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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战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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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司激战后的那点精神在回古堡的半路就消磨殆尽,整个人半梦半醒挂在秦言的身上像是个大型树懒。
商店街得益于以诺布下的结界而完好无损,街头歌舞队也聚在路口欢欣鼓舞,教堂破碎的屋顶被后来的抢险血族侍卫紧急修补,一切都像是民风淳朴的乡土民俗油画。
秦言抱着怀里迷糊的青年朝身后拎着黑色大箱的血族随从吩咐两句:“以诺公爵只是让你们清理现场,不必寸步不离地跟着我,里面那个人类的残肢还请送到我的房外。”
“是。”
秦言难得有了闲情,抱着庄司在商店街边走边逛。
道旁的风景和以前并无太大差别,这个小地方似乎几百年来都没有什么改变,除了更迭的人类,悬崖上的风情始终如一。
黄昏风微凉。
庄司被头顶的凉风吹得逐渐清醒,从大衣里探出头来,贴着秦言的脖子紧张地看着还在营业的小镇:“怎么不直接回去?这里人好多,我一大老爷们让你这样抱着也太丢脸了,你手才受的伤,抱着不重吗?”
“不重,我想抱你。”秦言低头用下巴蹭了蹭他的额发。
庄司被蹭得脸颊通红,缩写脖子只露出两只眼睛看着秦言:“你怎么现在这么不怕羞,大庭广众的……”
秦言眼带笑意:“怎么了?”
庄司被盯得头脑发热,飞快地钻出脑袋在近在咫尺的嘴上亲了一口,又迅速趴回秦言的胸口,活像个思春期的娇羞小姑娘。
“就还挺喜欢的。”
胸口处传来青年闷闷的告白,秦言笑着别开头,视线正好落在小摊上的一个红蓝相间的针织绒线帽上。
上头织的是圆形的浆果和小花,看样式是儿童款。
秦言莞尔,配自家这个小孩儿正好。
“你好,请帮我拿下这顶帽子……”秦言单手托住庄司的大腿,和商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怎么了?”庄司话音刚落,脑袋上就被扣了一顶儿童帽,“啊,这是什么?”
“帽子,戴着挡风,刚刚不是被风吹醒的吗?”
“噢。”把帽子扶扶正,庄司埋头偷笑,身子暖和起来又开始犯困,短暂的清醒只持续到古堡大门前的石阶路。
二人的房门外静静放着一个大黑箱子,半人高,体积正适合存放一个成年人。
秦言越过皮箱,单指在外壳上点了点,微弱的蓝光由上而下镀满全箱。
箱中残肢的死气和血腥味顿时被隔绝。
也许真的是在封印恶魔的时候被山河剑消耗了太多的精力,庄司睡得很沉,直至在热水里泡了五六分钟才清醒。
看着怀里的人掀了掀眼皮又闭上,秦言捏了捏他的鼻子,手上的温水顺着庄司的鼻翼滑下,在被热气蒸红的脸颊上点出两行水渍。
“醒了?”
庄司惊醒,飞快从水中坐起身子,肌肉的酸痛又让他倒吸一口凉气躺回秦言的怀里。
两只眼睛滴溜溜兜了一圈。
好家伙!豪华浴池!
这一觉睡得真是浑身难受。
倒的位置不太对,庄司的脑袋正顶着秦言的胸膛,水面恰好没过脖子,两人在弥漫的水汽里以一种极其微妙的姿势对视着。
庄司的两臂架在秦言膝上,整个人窝在他的腿间,尴尬地眨了眨眼:“手太酸了,能不能把我捞起来。”
秦言将人扶正,给他按摩着肩颈。
庄司抬了抬手,发现上面的伤口全部消失,又后知后觉地把脖子从上到下摸了一圈,颈上的旧伤也恢复如初。
“我靠,我恢复出厂设置了?”
一脸懵逼的小青年猛地一拍脑袋,手上的水花甩了秦言一脸。
“你知道你拿的那把剑是什么吗?”秦言托起庄司的手臂,从肩膀滑至手腕,让自己的与之交叠在一起。
“不太清楚,不过听以诺说它是一把很厉害的剑,有点像辟邪的东西。”
“这把剑自上古便存在,一直被用来镇压邪魔守天下太平,蕴含的灵气也能用来生死人肉白骨,你身上的伤就是被它修补的。”
“那听起来还真的是挺厉害的,到时候我还得给它烧两柱香拜谢救命之恩了。”
“这把剑只有特定血脉的人才能拔出,秦家是留存下来的最后一族,父亲死后,到这一代只有我是那最后一个人。”秦言的手悄悄抚上庄司的腰际,那里被温水浸泡得滑润非常,让他没有办法停下手上的动作,“可是你拔/出来了。”
庄司拔剑可能和自己的那瓣心有关,但秦言更愿意相信这是天意,天意让他们相遇。
“那现在你不会是一个人了,我陪你。”虽然也曾经猜测过秦言的身世,但庄司并不知道他到底算是何许人也,只是听到丧父和孤身一人后心底的那点同情又疯狂泛滥。
用尽全力忍着肌肉的酸痛,庄司按着池底艰难地转了个身,整个人面朝秦言,心疼地把对方搂进怀里。
像搂着一个孩子,抱着他的脑袋轻声哄着。
“庄司,要做吗?。”秦言的手贴着他的腰一直按到尾椎,声音中带着难掩的情动。
庄司的身子被摸得抖了抖,颤着声音又吐出一句煞风景的话:“我……我动不了。”
话一说出口庄司就后悔了。
男人不能说不行,更何况是在这种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候。秦言显然是在对自己示爱,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怎么就说了这句话呢?
“我不是这个意思。”庄司狠狠咬了咬自己的下唇。
“没关系。”
(删)
……
翌日。
什么叫做亲密无间?
庄司已经切身体会到了。
……
(总锁这一段,全删了)
…………
(这段再删)
后悔,总之就是十分后悔。
“我才应该是在上面的那个啊……”庄司嘀嘀咕咕半天,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成了被压的那个。
(……此处省略秦言的体贴和发现自己开始有喜欢的感觉,没办法实在不通过)
他很喜欢。
秦言一怔,他刚刚似乎突然想到了“喜欢”这个字眼。但自从剜心后,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过这种感觉了。
酥酥麻麻的电流好像从指尖蔓延至全身,胸口跳动的心也像萌生新芽似的被这种意外的感觉填满。
“我喜……”秦言试着把这种感觉宣之于口。
门外不合时宜地又响起了敲门声,前三下稍缓,接着就是非常急迫且没有间隔的锤门声。
“谁啊?”庄司提高音量喊了一声。
敲门人没有回应。
“我去开门。”秦言把被子掖好,确认庄司的身体被裹得密不透风才下床。
门外的人是阿兰特。
准确的说,是已经成为了尊贵的纯种血族的阿兰特伯爵。
秦言对此并不意外,只是用冷淡的语气礼貌地问道:“请问还有什么事吗?”
浅金色的头发像阳光一样耀眼,庄司躺在床上就已经看到了,他不知道此时见到阿兰特该说些什么,明明还是同一张脸同一个人,阿兰特给他的感觉却大不一样了。
阿兰特的表情还算镇定,抱胸在上的右手手指一直死死搂着肘部的袖子褶皱,看得出来应该是在为某件事焦虑。
秦言在等他主动开口。
“你好啊,庄司。”阿兰特没有回秦言的话,而是直接越过他对床上的庄司打招呼。
“啊,你好。”庄司扭了扭想要起身,可四肢无力,连带着腰上一痛又倒回床上,像只蠕动的大青虫。
“好了,有事直说吧,没必要再靠庄司来拜托我,他现在很累。”秦言大手一拦,把门卡到只剩一条看得见自己的宽度。
阿兰特的神色黯淡下去,点了点门外黑色的皮箱:“小年的事还是要拜托您了。”
高血种的血族几乎都有其特殊的能力。
阿兰特的能力是读心,这种天赋在净血后更上一层楼,他已经可以越过即时思维去探听一个人的深度记忆。
只是秦言的想法他依旧读不懂,但读取毫无防备的庄司的心思对他来说简直是易如反掌。
秦言一眼就看穿了他的伎俩,眉头微蹙:“你不是答应过庄司不再读取他的意识吗?”
“抱歉,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沈琼年死了,世上再也没有人知道你的过去,你也可以安心做你的贵族,不好吗?”
秦言的话字字诛心,阿兰特微笑着把指甲隔着布料扎进手臂里。
“他身上还有我的血晶,我答应过他的父亲,要让他平安长大的,高贵的血族从不食言,不是吗?”
“你真的是这么想的吗?”两人的对话里突然插入一个庄司。
上一刻还躺在床上鲤鱼打挺的人类这会儿已经裹着被子把门顶开,和秦言并肩站在一起,像一棵笔挺的小白杨。
真好,阿兰特心想。
如果自己让沈琼年也长到这个年纪,应该也是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
“有什么问题吗?”阿兰特抱胸的手忽然松开,托着下巴作出一副思考的模样,“难不成你还以为我对沈琼年还有其他不舍的感情吗?他胡闹并不代表着我和他一样,高贵的血族是不会与人类相恋的。”
“我以为你至少对他是有一点喜欢的。”庄司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只是突然为沈琼年的付出感到不值。
为了救阿兰特,不自量力搭上了自己的一条命,到头来连一份被认可的感情都得不到。
可笑。
“秦言,只要能救活沈琼年,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那到不必,我只有一个要求。”秦言握住庄司伸过来的手,抚了抚他的手背,“沈琼年的尸首由你来缝制。”
阿兰特垂头望着地面,眼神被额前的碎发挡住,两只手握紧了又松开,很快又扬起一张笑意融融的脸:“好,我来缝。”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某日外出看电影,沈琼年非要跟着秦言庄司一起当电灯泡。
秦言去兑票,留下庄司和沈琼年俩在大厅待着。
沈琼年(指着庄司头上的帽子):“你都多大的人了,还戴这种娃娃帽。丢不丢人啊?”
庄司(弹了弹帽子顶上的小揪揪):“怎么?羡慕了?老公给买的,你没有哈哈哈哈……”
沈琼年怒(拉下领子露出一圈平整的针脚):“看到没,老婆给绣的,你有没?”
抱着两桶爆米花的秦言一脸无奈地走到二人身边。
庄司一把挽住他的手臂:“我老公就在这里,羡慕吧哈哈哈哈。”
沈琼年怒而离场:“老子不看了!”
庄司十分得意:“电灯泡终于走了。”
秦言:“既然没了电灯泡,我们今晚要不要住在外面,滨江路的星级酒店还没有一起住过……”
“沈琼年!你给我回来!江湖救急!”
就这样,欲哭无泪的庄司度过了一个美好而疲惫的夜晚……
事后,秦言用x宝给沈琼年转去万元红包。
并留言:“这次演得还不错,再接再厉。”
(梗用了那个抗战片里老婆绣的红肚兜的表情包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