仍旧只有一小口,但这酒能催她到梦中寻回那失落的心。
在白日,在睡不着醒着的那些时间里,她的心是麻木的。
秋雨下过一场又一场,天冷了,眼看着同一年入学,住同一层楼的女生纷纷有了男友,江玥还是没能与谁坠入爱河里。有些事就是这样,越想要就越得不到。她那么强烈地渴望一次恋爱,却始终没能找到可与之恋爱的人。
并不是没有人追求,大学校园里那么多青春年少的男孩子,其中自然也有几个是她欣赏的。可问题是,只要当她与一个人稍稍接近,她便觉得索然无味。
她知道,江珺总以为她是小女孩心思,认识一些新的人、遇见一些新鲜事,也就能抛开至少忘怀对他的那点执念。然而他知不知道,世上有一桩事叫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在她领略过一个成熟男人的魅力后,那些青涩浅薄的男孩如何能再入她眼?
渐渐地,江玥对一切都提不起兴致,放眼望去每个人的生活都在前进,只有她陷在泥沼里,爬也爬不动。冬天的康州是很冷的,南方的湿冷。逢上放晴的天气,她逃掉课,坐在图书馆的台阶上晒太阳。只有这样大的太阳才能晒到她发霉的阴暗的内心里去。
正是在这样的心境下,江玥认识了陆沙。
那时江玥修了一门经济学文献选读的课程,教授是在Z大颇有声誉的齐成英。她在课上做了一个Presentation,齐成英对她的英文表达很是赞赏。下了课他叫住江玥,说他正在筹备一个国际会议,急需人手负责接洽联络外国学者。他问她愿不愿意加入,江玥答应了。
一天后,齐成英的研究生就带着一叠的材料来找她了。这人正是陆沙。
陆沙先是打电话给她,两人约好在江玥的宿舍楼下见面。他斜靠在自行车上,打量着进进出出的女生,大冬天,她们居然也穿短裙,底下只有一双黑袜,他心里琢磨,她们难道不觉得冷?然后就瞥见一个女孩朝他走来,灰格子的大衣,肩膀微微缩着,双手抱着一个热水袋揣在怀中。
两人互对了一下眼神,陆沙先开口:“是江玥吧?我就是刚给你打电话的陆沙。”
江玥微笑道:“你好。需要我做什么?”
陆沙打开文件袋,拿出会议说明,邀请函,学者的地址信息和航空信封,一边指给她看一边说:“你负责联络这几个人,先写电子邮件过去,然后把邀请函和会议说明填好,再邮寄给他们。国际信封的写法你清楚吧?”
“嗯,英文的没问题。这几个日本的要怎么写?”
她的手指着纸上的日本名字,头侧过来,发辫正好垂到陆沙的手上,痒痒得摩擦着,他闻到她发间淡香的气味。
陆沙敛一敛心神,给她解释日本信封有两种写法,直写式和现代式都可以,纯凭个人喜好。最后他说:“你写好后,可以拿给我一起寄,也可以自己拿去寄掉,然后把□□给我。”
江玥点点头,说:“好,我知道了。没事的话,我就回去了。这儿太冷了。”
冬天的傍晚,天黑得很快,风势猎猎。陆沙忽然很想握一下她的手,看那玫红的永字牌热水袋到底有没有温暖她。这个念头来得太奇突了。
陆沙笑一笑,说:“没事了,你赶紧进去吧。咱们明天见。”他站着没动,望着江玥的背影消失在楼道里。现在居然还有女孩编着两根麻花辫子垂在胸前。他觉得这个女孩真是有意思。
于是,在这天后,陆沙把能与江玥接头的机会都揽了过来。
每次江玥去办公室交差总是能见到他。“真巧啊,你也在。”次数多了,江玥自然明白过来,这是陆沙有意为之的结果。所谓邂逅和缘分,其实是“两个人的巧合,总有一个人坚持。”
不过除了一次又一次地碰见外,陆沙并没有对她做出神秘特别的表示。他总是维持一个合适的距离,对她友善体贴,就像一个关照着师妹的师兄。
日复一日,他们开始有了些交谈,话题从手头的任务延展开。陆沙顺着她的意思,她喜欢看电影,他便与她谈论电影,只是他并不迎合她的口味。陆沙带她去一家非常隐蔽的小店淘碟。那是一家看似非常普通的音像店,他径直走到底,熟门熟路地推动立式空调后的木板,拉着江玥钻进去。原来这片木板后暗藏乾坤。很小一个隔间里,挤了不少的人。
陆沙拿来一把小凳,让江玥坐,自己就蹲在她脚边。他从角落里拉出四个纸箱的DVD硬碟。两人一张一张的巴捡,江玥专挑那种闷死人的大师之作,伯格曼,塔可夫斯基,安东尼奥尼,陆沙则是动作、科幻与历史。有了这次的经历,他们就常常约了一起来,买完碟片,再一起吃顿饭。一来二去,陆沙成了江玥在Z大来往最密切的朋友。
在陆沙之前,江玥与谁都是淡淡的。在宿舍里,她是很大方的人,又是那样能隐忍的性子,即使有不满也总是憋在心里,不会说出来。宿舍里毛晓晨和李馨为谁扔垃圾大骂对方是神经病,结果吵完后两人反而成了死党;江玥与谁都友好,但与谁也没有深交。
她是从来不怕孤单的,也不怕被孤立。只是人群中的热闹欢笑,会让她意识到自己是何等寂寞。这是她最难承受的。现在陆沙成了她的朋友,江玥有点放肆地汲取着他慷慨给予的暖意,吃饭有人陪,散步有人相随,打羽毛球都有了对手。甚至与室友的不愉快,她也会说给他听,从前她是自己一人慢慢地消化,现在可以一股脑倾泻出来,不知多轻松。
细算起来他们认识前后不过一个月,可在江玥的感觉里陆沙已俨然是一名老友。正在江玥以为男女之间真的有纯粹友谊,她和陆沙就是一例的时候,陆沙用行动纠正了她的认知。
那天是周五,晚上九点多,江玥还在办公室里写邮件,答复一个新西兰的学者对会议往返旅费支付的询问。陆沙推开门,裹着风跑进来,手里抱了满满一捧的东西。
江玥瞪眼说:“你干什么呢?”
陆沙放下墨汁,毛笔和一大张洒金红宣,向她解释道:“两个师兄交代的差事,他们要论文答辩,忘了去打印榜贴,临时抓我来给他们写。以前所里是常找我干这事儿的,现在都知道找打印店更方便。”
这间办公室是齐成英拨出来给他的研究生们的,专门让他们在这里自习用,大桌台,每人配一台电脑,条件好得让人眼红。因为是周末,整间办公室人都走光了,这会儿只剩陆沙和江玥。
江玥帮陆沙调好墨,陆沙铺开纸计算着字的布局。江玥站在一旁,看他用一手颜体正楷写下答辩人,论文题目,答辩委员会成员,看得她满心叹服。
“真看不出,你还会写毛笔字,还写得这样好!怎么练的?”
陆沙苦着脸说:“从小被我爷爷逼着练的,可苦了,那会儿我多小啊,每天不写完五张大字三张小字,不许睡觉,第二天一早起来,还要写。”
江玥对此倒是羡慕得很。“像你这样练的童子功才好。我也喜欢写呢,就是写不好,手腕都动不灵活。”
陆沙挑眉笑道:“来来来,写给我看看,本大师免费指点你。”
江玥也不扭捏,坐下接过陆沙为她舔好的笔,写了一句“江边何人初见月”。
“不差呀,小妞,”陆沙歪头看看,“就是勾这一笔,你写得都不自然,太厚了,要这样。”他写给她看。江玥看完,执笔再试。“边”字写到横折勾时,陆沙握住了她的手,带着她横,提笔折过,竖下,驻笔,再出锋。
她的手和他想象的一样的冰凉。陆沙想起一句话——垂手明如玉。
办公室里开着暖气,江玥的大衣脱了放在一旁,只穿一件黑色毛衣,从里面翻出深酒红的衬衣领子。陆沙就站在她身后,一垂眼就看见她的颈,白皙细巧,因为低着头,连带颈项下面的一点肌肤,也从衬衣领弯处露出来,半隐半现,无端勾起人的窥探欲。
陆沙缓缓俯身下去,脸靠近,终于嘴唇贴到她后颈上。他小心地亲吮,那里就留下了一个小小的绛色印记。
陆沙直起身,放开江玥的手。他咳嗽一声,脸颊因为刚才的唐突举动,因为接下来要说的话而微微泛红。
“江玥,你知道吗?”他停顿一下,还是说了出来:“我很喜欢你。”
江玥一直背对着他。他嘴唇碰到她的那一霎,她心头像被金属刮擦了一下,惊诧过后是尖锐的疼痛。她想起那个人,他是特别地喜欢捏她的脖子。
对陆沙的话,江玥一时不知道该怎样回应。最终还是怎么想就怎么说了。“你喜欢我,我当然是高兴的。我也挺喜欢你的,但不是那种喜欢。”
答案在陆沙心里转了一圈后,他释然地笑笑,“没关系,我喜欢我的就好。”
陆沙是河北邯郸人,自古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到了江玥面前,就不由自主地轻柔起来,他想也许男人遇上他真正喜欢的女人都是会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