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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第二百五十四 用手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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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锅酱大骨从小厨房端出去,满院飘香,楼里现在没开门,所以锅就直接端去了大堂。主要是这里位置宽些,等一下也方便东家说话。
刘全让自己徒弟去厨房拿了些干净碗筷来,把锅里的骨头认真分好,随后汤汁浇上去,撒了一把葱花。
周围围观的伙计还有帮厨人,都忍不住咽了咽唾沫,光是闻着这香味,都已经饿了。
“这就是东家做的新吃食?”
“闻起来好香!”
浓烈的酱香和肉香,像一层看不见的暖雾,把正在擦桌扫地的伙计们勾得纷纷抬起头来。
小六胆子大,第一个凑上去,手里还攥着半湿的抹布,鼻子吸了两下便忍不住了:“刘叔,这就是东家方才在小厨房里做的新吃食?给我一块尝尝!”
刘全笑骂,“你小子倒是不客气,看着什么都想吃。这些分出来的,一人一碗,没有多的,不可以乱拿!”
伙计们纷纷围过来,拿了属于自己那份,起初还端着些体面,用筷子夹起,低头啃了两口。
小六啃了第一口之后,便不再说话,手直接在围裙上擦了擦,随后手嘴并用,啃完一块又伸手拿碗里的另一块。
“太香了!”
“好好吃,这个骨头吃起来比肉还香。”
一旁小邓原本还端着碗站在桌边,见小六坐在椅子上啃得满脸油光,也顾不上什么规矩了,拉了张凳子坐下来,两手捧着一块筒子骨,低头把骨髓腔里的髓吸得滋滋响。
这酱香的滋味,他从未吃过,确实香!
元吉安见一群人吃上骨头,规矩都不顾了,皱了皱眉头,“都坐好,这样到处站着像什么样子?”
“掌柜的,快尝尝,你要是吃了,保管跟我们一样。”小六眉眼间全是期待,手里的骨头香得他连净骨头都舍不得丢。
必须嗦干净,把味道都吃没。
“……”
元吉安只觉得这小子每次都夸大其词,东家虽然做菜好吃,但是该有的体面还是不能丢。他走到桌边的时候,自己的那份还留着,他把手擦拭干净,拿起一块站着啃了两口,忽然不说话了。
低头又啃了一口,然后用胳膊肘碰了碰旁边的刘全,嘴里含着一块筋膜,含糊不清地问:“东家呢?东家方才说这个打算卖多少?”
张小渔正巧从后堂出来,他在桌边站定了,看了一圈围着大桌啃骨头的伙计们,嘴角弯了一下,把手里的碗搁在桌角,报了两个数:“筒骨七文半根,脊骨十文三块。”
元吉安愣了一下,他在心里飞快地过了一遍账——筒子骨的市场价不贵,一只猪的量,连筒带脊拢共不过几十文,拆开来是个不小的数量。
香料和卤料的成本高点,只要做多些,摊到每根骨头上不过一两文;再加上灶火和人工,筒骨七文一根,脊骨十文三块,毛利少说也有三分之一。
他啃完手里那块骨头,把光溜溜的骨棒搁在碟子里,冲张小渔点了点头:“这个价定得实在,不贵。京里那些中不溜的食楼,一碟酱肉都得二十几文,咱这骨头有肉有髓,啃着还过瘾。”
生意可做,张小渔把剩下的事全权交给了他们俩——元吉安管账目和宣传,刘全管灶上制作和品控。
他交代完了便回书房去了,楚曜他在楼上等他。偏屋里汤底还留着,他让刘全明日再往里头续料包和骨头,循环卤水的老汤养上几日会更醇。
第二日清早,百味楼门口便换了一面新的招牌。招牌是元吉安连夜让街口刻字铺赶出来的,一块两尺长的梨木板,上面用朱漆写了“新出酱大骨”五个字,底下另用墨笔小楷注了一行:“香辣/酱香两种口味,筒骨七文半根,脊骨十文三块,堂食自取,谢绝外带。”
旁的又单独挂了一面巴掌大的小木牌,用细麻绳系在招牌角上,牌面上刻了一根骨头和一碗米饭的图样,油亮亮的漆色,一眼就能看到。
这时辰早市刚散,百味楼门口就围了一圈人。
住在巷口的老赵头第一个凑上去看了新招牌,回头冲身后几个等着喝油茶的老街坊摆了摆手:“酱大骨!百味楼又出新的了,中午来尝尝?”
旁边卖糖葫芦的老周把草把子往墙根一靠,生了个懒腰:“这价格看着实惠,就是不知道肉多不多?今儿个不去茶摊了,来啃骨头。”
几个相熟的老街坊吃完早食,说说笑笑地散了。他们都有自己的生意要做,多赚点钱,才能经常过来享用美味。
坐靠窗那张桌的冯老,每回都过来,吃些时兴菜色,有的时候还带着家里人一起。
今日见招牌上多了酱大骨,便抬手叫了小六:“这酱大骨,早不卖?”
小六好声好气的解释了一番,说后厨还没有备好,只能午食。他才哼了一声,暂时作罢。
直到正午的时候,冯德昌第一个踏进店里,直接把招牌上的酱大骨两个口味各点了一份。
小六热情地应声,去了后厨,不多时便端了一只粗瓷大盘出来,盘里搁着两根热气腾腾的筒子骨,还有六块脊骨。其中一份骨面上裹着暗红色的酱汁,葱花和白芝麻点缀其上,旁边配了一碗冒尖的白米饭。
“冯老,您的菜齐了。”
冯德昌没想到点的东西有如此分量,低头看着这一盘骨头,微微皱了皱眉。
他平日里用筷子夹菜夹惯了,眼前这骨头冒着热气、裹着酱汁,筷子下去怕是夹不稳当。他试着用筷子拨了一下骨面上的筋膜,筋膜滑溜溜地弹开了,筷子尖打了个滑,险些把骨头挑出盘子。
“这盆里的水是净手用的,净手之后,可直接用手拿着吃,这样会更香。”小六端着铜盆,贴心地建议道。
“果真?”
他搁下筷子,左右看了看,邻桌不知何时坐了三个年轻的书生,其中穿蓝衫的那个正两手捧着一块脊骨啃得腮帮子鼓鼓的,嘴角沾着酱汁也顾不上擦,旁边两个同伴见了,也纷纷放弃了筷子,一人捞了一块骨头在手。
哎,低头看了看自己面前的筒子骨,终于是洗了手伸手拿了起来。
骨头入手温烫,骨面上的酱汁沾了满指,他试着低头啃了一口筒骨一头炖得酥软的筋膜,嚼了两下,竟是比想象中的软烂!
那双平日里端着体面的眼睛里,浮起了一层实实在在的满足。他啃完了那头筋膜,又用筷子把骨髓腔里的髓挑出来送进嘴里,然后依依不舍地搁下光溜溜的骨棒,端起旁边的米饭扒了一大口。
小六端着一壶新茶经过,看见他面前那根光洁的骨棒和碗底浅浅的酱汁,忍不住笑了一下,他也不恼,冲他摆了摆手:“拿张帕子来!”
“好嘞!”
棒骨啃完后,剩下的汤汁也不能够浪费,直接浇在饭上,搅拌均匀,连饭都带着肉味。配着店里免费配送的小咸菜,吃起来那叫一个痛快!
不多一会儿,大堂里已经坐了个八九成满。楼里的空气里都弥漫着酱大骨的香气,几乎每张桌上都搁着一根或几根酱色的骨头。
食客们有的用筷子辅助,有的干脆两手捧着啃,骨头在齿间拆解的声响和吮吸骨髓的动静此起彼伏。其中夹着偶尔一声满足的叹息和碗碟碰撞的脆响,把整间大堂填得热热闹闹的。
靠墙那桌坐了两个穿绸衫的中年商人,面前已经堆了四五根光骨棒和两碗见了底的米饭。
其中一个正用铜盆洗着手指上的酱汁,对同伴说:“这骨头这吃法倒是新奇,以前都没尝过。”
“那是,这骨头做得比西街那家老卤铺的肉还好吃,肉烂而不散,髓满而不腻。明日带我家那小子来尝尝,他正是能吃的时候。”
“那你可要装满荷包。”
“哈哈哈!!”
元吉安站在柜台后面拨着算盘,目光时不时扫过满堂的食客,手里的笔在账册上飞快地记着数。
后厨一直在补货,最开始煮出来的两锅卖的差不多了,刘全赶紧让小二出去说清楚,避免引起误会。
大徒弟一直守着那口老卤锅,按张小渔交代的方子续料包,添骨头,一锅接一锅地出。
到了晚市打烊的时候,元吉安把账册翻到新的一页,拿起笔在末尾添了一笔汇总,然后把账册推到柜台上:“东家,这才头一日,酱大骨便卖了八十二根筒骨、三百二十三块脊骨。刨去料钱工钱,净利有二两左右。”
这个数量已经算不错,两千多文钱,这其中还有很多是新来的食客。
张小渔接过账册看了一眼那行数字,点了点头。这才第一日就能有这样的成绩,已经很不错了,看这个客源数据,之后势必是要增量的。
“行,只要是客人那边反响好,订货的话就可以多订一些。”
这酱大骨主要就是吃个味,做起来并不难。他们百味楼把吃法流行起来之后,肯定会有其他酒楼模仿,如今找个稳定的货源才是重要的。
刘全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连忙点头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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