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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秋色渐浓 ...

  •   北城世家,商号遍布中原,各行各业均有所涉猎,富得令人发指;传言北家在北颜华祖父这一代曾经有过称霸武林的野心,但终究没有成功,北家老爷子虽经营多年,却仍是带着遗憾而终,至于事实如何,已不得而知了。但北家仍与江湖交流甚密,由每年过年时北家的盛况可知,不论是漠北富商,江南匪帮头子,江湖术士,赏金猎人多了去了,都会过来齐聚一堂。
      北家人丁并不兴旺,至此代只有四姐弟,其中老三北芳华已殁。老大北仙华传言容貌冷艳斐然,可自从亲事被毁就离家修道,只有每年过年或家中有急事的时候才可能回来,这个大闲人似乎武功不错;老二北颜华因姿色平庸,二十岁之前曾在外面厮混了几年,闺誉尽毁,未曾出嫁,二十岁之后因家母家父早逝,幼弟年幼,代理起当家主母的职责,至今已有十八年,这十八年来,北家富足依旧,虽及不上是中原首富,却也不逞多让;老三北芳华,容貌清丽,气质极佳,饱读诗书,聪明绝顶,但从小体弱多病,十七那年曾嫁予漠北擎天堡前任当家南凤殇,好一对财子佳人,可惜缘分不够,三月离休,之后就缠绵病榻十几年,四年前终于熬不住,去了;老小北凛华,北家唯一男子,与姐姐们年龄相差颇大,小颜华二十岁,貌不惊人,却够得上端正,眉心一颗金痣,聪明却任性,自十六那年接掌北家,北家的状况就不断,似乎因为北芳华的去世,导致颜华与凛华之间交恶,至今仍是如此。
      以上,是我从府中下人口里打听到的北家部分秘史。
      我不由得苦恼起来,这一家人交什么恶啊?!这老三北芳华究竟是怎样的人,究竟为何?难不成,北芳华的死并非因病?
      半空中飞来一本账簿,好死不死的就砸在我的头上。我恨自己的发呆,更恨主子的胡闹!
      今天是我第一天给他当小厮,一早上就等在他的书房看他不断的看啊看啊,看的我好累,实在太无聊我只好神游了。
      “白晶丽,把这些账簿送去账房,”北凛华从座上起身,活动一下僵硬的身子,“还有,通知二当家,叫她到大厅见我。”
      “为何?”我几乎是下意识的发问。这两人不是不对头么?
      “你只管去叫,我是当家还是你是当家?!”他瞪我一眼,不耐烦。
      噤声,我遵命。抱起一堆的账本,正要出门。
      “你跟在二当家身边,一同到大厅见我。”他补了一句。
      “哦。”莫不是要去跟洋人谈判啊?呵呵,不错不错。
      交了账簿,我便往东园去,颜华仁兄的院落在东园,有些冷清,比凛华在西园的寝室更偏一些,平常不会有太多访客。她独居一个院落,园中种着一棵合欢,柔姿婆娑,正在落叶。我突然记起,现下应该是初秋了。合欢并不是北方的土生树种,一入秋便耐不住冷,花也落,叶也落,粉花绿叶铺满地,虽美却可怜,好在它适应性强,没有冻死。
      “颜华仁兄,呃,二当家!我是白晶丽,管家告诉我你今个没有出门,所以我就找来了!二当家,您回个话啊!”敲门复敲门,终于,颜华仁兄没让我白叫。
      “有何事?”她开门,一身男装,潇洒的很。
      “大当家让您和小的到大厅见他,不知是何事。”我微笑,觉得很养眼。
      “凛华?”她颇诧异。
      “是的,请问二当家,您还要准备什么吗?”
      她摇头,神色温柔起来:“既然凛华主动找我,我自然要去。”
      于是,我就跟在她后面高兴地去了。
      天有不测风雨,人有旦夕祸福。这话真经典。
      “二姐,自我十六接管北家来,至今四年,我自认对北家生意已能全权负责,还望姐姐将手中的职权还给小弟,小弟感激不尽。”
      颜华脸色惨白,却笑了:“你既是北家的当家,我自当遵命。”
      “多谢二姐成全。”北凛华笑的好柔和,眼眸却冷到彻骨。“二姐,你为北家白白耗费十八年青春,小弟自会好好回报。现下,小弟要去同那帮洋人好好谈谈生意,二姐请多担待些。白晶丽,跟我走。”
      我跟着北凛华走了几步,忍不住回头看,颜华眸色深黯,眼角泪痣盈盈欲坠,发丝微乱,刹时间似乎老了好多岁,看起来,好伤心。我忍不住拉住北凛华的衣袖,停住不走。他回头,眉头皱了起来。
      “你好伤人。”我的手揪得很紧。
      “我怎么伤人了?”他一扯衣袖,带得我踉跄了下。
      “她是你姐姐!”我复又拽住他,不让他走,“你怎么能那么无情?”
      “白晶丽,做好你的本分!”他眸子里燃起怒火,“若你今个能给我把那几个洋人搞定,我就不追究你这没大没小的过失,现下给我松开!”
      “你是个混蛋!”我飞起一脚,脾气上来了,“去你妈的!长姐如母,你他妈的怎么可以这样对她!”又追加一拳。
      他微侧身,躲过我的鞭腿和拳头,也不知道他怎么出手的,腿一软,跪倒在地,手被扳到后头,好疼!我知道我只会普通的防身术,跟这些会武功的人一比,撑不了几招,可没想到居然这么不济!北凛华似乎有意给我惩罚,手劲加重,我疼得惨叫。
      “住手!”忽听北颜华的声音近在咫尺,肩上的力道瞬间撤去,睁眼就见自己被颜华拉到一边。他们两人单手对招,手臂动作飞快,看也看不清,转瞬间已过了十几招,算是平分秋色。
      “二姐难道执意偏袒这个以下犯上的贱人不成?”凛华脸色铁青,伸手又要来抓我。
      “你切莫意气用事,这丫头是北城现下唯一一个会说洋文的人,你打坏她难不成是不想谈这宗生意了?”
      “我想不想谈生意不用你来插手!”他怒喝,颜华浑身一僵,眼见是躲不开他的掌风的。我想也没想,直接扑上去了。然后,天旋地转,眼前一黑,晕了。

      我是被一阵酒味呛醒的。一睁眼,绮罗纱帐,青烟袅娜,旁边还有一位浓妆艳抹,衣着妖艳的女子,正瞬也不瞬地盯着我看。她手边拿着一壶酒,似乎喝到一半,酒味就是从那里发出来的。她脸上的妆太厚,实在看不出她究竟多大,于是乎我起身四下看看,做出一个大胆推断,这儿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青楼。
      “黄毛丫头,北少爷发话了,你醒了可得立马到前厅去,别像只猴子似的,有什么好看的,该有的全有!”那女子出声,声音婉转动听,颇年轻。她说罢就要来拽我,我忙躲开她那艳红的指甲抓挠,好奇:“听你的声音,好像很年轻啊,你究竟几岁?”其实我更好奇,我怎么会在这种地方?
      “老娘几岁关你屁事?!”她不耐烦的再次出手,这次没有见到她怎么出手,手腕一紧,已被她拖了几步,脚下不稳,几乎跌到地上去。她见状,将我拦腰截住,单手往腋下一夹,健步如飞。好大的力气……我慢了几秒将目光调到她露在衣服外的脖子,不由头疼……这哪是个女的啊,根本就是个浓妆艳抹的男人!头疼归头疼,眼睛继续往别的地方瞄,肩窄腰细,五官虽看不清,但轮廓颇漂亮,扮起女人来也并非不可,站远一些,还真有些分不出他是男是女。
      “小弟弟,你怎么有这种癖好的?”由他还未变声的声线推断,年龄应该没有超过十五岁才对。
      “不要叫我小弟弟,否则我把你舌头拔出来!”他恶狠狠瞪我一眼。
      “那我要怎么称呼你?”
      “你可以唤我一声琴娘。”他将我放下来,声音突然变得温柔似水,眼神也不再凶恶,柔得我鸡皮疙瘩全体起立,“北少爷,人给您送到了,琴娘这就退下了。”
      我才明白已经到地儿了。里面叽里呱啦的鸟语满天飞,北凛华额满青筋,怒气抖动地开了门,盯着我看的眼睛里面里闪过一丝期待,又迅速被怒火盖过:“还杵在那儿做什么?还不快进来!”
      我踮起脚尖往里偷瞄一眼,还真有点担心看到什么限制级的画面,不过还好,那几个洋商并没有左拥右抱,兀自聊得开心。
      我这才抬脚跨进屋里。他们一见我,就像见了救命的神仙似的,直直扑过来,我暗叫一声糟,这些洋人太热情,这次非得淤青上好几天,谁叫他们根本不控制力道!
      “停!”北凛华一手抚额,一手伸得笔直,正拒着扑过来的那位洋商,“白晶丽,跟他讲,你是女的,男女授受不亲,叫他把这个乱扑人的毛病改了!”
      我突然觉得有趣,于是对吉姆(就是那个扑过来的洋商)说:“他不太高兴,你怎么没有对他表示友好吗?”他们来自大不列颠,渡海而来,中文没有说会几个,跟来的翻译却在路上被强盗给杀了,正巧他们被北家商队给救了,所以才会跟着北家商队来到北城。他们喜欢拥抱以示友好,以亲吻表示友爱,所以……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他这么不高兴!”吉姆咧嘴大笑,退了一步。北凛华以为我已经讲明白了,却没料到这个大块头的西洋人突然很慎重地走过来,正式地拥抱了一下,然后在他想发火却强自压抑的当口,在他的左颊啵了一口,而且好像还想在他右边再啵一下子。
      吉姆还没有亲到,凛华少爷已化身炼狱修罗,背后的火焰燃烧得好……吓人!此时不逃,更待何时?!
      只听见后面,北家的当家怒吼:“白晶丽!”
      当然,还是给抓回来了。琴娘抓的。没想到这么一个半大不小的小孩子的死变态居然武功还不错,呜呼悲哉!
      北凛华拿着琴娘递过来的湿绢,一遍一遍地擦着脸上啵过的地方,眼神直直杀过来,活像……被贼人轻薄过的小娘子!
      可惜要不是那贼人现下正躺在绣床上喊疼,我肯定要大笑三声,以示我落井下石的人生态度!哈!哈!哈!被颜华的事情搞的不太开心的我,现在好多了。
      “白女士,吉姆究竟怎么了,怎么莫名其妙地就被你家老板摔出去了?难道是因为吉姆的嘴太臭,诚意不够?”杰森,吉姆的同伴,不由得靠过来轻声问我。
      “不是,只是,”我忍住笑,“我家主人太害羞了,不好意思而已。杰森先生,今天是不是要把生意给谈妥了?”
      “刚才你不在,我根本不知道他在讲什么。”杰森不好意思地摸摸下巴上冒出的胡髭,“对了,那位常跟你一起来的女老板怎么没来?”
      “颜华?”我立刻笑不出来了,“她、她今天有事,没空。我得跟你说清楚,凛华少爷才是我家的大老板,今后要谈可都是要跟他谈的。”
      “怎么,那位女士并不是你的大老板?”约翰也凑过来,“真是可惜,虽然不是美人,也比跟一个害羞的家伙来得自在,白,要知道,他摔人的功夫可真是狠!”
      “对了,今天有个能讲不太流利英语的男人找过我们,说希望我们跟他们合作。”雷欧,几个人中最能干的,谈起了正事,“他说他家老板姓南,条件绝不比北家的差,这是怎么回事?”
      “姓南?”我一愣,这姓北的和姓南的莫不是这个时候就已经斗上了吧,也对,北芳华和南凤殇那一对不是斗吹了好几十年了嘛,这个情况得好好跟少爷说才是。先安抚雷欧,再近北凛华跟前:“当家的,小的知错就是,您老可别往心里去。”
      北凛华眉尾一跳,琴娘手指一弹,我只觉肩上一麻,酸痒难当。
      “当家的,我只是要来汇报情况,别这么着成不,您要真这么折磨我,我可要把刚刚听到的全折没了!”我手指抠抠抠,抠不出个所以然来。
      “琴娘,饶了她。”北凛华坐在红木椅上,姿态沉稳,“有什么要说?”
      “这个嘛……”琴娘手指又一弹,顿时好多了,这就是那个什么点穴了吧,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学到手,“可否先跟当家讨个赏?”见琴娘作势又要弹指,我忙接到,“刚刚雷欧说了,有一户南姓人家正打算跟咱们北家抢生意,而且还保证条件绝不比我们北家差,甚至跟优渥!”
      北凛华脸色一变,极难看:“姓南的?!”
      “是啊,是姓南的。”我心中叹气,真是冤孽。
      “好!好!好!”北凛华剑眉陡扬,嘴边刁起一抹冷笑,“南锁平,我倒要瞧瞧你有什么本事,什么不好做,抢生意竟抢到我的地盘来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这南锁平又是谁?
      之后,这生意又拖了下去。我猜,就是为了引那个南锁平上钩,不过,这毕竟只是我的猜测,不可信,不可信。
      人嘛,都是有好奇心的。于是乎,我去打听了一下,有关南锁平的消息。
      南锁平,漠北擎天堡当家。英俊潇洒,身手不俗。喜深紫衣袍,使短刀“笑月”。十五岁当家,同年携南家商队走第一遭买卖,路过蜀中,遇上盗匪,与澹台家父女合力,剿其穴,被传“英雄出少年”;十五岁后,将自家商号开进中原,颇有与北家一争天下的势头,常行走于江南各地,广猎名媛闺秀芳心,得了一个少年风流的名声;素闻他与北家不和,犹与北凛华交恶,却不尽然,有些时候,两家生意亦有往来。特别标注,他比凛华还小两岁!
      似乎,会有一场好戏可看!

      九月初九,重阳。
      落叶飞花,秋日高照。天气很好,我的心情也不错。可惜北家没有年龄足够大的长辈,要不这重阳节也要得好好热闹一番。我这日子闲闲无事,也就是陪着一帮热情老外四处走走,好留神点不被别人抢走。本来当个小跟班我也不介意,无奈我的顶头上司是个很能干的商人,为了达成目的不择手段,我就成了那个牺牲品。好在我跟他们也算熟得很了,闲着也是闲着,就这么着过吧。
      要说这北城什么多,不是水,不是人,而是山。要不是天然形成的山谷,这北城估计就这么北一群山围着吧,地理形式有够艰难的。难得大家心情好,我就带他们赶秀山的集会,热闹非凡,没多久,他们手上就抱了一堆的土特产。
      “白!”雷欧突然大叫,他将手上的土产全数抛到一旁,扑过来就来揪我,“小心!你身后!”
      我一时吓到了,自觉地躲开了他的大手,却不知,这一躲就是自个儿往刀刃上送!刀光剑影,只觉得背后一凉,疼意刹间泛开!娘唉,我怎么竟碰上这种血光之灾啊!好在我学过几年防身术,弯身躲避,就地打滚,险险救回一条小命。不过,雷欧他们就没有这么好运了。他们成了一帮闹事匪徒首要的追击目标,四散乱逃,大都已经挂彩。集会兵荒马乱,我一时被四散逃避的人流冲开,根本拉不到他们。正心里焦急,又被逃难的人撞翻,眼看就要被人踩过,突然有人伸手一捞,就这么把我从地狱救到天堂。
      “坐好。”只听清亮的声线不疾不徐,人已没了踪影。我乖乖坐好,四下一看,是一间小茶楼的二楼,可以看见底下的情形。就一个字,乱!两个字,很乱!三个字,非常乱!四个字,特……
      我这评论还没有下完,那边就飞过来一个人,端端正正就坐好在我对面,就是那个被追得四下逃跑,现在却满脸不可思议的雷欧!
      “雷欧,我想我得解释一下,”我深吸一口气,微笑,“我家主子已经派了保镖过来,所以,一点都不用担心,吉姆杰森也会没事!”正说话的当口,吉姆和杰森就被扔了上来。
      我想,应该不会就是琴娘。琴娘的声音柔柔软软,身上香气浓郁,印象中琴娘的身手似乎没有这么好,能把雷欧这么个大个子轻而易举扔上二楼,还能在兵荒马乱中将我救起,身形又快,武功简直好得不像话!
      往下看去,一袭滚金边的披风在街道尽头飞扬如鬼魅,没几分钟,原先气势汹汹的匪徒立刻被打得乖乖跪地求饶。也就这时候官府的衙役才赶到,集市恢复平静。
      衙役们对那穿着滚金边黑披风的人物似乎很是敬畏,也没有怎么过问,就说了几句话,便将一干被打翻在地的匪徒带走了。那人这才走来,待走得近了,抬头一笑,竟是个年轻英挺的美姑娘!我发誓,绝对不是像琴娘那样的男扮女装,此刻她坐在我面前,倒茶饮水,动作悠闲,嘴角含笑。她面容俊秀,气质坚硬,身材高挑,黑发略有些毛躁,一袭黑金相间的劲装勾勒出她姣好健美的身材,滚金边的披风单肩斜罩,随性潇洒,这样的人物,光看着就令人着迷啊!
      “请问,你可是凛华少爷请来的?敢问芳名?”我迫不及待拉住她的手,还有点颤抖,好像头一次和情人约会的小姑娘。
      “我啊,”她浅笑,随我拉她,“我只是来赚赏金的,顺便帮我家师叔打发点小事,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几岁?和我那没良心的师叔签了多久?待你告诉我这些问题,我自然会告诉你你想知道的!”
      “我、我叫白晶丽!今年二十,对了……你师叔该不会就是我们大当家吧?!”
      “对啊!”她突然扬眉,“明明是我师叔,武功还这么差,真丢人!”
      “难道,你就是、就是……”
      “没错,我就是澹台十三,人称‘偷心妖女’是也!”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秋色渐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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